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研究——基于供给主体与需求强度的农户数据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强度论文,主体论文,需求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状况与农业的需要还相差甚远,其服务功能、目标、组织结构等方面有待完善[1]。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情况是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因此,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提供主体的服务提供情况和农户在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上的需求情况作基本了解是深入研究农业社会化的前期工作。
为了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政策,全面深入地了解现阶段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求状况,笔者深入基层进行了实地调查。调研团队自2007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于山东、陕西、山西3省、6县14个乡镇、30个行政村,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农户335个,共获得有效样本323个。调查数据覆盖了农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基本生产情况及以上所有社会化服务供求情况。
一、农户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知
农户的基本情况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二是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上的基本情况。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家庭人口数、户主的教育程度、耕地面积、户主的经历等,家庭禀赋与农民的生产经营情况、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的途径有着紧密联系;农户接受各类项目的来源渠道与理解能力以及接受意愿与农户禀赋相关性较大[2],因此,农户禀赋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知、接受情况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
(一)农户家庭基本情况
表1显示,家庭平均人口为4.134人,表明目前家庭规模较小;户主的教育程度为2.931,尚低于初中3的水平,户主的教育程度总体偏低;户均耕地面积为7.927亩,户均平均地块数为3.46块,表明土均零碎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户均可灌溉面积为6.671亩;有养殖业的户数占所调研农户总数的20.7%;大多数户主除了务农的经历外,均无其他特殊经历。
(二)农户生产经营中的基本情况
表2显示,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反映的强度从大至小的顺序依次为:田地规模小、生产资料的供应、市场信息、资金、产品销售、技术及产品质量、产品的加工。研究中发现,农户所反映的情况中,生产资料供应问题主要是:农药、化肥、薄膜等生产资料的价格变动大,价格上涨幅度较高,农户难以承受;同时农户缺乏辨别生产资料好坏的能力,反映在生产资料的供应中存在假农药、假化肥等现象。产品销售的问题主要是:信息不对称,农民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和实力;产品有滞销的现象,单家农户量少,外运销售成本大,部分农户反映过磅有出入。田地规模小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地块分散,作业不方便,成本相对较高。技术、产品质量上的问题主要是生产技术的缺乏。资金方面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缺乏生产、生活资金,同时缺乏融资能力。市场信息上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信息来源渠道单一,信息传播方式落后,造成信息闭塞和缺乏。产品加工反映的问题是强度较弱,其实质是农户所销售的产品均是未经加工的农产品,或农户尚缺乏将农产品进行加工后销售的意识。
表3显示,农户获得生产技术指导上所占的比重从大到小依次为:技术培训、推广机构的技术推广、技术人员上门指导服务。这三类技术指导服务90%以上均不收费。调研中发现:这三类技术服务的提供主要内容中,提供技术培训的主体主要有政府农业推广机构(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果业局等)、合作协会、龙头企业及农业生产资料提供企业。提供的技术培训涉及种子选育、施肥、灌溉、栽培、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等;技术培训的形式主要有集中授课、田间指导、录像指导。通过技术培训92.3%的农户认为接受培训后有明显收获,7.7%的农户认为没有收获。推广机构技术推广的主要内容有:种子化肥的推广、推销,大棚管理技术、果园管理技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技术指导一年平均为2.56次,主要是栽培、养殖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技术和新品种的推销。
(三)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知
表4显示,农户对生产技术指导的需求态度中,认为需要的占84.9%,认为无所谓的占5.1%,认为不需要的占10%,这说明农户对生产技术的指导服务的需求强度是较为强烈的。绝大部分农户在获得技术指导后均有收益,因而对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的需求较为强烈。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主体的供给状况
我国政府机构的农业服务组织是按行政体系建立的,从农业部到各省、市、县、乡、村、村民小组分别建立了各级农业服务站和村科技组和科技示范户,最后把农业技术推广到农户中[3]。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各类政府以外的市场化主体得到了蓬勃发展,形成了一批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各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以个人或单户等个体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农业生产所需的社会化服务性质,将各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项目分为两大类:一是综合性服务,即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的服务,包括技术、信息、资金、农业保险服务等;二是单项服务,即农业生产的某个环节的服务,包括购买种子、施肥、打药、机耕、机收、加工运输等。
(一)综合性社会化服务的供给状况
表5显示,在技术信息服务的供给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服务供给主体主要有政府、村集体、其他民间主体、合作组织,其中政府和村集体合计超过70%。在价格信息服务的提供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服务提供主体主要有其他民间主体、政府、村集体和合作组织,其中,其他民间主体提供的比重超过50%。在政策法律信息服务的提供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服务提供主体主要有村集体、政府、其他民间主体,其中村集体和政府提供的比重超过70%。在信用等级证明、贷款担保和介绍贷款方面发挥作用的主要是信用社和其他民间主体。在组织集体贷款和外出打工的服务提供方面,其他民间主体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其比重几乎占70%。
在以上的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政府机构在技术信息和政策法律信息的供给中起着较大的作用;村集体在政策法律信息和组织集体贷款所起的作用较大;合作组织除了在组织集体贷款所起的作用较大外,其他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所起的作用并不明显,这与所调研样本大部分农户未加入合作组织是密切相关的;龙头企业在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提供上作用并不明显,这与大多数农户缺乏与龙头企业的对接联系密切相关;科研单位在社会化服务项目直接提供上作用不明显,甚至在技术信息的提供上作用也不明显;信用社在资金服务的提供上起着较大的作用;其他民间主体在各项社会化服务项目中的作用较为显著,尤其体现在组织外出打工、提供价格信息和贷款担保上。
(二)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供给状况
表6显示,民间服务主体在所有单项服务提供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除了水利设施及灌溉服务的提供外,其他各项服务的提供比重均超过60%,这表明就种植业单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提供来说,其他民间主体在所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提供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水利设施及灌溉服务的提供占最主要地位的是村集体。政府在所有社会化服务中起着较大作用的服务项目是提供水利设施服务、施肥指导服务、购买良种服务、打药技术指导服务和灌溉服务。村集体在所有社会化服务中起着较大作用的服务项目是提供水利设施服务、灌溉服务、机耕服务和提供租用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在所有社会化服务中起着相对较大作用的服务项目是农产品储存、打药技术指导、施肥指导服务。龙头企业在所有社会化服务中起着较大作用的服务项目是收购与销售服务以及加工、包装和运输服务。科研单位在所有社会化服务中起着较大作用的服务项目是购买农药、良种和化肥的服务。信用社在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中也产生一定的作用,如在灌溉、机耕、大宗农作物收割及脱粒、农产品的收购与销售。信用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服务款项的结算及部分政府补贴的发放上。
(三)养殖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供给状况
表7显示,民间服务主体在除了畜禽产品运输、畜禽产品加工服务和饲养技术外,其余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提供比重均在70%以上,而饲养技术提供的比重也占到了28.6%。政府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在养殖业各环节单项服务的提供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是畜禽防疫、饲养技术、和优良种畜禽的提供服务。村集体在养殖业各环节中提供服务所占比重较大的是畜禽产品的运输和加工服务、畜禽的治病服务、畜禽的防疫服务。龙头企业在养殖业各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提供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是饲养技术的提供服务、畜禽的销售服务、畜禽的治病及优良种畜禽的提供服务。科研单位及信用社这两个主体均未能在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中发挥作用。这表明就养殖业单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提供来说,除畜禽的防疫、运输和加工外,其他民间主体在所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供给中产生较大的作用。
三、农户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情况
根据农业生产所需的社会化服务性质,将农民从事种养殖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服务项目分为两大类:一是综合性服务,即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的服务,包括技术、信息、资金、农业保险服务等;二是单项服务,即农业生产的某个环节所需的服务,包括购买种子、施肥、打药、机耕、机收、加工运输等。
(一)综合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情况
表8显示,综合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需求方面,农户对综合性社会化服务需求率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技术信息、价格信息、政策法律信息、信用等级证明、贷款担保、介绍贷款渠道、组织集体贷款和组织外出打工。部分农户愿意接受综合类社会化服务的提供服务,甚至是有偿提供,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无提供主体)部分农户并未接受这类社会化服务。这类农户对综合性社会化服务需求强度从强到弱的顺序依次为:价格信息、技术信息、信用等级证明、介绍贷款渠道、政策法律信息、贷款担保、组织集体贷款和组织外出打工。这表明综合类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中处于瓶颈位置的主要是提供价格信息服务、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和提供信用等级证明服务。
(二)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情况
表9显示,农户关于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需求中,农户对该类社会化服务的需求率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购买化肥、购买良种、购买农药、灌溉、收购与销售、水利设施、购买农机、机耕、播种、打药的技术指导、施肥、租用农机、大宗农作物收割、农作物采摘、大宗农作物脱粒、农机修理、运输、农产品包装、农产品储存、农产品加工。部分农户愿意接受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提供,甚至是有偿提供服务,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无提供主体)部分农户并未接受这类社会化服务。这类农户对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需求强度从强到弱的顺序依次为:水利设施、灌溉、购买农药、购买化肥和农机、购买良种、收购与销售、打药及播种的技术指导、施肥、运输、租用农机、农机修理、大宗农作物脱粒、农产品储存、农作物采摘、机耕、农产品包装、农产品加工和大宗农作物收割。这表明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中处于瓶颈位置的主要是提供水利设施、灌溉、购买农药、购买化肥和农机、购买良种、收购与销售等服务。
(三)养殖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情况
表10显示,农户关于养殖业单项社会化服务需求中,农户对该类社会化服务的需求率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畜禽防疫、畜禽治病、畜禽销售、饲养技术、优良种畜禽提供、饲料供应服务、屠宰服务、畜禽产品运输和加工服务。部分农户愿意接受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提供服务,甚至是有偿提供服务,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无提供主体)部分农户并未接受这类社会化服务。这类农户对种养殖单项社会化服务需求强度从强到弱的顺序依次为:饲养技术、畜禽防疫、优良种畜禽提供、畜禽治病、畜禽销售、饲料供应服务、畜禽产品运输和加工服务、屠宰服务。这表明农户养殖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中处于瓶颈位置的主要是饲养技术、畜禽防疫、优良种畜禽提供、畜禽治病及销售服务。
四、结论
(一)各主体在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用不一
1.政府机构和村集体是外部性较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提供主体。政府及村集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的重要主体,在外部性较强的各项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技术信息、政策法律信息、水利设施建设、农田灌溉、畜禽饲养技术、畜禽防疫等提供服务。
2.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用不明显。这与所调研样本大部分农户未加入合作组织密切相关,样本农户中参加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仅占15.7%,有84.3%的农户未参加合作经济组织。其主要原因是附近没有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用不明显,主要是因为大多数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对接缺乏联系,加之两者实力相比悬殊,农民难以获取社会化分工带来的好处。
3.科研单位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较微弱。科研单位在社会化服务项目直接提供的作用不明显,甚至在技术信息提供的作用也不明显,这说明我国科研单位很少直接进行技术上的推广,这与我国科研单位的体制密切相关。
4.信用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主要提供相关的资金服务,且地位还难以被其他主体取代。信用社会在综合性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中占最重要的地位,这与综合性社会化服务内容中关于资金借贷等占有重要的地位密切相关,而且其他服务主体难以替代。信用社在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中也部分地起着作用,如在灌溉、机耕、大宗农作物收割及脱粒、农产品的收购与销售,信用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服务款项的结算及部分政府补贴的发放上。
5.民间主体几乎在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占有重要地位。民间主体几乎在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表现在外部性较弱或不具有外部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上,如组织农民外出务工、购买化肥、购买农机、租用农机、播种、打药、机耕、农机修理、大宗农作物收割与脱粒、农作物采摘、包装、储运、销售、加工等项目上。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供求关系不因外部性大小而相异
农户愿意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提供,甚至是有偿提供,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无提供主体)部分农户并未接受这类社会化服务,以至于这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处于瓶颈位置。处于供求瓶颈位置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既有外部性较大的项目,也有外部性较小甚至不具外部性的项目。在综合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处于瓶颈位置的既有外部性较大的提供价格信息服务、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也有无外部性的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供信用等级证明。在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中处于瓶颈位置的既有外部性较强的提供水利设施、灌溉服务,也有外部性较弱或无外部性的购买农药、购买化肥和农机、购买良种、收购与销售服务。在养殖业单项社会化服务的供求关系比较中,处于瓶颈位置的既有外部性较强的饲养技术、畜禽防疫服务,也有外部性较弱的优良种畜禽提供、畜禽治病及销售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识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效能
有些农户认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不需要或无所谓,部分是因为该类农户的农业生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部分是因为该类农户由于思想保守没有参加服务主体提供的生产技术指导的活动,没有获得生产技术指导的成果,这说明既应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推广活动,又应对部分农户进行思想引导和宣传,改变其传统的农业作业方式。
为了使农业社会化服务得到更多的农民认可,还必须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效能。为此,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增加技术指导的频率;二是服务内容应符合农民需要;三是提高实用技术指导的内容;四是提供产前和产后的市场信息服务及产中的生产技术指导;五是对农民进行思想观念的改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