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当代价值论文_刘朔邑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当代价值论文_刘朔邑

刘朔邑

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

摘要:马克思主义法学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实践性、人民性、科学性,是一个正在不断完善、发展、丰富的法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倡导以人民为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利益基础和判断标准,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始终处于服务于人民的阶级立常本文主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当代价值进行了深入研究与阐述,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法学;当代价值

马克思主义法学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依据,而且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指导思想。但现阶段,在课程体系建设、教材体系建设以及教学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着将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边缘化、碎片化,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片面的解释为阶级斗争法学与革命法学以及将马克思主义法学矮化为一般学派等现象。个别研究者仅将马克思主义法学作为批判性、革命性的法学,认为其只针对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而无法运用发展的眼光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因此,应客观、理性、全面地分析与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内涵,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深入分析阶级与经济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当代价值充分发挥出来,促进中国法治实践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促进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马克思法学思想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础与依据,再经过时代的发展而一步步进入法治主轨道。法治战略经过国家领导人的不断改善与深化,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依法治国法治思想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时期,中国已经逐渐试过了能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中国的第二次挣扎阶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提出,以及在实际中的开展过程中告诉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找到切实有力的发展途径,而且还能够建设好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开拓阶段,对于未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效果有着决定性作用。

在中国政权建设的历史长河中,国家的政权在初步建立阶段,法律法规中存在诸多问题,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的一个过程,例如,中国古代兴盛王朝的国家政权,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撑,依靠法律治理天下,从而稳定国家主权,促进国家强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就是依靠法律治理天下这一原则,逐步的完善与发展的。从现实情况出发,我国正处于从人治到法治、从法治向共治转型阶段,也就是双线法治。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国家领导人,根据马克思法学思想的基本原则,作出了更加全面、详细、成熟的法治论述。我国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理论和思想指导作为支撑,因此,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马克思法学基本思想和原则为指导。

马克思法学思想能够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转向,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理论潜在内涵能够满足建设的要求。国家法律秩序建设也是法学本身特征的一种体现方式。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如果不能够在革命破除中重新建立,而只能一味促进革命,那么其法学功能是不完整的,更无法突出其在法学届的价值。通俗说法就是,真正的法学不仅能够促进革命破除,而且还要能够保障新政权的建设。

二、丰富了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是底层法治走向上层的集中表达。坚持马克思法学思想的基本原则,认为法律是上层建筑,是为劳动人民服务的,也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提出了法治社会主义的体系建设,以"法治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系统的分析、总结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并提出了一系列依法治国理论论述,理论的广度与深度更加浓厚,涉及的范围也较为广泛,由此可见,习近平社会主义法治论述不仅是更加细节化,而且也是战略性的成果,对从法治动力到法治路径,再到法治未来,都有着相关论述。

社会主义法治在整个人类的发展史中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是区分各个时代领导人法学地位的基础,也是判断社会主义法学思想价值的主要依据。在过去的发展中,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处于革命与建设阶段,到了如今的21世纪,习近平总书记利用各种基本历史条件,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法治时代。如果能够抓住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主题的法学,证明它是建立在法学基础之上的,这符合法学的基本思想,但如果仍然停留在批判资本主义法治的范围,那么相关的法治建设将无效。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了前人战略目标和基本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根据现代化社会的实际情况,深刻、全面地分析了时代要求的法治,并且形成了系化论述,肯定将成为集大成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分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时,就是利用了马克思法学思想,抓住关键因素,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保障。

三、加快了法治中国局面形成

现阶段,中国共产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建设,以至于我国的法治节奏感与法治进度迅速发展。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如果不实行法治,那么就解决不了社会中的诸多问题。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诸多不平衡的发展因素以及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用完善的法律法规去制约,因此,法治成为了时代不可或缺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发展一直处于稳定形势,但仍然存在不可持续、不协调、不平衡等因素,导致社会矛盾以及人民矛盾日益突出,在政风、党风中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包括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等问题,导致社会中存在大量的矛盾问题。因此,想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必须要解决现阶段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内化了中国法学的法治思想智慧,将法律作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体现了国家对法律的重视,从而产生系统关注。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提出是有具体的保障措施与实施路径的,并不单纯的是一个战略规划,能够加快法治中国局面形成的战略部署,从而实现对改革开放初期法治战功思想的深入化。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思想是集成了社会主义探索与实践经验,已经超越了前人的质变水平,将中国带入了一个崭新的局面。因此,我们应多方面研究法学,以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为指导,进行全方位的反省与思考,对自身进行检测与批判。同时,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工具,思考自身的研究方法与法学思维,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基础,再结合我国的国情,不仅能够抓住矛盾的关键所在,而且还能够体现出较强的系统性。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首先要有一个总揽全局的思想,才能够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

总结: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应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作为指导思想,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应坚决抑制矮化、碎片化、边缘化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相关的一切情形,正确地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当代价值,在我国法学知识、教材体系、课程、学科制定过程中,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坚定法治信仰,从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参考文献:

[1]21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探索与创新[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

[2]王耀海,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逻辑脉向[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6

论文作者:刘朔邑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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