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伦理学的发展趋势_伦理学论文

论中国伦理学的发展趋势_伦理学论文

论中国伦理学的发展趋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695(2011)02-0001-07

20世纪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在导致世界文化的全球性冲突的同时,也导致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正是在这种世界性的经济和文化态势中展开并进入新纪元的。这种世界性的经济和文化态势,必将同中国自身的现代化进程一起,直接制约和影响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的发展;而问题在于我们应当如何估量并因势利导地利用这种制约和影响作用。

一方面,当西方文化凭借资本的扩张和侵略本能,假以文化帝国主义、文化霸权主义的嚣张,迅速向世界各个角落拓展的时候,世界范围的文化冲突自然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当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年代之初,中外文化的冲突便立即在从风俗习惯、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到政治信仰、法律制度、管理理念等各个层面上展开了。另一方面,如同经济全球化的二重性一样,世界范围的文化冲突也在不同程度上促进着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在引发文化震惊的同时正在造就着各种类型的边际文化。经济全球化带动的世界性的文化冲突,正预示着一个世界性的文化综合时代的来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世界宗教议会的《普世伦理宣言》,全球性的生态文明呼声等等,都可以看成是世界性的文化综合时代的前兆。正如西方有识之士所看到的:“中美两种制度的摩擦和融合将催生新的产物:一种在个人和共同利益、当前性和长久性之间达成平衡的管理哲学;一种减少民众的无限欲望,同时又不会扼杀个人追求的体制。”[1]当然,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远比不同经济体之间的交流和协作要困难。但是,异中求同、取长补短、创新发展,乃是一切文化类型的进步规律,也是一切文化类型的生命力的源泉。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展望21世纪中国伦理学的发展趋向。

首先,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将以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性的文化冲突为宏观背景,以中国特色的社会现代化转型进程为直接依据,始终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原则。

任何一种堪称高瞻远瞩的学术理论,都必须以其宏大的学术理论视野为基础和前提。这种宏大的学术理论视野,不仅要求共时态的广泛概括,而且要求历时态的纵深透视。据此推断,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只有以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性的文化冲突为横坐标,以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为纵坐标,才有可能充分而恰当地揭示其应有的学术内涵和理论范式,从而成为一种高瞻远瞩的学术理论体系。

以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性的文化冲突为横坐标,实现共时态的广泛概括,旨在从横向上保障21世纪中国伦理学的普遍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品格。

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就指出:“单个人随着自己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越来越受到对他们来说是异己的力量的支配,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结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2]89,274,277这虽说是一个半世纪以前的论断,但对于当今时代依然有效,因为当代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尽管有其不同于以往的诸多特征,但在实质上仍然是一个半世纪前的世界历史进程的延续。

现实表明,当代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程度,不仅直接影响着各个国家、民族的经济利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进而制约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对权利、义务的规定和履行。尽管全球化进程从一开始就遭遇了反全球化进程的纠缠,诸如民族主义的崛起和宗教认同的强化,但正如美国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说:“在全球化过程中,作为中间实体,民族国家失去了过去完全控制的能力。它们的主权局限于地域之内,但却不得不对付许多超越本国的全球化了的问题……民族国家不是消失了,而是转型了,它成了国家网络中的一个节点。没有任何国家能够独立于这个国家网络之外,即使强大如美国,在伊拉克战争这样的问题上,都同样需要寻求国家间的合作。”他还特别指出“我们每个人都在全球化过程的内部”。[3]这就是说,在当今时代,没有哪个国家,没有哪个民族,甚至没有哪个人,能够超然于全球化进程之外,能够绝对排斥经济全球化及其裹挟的文化、价值观、生活方式的影响。

例如,2005年2月22日的《参考消息》转载《日本经济新闻》的一篇题为《中国商业习惯渗入日本》的报道称:“去年(2004年),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不仅中国的商品源源不断地拥入日本,就连中国的商业习惯和经营手法也开始向日本渗透。说不定,这将成为日本对传统商业习惯和企业经营进行大胆变革的契机。”

由此可见,在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规律面前,人们似乎确实有“被”全球化的感觉。但人们还是能够做应该做的事情,即可以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利益、最适合于自身文化传统的应对方式。这种选择正是主体性、能动性等等人的本质特征的显现,这种选择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则是人的自由——解放程度的标志。

客观地分析和评估全球化对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社会伦理文化、道德价值标准的影响和制约作用,正是21世纪中国伦理学无可回避的一项重要课题。而且,能否解决这一课题,以及解决的好坏,都将对21世纪中国伦理学的学术理论水准产生直接的影响。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不论是从广义上还是狭义上来理解‘全球化,都不能避开谁的全球化’问题。省略了主语,我们对‘全球化’的理解就会有严重的缺陷,甚至不知道‘全球化’从何谈起。”[4]就当代全球化的实际情况而言,其主体依然是资本主义。这就是说,我们需要客观地分析和评估的,主要是资本主义(特别是美国)经济及其裹挟的文化、价值观、生活方式对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社会伦理文化、道德价值标准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全球化的积极影响,即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高科技、高效率、守契约、讲信用、保障个人利益、尊重个人价值和人类尊严等等观念和准则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全球化的消极影响:“全球化有可能导致‘一种倒退,即个体、私人利益至上’。”[5]“与一个世纪前,欧洲殖民主义制度下的全球经济不同,现在的全球化显然是建立在美国的道德标准——民主、自由贸易和集体安全基础之上的。”[6]“美国流行文化在全球泛滥,引起各国,包括美国人的担忧。他们认为,毫无特色的快餐式文化不但严重冲击着各国的传统文化,更使文化生态系统面临灾难。”[7]简言之,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必须敢于面对并善于甄别、借鉴资本主义(特别是美国)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历史成果和伦理文化的积极因素,择其善者而从之;同时必须能够坚决地批判和抵制其腐朽堕落的消极因素,剔除其恶者而弃之。只有这样,才真正符合邓小平关于“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

以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为纵坐标,实现历时态的纵深透视,旨在从纵向上保障21世纪中国伦理学的普遍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品格。

中国从1848年开始步入社会转型期以来,一直试图通过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来实现自身的现代化。但是,历史无情地告诉中国人民,简单模仿别国的做法根本解决不了中国的实际问题,更不用谈民族复兴。从模仿到创新,走自己的路,才使中国人民摆脱了窘境,从政治独立到经济发展,再到文化繁荣。这个历史经验,对于21世纪中国伦理学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曾经说过:“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8]627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又说:“我们要革除的那种中华民族旧文化中的反动成分,它是不能离开中华民族的旧政治和旧经济的;而我们要建立的那种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它也是不能离开中华民族的新政治和新经济。中华民族的旧政治和旧经济,乃是中华民族旧文化的根据;而中华民族的新政治和新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的根据。”[8]657显然,能否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对当代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形成历史性、规律性的把握,直接关系到能否以及能在何种程度上对当代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的实然性和应然性做出分析,并据此进行伦理学学术理论的提炼和概括。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展开的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对于西方先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经验的借鉴,是以中国自身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为根据和出发点的。只有立足于中国国情、立足于中国文化传统,才能够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因此,只有对于中国人民既有的生活方式、伦理观念、道德价值标准进行深入的盘查和检讨,并与全球化进程的客观要求相比较,才能发现和认清21世纪中国伦理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现实路径。这里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如何面对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实践及其成果,二是如何面对几千年积累起来的文化传统。

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理念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等等伦理价值准则有口皆碑。但问题在于,如何才能使之与以市场经济、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相协调,并实实在在地转换为当代行之有效的伦理准则和人们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显然,这不是可以通过概念游戏或道德说教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的是实事求是的理论创新。例如,党中央提出的关于以人为本的理念,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如果脱离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那就根本无法理解其现实针对性,当然也就难以给出准确的伦理学说明。

一切有生命力的价值观念,都必定是植根于民族文化传统的肥沃土壤的。孔子、老子、墨子生活的时代虽然与当今迥然不同,但正如迈克尔·霍夫曼所说:“当今社会的松散和不和谐与2000多年前孔子所处的时代实际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如果能向人们教授这样一种社会道德观,其核心是以人们的家庭情感模式为基础的‘礼’,那么儒家思想将给(我们的)这个‘失控的世界’提供极大的帮助。”[5]尽管我们不能一厢情愿地寄希望由孔子、老子、墨子来解决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但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有足够多的理念和智慧可供我们借鉴和参考。最近国内学者关于“国学”的争论,也从一个方面表明在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文化仍然是无法回避的;只有在承续和改造传统伦理文化的过程中,才能创建符合现代社会生活要求的新的伦理文化。

总之,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性的文化冲突,以及中国特色的社会现代化转型进程,已经引领中华民族以前所未有的勃然生机融入了世界历史的伟大历程之中。在这种世界历史的场景中,只有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原则,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才可能具备普遍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品格。

其次,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将以唯物史观为基本方法,在理论框架和学术内容上努力体现文化综合时代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充分表达中华民族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

马克思主义诞生160余年的历史证明,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现代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至今尚未被超越”的理论和思维工具,这是包括从阿尔多塞、萨特到哈贝马斯、福柯等诸多西方学者在内的学界名流所共同认同的。20世纪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的历史也充分证明,历史唯物主义既是解决中国社会实际问题的理论指南,也是促进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发展的有力杠杆。运用唯物史观来观察、分析当今时代的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性的文化冲突,以及中国特色的社会现代化转型进程,努力从中引申出伦理学的学术课题和理论结论,正是21世纪中国伦理学的基本任务。

20世纪中期以来,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世界各地的社会生活和文化交往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急剧变化。国外有学者提出,当代世界正在经历着四种革命,即地缘政治革命、与资本主义变化相关的社会革命、意识形态革命、有关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革命(即个人主义革命),用以概括和描述当今人类面临的种种难题。[9]显然,无论哪方面的变革都会涉及到国家、民族、个人及其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都需要诉诸价值判断。因此,怎样分析当代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和文化交往及其与经济全球化之间的关联,并从事实判断过渡、上升到价值判断,这不仅是各国政治家应尽的职责,也是各国社会学家、伦理学家无可推卸的责任。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研究以“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为己任,当然也需要对此做出自己的回应。

价值判断通常难在立场的选择和确立,而事实判断通常难在思维方法的选择和确立。在我们看来,历史唯物论也就是历史辩证法,它是“世界历史”和“全球化”时代破解各种社会生活的疑难问题的根本思维方法,也是破解现代人所遭遇的各种伦理道德难题的基本思想武器。

当今中国之所以会有“道德滑坡”、“社会失范”的惊叹,就是因为社会生活的急剧转型导致人们所习惯的伦理思维方式同现实的社会生活状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冲突,因此也迫使中国当今的伦理学研究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难题。不过,综观这些难题就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正在于能否运用历史辩证法来分析人—天关系、人—人关系、人—己关系,能否站在人类历史进步的立场上来综合并扬弃人类与自然、个人与集体、利益与道德、功利与道义、价值与准则、传统与现实、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幸福与德性、自由与秩序之间的矛盾与对立。

例如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上,尽管人们都把自由、公平、正义当作为伦理价值和道德理想来追求,但由于选择和确立的思维方式不同,因而可能导致的后果也就会大相径庭。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通常只看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对抗、冲突、你死我活的方面,而全然否认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利、和合、共生的方面;或者相反,只看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利、和合、共生的方面,全然否认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对抗、冲突、你死我活的方面,因此可能导致的实际后果必定是社会分化和阶级压迫。历史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则既看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对抗、冲突、你死我活的方面,又看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利、和合、共生的方面,并努力从同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因此可能导致的实际后果才会是社会协作和社会平等。

于是,当人们把自由、公平、正义当作为伦理价值和道德理想来追求的时候,首先需要澄清这种价值判断的事实依据是什么。已如上述,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历史辩证法思维方式所能够引申和提供的事实判断是很不一样的。按照历史辩证法的观点,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至少可以从三个层次上来解析:其一是从人的本质和社会的本质层次讲,现实人都是特定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就构成所谓社会。也就是说,人都是社会人,任何人都无法孤立地存在,任何人都有赖于同其他人协作共生。其二是从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关系层次讲,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互动中实现的,离开了与他人的交往互动关系,离开了对他人利益的确认和维护,任何个人利益都无法实现。其三从理想的社会关系层次讲,人与人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应该是对等的。问题在于,伦理学对于这些基本事实(包括现实的和可能的)的分析和论证,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说服人。显然,伦理学所作的事实判断的真理性问题,直接决定着伦理学所作的价值判断的规范能力。

20世纪以来出现并流行的各种伦理学理论,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也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其学术价值和效用水平都同对于历史辩证法的领悟与运用程度具有紧密的相关性。西方诸如叔本华的意志主义伦理学、萨特的存在主义伦理学、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罗尔斯的政治伦理学、阿马蒂亚·森的经济伦理学、罗尔斯顿的环境伦理学、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学,东方诸如新儒学,等等,无不如此。

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只有在充分寻求、挖掘事实判断的真理性的基础上,才能切实有效地提升价值判断的规范功能。从思维方法的角度讲,只有彻底摆脱传统的以及现代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的束缚,才能做到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进而彻底破解并超越各种形式的伦理困惑和道德困境。

例如,在形而上学的伦理思维习惯中,道德与利益的对立是最经典的例证,在西方有道义论与功利论的对立,在中国则有义利之争。不过,中国的义利之争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未将道德与利益绝对对立起来。且不说墨家关于“义,利也”的论断;就以重义轻利的儒家讲,以义取利也是其基本的信念。所以,孔子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的说法;孟子有“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孟子·万章上》)的说法;荀子有“义与利者,人所两有也”(《荀子·大略》)的说法;朱熹也有“正其义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朱子语类》卷三十七)的说法。显然,伦理学如果完全离开利益来讲道德,那将会使伦理学沦为虚伪的说教,道德也就很难发挥规范功能。反过来,如果完全离开道德来讲利益,那就等于是见物不见人,唯利是图,势必导致利己主义、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的泛滥成灾。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依然需要面对道德与利益两相矛盾的这个伦理学难题,并给出符合实际的、恰当的、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此外,如人类利益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道德德性与物质享受之间的矛盾等等,如果拘泥于传统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同样是根本无法给予协调和解决的。

对于伦理关系和道德矛盾进行辩证的分析,并从中寻求和合共生的两全之策,历来就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基本价值理念和辩证思维特长,这有儒、道、释诸家的经典文献为证。如何扬长避短,将中华民族的这种传统伦理智慧和道德生活经验转化为当代中国伦理学的学术内涵和理论范式,从而为构建并张扬与时代精神相契合的现代价值观和民族精神,也正是21世纪中国伦理学必须担当的重大职责。

最后,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将在全面汲取人类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在认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伦理道德论证的同时,努力为人类追求自由、幸福的理想生活提供一种伦理范式和道德建议。

按照通常的理解,伦理学以道德为研究对象。而道德则是人之为人的活动方式,是人的自我完善的方式。

人是一种有精神需求的物质存在,这就决定了人对物质的需求及其满足方式不是随意的,而是有目的、有讲究、有档次的。人们对自己的需求及其满足方式也都是经过不同程度的规划、设计和论证的,这种对自身的需求及其满足方式的规划、设计和论证,就构成所谓的价值观、伦理观、道德观。

依据存在主义的理论,人之区别于其他生命存在,在于人的存在决定人的本质,而非人的本质决定人的存在。对此,如果加以马克思主义的诠释,那就是说,是人的活动,人的活动方式,首先是劳动,劳动方式和生产方式,决定人的本质,决定人之区别于其他生命存在的本质。由此可以认为,活动方式的选择和设计,对于人之为人的生命存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那么人们可以在怎样的范围内选择和设计自己的活动方式,才不至于丧失人之为人的本质呢?这不仅涉及客观方面,即社会生活条件所提供的实际可能性;而且涉及主观方面,即人对自身的理解和设定。对于前者,我们已在上文论及,这里仅就后者做必要的补充说明。

千百年来,人们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常识,以及古今中外的大多数伦理学理论,都认同一个共同的基本观点,那就是必须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在善的尺度所及的范围内,来选择和确定人的活动方式。否则,人就难以异于禽兽。当然,人们对于道德、对于善的理解是各不相同的,有的还相去甚远。因此,为了维持人类关于道德、关于善的共识,进而避免人类向动物退化,于是便有了倡导普世价值、普世伦理的必要性。人类需要形成一些基本的价值共识,需要寻求一种能够相互共处、共生共荣的活动方式。这正是道德兴起和绵延不绝的根由,也是道德历史发展进程中孜孜以求的最高目标和根本宗旨。

道德不仅是人的存在方式,而且是人的完善方式。汤因比曾正确地指出:“从半人变成人,这个变化是在原始社会的环境里进行的。”“人类如果不生活在社会环境里,就没有可能变成人。”[10]61倒过来我们也可以说:如果没有适当的社会环境,人也可能退化,可能变成半人,甚至野兽。人们之所以愿意选择道德的活动方式,从最低的层次上来说,其实仅仅是为了避免自身的退化,避免丧失做人的资格。但是,一当人们选择了道德的活动方式,道德就自然会成为人们的一种理想和信念,成为人们的一种价值追求,进而对人的生活、对人的行为和活动发挥影响和制约作用。讲道德就不仅要对人的当下存在状态进行反思,而且要对人的当下存在状态实现超越。事实上,人们总是针对不道德的现象来讲道德的,总是为了反对、纠正不道德的行为和活动方式而讲道德的。如果没有不道德的现象,如果没有不道德的行为和活动方式,人们大可不必讲道德。换句话说,当人们讲道德的时候,正是人们对自身的生存状态或生存环境感到有问题、感到不满意时候。这种不满现状的感受,一方面会引发对人的当下生存状态的重新思考,另一方面会引发对人的当下生存状态的变革愿望和要求。因此,讲道德就是为了能够改变人的当下存在状态,使之向着人的理想状态靠近。

人类历史上关于人的理想状态有各种不同的描述,概括起来可以用一个词汇来表达,那就是幸福。然而,何谓幸福?怎样才能达成幸福?于是,在西方便有了感性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分歧,以及柏拉图的正义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康德的道义论、边沁密尔的功利论,还有文艺复兴时期开始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诉求和后现代主义对于现代性危机的颠覆。在中国则先有五福之说,继有儒家的仁义说、墨家的兼爱说、道家的清心寡欲说、佛家的慈悲为怀说等等,以及从古代的天下为公、大公无私继承而来的、现代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境界追求和善良愿望。不难看出,人们对于自身的未来发展是充满信心的,而且给自身生存的理想状态赋予了高尚和神圣的内涵——即以真正人的态度善待自身,同时也以真正人的态度善待他人、善待人类、善待自然界,就如德里达所谓“对‘他者’的尊重”——迄今为止,一切真正堪称为伦理学的道德理论,都以各自特有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对此做出了阐述和论证,由此构成了中外伦理学历史发展的理论阶梯和学术里程。

当代中国伦理学的直接任务,就是要构建适合当代中国现实生活的道德理论和伦理范式。为此,我们必须敢于面对并认真借鉴中外伦理学历史发展的这种基本思路和基本经验:以人为本、关注人生、善待他者。应当承认,在道德理论和伦理范式的建构方面,东、西方各有优长、各有短缺。两相比较,西方伦理学之长,恰是中国伦理学之短。例如,西方伦理学对于个人权利、个人价值的确认和尊重,对于自由、平等、正义的分析和论证,都是值得中国伦理学借鉴的。

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以及中国文化发展的经验都表明,对世界文化的开放心态,不仅是民族自信心的表现,而且是民族和民族文化兴旺发达的重要动力之一。惧洋拒外,同崇洋媚外一样,都是病态的文化心理,是有害于民族文化进步的消极思想。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性的文化冲突中,任何民族文化的“闭关自守”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对于其他民族的伦理文化、道德理论能否抱持海纳百川、包容涵摄、批判继承的态度,不仅关涉中国伦理学的命运,而且关涉中华民族的前途。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特有的理论魄力和无产阶级特有的宏伟气度指出,“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2]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科学技术给予了充分肯定,而对于其创造的精神文明和社会科学成果则似乎采取了两种极端的态度:要么全盘肯定,要么全盘否定。这显然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符。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创造的精神文明和社会科学成果同样应当采取辩证肯定的态度,即包含着否定的肯定态度。这种辩证的肯定是有鉴别、有分析、有批判的肯定,而决不是一概认同、全盘照搬。

例如对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对于自由、平等、博爱,对于西方的人权理论和社会正义理论,对于普世价值和普世伦理,对于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德性伦理学等等,都只有采取辩证分析的态度,才能为21世纪中国伦理学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

只有当我们敢于并善于借鉴西方文化和资本主义文明,并以此为手段和路径,来构建和完善我们以民族文化为根基的现代伦理理论和现代道德生活时,才足以超越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并借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伦理学,进而为人类追求自由、幸福的理想生活提供一种有价值的伦理范式和道德建议。

综上所述,21世纪的中国伦理学研究必须在学术视野、思维方法和理论内容等各个方面实现革新,借以构建适合当代中国社会生活实际的道德理论和伦理范式,使之成为既立足于中华民族文化根基,又充分汲取全人类文明精华;既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又具有普世品格的伦理学。

收稿日期:20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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