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维护农民承包权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部论文,耕地论文,权益论文,农民论文,质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业部日前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保护和利用好基本农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手段,抓出实效,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知指出,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总量不能减少、用途不能改变、质量不能下降”的总要求,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对各地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建档立案,做到地块、面积、标志、档案、措施、责任制“六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通过集中办公或进村入户的方式,集中利用今冬明春的一段时间开展基本农田确认到户工作,力争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要制定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办法,并会同国土部门对本区域内耕地地力进行分等定级,为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提供科学依据。要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抓紧制定补充耕地、补划基本农田质量验收办法和建设标准,对整理、复垦和补充的耕地及补划的基本农田开展质量验收确认,并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
通知说,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提高耕地持续产出能力。要组织实施“耕地质量建设推进行动”,加强土壤肥力监测和质量动态管理。以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提高基础地力为中心,全面推进标准农田建设,力争使耕地质量不断提高。要编制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国家耕地质量等级标准、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培肥地力技术规程。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耕地质量建设的长效机制问题研究。
通知要求,乡镇企业、农牧渔业企业及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低水平扩张的发展模式,建立集约用地机制。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农用地调整的,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严禁通过土地流转方式使用农民承包地搞非农业建设,改变农业用途。已撂荒的耕地要尽快组织恢复耕种。要加快制定草原、水域、滩涂利用规划,明确草原功能分区,合理确定渔业水域、滩涂。鼓励利用荒地荒坡发展畜牧业,积极推进适度规模饲养。要积极争取把畜牧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工作,依法加强对被征地农民承包土地的管理。要针对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监察、国土、审计等部门及时督导,限期整改,做到征地补偿费未全部到位的不放过,征地群众意见突出的不放过,征地补偿资金未建立严格监管制度的不放过,着重解决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分配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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