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规范》中的家庭伦理及其影响
施克灿
浙江浦江郑氏家族以“孝义”治家,其家族不少成员被《宋史》《元史》《明史》列入《孝义传》或《孝友传》。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赐封郑氏为“江南第一家”,并亲书“孝义家”三字,使其成为明代最有影响的典范家族之一。郑氏家族数代累积为人处世、修身齐家、睦邻之道的经验,经数次修订、增删,至明初最终完成《郑氏规范》,凡168条,在官方倡导下,这些规范逐渐超越家族界限,成为明清社会教化的重要教本。
孝义为本:《郑氏规范》中的家庭伦理
郑氏家族之所以历宋元明三朝而不衰,得益于其“孝义冠天下”的家风;《郑氏规范》之所以影响深远,是因为其通篇贯彻着儒家的“孝义”理念。其中明确指出:“子孙为学,须以孝义切切为务……此实守家第一事,不可不慎。”郑氏家族对子弟从小注重“孝义”教育,凡郑氏子孙,8岁入家族所办义塾,满16岁有资格进入东明精舍(后改为东明书院)学习,聘请吴莱、宋濂等硕儒为师,教导子弟秉承孝义家风。
据《郑氏规范》载:郑氏家族每月朔望,会聚一堂,聆听“孝悌歌”;每日清晨,家族中未冠子弟要诵读男女训诫之辞。《男训》告诫子孙“居家则孝悌,处事则仁恕”,不要“恃己之势以自强,克人之财以自富”。《女训》告诫家族女子切忌“淫狎妒忌,恃强凌弱,摇鼓是非,纵意徇私”。每月两次的孝悌歌,每天一次的诵训诫辞,使族人时刻铭记孝义之道,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
积德行善:《郑氏规范》的社会伦理
行善是传统社会积极倡导的美德,郑氏“既以孝义表门,所习所行,无非积善之事”。凡郑氏子孙,皆以积善积德、救难扶贫、博施济众为荣,无论对族人,或是乡邻,“宁我容人,毋使人容我”。对同族宗人,“实共一气所生,彼病则吾病,彼辱则吾辱,理势然也。”对贫困乡邻,则和睦以待人,对鳏寡孤独、缺食疾病者则要急人所急,施以各种援助,如设立义冢、免费施药、免息施谷、供应汤水等,凡此种种规定,充分体现了郑氏家族乐善好施的家风。
图 / 浙江浦江郑氏家族三百年不分家,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赐封郑氏为“江南第一家”。
郑氏族人世代谨守家规,践行善事,争做善人。郑钦掌家政期间,“遇疏族,则有续食之粟、御冻之衣;恤乡里,又有推仁之财、免利之谷;劝学有义方之塾,葬埋立阡之冢,贫无居者有义宅,死无嗣者有义祠”(《金华贤达传·孝友》),其厚德之名冠于乡里。郑渊为人仁厚,“饥者告以食,寒者告以衣,病者我药之,称贷未尝辞”,见人有善也,“扬之唯恐弗亟”,见人有过也,则“阴告之而不闻于外”。故其去世之时,举县哀悼,感叹“仁人不可得矣”(《逊志斋集·郑处士墓石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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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家法:《郑氏规范》中的伦理实践
富察氏点点头:“大阿哥的生母虽然和我同宗,却这样没福,偏在皇上登基前就过世了,丢下大阿哥孤零零一个。”她婉转看了素心一眼,“你吩咐阿哥所,对大阿哥也要用心看顾,别欺负了这没娘的孩子。”
郑氏家族组织机构比较完善,家长总治一家大小之务,因此必须“以至公无私为本,不得徇偏”,而且要以身作则,“以诚待下,一言不可妄发,一行不可妄为。”如果家长有过失,则举家可以加以规劝。家长之下,设典事二人,负责协助家长处理家族事务,典事“必选刚正公明、才堪治家、为众人之表率者为之”。为保证家族秩序良好,又选“端严公明、可以服众者”担任监视。监视要有犯颜直谏的勇气,有善必言之,有不善亦必言之,对族人则教以人伦大义,不从则施加责罚,以保证家族各项事务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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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规范》有两项惩戒条目专门针对入仕为官者而设置,其一是:“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任满交代,不可过于留恋;亦不宜恃贵自尊,以骄宗族。仍用一遵家范,违者以不孝论。”其二是:“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这意味着家族不再承认他们的族人身份,是最严厉的家法处罚。据《郑氏历朝仕宦题名》中记载:自元至清,郑氏家族中出仕为官的达169人,除郑洪曾受诬遭辟,其余无一人因贪墨而被罢官者,从中可见郑氏家族教育的成功之处。
郑氏家族还设有《劝惩簿》,由监视掌管,按月记录族人功过,又造二牌,一刻“劝”字,一刻“惩”字,何人有功,何人有过,既上《劝惩簿》,更上“劝惩牌”中,以示赏罚。举凡有私置田业、私自蓄财、荒废学业、赌博无赖、以恶凌善等违反礼法的行为,情节轻者,家长或“议罚”,或“责之”,又或“诲之”“反复谕戒之”;情节重者,则将受到“责挞”“重箠”“告官”甚至“削名”的惩处,既有身体上的处罚,也有道德上的谴责,让屡教不改者受到身体与心灵上的责罚。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家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家族伦理的具体实施。
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师除了应具备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外,工程教学能力的锻炼和提升也是必不可少的。培养应用型人才核心环节包括实践教学,这也就意味着对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的工程教学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的工程教学能力存在着难以提升的问题。据调查,由于教学资源短缺、教学条件不强,实践教学设备有限、课时不多等问题,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在校学习培训阶段往往缺乏工程实践经验。而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又将重点放在学科理论知识的讲授,对提高工程实践能力做得少之又少,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的机会也相对较少。
在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族权往往带有基层政权的某些治理功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家严三尺法”。郑氏家族在郑文融主理家政期间,谨遵祖训,以法齐家,“严而有恩,虽家庭中,凛如公府。子弟小有过,颁白者犹鞭之”(宋濂:《浦阳人物记·孝义篇》)。而《郑氏规范》则是惩处不良子孙、达到齐家睦族的重要规章,其治家功能与伦理导向同等重要。
《郑氏规范》的历史影响
《郑氏规范》是中国古代最完备的家族法典之一,被收入《四库全书》,在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首先,《郑氏规范》成为民间教化的重要材料。浦江郑氏家族能够兴起并繁盛数百年,有诸多因素。从其本身的因素看,《郑氏规范》既是对族人的劝导训诫,是一部严谨的治家规范,又起着类似法规的作用,堪称治家处世的教本。从统治者推广的角度来看,郑氏家族在元代就因九世同居受到旌表,到明初更是被树为家族楷模。洪武初年,明太祖亲自召见郑濂,并询问治家长久之道,对《郑氏规范》更是赞赏有加:“人家有法守之,尚能长久,况国乎!”后又礼聘郑济入宫为皇太孙讲授“家庭孝义雍睦之道”(《浙江浦江郑氏家族考述》)。明太祖之所以重视郑氏家族及《郑氏规范》,固然有宋濂、方孝儒等人推荐的因素,但更为重要的应该是看到其“孝义”伦理对维护王朝基层社会的价值。解缙曾上奏:“古者善恶,乡邻必记……臣欲求古人治家之礼,睦邻之法,若古蓝田吕氏之乡约,今义门郑氏之家范,布之天下。世臣大族,率先以劝,旌之复之,为民表率”(《明史·解缙传》)。其目的是希望通过树立这一典型,引领整个社会的教化,进而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
其次,《郑氏规范》对明清家训的发展起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一般来说,家训大多体现为对家族成员正面的规劝与倡导,具有教导性;而家规类似家族法律,更多地体现为负面的惩戒,具有强制性,《郑氏规范》兼有劝导与惩戒的双重功能。此外,《郑氏规范》不同于以往的传统家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明人许相卿看到《郑氏规范》后感叹:“浦江郑氏家范,尤若广而密,要而不遗,虑远而防豫,吾则所未逮也”(《许黄门先生文集说·家则序》)。明清时期大多数家规都或多或少地受到《郑氏规范》的影响。
总体来看,《郑氏规范》虽然也存在不少专制时代的局限性,但其倡导的积德行善、勤俭持家、廉洁奉公等伦理观念及其社会实践,对于树立文明家风、维护社会和谐仍有借鉴意义。
编辑 / 李茜 rmzkl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