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分裂与苏联解体--兼论“三个代表”思想的意义_斯大林论文

民族分裂与苏联解体--兼论“三个代表”思想的意义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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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2)03-0002-05

导致苏联最终瓦解的与政治、经济危机同时迸发的民族危机,从根源上来说,主要在 于苏共领导下的苏联政府联盟体制存在根本弊病,也即作为苏联多民族国家的国家结构 形式——联邦制出了问题。这种实为高度中央集权的联盟体制成为非俄罗斯民族地区社 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从根本上损害了苏联各民族统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苏联联邦制的建立和实行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历史产物。苏联(全称“苏维埃社会主义 共和国联盟”)是在沙皇俄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多民族国家。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 命的胜利,砸烂了沙俄这一民族监狱。随后苏俄政府依照列宁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原 则为实现民族平等、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团结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良好效果。这 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的苏俄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的严峻考验中得到证实。

如何建立一个民族平等和民主集中制的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后 为设计建国方略而着重思考的内容之一。在1917年二月革命以前,列宁是反对联邦制的 。但在二月革命以后,列宁根据变化了的国际国内形势,从联合各民族共同打破沙皇俄 国这个“民族压迫的监狱”的共同利益出发,提出“让俄国成为一个自由共和国的联盟 吧”①(注:《列宁全集》第25卷,第21页。)。十月革命后公布的、由列宁起草的《被 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中明确肯定了采取联邦制的原则:“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是建 立在自由民族的自由联盟基础上的各苏维埃共和国联邦。”不过,列宁是在特殊情况下 有条件地肯定和接受联邦制政体的,即认为这种联邦制是特定条件下实行民主集中制总 原则的一个“例外”,是解决俄国民族问题的一种途径、形式。1918~1920年列宁几次 提出联邦制是一种走向民主集中的单一制国家的过渡形式,这一过渡将经历一个长期的 历史过程②(注:江流、徐葵、单天伦主编:《苏联剧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 994年版,第231、237—238页。)。

然而,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却忽视了苏联各民族实际发展进程,特别是从20世纪30年 代起,出现急躁冒进的“左”的错误,片面强调联邦制国家向单一制国家的过渡,使联 邦制发生外在形态和内在结构上的扭曲和畸形。

从外在特征来说,苏联的联邦制显得不伦不类:其与世界上美国等典型的联邦制国家 相比较,后者以地域为特征,前者则以民族为特征;后者加入联邦的实体只享有一定范 围的地方自治权,而苏联1924、1936、1977年历届宪法却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均是享有 主权地位的国家,既可“自愿联合而组成”苏联,也可自由退出苏联。而同时苏联又是 各主权共和国联合的统一的主权国家,由此就形成了一个联邦制国家双重主权的格局。 在法律上使各加盟共和国与苏联的关系形同邦联,确认各加盟共和国“保留自由退出苏 联的权力”,这就导致后来局势剧变时,各加盟共和国以此为法律根据,宣告独立,退 出苏联。

在外部特征类似邦联的同时,苏联联邦制在实际运作中却使其内涵游离宪法规定,而 日益趋近于以俄罗斯联邦共和国为中心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单一制,联邦制名存实亡。这 表现在:自斯大林时期起,各加盟共和国基本丧失了独立管理内部政治、经济和社会事 务的主权,严格听命于联盟中央;而在这种联盟中央体制中,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占据了 特殊地位,它虽然没有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但设置了中央行政管理部门。苏联中央政 府管理部门也就是俄罗斯联邦的政府管理部门。于是,联盟中央的政策方针,往往在强 调全苏国家利益的口号下,更多照顾俄罗斯的要求,而忽视其他共和国的需要。20世纪 30年代苏联已形成联盟中央集中管理体制。这种中央统一集中计划过多过细,不仅过分 限制了各共和国经济活力,而且造成许多共和国经济结构单一化,各非俄罗斯民族加盟 共和国的利益被严重忽视。

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综合国力,使人民 的生活日益改善,不断体现出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③(注:江泽民:《论 “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55页。)苏联名为联邦制,实际上是以 俄罗斯为中心的高度中央集权的联盟体制。它不仅造成广大非俄罗斯民族地区人民生活 相对贫困,而且成为各加盟共和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这样,俄罗斯与其他民族矛 盾日积月累,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的长期停滞也势必成为苏联各非俄罗斯民族离心倾向 乃至分离主义逐渐上升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从苏联和苏共败亡的惨痛教训中,我们也 可以领悟到江泽民关于“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思想的正 确性和重要性。

由于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无视苏联各民族发展的实际进程,造成苏共在民族问 题的长期性、复杂性、阶级性等方面认识上的偏差,再加上大俄罗斯主义的作怪,带来 一系列严重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失误,导致苏联民族问题盘根错节、积弊深重,成为苏联 解体的主要原因。

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和任何历史现象一样,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和消亡 规律。不同民族真正实现了融合,也就是民族消亡的开始。但民族差别和国家差别存在 的长期性,决定了民族由融合走向消亡将是相当遥远的目标,也决定了与民族存在相联 系、同始同终的另一社会历史范畴——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民族融合、民族消 亡与民族同化应是自然发生的,而不是凭借暴力或民族特权推进的强迫同化。然而在苏 联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种脱离本国社会发展实际水平的“超越社会发展阶段”思 想在领导人身上反复出现。与此相应,则是他们对民族问题的错误评估和人为加快民族 融合的民族理论。

1936年斯大林提出苏联已经建成社会主义,1939年由他主持的联共(布)18大更是宣布 苏联已“进入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阶段”。以此为出发点,斯大林在民族问题上以为, “民族纷争的基本组织者,即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培植民族互不信任的和燃烧民族 主义狂热的剥削制度已被消灭”,关系到各民族权利平等、经济和文化平等等问题已经 基本解决,从而盲目提出苏联各民族之间“真正的兄弟合作已经建立起来了”④(注: 斯大林:《论苏联宪法草案》,《马克思主义与民族、殖民地问题》,人民出版社1954 年版,第375页。)。在斯大林“民族关系上已不存在问题”的观点基础上,赫鲁晓夫在 断言苏联已进入“全面开展共产主义社会建设时期”的同时,也形成了苏联各民族融合 的超前认识,提出“新的历史性人们共同体——苏联人民”的理论。勃烈日涅夫上台后 ,不仅宣布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并且在1972年进一步提出,苏联旧社会遗留 下来的民族问题已经“彻底地和一劳永逸地解决了”⑤(注:《苏联民族问题文献汇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50页。)。理由有三:(1)苏联各民族已通过广 泛掌握俄语,正在实现语言的统一;(2)已经消除了各民族经济发展中的差距和界限, 实现了各民族间的事实上的平等;(3)苏联已经产生了一个“新的历史性人们共同体— —苏联人民”。

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不仅忽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还曲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民 族矛盾与阶级斗争的观点,以阶级斗争方式处理民族纷争,从而加剧了民族矛盾,将某 些原属于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民族问题作为阶级问题来看待,大搞阶级斗争扩大 化。

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大规模的肃反运动中,在高加索、中亚地区以及乌克兰、白俄罗 斯共和国,大批十月革命后培养起来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因观点不同或要求保 护本民族语言文化特征,被斯大林视为“反动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和分裂主义”、“反 对社会主义的阶级敌人”,而遭到逮捕、枪决或被迫自杀。另外,斯大林政府还在卫国 战争期间对一些民族实行强制移民。整个卫国战争期间,这种人口迁移不下500万,并 因此导致50多万人的死亡。这种不加区别的大规模强迫移民的做法,剥夺了少数民族的 民族自决权,违背了民族平等自由的原则,侵犯了少数民族正常的生活权利,极大地加 剧了非俄罗斯民族对俄罗斯民族的隔阂、不满和敌视心理,造成民族矛盾的尖锐化、复 杂化。此外在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仍然存在以阶级斗争方式压制和镇压非俄罗 斯民族维护自主权行动的粗暴做法⑥(注:江流、徐葵、单天伦主编:《苏联剧变研究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231、237—238页。)。

在民族问题上,苏共更严重的错误是,违背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的原则,容忍大民族 主义的恶习长期存在。在多民族国家里,通常同时存在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两种 倾向,这两种倾向都是损害多民族国家统一与稳定的消极因素。马克思主义始终主张, 不同的民族只有发展阶段或水平的差异,没有“先天”的优劣之分,各民族无论大小、 先进与落后,其在行使和享受政治、法律和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应完全一致,在相互间 的民族关系上一律平等。

由莫斯科公国扩张而成的沙皇俄国,无论在官方政策上还是民族关系中,充斥着十足 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列宁认为,大俄罗斯主义是阻碍苏联这个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实 现各民族平等和团结的主要威胁。因而他对大俄罗斯主义进行反复的严厉批判,提出取 得昔日被压迫民族的最大信任是苏俄政府最至关重要的任务,不仅要求保证少数民族与 俄罗斯民族的完全平等,而且要求俄罗斯民族对少数民族采取让步态度,以消除隔阂, 达到民族团结。

1934年之前,斯大林根据列宁的民族政策,多次强调在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倾向的同时 ,要着重反对大俄罗斯主义。可由于他在实践中反对大俄罗斯主义不够彻底,从而导致 在指导思想上只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因而在1934年联共(布)17大上,出现了关于大俄罗 斯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哪种是全国的主要危险的争论。斯大林却指责这种争论是“愚蠢 的”,认为两种倾向都可能成为主要危险。此后他就不再强调反大俄罗斯主义,而只强 调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斯大林于1937年将少数民族文字由拉丁字母改成俄文字母,翌年 又规定俄语为少数民族的第二本族语。他还过分宣传俄罗斯民族的历史功绩,抹煞少数 民族对苏联的贡献⑦(注:[法]埃莱娜·卡·唐司科:《分崩离析的帝国》,新华出版 社1982年版,第22—23页。)。

而在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关于苏联已形成“新的历史性人们共同体——苏联人民” 理论背后,其实还是大俄罗斯主义的恶性膨胀。“新的历史性人们共同体——苏联人民 ”这种脱离实际的民族虚无主义理论反而刺激了少数民族自我意识的增长,并在逆反心 理的支配下,促成其民族意识与“苏联人民”的国民意识相分离,为民族分离主义的滋 长提供了土壤。

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 一致性,这是共产党与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 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 方面群众的利益。”⑧(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第155页。)苏共领导违背马克思主义,无视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的客观规律,忽视了 广大非俄罗斯民族的利益。作为“一种特殊防御形式”的非俄罗斯民族的民族主义从来 就是大俄罗斯主义的伴生物和极端反抗者。虽然从表面上看,非俄罗斯民族的民族主义 在苏联解体中破坏力巨大,但从根源而言,大俄罗斯民族主义却是联盟大厦崩溃的罪魁 祸首。以上史实充分反证了江泽民关于“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这一原则的正确。

1985年就任苏共总书记、以“改革家”著称的戈尔巴乔夫,非但没能缓解积弊深重的 民族问题,而且其体制改革指导思想的失误导致苏联晚期民族问题更趋恶化,最后民族 分离主义危机和经济、政治危机相结合,葬送了社会主义大国的苏联。

上台初期的戈尔巴乔夫和以往历届苏共领导人一样,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将 长期存在的观点,一如既往地延续其前任错误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不仅对当时苏联复杂 的民族关系现状缺乏了解,更忽视了潜伏已久的民族问题。他虽然看到苏联在政治、经 济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但认为在民族关系方面还是“顺遂”的领域。他在1986年苏共27 大的报告中仍称,苏联已经“一劳永逸地消灭了民族压迫和民族不平等的各种形式和表 现”,“苏联人民是一个崭新的社会的和族际主义的共同体”。同时大俄罗斯主义继续 得到助长,由他主持通过的《苏共纲领新修订本》在谈到苏共“完善民族关系的新任务 ”时,仍然把“反对地方主义和民族局限性”放在首位⑨(注:《苏共27大主要文件汇 编》,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1、364页。)。因而他在处理国内事务中忽视民族因素 ,没有把调整民族关系和政治经济改革相结合。尽管这前后已经出现了一系列民族动乱 的迹象,直到1988年纳卡州民族武装械斗剧然爆发后,戈尔巴乔夫才改口说:“生活中 不存在一劳永逸解决的问题,首先,民族问题就是如此。”但他还是把民族问题当作偶 发事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错过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最终使纳卡问题、克里米 亚鞑靼人问题和波罗的海地区分离主义问题发展到难以收拾的地步。

无疑到苏联晚期,民族问题已盘根错节,积弊深重。但为何在戈尔巴乔夫时期民族分 离主义危机总爆发,最终导致统一的多民族联盟国家发生巨变和解体?作为戈尔巴乔夫 改革指导理论的“新思维”显然在这里起到了效用不可低估的历史催化剂作用。

为了推动苏联社会全面改革,戈尔巴乔夫在其“改革新思维”中提出了“民主化”、 “公开性”和“多元论”三大倡议⑩(注:有关“新思维”的内容可参见戈尔巴乔夫的 《改革与新思维》,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一味强调党和国家生活不受任何约束、 毫无保留地公开,超越了苏联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客观上导致舆论失控、思想混乱和 社会动荡。尤其在其“不留历史空白点”的口号下,鼓动全社会各界掀起对以往苏联历 史的“揭疮疤”热潮,对苏联和苏共历史大加否定。相应地,戈尔巴乔夫倡导的“多元 论”不仅主张意识形态多元化,还强调各个不同利益的阶级、阶层和团体,都有平等利 用舆论工具表达自己言论的权利,反对以马克思主义引导舆论。由此社会各方对苏联和 苏共历史阴暗面的大肆揭露和渲染,使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各种民族主义势力得以迅速聚 合,也为他们攻击和丑化苏共执政的历史以及蛊惑群众,创造了有利条件。正因为此, 波罗的海三国提出它们当年加入苏联的合法性问题,后来这三国还成为分离主义运动的 排头兵。也正是在“民主化”、“公开性”的口号下,纳卡自治州民族主义者提出退出 阿塞拜疆、加入亚美尼亚问题,引发了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之间旷日持久的战争。

伴随“多元论”而来的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政治多元化”方针和建立多党制决策,一 方面自动放弃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先是允许党内外反动派的合法存在,而后是导致维系 各族人民团结和作为联盟核心的苏共丧失执政地位。特别是建立多党制,使民族地区的 共产党遭到严重打击,当地成立的一些新党普遍具有较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共产党若 要与之抗争,保住执政地位,往往不得不突出民族因素,甚至求助于民族主义势力。另 一方面,“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促使一些反对派领导人成为民族分离主义势力的先 锋骨干,使民族分离主义政党团体扩大社会基础、队伍迅速壮大,在各共和国夺取政权 ,与联盟中央分庭抗礼。

与此同时,戈尔巴乔夫体制改革的接连失误,导致全国经济状况恶化,国民经济陷入 崩溃边缘。既然多民族国家凝聚力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改 善状况,那末民族分离主义势力便有机会利用经济恶化形势,在各族人民中煽动民族分 裂、制造民族动乱。此外,忽视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片面强调经济核算而不提倡各族 之间相互支援、在联邦制改革方向和原则上游移不定、不能妥善处理联盟中央与加盟共 和国之间关系、未能有效抑制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等,也是戈尔巴乔夫在民族政 策上的一系列失误。最后,这一超级大国在政治、经济、民族等多重危机中崩溃解体。 苏共丧权和苏联解体留给我们的教训是十分沉重的。戈尔巴乔夫体制改革留下的最大 一个历史教训便是“老祖宗不能丢”,也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 。共产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理应是先进文化的代表。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人类最 先进文化的集中体现,它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一面旗帜。发展社会主义先 进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改革事业,要求我们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共 产党的领导地位,增强人民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对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信心。显然 作为戈尔巴乔夫改革指针的“改革新思维”大力倡导不加限制的“民主化”、“公开性 ”、“多元论”和超阶级的抽象的“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等违背马克思主义理论,丢 失了共产党对舆论阵地的领导,助长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全盘否定,诱发 了无政府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也便利了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主义情绪制造动荡、 瓦解苏联。事实证明,舆论导向和舆论阵地,是关系到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一 个关键问题。所以江泽民提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 至关重要的。

收稿日期:200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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