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解决再就业的务实做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就业论文,发达国家论文,做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普遍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涉及到社会安定。影响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从而引起许多国家的高度重视。一些发达国家经过多年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逐步建立起一套有效解决再就业问题的机制,虽然这些国家的国情与中国有很大不同,但他们一些做法对国内也不无借鉴之处。
一、政府重视是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保证。
美国总统克林顿在1996年为竞选连任而写的《希望与历史之间》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一种期望:“在新世纪之初的美国,所有愿意工作的人都能实现‘美国梦’”。美国国会和政府为促进再就业制定了不少法律,其中《就业训练合作法》是最早的主要法律之一。该法规定,由州、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合作进行培训项目的开发、实施和管理。英国早在1973年就通过了《就业和培训法》。为使该法落到实处,英国建立了专门机构——人力服务委员会,为解决失业问题承担责任。该机构下设就业服务部,管辖全国各地上千个职业中心;培训服务部,负责职业培训政策;特别项目部,负责特殊需要的人力项目。澳大利亚在就业服务机构中设置“特殊服务中心”,专门为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年龄在45岁以上难以找到工作的人提供专项服务。澳大利亚还成立了名叫国家就业和培训力量的机构,帮助产业界制订培训方案,审批各公司的培训计划,积极地在雇主、工会和社区团体间协调关系。智利宣布从1997年5月1日到1998年5月1日为“全国失业者年”。法国政府近年来对失业者除采用轮流培训外,还创立了“首次职业经历实习”制度以培养年轻人陆续到法国在国外的企业工作。德国部长会议通过了“全国就业行动计划”。波恩就业计划的重点在于解决青年失业问题。劳工部长诺贝特·布吕姆说,今年已经有28.1亿马克用于解决失业的“困难情况”。在丹麦,凡是不满25岁的年轻人没有找到学徒岗位,最晚在6 个月后劳工局会分配给他一个岗位——让他到通常的企业里工作,不得已让他进生产学校(丹麦总共有100多所生产学校)学习手工操作能力。 如果年轻人拒绝接受提供的岗位,他们就会失去任何支持。不久前,丹麦森讷堡的一家人造黄油厂宣布年底将关闭,劳工局马上为该厂120 名职工的每一位制订了一项计划。按照劳工局的计划,许多职工在经过转业培训后将得到新的工作。新加坡实施“滚动的铁饭碗”制度,对因产业结构变化而下岗的人员实行有组织的再培训、再就业,以新工种换旧工种,保证绝大多数下岗人员有重新就业机会。
二、提供中介服务是市场经济国家促进下岗、 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行做法。
一是职业介绍机构众多,服务手段一流。发达国家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相当普及,据统计,1997年,日本各种职业介绍所达二百余家,其中“人才派遣公司”最具特色,这一类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广泛招募社会人才,任何有一技之长的人均可以到该公司登记注册。公司负责与有关企业联系,向企业推荐并派遣其所需人才。瑞典全国有380 多个职介所,都是计算机联网的,求职者只要坐在任何一个介绍所的电脑终端前,就可查阅全瑞典的空余职位情况。比如斯德哥尔摩市区共有3997个空余职位,招聘单位的名字、地址、联系电话、支付薪金情况,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要求,一应俱全。芬兰在电脑联互网络上,还开辟了“自我推销专页”,有意求职者可将自己的情况和求职志愿输入网上,以便雇主直接迅速地进行选择。二是重视就业情报,信息渠道畅通。德国劳动局内设庞大的就业信息系统,除国内地区外,还与许多国家的就业信息系统相连。劳动局每年拨款5000万马克发展就业情报资料工作,出版各类职业情报资料,如《职业培训》,每种职业编一本,所有关于该职业应当了解的情况全包括在内。这些信息资料,编写讲究,免费提供。三是加强咨询指导,解答各类难题。德国的职业咨询两个方面:一是对失业者要求就业提供咨询,另一方面是面对学生,对15岁到30岁左右的大学生,向他们提供系统的职业介绍材料。职业咨询的经常工作是通过全面介绍各类职业及其发展趋势、职业培训的各种途径、解答求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等来进行的。咨询工作中的根本在于,一方面正确地理解来访者的主客观愿望,另一方面弄清楚来访者的身体情况、智力、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与此相关的是要弄清在考虑范围内的每一个职业有些什么具体要求,有无发展前途,然后提供咨询。咨询员一律都经过特殊的训练,一般情况下,失业者咨询平均每5天内能有比较明确的答复, 两周内能有结果。
三、技能越多,再就业的希望越大
在日本,大企业中途雇佣人员一般要求有一定的“资格”。所谓“资格”是指经过一个时期的学习获得的一种专业文凭。比如驾驶技术,经过学习和考试,拿到驾驶执照,这就是一种“资格”。有“资格”可以正式录用,没有“资格”只能干些杂事。日本的“里库路特人才中心”每年开设的讲座就达80多种。德国立法培训失业人员,对于失业者,接受培训的则可根据《劳动促进法》得到生活补贴、培训费用补贴。参加职业继续培训者如能提供较多的资格证书,并且通过相当一个阶段的义务劳动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德国劳动部门是可以协助他找到较为理想的工作。德国劳动局为做好失业人员的开发,在第三业务部下设了14个室,其工作程序是:捕捉就业需求——组织失业培训——推荐安排就业。8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把原来的“就业”概念改为“可就业性概念”,学习——就业——再学习——再就业,成了美国社会正常的生活轨迹。据资料显示,最近几年,美国政府拨款近70亿美元资助再就业培训,每年有100多万失业人员得到培训提高。新加坡于15年前,由政府、 雇主和工会三方代表组成了技能培训委员会。这个组织就负责对下岗人员进行各种专业技术再培训。新加坡政府还专门建立了技能发展基金,国家每年征收基金12亿新元,主要用于职工新技能培训贴补。
四、创造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是解决下岗、 失业者再就业的核心措施。
一是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这是解决再就业的根本措施。90年代以来,美国致力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出现了经济增长强劲势头,最近美国劳工部长赫尔曼在《工人接受变化的挑战》一文中说:1993年以来,美国成功完成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净创1400多万个新的就业机会;就业领域进一步拓宽,在新增就业机会中2/3集中在金融服务、医疗卫生、电脑及会计服务行业。近年来,欧盟抓住经济回升的契机,实行更为宽松的经济发展及就业政策。去年11月下旬,欧盟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专门讨论就业问题的首脑会议, 其核心文件《1998 年欧盟成员国就业政策指导方针的建议》阐述了其就业政策:①成员国对创建新企业实施简化手续有关规定和管理手续的政策,对中小企业降低行政管理收费,减少企业因增加雇工而支付的费用,组建特别工作组,以便协调欧盟整体运作,清除现存的社会保障制度中不利于就业人员成为独立工作者和创建小型企业的障碍;②发展风险资金市场,成员国应特别注意满足中小企业在这方面的需求;③对就业人员给以税收好处,以鼓励企业更积极地增加就业岗位,同时成员国政府要降低对企业不断增加的税收负担。目标是在未来5年内创造1200万个就业机会。 二是采取机动灵活的用工方式。美国许多行业的雇主和工人们认为机动灵活的用工方式是“新世界经济的现实”。美国一些企业正在向双轨雇佣方向发展,其核心轨道是全日制正式雇员队伍,铺设以机动灵活的临时工队伍。同时,存在着规模庞大而种类繁多的散工队伍,其中有秘书、保安人员、售货员等,也有医生、律师等,他们灵活地以不同方式(以钟点、以天数计、以工作项目计等)为企业和社会服务,目前这个散工队伍约占美国劳动力大军的1/3,预计到2000年“散工”将超过正式工的人数。荷兰从1982年瓦瑟纳尔会议之后,劳资双方不断取得共识。工会方面同意对工资以及工作时间安排的调整,资方则答应减少劳动时间并增加就业机会,从1994年到1998年底的4 年时间里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估计可达46.5万个。丹麦政府还出台了一些诸如“长期休假计划”等旨在提高就业水平的政策,在雇主同意的情况下,雇员可以享有3 种长期休假,即学习假、照顾0—8岁子女假和可随意使用的休假。休假期间政府按规定给予数额不等的失业保险金。三是鼓励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实现自谋职业。英国教育和就业大臣布伦基特认为,靠自己的收入生活,从而不依赖任何人是社会团结的保证。法国人具有开辟微型市场的较高天赋,目前法国每年有20多万人创办私营企业,平均投资约为3.6 万法郎。在美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谋生路:爱狗的人养狗;喜欢喝啤酒的人开个小酒吧;喜欢读书的人当了校对;丹麦积极扶持失业者注册为个体私营者。个体户在开业的头两年可得到总数为3万克朗的资助, 此外还享受税收优惠。“老板叫我回家上班”在一些西方国家十分流行。英国的威廉斯在公司任职28年,沦为失业者。他心想,自己51岁了,再找新工作一定很困难,不如自己自行创业。他擅长修理家用器物,这些年他在住处开设了“家庭杂活服务店”,生意一直不错。
五、“授人以鱼,不如退而结网”。
德国规定失业者只有积极地找工作,接受各方面提供的“合适的”的工作机会,才能享受失业补贴。补贴数额最多可达相当于最后一次领取工资的60%(如果有一个孩子的话,这一比率则为67%)。领取失业补贴期限的长短与领取者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成正比。比利时目前采取的是提供“找工作补贴”办法。对年龄和家境相当的人,提供相等的“找工作补贴”,即单身者每周最多可领取460法郎, 单独抚养子女者每周最多可领取610法郎,这种补贴只能发放6个月。在领取补贴期间,领取者拒绝就业建议最多不得超过两次。失业者重新就业越早,得到的资金越多(最多可得到1万法郎)。 美国发放失业补贴的数额和期限取决于各州的政策。总的来说,失业补贴很少高于本州平均工资的50%。至于旨在提供给最困难的人的社会补助,美国自1997年1月1日以来,领取的这种补助的条件是从事公益工作或为重新就业而努力。在意大利,对已参加过失业保险的失业者, 只提供6个月的失业补贴,补贴数额只相当于最后一次所领取工资的30%,即不超过5200法郎。此外失业者领取失业补贴的条件是:必须接受与自己职业水平相当的任何工作机会或有关方面提供的任何公益工作机会。法国在册的求职者有350 多万人,其中只有220万人能领到失业补贴。对象是不太老、也不太年轻、 曾参加过失业保险的失业者,每月可领取2345法郎,55岁以上者每月可领取3233法郎,从没有工作过的人不能得到任何补助,不能迅速重新找到工作的失业者很快就会不能再领取失业补贴。在日本按规定在职职工必须将工资的1%用于支付失业保险, 这样一旦失业,即可每月领取15万—20万日元的失业保险金。但享受保险的期限只有半年,半年之内必须找到工作,否则半年之后难得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