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变化特征及政策建议_粮食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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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306(2012)04-0080-09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和特殊商品,粮食安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还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安全。2008年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地震、干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马尔萨斯的幽灵”①重新出现,再一次给世界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在此背景下,中国作为粮食和人口大国,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充分发挥粮食生产的区域性比较优势,重点培育粮食优势产区,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是提高我国粮食生产保障能力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性措施之一。

一、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变化特征

(一)粮食生产的区域格局明显分化,主销区的地位显著下降②

1990-2008年,我国13个传统粮食主产区和11个传统粮食平衡区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提高了2.67%和2.90%,7个传统粮食主销区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下降了5.57%,详见表1。粮食主产区的地位有所提升,主销区的地位显著下降。

在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格局变化的同时,各区域内部的粮食供求关系也出现了严重分化。从主产区来看,变化最大的是四川省。1990-2008年,四川省粮食产量净减少1126.80万吨,位次也从全国第一位下降到第五位,从粮食剩余区变成了粮食短缺区;河南省的粮食产量净增2061.80万吨,位次从全国第三位上升到第一位;黑龙江省的粮食产量净增1912.50万吨,位次从全国第八位上升到第三位。7个传统粮食主销区的粮食产量均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中,广东省减少了34.5%;浙江省减少了51.1%。在11个传统粮食平衡区中,云南省粮食产量增加了43.6%,产量超过了广西,并位居11个传统粮食平衡区第一位。

从播种面积来看,1990-2008年,13个主产区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增加了2.27%,但四川省的粮食播种面积净减少3396.8千公顷,减少了34.6%,位次也从全国第一位下降到第五位;黑龙江省的粮食播种面积净增3568.9千公顷,位次从全国第四位跃居第一位。7个主销区的粮食播种面积净减少5172.4千公顷,减少了45.9%,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比重下降了4.22%,其中,广东、浙江粮食播种面积下降幅度较大。11个平衡区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提高了1.95%,其中云南省增加了11.6%,而陕西省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了24.4%,广西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了18.3%。见表2。

(二)粮食区域性生产格局业已形成,生产重心持续北移

分区域来看,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晋冀鲁豫、东北、东南沿海、长江中游、西北、西南和京津等粮食生产区域格局。③1978-2008年,晋冀鲁豫区的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一直处于第一位,且在粮食播种面积所占比重略有下降(从1978年的24.52%下降到2008年的24.18%)的情况下粮食产量所占比重提高了4.52%;东南沿海区的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下降了9.07%和4.95%;长江中游区、京津区、西南区的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略有下降;东北区和西北区的粮食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有较大幅度增加,见表3。总体来看,我国粮食生产在东南沿海区和长江中游区缩减的同时重心有向晋冀鲁豫和东北区集中、并向西北区扩展的趋势。

(三)主要粮食品种向优势产区集中,空间布局趋于合理

分品种来看,我国稻谷生产主要集中在长江中游区和东南沿海区,但有逐年减少的趋势。1978年这两个区域的稻谷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80.91%和71.38%,2008年分别下降为71.38%和60.83%;东北区稻谷产量和播种面积大幅度增加,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从1978年的2.95%和2.57%增加到2008年的13.56%和12.68%。小麦生产主要集中在晋冀鲁豫区,而且其产量和播种面积均有大幅度增加的趋势,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从1978年的45.36%和40.12%增加到2008年的58.33%和50.38%;长江中游区的小麦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略有增加,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的小麦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减少的幅度较大。玉米生产主要集中在晋冀鲁豫区和东北区,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总体变化不大;西南地区的玉米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有较大幅度减少,而西北区玉米生产增加幅度较大,分别从1978年的9.88%和10.41%增加到2008年的16.49%和16.24%。大豆生产主要集中在东北区且增加速度较快,其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从1990年的43.27%和38.25%增加到2008年的48.89%和51.22%;长江中游区和西北区的大豆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有所增加;晋冀鲁豫区的大豆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大幅度下降。

总体来看,我国稻谷生产在东南沿海区和长江中游区缩减的同时向东北区扩展,但在我国稻谷生产中仍然占有主导地位;小麦生产在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缩减的同时向晋冀鲁豫和长江中游区集中,其中晋冀鲁豫区的小麦生产已占据全国的半壁江山;玉米生产在西南地区缩减的同时向晋冀鲁豫和东北区集中,并有向西北区扩展的趋势;大豆生产在晋冀鲁豫区大幅缩减的同时向东北地区集中,并有向西北和长江中游区扩展的趋势。这种变化趋势,使我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的产销区存在着严重的错位分布,进一步加大了产销区之间、品种之间和季节之间粮食供需平衡调剂的难度。目前,区域和品种结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粮食供求平衡的主要问题。[1]

二、我国粮食生产区域变化的影响因素

我国粮食生产区域的变化,既有水土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又是区域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等因素的影响,是自然、经济、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水土资源的矛盾分布

水资源和人均耕地资源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总体来看,我国水土资源在空间上呈明显的“南多北少,东多西少”的矛盾分布,而耕地资源在空间上的分布是“南少北多,东少西多”,即水多的地区地少,地多的地区水少。这种水土资源分布的矛盾性使我国的粮食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我国耕地资源刚性减少对粮食播种面积形成了一定约束。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土地详查数据,我国的耕地面积已从1996年的130039.2千公顷减少到2008年的121715.9千公顷,净减少8323.3千公顷(1.25亿亩),年均减少693.6千公顷。粮食播种面积也从112547.9千公顷下降到2008年的106792.6千公顷,净减少5755.3千公顷。另一方面,我国北方地区耕地相对较多,“南粮北移”的粮食生产格局虽然有利于实现粮食的土地规模化生产,在短期内能够保证我国粮食总量供需的基本平衡,但从中长期来看,水资源的严重匮乏,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在很大程度上会制约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北方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产区,其净流量仅占全国的6%,但它却支持着全国近40%的人口粮食需求。[2]由此可见,水资源短缺对我国粮食生产的制约已超过耕地上升为第一位。从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变化情况看,东南沿海区和京津区主要是我国的粮食主销区(江苏省除外),随着这些地区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迅速推进,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粮食产量和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度下降,粮食供给的对外依存度日益提高,如果其粮食供求受到流通体系的制约,这些地区可能会成为引发我国粮食供求失衡的先导性和敏感性地区。

(二)经济发展与粮食生产重心的区域矛盾

在我国粮食生产重心逐步北移的同时,东南沿海以及京津地区的市场化、城镇化水平也在迅速推进,经济发达程度也在逐步提高。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或向当地非农产业转移的规模逐步扩大,这种现象可能会导致中国未来粮食生产格局进一步发生重大变化。在人地关系紧张、农村劳动力报酬较高和非农就业机会较多的经济发达地区,其粮食产量将会进一步萎缩。而随着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转移,会导致粮食生产投入下降,粮食生产率增长缓慢,因此可能导致粮食产量因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上升而处于停滞甚至下降状况。与此同时,随着粮食主产区城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和经济发展,非农就业机会可能增加,这将进一步导致粮食生产能力的下降。因此,如果不采取有效的粮食支持政策,其粮食生产将难以保持持续的增长态势。这预示着人地关系、非农就业与劳动报酬的地区变化将是影响未来中国粮食生产区域均衡发展乃至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3]

(三)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和潜在生产能力

充分发挥粮食生产的比较优势,引导各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的原理进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实现粮食生产的合理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是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必然要求。[4]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次大规模的农业结构调整,我国粮食生产的空间布局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主要粮食品种生产开始由分散生产向集中生产转化,由劣势产区向优势产区转化,由非区域性生产向区域性生产转化。[5]目前,晋冀鲁豫区、长江中游区和东北区已成为我国现实和潜在粮食生产能力的集中蕴藏地区,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集中组织动员各种资源要素的能力也得以提高。从2008年的数据来看,晋冀鲁豫区和长江中游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以及每千公顷农业机械总动力等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南沿海区的这些指标虽然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耕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较小,加之市场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导致耕地面积减少的幅度较大,发展粮食生产的潜力有限。东北地区虽然这些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其产出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的稻谷、玉米、大豆单产水平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9%、11.0%和21.6%。

此外,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粮食安全还取决于粮食区域生产的潜在能力。随着我国粮食生产重心的逐步北移,由于水资源的限制,在北方地区粮食生产压力加大的同时,粮食生产也蕴含着巨大潜力。一方面,由于我国大量的后备耕地资源和中低产田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北方地区,通过对后备耕地资源的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能够激发这些地区粮食生产的巨大潜力;另一方面,东北、西北等地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机电灌溉面积等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水利灌溉条件,能够较快地将潜在的粮食生产能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能力,尤其是西北干旱区有效灌溉面积的增加对提高粮食单产、稳定粮食产量将起到有力保障。因此,从中长期来看,可将西北地区作为我国粮食生产保障以及粮食安全的战略后备区。

三、关于我国粮食生产区域化的政策建议

(一)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和产粮大县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的粮食安全保障战略的实施,稳步提升了我国粮食优势产区的生产集中度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07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集中度已分别达到98%、80%、70%和59%。[6]但是,在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的实践中,粮食主产区的范围比较宽泛,无法完全按照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一体化生产的要求将粮食生产的财政扶持资金集中到具有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的地区。加之粮食主产区往往也是财政收入低的地区,随着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了极大影响,也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抓粮食生产的主动性。为此,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调出量大的粮食核心产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是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确保粮食安全的现实要求。从中长期来看,适应我国粮食生产逐步北移以及主要粮食品种生产格局的变化,按照区域比较优势原则,划定若干粮食生产重点县(包括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并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提高我国粮食生产保障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促进粮农增收和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粮食生产成本的明显上升,虽然近年来粮食补贴规模不断增加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不断加大,总体上仍不能弥补成本上升所导致的利润损失。从中长期来看,为了确保粮食主产区得到合理利益补偿,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合理经济收益,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点是:第一,中央财政可根据粮食主产县粮食产量、商品量增加的多少、贡献的大小,在现有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第二,完善对种粮农民、产粮大户和合作社的补贴制度。在保持原有各种粮食补贴的基础上,增加对农民种粮的补贴规模,提高补贴标准。新增补贴要重点向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并在信贷、科技推广、农业机械作业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第三,建立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第四,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农业投资结构,扶持粮食主产区改善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三)改善平衡区生产条件

一定的耕地保有量是粮食生产保障和粮食安全的基础。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快速发展,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依靠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来增加粮食总产量已不现实。从中长期来看,现有粮食平衡区经济持续发展的趋势不可避免,若平衡区的经济发展以不断减少耕地为代价,将很可能导致粮食播种面积的大幅度减少,这会对我国未来的粮食安全埋下隐患。数据显示,2000-2008年,平衡区的耕地面积从38992.4千公顷下降到35911.7千公顷,减少7.9%,净减少3080.7千公顷,耕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的30.41%下降到2008年的29.50%。从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来看,减少绝对量最大的是平衡区,其次是主产区,再次是主销区,相对量减少最大的是主销区,其次是平衡区,再次是主产区。因此,在未来的粮食生产与布局中,要注意水土资源的制约,[7]在密切关注平衡区耕地数量和质量变化的同时,应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完善西北地区水利灌溉设施,积极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抗旱能力,是提高粮食生产用水效率,保证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的基础。

(四)加快粮食流通体系建设

协调粮食产区和销区之间的粮食供需平衡关系,不仅要依靠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还要依靠粮食流通保障能力,即要依靠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的市场联动才能实现。我国和国际上多年的一系列事件证明,在全社会粮食供求形势总体良好的情况下,由于受到粮食流通体系的限制,在地震、洪灾、极端气候灾难和大范围卫生疫情等突发事件冲击下,粮食不能及时从产区运往销区,极易形成短时期内、局部地区的粮食供给严重短缺,引发粮食抢购风,从而形成粮食供给甚至相关产品的连锁反应的公共危机,或者形成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粮食安全危机甚至社会稳定危机。与此同时,我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产销区的严重错位分布,使地区之间、品种之间、季节之间的平衡调剂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灵活、快捷、通畅的粮食物流运输体系。虽然目前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粮食的物流运输体系和运输设施逐步完善,但一旦粮食主产区大幅减产,粮价居高不下,受主产区惜售以及运力不足的制约,主销区粮食供求关系将受到极大影响。因此,在适度提高部分粮食主销区的粮食自给率的同时,应加快国内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和发展粮食物流运输设施,加快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粮食流通保障,以平衡粮食主销区和粮食主产区的粮食供求,从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注释:

①英国古典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在1798年发表的《人口论》中认为,人口不受限制时将按照几何级数增长,而食物生产将按照算术级数增长。为了防止人口超过可得到的食物供给,就会有周期性的战争、灾难和疾病。这种人口增长将受到有限食物约束的现象被称为“马尔萨斯约束”。

②按照传统的划分方法,我国粮食和农业主管部门一般将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江西、安徽、河北、辽宁、河北、湖南、江苏、山东、四川13个省区作为粮食主产区,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及海南7个省作为粮食主销区,将把山西、重庆、广西、宁夏、新疆、青海、陕西、西藏、云南、贵州、甘肃11个省(区、市)作为平衡区。主要依据是按其粮食产量、播种面积和提供的商品粮数量及其占全国的比重。

③根据中国自然经济特点和粮食生产情况,本文将粮食分区方案划分为:东北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晋冀鲁豫区包括山西、河北、山东、河南;东南沿海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长江中游区包括湖北、湖南、安徽、江西;西北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西南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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