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瑞花(甘肃省庄浪县中医院 744600)
【摘要】当前,父母的孩子很金贵,一旦生病,家长就格外焦虑,来医院就诊的要求也很高。由于儿科疾病具有病情重、变化快、易反复的特点,因此稍有疏忽,就容易发生差错事故,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 医疗护理 护患纠纷 防范措施【中图分类号】R473.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085(2013)36-0193-01一、护患纠纷的产生原因1. 护理人员法律观念淡薄,忽视患者权益。
当前,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对于自身权益的界线越来越清晰,而医护人员对患者及家属所拥有的权利却了解不够,对护理证据重视不够,记录陈述有不正确或书写字迹不清、随意涂改的现象,与医生记录相矛盾,告知签字手续不及时,从而引起纠纷。
2. 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差,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护理人员服务态度不佳,积极性差,与家属交谈时不使用服务用语,不注意讲话方式。在回答家属的问题时简单随意、语气冷漠、解释不耐心。
当家属因不了解而做法不妥时,护理人员就大声呵斥,使其产生紧张、恐惧心理,从而引起纠纷。
3. 护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
由于护理工作量大,加之收入低,长期超负荷工作,致使护理人员工作热情不高,机械地完成本班次工作。同时,由于护理人员没有严格按规程来操作,不认真观察病情,巡视病房也不及时,使家属很难信任和支持工作,从而引起纠纷。
4. 护理知识缺乏,业务技术不娴熟。
现在的家长,当孩子生病时,对医护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医生诊治力不强、护理工作不娴熟、对常用的诊疗设备仪器不熟悉、操作生疏、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能力差,在忙乱中出现差错而发生纠纷。
5. 管理上不完善,护士编制上有缺陷。
护理人员的编制相对不足,夜班频繁,工作繁重。一个夜班,一个护士要照顾整个病区的病人,结果往往是顾此失彼,这也是导致护患纠纷的客观因素。
二、防范措施1. 强化护理人员的法律观念,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签字手续要严格规范。每当遇到病人有输液、手术、中途私自外出、拒绝治疗等情况发生时,均应告知其后果,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以备不测。
2. 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要不断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的服务意识,强化护理观念,把患者的要求作为服务的第一准则,以“病人为中心”开展临床服务,在有利于病人的情况下执行各项护理措施,从而提高病人及家属对护理人员的理解与尊重。
3. 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性。
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经常组织学习,定期查找问题并制定防范措施,使每一个护理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坚持做好“三查三对”,杜绝各类差错的发生。
4. 提高沟通水平,消除沟通隐患。
护理人员应关爱病人,热情接待新入院的患儿,给他们介绍主管医生。并以同室患儿为例,介绍疾病的治疗过程及预后情况,消除患儿及家属的焦虑。在治疗前,要耐心回答患儿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如果对病情无法解释,就请教主管医师。
5. 注重在职培训,提高护士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由于儿科护理工作专业性强,服务对象特殊,要求护士的业务素质要高,应急能力要强。因此,对刚工作的护士,除安排科室轮转外,要开展基本护理技术的常规训练,择优上班;对工作三年的护士,要有计划地开展专业技术的培训或临床实践培训。
总之,要避免护患纠纷的产生,首先就要提高儿科护理质量,不断加强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其次,要多学习医疗法律常规,增强自身的医疗道德意识,与患者多沟通,多了解他们的治疗需求。
论文作者:朱瑞花
论文发表刊物:《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3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4-8
标签:护理人员论文; 纠纷论文; 家属论文; 工作论文; 护士论文; 儿科论文; 患者论文; 《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36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