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不接受建议”与干部制度改革_毛泽东论文

毛泽东的“不接受建议”与干部制度改革_毛泽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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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88(2004)02-0007-05

一则鲜为人知的故事:毛泽东“数荐不纳”

毛泽东同志不徇私情、不帮亲友升官谋利的事迹十分突出,是众所周知、普遍公认的。新中国开国大典刚刚结束,毛泽东就让大儿子毛岸英给表舅向三立回了一封信,批评他想通过毛泽东的关系,为另一位亲戚在长沙谋个“厅长方面位置”的错误做法。信中尖锐地指出:“新的时代,这种一步登高的‘做官’思想已是极端落后了,而尤以通过我父亲即能‘上任’,更是要不得的想法。……至于父亲,他是这种做法最坚决的反对者,因为这种做法是与共产主义理想、毛泽东思想水火不相容的,是极不公平、极不合理的。”这封坚持原则的信件是毛泽东不循私情的一个典型例证。鲜为人知的动人事迹还有不少。今年上半年《人民日报》发表的《毛泽东“数荐不纳”的故事》又是感人至深的一个范例。

共和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就同周恩来商量,要周恩来筹建国家文史研究馆,目的是安排德高望重的老先生们。文史馆既可以领工资,解决这些知名社会人士的生活困难,又让他们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可以说是国家养士的地方。文史馆成立不久,杨开慧的朋友、柳直荀烈士的遗孀、时任长沙中学教员的李淑一就托人找到了毛泽东,要求去北京当文史馆的馆员。李淑一根本没有想到,她提出这一要求竟然是给毛泽东出了一个难题。这一点,从毛泽东当时专门为这件事给秘书田家英写的信可以清楚地看出。信上说:“李淑一女士、长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书为业,年长课繁,难乎为继。有人求我将她荐到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种帮助否?她是杨开慧的亲密朋友,给以帮助也说得过去。请函询杨开智先生转询李淑一先生,请她表示意见。”

毛泽东给秘书这封信的内容和语气说明,李淑一当时要求到国家文史馆工作,的确使他感到非常为难:一是难在“数荐不纳”,未便再荐。因为在李淑一之前,毛泽东已经向文史馆推荐过几个人,都没有得到批准录用。这说明毛泽东不是不肯帮李淑一推荐,而是在“数荐不纳”的情况下,确实不好再开口了,况且他也深知,即使再荐,也未必能够录用。二是难在“文史馆资格颇严”,他不便要求该馆放宽标准,给予录用。最后,只好决定拿出自己的稿费,帮助杨开慧的老朋友、烈士遗属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一个十分尖锐、无法回避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典型

毛泽东“数荐不纳”,蕴含着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一个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要推荐一个人到“冷门单位”担任闲职,竟然“荐了几人”始终得不到批准录用;对比当今少数地方和部门的第一把手大权独揽、说一不二、个人决定重大人事任免的恶劣做法,相去多远!以国家重点扶持的著名贫困县——陕西省洋县为例。据《西部商报》披露:该县是个43万人口的小县,按规定最多只能配备副科级干部340人,但去年一夜之间县委竟让480人头上戴上了这样的官帽。其中“县委副书记的女儿只工作一年,就被提拔为县团委副书记;副县长的儿子由汽车司机变成残联副理事长;另一位县委副书记的弟弟被提拔为土地局副局长;组织部长的4个亲戚均被提拔;县委办公室主任的老婆被提任电影公司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儿子、内弟分别被提拔为工商局副局长和教育局长;县政协主席的女婿则被提任法院庭长,……”该报特别指出:“本次提拔干部,程序省略,过程简单,不用民主考评,不用单位意见,更不用政审材料,甚至连涉嫌犯罪的,刚刚受过司法处理的,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入党重点培养对象的,都在一夜之间被委以重任。”该报还意味深长地点出此中奥秘:“凡是被提拔的人,都有各种关系和人情。”由此可见,洋县这种做法既是“家长制”、“一言堂”必然导致的“杰作”,又是全省少有、全国罕见的极为恶劣的典型。

至于卖官鬻爵、疯狂敛财的违纪、违法事件,更非绝无仅有,着实令人吃惊!据《南方都市报》今年7月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利用手中大权,先后收受几百人的巨额贿赂,大肆买官卖官,疯狂敛财2385万元。在担任上述重要职务的六年间,他的‘乌纱批发部’日益兴隆,涉及领导干部260多人,包括市直部门和下辖10个县市的处级以上干部50%多被卷了进来,其中有50多个第一把手。有个副局长为了坐上第一把手交椅,竟然送上100万元。”难怪群众气愤地说:“马德案”涉及“人数之多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卖官鬻爵成了他最大的‘业绩’。”“马德对绥化最大的‘贡献’就是提高了绥化的‘知名度’!”而由此造成的恶劣政治影响、对党的形象和威望特别是对党群关系的严重破坏,更是难以估量!

正是认真地对比了以上两种截然相反的典型,才使人们深深地感受到毛泽东的“数荐不纳”特别可贵!有些同志还据此提出了这样一个十分尖锐、值得深思而又无法回避的问题:为什么过去我们根本没有什么民主评议、群众测评、公开招聘(招考)、任前公示等等复杂的要求和程序,而选拔出来的干部却绝大多数能够做到德才兼备,称职胜任,很少发生贪污腐败问题?如今要求越来越高、形式越来越多、程序越来越繁、手续越来越杂,而选拔出来的干部却有一些缺德少才、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次品”;还有一些人提拔后不断发生贪污、腐败等严重问题;甚至出现了个别人边腐边提、愈腐愈提的怪事!这既是一个十分复杂、难以回答的问题;又是一个无法回避、必须认真回答的问题。只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为这个问题找到正确的答案,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一个必须勇于正视的深层次原因:家长制作风是导致吏治腐败的罪魁祸首

人们要探索研究任何问题,都要正视现实,狠抓根本,切中要害,弄清症结,才能真正得出正确的结论。凡是关心上述难题的同志,普遍能够遵循这一思路,进行长期精心的观察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取得了初步的结论。他们一致认为:近几年来,我们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规定的许多复杂的内容、程序和手续,虽然较好地解决了选拔任用干部的形式和方法问题,但却远远未能真正触及选人用人上的“家长制”和“一言堂”这个根本体制(制度、机制)问题。这不仅是造成当前部分地区和单位用人不公的主要原因,而且同个别地区和单位买官卖官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邓小平早在23年前就特别强调,“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23年以后的今天,《半月谈》杂志又在评论员文章中更进一步尖锐地指出:“‘家长制’、‘一言堂’在一些地方还很流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九鼎,绝对领导,独断专行,权倾一方。”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家长制对党的领导工作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危害极大。首先,它严重地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把民主集中制变成个人集权制,把集体领导变成大权独揽,把集体决策变成个人专断。其中河南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已逮捕法办)就是一个恶劣的典型。他曾经在全县干部大会上狂妄宣称,“你们要和县委保持一致,县委是什么呢?县委就是县委书记。”意思是说,县委就是我杜某一人,全县干部、群众都要同我杜某保持一致,对我绝对服从。其次,它严重地破坏了“党管干部”原则,把“党管干部”变成第一把手说了算,个人决定重大人事任免、独揽干部升降去留大权。正如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已逮捕法办)所疯狂叫嚣的那样,“我是第一把手,我就有绝对的权力,我想提拔谁还提拔不了吗?”其三,它严重地破坏了党的干部路线,用人不是按条件、重业绩,听民意、看公论,而是分亲疏、论关系,看来头、凭好恶,把“任人唯贤”变成“任人唯亲”,个别地方和单位甚至大刮裙带风,如同我们在前面所说的陕西省洋县那样。其四,它严重地破坏了党的用人标准,不是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而是热衷于任人唯亲、任人唯顺,要求干部惟命是从、百依百顺,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甚至形成对自己的人身依附,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至于任人唯钱、买官卖官,则是家长制任人唯亲的恶性发展和必然结果。所以邓小平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邓小平这一科学论断和当前严峻的现实状况充分说明:家长制是导致用人不公和吏治腐败的罪魁祸首,不坚决纠正家长制作风,不彻底铲除个人专断这一毒瘤,就不可能有效地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即使在具体的形式、程序、方法上想再多办法、出再多新招,也无济于事,更谈不上解决用人不公、消除吏治腐败问题。

三个应当正确处理的重要关系:毛泽东“数荐不纳”的深刻启示

要肃清封建主义遗风,铲除家长制毒瘤,为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扫除障碍,必须从《毛泽东“数荐不纳”的故事》中吸取营养。毛泽东“数荐不纳”,既是解放初期新中国廉洁从政、开创一代新风的充分体现,又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政策的突出典范。它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

启示之一: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彻底铲除封建家长制,切实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把决策大权牢牢掌握在党的领导集体(各级各部门的党委、党组)手里,坚决反对个人专断。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而发展党内民主、肃清家长制作风则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和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民主集中制,就没有社会主义。要有效地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决策大权真正掌握在党的领导集体手里,必须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作为党的领导者个人,不论职务多高,都不能等同于党的组织,不能取代党的组织,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把党的组织变成个人的工具。毛泽东“数荐不纳”的一个特别可贵之处,就在于他能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真正尊重用人单位党组织的决定。虽然他推荐的对象多次得不到用人单位的录用,但他却认为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更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势强制用人单位接纳自己的推荐。这与当前某些第一把手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的反常情况相比,确实是十分难得的。

启示之二:必须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彻底铲除封建家长制的个人专断作风,切实摆正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把用人大权牢牢掌握在党的领导集体手里,坚决反对个人决定重大人事任免。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制和机制,是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是维护党的正确决策、实施党的有效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制度保证;而发展党内民主、肃清家长制作风,则是健全集体领导制度的根本前提和重要基石。从这个意义上说,离开了党内民主,就不可能形成名副其实的集体领导,更不可能真正票决重大人事任免。要有效地实施集体领导,把用人大权切实掌握在党的领导集体手里,必须正确处理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毛泽东说过,“党委的领导,是集体的领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第一书记同其他书记和委员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一人称霸。这样的第一书记,应当叫做霸王,不是民主集中制的‘班长’”。毛泽东“数荐不纳”的又一个特别可贵之处,就在于他能摆正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主席个人同下属部门党的领导集体多数人作出的集体决定。虽然他推荐几个人到文史馆工作,都遭到该单位领导集体的否决,全部不予录用,但他却认为这样做是符合党的组织原则的。这与当前某些第一把手大权独揽、说一不二的霸道作风相比,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无处寻觅的,堪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楷模。

启示之三: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大力肃清任人唯亲、任人唯顺等封建家长制流毒,切实摆正感情与政策的关系,坚决反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吏治腐败现象。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中央去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条例》),既是我们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又是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不正之风特别是吏治腐败的锐利武器。它不仅为正确选人用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坚强的领导集体确立了强有力的党规党法,而且为促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体制、机制)保证;而发展党内民主,肃清家长制作风,则是为贯彻执行干部《条例》创造必备环境和良好氛围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要有效地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实施干部《条例》,忠实执行第二条规定的“六项原则”,严格遵守“十不”的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深刻领会、正确掌握胡锦涛同志在学习贯彻干部《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就是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代表选拔上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还要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四个注重”的要求,即:“注重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注重看干部的作风”,“注重看干部的政绩”,“注重看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毛泽东“数荐不纳”的再一个可贵之处,就在于他能摆正感情与政策的关系,自觉支持下属单位坚决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坚持用人标准。毛泽东之所以对“荐了几人,没有录取”,“丝毫没有去想这是对自己的不敬”,其根本原因是他清楚地认识到这是“文史馆资格颇严”的缘故。既然文史馆的领导班子勇于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掌握干部标准,切实做到“资格颇严”,连最高领导人的推荐都不予通融和照顾,他也就没有理由以感情代替政策、以权力改变原则,强制下属单位放宽标准予以接纳,只好决定就此作罢,“未便再荐”,而拿出自己的稿费来帮助李淑一解决实际困难。从而,形成了浓厚的民主氛围,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掌握干部标准,真正选准用好干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这与当前某些第一把手以感情代替政策、以关系代替原则、以权力改变标准的恶劣做法相比,无异天差地别,可以说是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典范。

一条值得重视的基本结论:必须把肃清家长制作风作为改革干部制度的关键

毛泽东“数荐不纳”,无疑是我们党在干部工作上充分发扬民主、摒弃家长制作风的范例。作为一种干部制度,当时虽然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却充分反映了共和国开国之初的民主气氛和健康的体制雏型。它不仅为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废除封建家长制、建立健全选贤任能的干部制度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可行的途径,而且为我们在前面提出的那个值得深思、无法回避,必须深入研究、认真回答的问题找到了正确的答案。为什么建国初期我们的干部工作标准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易行,没有那么复杂的要求、形式和程序,但选拔的干部却基本合格、很少发生腐败等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注意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大力肃清家长制作风,把人事大权牢牢地掌握在党委领导集体手里,坚决反对第一把手个人决定重大人事任免。为什么当前我们的干部工作标准越来越高、形式越来越多、程序越来越严密、手续越来越复杂,而选拔出来的干部却有一定数量不合格或者不完全合格,并且不断发生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少数人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和人民的罪人,其根本原因则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主要领导人背离党的民主集中制,沾染上严重的家长制作风,习惯于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特别是在干部工作上无视党的领导集体,坚持由个人决定重大人事任免(有的虽然表面上采取了许多巧妙的形式,但实质上却万变不离其宗)。这说明家长制作风既是导致当前干部工作上诸多弊端的罪魁祸首,又是阻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严重障碍。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彻底消灭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为此,他还大声疾呼:“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封建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根据邓小平这一科学论断,结合前面所作的分析研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条值得特别重视的基本结论:“不彻底消灭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改革干部人事制度,谈不上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干部《条例》,谈不上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这一基本结论可以说是邓小平上述科学论断的拓展和延伸,是经过实践的不断检验、反复证明了的正确结论。只有紧紧抓住家长制这个“牛鼻子”,把肃清家长制作风作为关键,才能对症下药、切中时弊地改革好干部人事制度,有效地执行好党中央的干部《条例》,充分发扬“毛泽东‘数荐不纳’”的精神,真正选准用好干部。

一剂根治家长制顽症的良方:大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实践证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既是医治家长制顽症的有效药方,又是改革党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关键对策。家长制坚持以个人为中心,以高度集权和盲目服从为原则,以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为特点,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产物;民主制则与此截然相反,坚持以集体为中心,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以集体讨论、共同决策为特点,是无产阶级民主思想的结晶。这说明民主制是家长制的尅星,只有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才能肃清封建主义遗风,根治家长制顽症。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毛泽东早在延安时代回答黄炎培先生关于共产党能否跳出历朝历代“政怠宦成”、“人亡政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的提问时,明确地提出了民主治党、治国的思想。当时,他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遵循毛泽东民主治党、治国的思路,深入研究总结这一方面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内民主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1962年2月,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集中,从而也就不可能有认识的统一,行动的统一。”“没有无产阶级的民主和无产阶级的集中,也就没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就要复辟。”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更是把党内民主建设提到一个从未有过的全新的高度,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他还对如何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具体地说,就是要加强党内的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制度“三大建设”。在民主决策方面,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在民主选举方面,要“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在民主制度方面,要“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我们深信,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这些体制、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必将为发展党内民主、扫除封建主义遗风、根治家长制顽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上述“三大建设”中,“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则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中心环节。坚持以干部选举制取代长期以来实行的干部任命制,既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又是铲除家长制、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决定关键。列宁在《国家与革命》这部重要论著中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曾经把“一切公职人员完全由选举产生并完全可以撤换”作为无产阶级新型国家(“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两大标志”之一(还有一个是“废除常备军而用武装的人民来代替它”),作出高度的评价,其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人民公仆(干部)都应当由人民(主人)来选择。一是只有由人民来选择公仆,才能看得清、选得准,因为公仆生活在人民之中,谁个优秀,谁个较差,他们早已心知肚明;二是只有由人民来选择公仆,才能真正把公仆置于主人(人民)的管理和监督之下,使公仆不敢胡作非为,因为主人随时可以撤换他们;三是只有由人民来选择公仆,才能有效地约束第一把手的从政行为,解决长期以来对第一把手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监督不了的难题,因为再大的第一把手,主人也是有权加以撤换的;四是只有由人民来选择公仆,才能改变不少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恶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为不这样他们就会丧失选票、被人民抛弃。

尽管我国正处于而且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则是封建专制传统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在短时期内根本没有条件实行干部的直接选举。但是,我们却应当通过改革,扫除各种障碍,积极创造条件,坚定不移地沿着民主选举干部这个正确的方向前进。为此,必须采取一系列过渡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一系列转变。首先,对需要保留任命制的地区、部门和职位,要坚决从第一把手个人决定重大人事任免的“家长制”转向党委领导集体票决干部任免的民主制。其次,要坚决从任命制转向间接选举制(即通过代表选举),在选举方法上,认真执行选举条例,坚决实行差额选举,切实保证选举人按照自己意愿进行选举和候选人参与平等竞争的权利。最后,一旦条件成熟,就应从间接选举制转向直接选举制(即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只要我们大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抓紧建立健全、全面推行党内选举制度,就一定能够卓有成效地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根治家长制的顽症,铲除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弊端,并使相关的问题迎刃而解。总之,通过不断改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逐步实现各级干部的直接选举,是对干部制度最根本、最彻底、最有效的改革,也是对家长制顽症最根本、最彻底、最有效的治疗。只有这样,才能使建国初期“毛泽东‘数荐不纳’”那种一代民主新风重新焕发生机并不断发扬光大,才能真正建设起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否则,不抓紧抓好干部民主选举这一“牛鼻子”和“总开关”,即使采取再多措施,创造再多形式,到头来还是无济于事,这是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客观现实,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收稿日期:200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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