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冲突问题研究述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冲突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价值冲突问题是当代价值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学术界的研究已取得许多新进展,而本文仅就其中的若干研究成果做一简要综述。
一对古代中国价值冲突的研究
赵馥洁在《中国传统价值哲学导论》一书中,着重从人学与范畴上把握中国传统价值的各种基本形式,他认为由于古代中国人的实际人生价值取向是多元的(主要分为道德、功利、自然),而多元取向必然存在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主要表现为义利之辨(如儒墨)、德力之辨(如儒法)、理欲之辨、公私之辨、天人之辨等等。不仅先秦各派之间有价值冲突,而且各派内部也有价值冲突。
在上述各种价值冲突形式中,义利之辨又被认为是众多古代中国价值冲突中的最主要的一类。张奇伟认为“义利之辨”是两种不同质的价值之辨,其深层是理欲之辨,是两种不同的行为方式之辨,是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之辨,是人的两重性之辨,其主导性不是以义废利,而是在以义导利的前提下义利兼顾,义利之辨是儒家人文精神的突出体现。但彭彦琴、杨鑫辉则认为,“欲”相当于现代心理学“需要”这一概念,在中国古人观念中,它更偏于低层次的物质需要,而“理”与“义”则相当于精神需要,理欲之辩,义利之辨,“完全可以看成论述有关中国古代需要心理思想中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问题”。
台湾学者从更深层次研究了义利之辨,文崇一认为中国人的价值冲突表现为道德与富贵的矛盾。究其实质,仍是义利的矛盾。文氏认为古人对道德(仁)与富贵(富)的关系持三种观点:(1)仁富相容说。 (2)仁富冲突说。(3)仁富混和说。
沈青松用“层级理论”对义利之辨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个层次模式:诚仁义礼生利,诚为最高层次,利为最低层次。沈青松着重对其中的“义”进行了层级考察,认为“道德之义”高于“义务之义”。这一区分暗合张岱年先生在《论当然》中阐释的“自然之理”与“应然之理”。而国内学者大都停留在将“义”解释为“义务之义”的层级,表现出在“义”这一道德理念的被动地位,还没有上升到代表主动性的“自然之理”层级。
另外,黄俊杰与吴光明在统观古人价值观后认为,价值取向冲突有三:“忠”、“孝”不能两全,一也;“忠”、“义”难以并立,二也;个人生命与国家利益不易兼得,三也。他们将古人的价值冲突分为两类:非悲剧性价值冲突与悲剧性价值冲突,为了脱困而出,古代中国人至少有两个层次的进路:一是结束自己的生命,一是采取逃避或权宜之计,或者牺牲次要的道德义务。
在把握中国古代价值冲突问题上,江畅、戴茂堂博士则另辟蹊径,他们在刚刚出版的《西方价值观念与当代中国》一书中,从价值主体的三个层面上分析中国传统价值观在三个不同层面上的冲突:一是思想家主张的价值观之间对立特别尖锐,如儒道之间的“积极”与“消极”、“有为”与“无为”的分歧与对立就是如此;二是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主要根据儒家的一家之言,这样导致了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念与其他非正统的各家所主张的价值观念之间的严重冲突。三是社会倡导的价值观与大众奉行的价值观之间的反差也十分巨大。
二、对当代中国价值冲突的研究
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价值冲突表现尤为突出,国内对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价值冲突的内涵 杨发认为价值冲突是不同的价值认识与价值评价之间的矛盾与斗争,是价值观念体系矛盾冲突的表现。而江畅则认为,价值冲突是发生在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它可能带来一种新的动态和谐,具有广泛性、复杂性、深刻性、持续性四个特点。兰久富则强调应从深层意蕴上去理解价值冲突,他认为价值冲突是价值方向的冲突,是价值标准的冲突,是解释域的重合,是对“市场”的争夺,即对“人”的争夺。
(二)价值冲突的表现形式 这是学术界对价值冲突研究的主要分歧之所在。根据价值冲突表现形式的单一性和多样性,可将诸多学者的观点分为两类:单一型和多样型。
1、单一型:唐日新认为当前价值冲突表现为中西价值观的分野;万俊人与江雪莲认为是义利冲突;宋岩、孙伟平认为是集体主义价值观与其他多元价值观的冲突;宋永平则认为是“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冲突,这种冲突具体表现在:(1)行为之宗旨:逐利还是逐义,(2)行为之动机:利己还是利人,(3)行为之约束:他律还是自律,(4)行为之根据:循法还是重德,(5)行为之方式:多样还是单一,(6)行为之态度:公平还是礼让,(7)行为之表露:掩饰还是表现。 他还认为,对“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冲突要具体分析。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有些是积极的,有些是消极的,不可一概而论。正确的态度是克服对方的缺陷与不足,使其得到最大程度的互补。
2、多样型:杨发认为价值冲突是多样的,有内在的与外在的, 显性的与隐性的,一维的与多维的,新的与旧的,传统的与现代的,民族的与外来的,但主要形式是真理性价值与实用性价值的冲突。
陈建国认为当今多元论的价值观有九类,相互之间必然有冲突,包括三个层次:(1)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冲突;(2)有些价值观本身就是分裂的,冲突的;(3)人的价值观和其他观念之间的冲突。 方军也认为价值冲突有三个层次:(1 )价值的本质与表现形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2)价值与符号之间的冲突;(3)价值的观念表现形式之间的矛盾即“价值观念的冲突”。
另外,1996年10月6 日在西安举行的“市场经济与价值观”学术讨论会上,有些学者提出当前价值冲突主要表现在:(1 )一元价值观与多元价值观的冲突;(2 )个人主体本位与社会主体本位价值取向的冲突;(3)个体主体价值观内在矛盾与冲突, 体现在:个体注重物质利益同传统道德观念的冲突,个体角色单一性与个体角色多样性的冲突;(4)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功能弱化和作用的缩小所形成的冲突。
(三)价值冲突的根源 杨发认为价值冲突是在社会分工和个体交往的不断扩大过程中,个体活动与社会活动的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宋永平认为当前“经济人”与“道德人”之价值冲突的根源在于:1、 产生的时代背景是“经济人”产生于市场经济,“道德人”产生于过去的小农经济和现代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2、 活动领域和追求目标是“经济人”活动于经济领域,追求物质文明;“道德人”活动于人的交往活动的一切领域,追求精神文明。王玉樑认为价值冲突的根源首先基于价值主体多元化基础上的价值多元化;其次是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的;再次是由文化多元化决定的。江畅则把价值冲突的根源归结为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与相对化。
(四)价值冲突的消解 多数学者认为应通过弘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来实现价值冲突的消解。如林源认为应提倡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陈彰龙提出需要实现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回归,建立现代核心价值观。宋岩认为应实现集体主义一元化主导。
此外,唐日新认为应通过中西价值观的整合来消解中西价值观的分野。万俊人认为在新时期要实现义利统一。江雪莲认为要实现利益向道德义务的转化。陈建国针对多元化的价值观提出了“互补价值论”,以消解各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杨发认为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立场,在价值冲突中完成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江畅则认为,面对价值冲突,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以及现代生活的现实要求和发展趋势看,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在法律范围内允许的价值差异,兼顾整体和建立个体的多元、和谐的价值体系。它既保证个体独立自主,又保证整体和谐有序;既保证社会的生机和活力,又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在现阶段,这种价值体系应当以利益为动力机制,以道德为导向机制,以法规为制约机制,以政策为调控机制,以求达到个体能在法律的范围内,在道德的导向下,自主地追求利益关系,追求社会公正,建立和谐秩序,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从而真正消解现代的价值冲突。
三、几点看法
综观国内外关于价值冲突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国内研究的某些不足,笔者以为应在以下若干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
(一)语言是反映人类价值冲突发生的物质条件,符号是特定价值观的表征,因此,价值冲突的研究应与语言学、符号学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这也正是中国哲学适应世界哲学语言转向的必然结果。这一领域是有待价值学工作者做深入探索和开拓的。
(二)国内关于价值冲突的研究基本上局限在哲学范围内,注重对价值冲突的内在研究,而我国的港台地区和国外则早已拓宽到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人类学、民俗学等领域,侧重于外在价值冲突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都是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的。
(三)对于价值冲突的社会功能的研究尚显不足。除了江畅曾提出:“价值冲突可能带来一种新的动态和谐”外,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而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又确认“价值冲突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但对其具体的表现又均无明确的表述,因而更谈不上充分发挥“冲突”的积极功能。由此可见国内对此的研究还未上升到自觉的层次,仍然停留在下意识的朦胧阶段。
(四)价值冲突研究在思维模式上尚停留于一种直线性的定式思维,认为有冲突就必须进行冲突的消解以达到一种稳定与和谐,而事实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长期存在的,冲突本身也能促进进步与发展。
(五)价值冲突的最终根源是利益冲突,是阶级、集团、个人的利益需要之间的冲突之体现,对于每一个价值主体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有着难以回避的负面影响。对此,如何挖掘和转化中国传统价值论中的生生和谐的和合之学来整合、解决当代中国人的价值冲突,研究如何在制度层面上、利益分配上通过卓有成效的改革和调整,来克服与消解转型时期价值冲突的负面影响,这些都对价值冲突的研究提出了新问题。
(六)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与中国社会的转型,尽管二元化的冲突依然存在,但当代中国人的价值冲突的形态将进一步多元化、复杂化。当代中国价值冲突研究者无疑应当进一步深入生活、贴近时代、关心大众,汲取海内外关于价值冲突的宏观与微观研究成果,将学术研究与平民大众生活紧密相联,消解大众生活在情感、心理、特定行为层面的代沟现象,这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问题。
(《哲学动态》199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