武汉冠生园改制黑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武汉论文,黑洞论文,冠生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国资委重点审视国企转制,从2月1日始施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防止“暗箱操作”。武汉冠生园“歪打正着”成了典型。
2月14日,记者在武汉采访期间,适逢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了“武汉冠生园的命运——关注企业转制”。当记者找到地处武汉市江汉区的武汉冠生园所在地,这里早已物是人非,偌大厂区空空荡荡、冷清萧条。门上赫然挂上了好几个服装公司的牌子,据说主要厂房已被冠生圆的新买家武汉添地集团公司出租给了服装加工厂,每月可坐收10多万元的房租。街前人来人往,车流不断,这里是江汉区比较繁华的地段,临街的冠生园占地大约19亩,与周围的繁荣景象相比,似乎让人很难相信,一个70多年历史的民族品牌就这样一夜之间悄无声息了。
好不容易联系上了武汉冠生园原厂长韩建强、党委书记刘本建,才从他们那里得知这场改制风波的前前后后……
三份陷入绝地的协议
有着70年辉煌历史的武汉冠生园是一家老字号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到2001年时已经负债1亿元,资产却不到4000万元,800多名职工生活无着,南京冠生园事件更使其雪上加霜,成为武汉市的特困企业,于是,改制成了冠生园摆脱困境的唯一选择。
据韩建强追忆,改制初期,冠生园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兼并”的方式进行改制。原因是公司人员多,债务重,资产存量少,改制成本不足。随后有几家民营企业如交发实业集团、东立集团、华寅集团、添地集团和湖北石油三丰公司等五家企业前来洽谈,除了三丰公司拿出一个兼并方案,其它几家基本都主张购买土地。2000年12月15日,江汉区工业局(现在的经贸委)召开了冠生园食品公司改制专题会,对提出兼并方案的三丰公司,会议认为不妥,理由是如果搞开发,三丰公司不具备开发资质,如果搞食品工业,三丰公司没有食品生产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对想购买土地的其它几家企业也基本否定。后来,区体改委主任廖府庭提出由添地公司来兼并冠生园,理由是添地公司与冠生园一墙之隔,便于以后整体开发,现在正在建造商品房,有一定的优势。最后,区委副书记宋远驼指出,同意冠生园公司兼并改制,兼并方必须承担企业的债权债务。
2000年12月19日,在武汉市江汉区体改委及经贸委的“撮合”下,冠生园和添地集团达成“产权转让协议”和“职工安置方案”,核心是由添地公司对冠生园进行“整体接收,全面托管,并对职工予以妥善安置”。这是一份令冠生园职工感到高兴和满意的协议,职工大会通过了这一协议。按照该协议,冠生园公司的银行债务、职工安置均由添地公司负责。
2001年3月,冠生园公司委托江汉区体改委指定的武汉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冠生园进行了资产评估。首次土地评估价为每亩89万元,添地公司副总经理袁礼文认为土地价评高了,后在体改委的协调下,重新评估为每亩75万元。
协议签订后,添地公司不太满意,在江汉区体改委的协调下,双方于2001年9月18日又签订了第二份《产权转让协议书》,将第一次约定的“整体接收”改为“产权接收”,职工由添地公司全面托管。两份协议中都没有提及银行债务,据法律人士讲银行债务理所当然包含在“整体接收”中,但“产权”通常理解为所有者的物权和债权,并不包括债务。从“整体接收”到“产权接收”,第二份协议已经逃掉了近亿元的银行债务。当记者追问韩建强是否了解“产权”含义时,他表示并不很清楚。
据韩建强讲上两份协议,均得到江汉区经贸委(原工业局)的批准。期间,韩建强曾到区国资局咨询过改制手续审批情况,当时分管副局长杨申芳对他们说土地价格评得太低了,我不能批。之后,又是在体改委主任廖府庭的协调下,国资局出具了一份对资产评估值确认的通知,并没有明确批示土地转让价格。
第二份协议签订一个月后,江汉区委、区政府专门就冠生园改制问题召开由体改委、国资局、财政局等十几个部门参加的协调论证会,确认了“部分资产出售,人员全面托管”的形式,同意冠生园将企业资产出售给添地集团,实现公司改制,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范操作,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积极处理好有关债权债务”。要求国资局“结合该公司(冠生园)实际和参考周边地段地价,合理确认企业的土地评估及转让价格”。当时冠生园公司周围的地价在每亩200万元左据韩建强说,几天后,冠生园接到廖府庭的指示:冠生园改制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土地转让出售,安置职工,合理回避银行债务;第二步是人员全面托管。并要求冠生园将安置职工的净成本报告给他,韩建强当即报告说职工安置的净成本费用为1311万元。廖府庭说:就用安置职工的净成本除以你们公司的土地亩数得来的价格签一个出售协议。我们算了一下,是每亩69万元,就说太低了,比评估价还低。他说:“根据政策,评估价可以上下浮动20%,这个问题我和经贸委商量之后再说。”几天后,区经贸委主任郁广新指示冠生园按每亩75万元下浮8%为每亩69万元,写一个报告经经贸委批完后,再报体改委。
据韩建强说,2001年12月20日下午5点多钟,添地公司副总经理袁礼文打电话要韩建强到他们公司办公室去一下。韩建强去了之后廖府庭就将一份亲笔修改过的资产出售协议书给他看,并要他马上签字盖章,说这个协议只是应对银行的,实际操作仍按第二份协议执行。韩建强提出双方要签一份补充协议来说明此事,廖主任及袁礼文当时表示同意,并说改天再完善这个手续。第二天韩建强和党委书记刘本建再次找到廖府庭和袁礼文,他们均未否认此事,并说要相信添地公司,相信体改委。于是,韩建强他们便做出了让步,不再坚持签订补充协议。第三份《资产出售协议书》就是在这种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是将冠生园1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以每亩69万元价格共计1311万元卖给添地集团。合同里面,没有了职工安置方案,没有了银行债务。
2001年12月31日,这份《资产出售协议书》在江汉区体改委通过。2002年5月底,冠生园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两证”过户给添地公司。拿到“两证”后,添地公司只承认与冠生园公司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拿走了冠生园的优良资产,把银行债务、职工安置这些烂摊子留给了已经空壳的冠生园。
韩建强说:“如果是正常改制,企业可能还不会陷入困境,遗憾的是,这种改制从一开始就被一种来自市场之外的力量支配着,仅仅三份《协议书》,便使冠生园的转制陷入绝地。”
国资流失知多少
武汉冠生园是一家国有企业,其所属资产自然是国有资产。根据相关法律及行政规章规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应该严格履行报批制度,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但据职工们反映,这一手续并没有得到严格履行。在双方订立“资产出售协议”之前,其所属国资局对冠生园资产评估为3600多万元进行了确认,但在双方交易过程中,添地公司却用近乎1/3评估价取得这一资产,即便如此,到最后还打了折扣。
2002年9月,添地公司以原冠生园公司19亩国有土地的39%在交通银行江汉区支行办理抵押贷款1000万元,而只向冠生园支付了960万元,用于400名职工安置补偿金、补发工资、补交部分养老保险金以及偿还110万元银行债务等费用。后来添地公司以对冠生园同三丰加油站以极低的价格签订了租期长达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一事不知情不接受为由,拒付余款。韩建强说他们就加油站问题专门与添地公司做过洽谈。开业时,添地公司还送了花篮。记者见到偌大的加油站在马路边很是醒目。在添地集团不能支付剩余款项、职工上访事情越闹越大之时,江汉区从区财政借出460万元用于安置冠生园的职工。但至今还有70多名职工的生活费马上就要发不出来。改制的结果是冠生园低价出卖了自己的优良资产,职工却没有得到完全安置,这是韩建强最大的心病。
据可靠消息称,中行东方管理公司即将起诉冠生园恶意逃避银行不良债务。记者电话联系中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张朝,本来约好2月16日面谈,但不知何故,至今再也联系不上。据说他们也一直在为自己的债权讨说法,毕竟流失的近亿元资金也是国有资产。
现在,冠生园只剩下6个留守人员在处理职工安置等善后事情,记者问他们为什么不申请破产,党委书记刘本建说:“破产了,银行债务怎么办?”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的冠生园根本无力偿还这笔巨额债务。
从最初的兼并整体接收到后来的产权接收再到最后的资产出售,资产出售没按规定招标却享受着兼并的优惠,这背后究竟是怎样的内幕?
作为整个事件的中心人物之一的武汉冠生园原法人代表韩建强应该是熟悉内情的。在采访韩建强之前,记者听到了对他两种完全不同的评价。一种说法是认为韩建强是造成武汉冠生园国有资产流失的“元凶”,并且他自己早就利用职权私自藏匿了部分资产;另一种说法认为韩建强是一个党性原则很强的企业法人代表,受尽委屈却不肯屈服。
面对记者的采访,韩建强有点激动:“我一直在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国有资产,想不到却造成了国资的流失。”其实,早在改制中,韩建强和冠生园公司意识到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2002年12月26日-2003年3月10日,冠生园公司连续3次向江汉区委、区政府写出紧急报告,要求解决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但都没有得到答复。随后于2003年6月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添地公司在冠生园改制中存在欺骗行为,且存在程序不合法问题,要求法院确认已执行的协议无效。理由之一:按照《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应严格履行报批制度。市、县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转让,应报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但冠生园公司的资产出售并没有得到省、市国资部门的批准,直到2003年9月12日,江汉区国资局才补办了批文。理由之二:2001年12月26日,冠生园公司主办单位江汉区企业市场办向区体改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冠生园公司部分资产出售的报告》,企业市场办在报告中将冠生园的房屋和土地评估价少报了767多万元,据此可认为改制中有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理由之三:此协议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法院于2003年9月初对这起诉讼进行了审理。但自冠生园起诉后,江汉区经贸委主要领导多次找韩建强等人谈话,要求冠生园撒诉,韩建强等坚持不撒诉。2003年10月10日,江汉区工业企业服务中心登报撤消了韩建强的法人代表职务。新任厂长听命撒了诉。
对于种种说法,韩建强未置可否。他向记者出示了设立加油站和建立冠生园分厂的各种文件和领导的批示。1999年,三丰公司已与冠生园在厂区西端合作建立了一座占地约2亩的加油站,为冠生园安置了部分职工,租期为30年。资料显示,饱受指责的私建分厂和私建加油站都是企业解困的一种无奈之举,是冠生园领导集体的决策,并且上级领导部门也都有明确批示。
问题相当复杂
在冠生园改制事件中,添地公司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冠生园公司的东侧就是“添地公寓”,周围群众介绍,这个添地公寓的旧址,也是武汉的一家叫做“江北容器厂”的国有企业。在添地公寓的东侧,是添地大厦,添地公司就在此办公,一楼大厅,是交通银行的江汉区支行,利用冠生园的房产证获得的1000万贷款就是在这家银行“搞定”的。对于添地公司来说,冠生园是其捕获的“猎物”之一,武汉市拉链厂破产后被添地公司兼并收购,兼并后没有完全履行职工安置协议,至今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但原拉链厂的厂长袁礼文,现在是添地公司的副总经理,参与了这次冠生园的资产收购。记者跟他通过电话,开始他答应接受采访,后又以“焦点访谈”播出为由拒绝了采访。
目前,国企改制中存在着各种问题,不少原国有企业低价卖出以后,不需要经营,转手倒卖就可以赚取可观的差价。有些国有企业改制中,会出现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当前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也在于此。所幸武汉市冠生园食品公司的改制问题,已引起湖北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让冠生园转制推倒重来,愿意以市场价格公平竞争取得冠生园资产的,不仅仅是一直对这块“黄金宝地”窥伺已久的几家私营企业,还有冠生园最大的债主银行。离开武汉时,记者听到一个并不确切的消息,江汉区召开了紧急会议,打算让添地公司将余款付清来应对上级责询,而对这起巨额国资流失案并不想深究。但记者不明白,为什么这起“国有企业兼并案”就不能推倒重来?
流失了国有资产,心痛者谁?国企改革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究竟谁有权支配国有资产的再分配?面对人去屋空的冠生园,面对韩建强和职工们的沧桑泪眼,不能不多问几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