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环境监测制度问题与对策的思考论文_杜宁

浅谈我国环境监测制度问题与对策的思考论文_杜宁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环境保护局 272000

摘要: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产业中的一个细分行业,在国家大力支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今天,环境监测这一细分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未来环境监测一定会朝着精细化、专业化和高技术水平的方向发展。本文对我国环境监测制度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环境监测制度;问题

1现阶段环境监测的概述

1.1环境监测检测的意义

环境监测就是通过一系列系统调查,对我们生活中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进行分析,确定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程度及变化趋势。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是环境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监测减少了我们保护环境的盲目性,明确我们的工作目标并了解现阶段环境存在的问题,方便我们建立以及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同时环境监测为我们国家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我们的经济建设提供技术监督。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全面的了解环境监测才能更好的推动环保工作的进行,促进社会持续稳定的发展。

1.2生态环境监测的内容

环境监测是一个覆盖面很广的工作,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监测、空气质量监测、流域水质监测、进岸海域监测、生态监测等一系列对地球自然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监测。很多环境监测站都可以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应急监测、服务性的监测、和科研监测的能力,可以对水、气、渣、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二百多个项目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污染源解析监测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效果监测,同时还可以对复杂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

2目前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可操作的关于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颁布了不少,但没有一部专门关于环境监测方面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因此使得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很不明确,环境监测工作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来保障。

2.2没有形成权威统一的涉及各行业的可操作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标准

在环境监测活动中,所用的国家或部门、地方制定的有关布点、采样、样品运输与保存、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分析评价及报告编制等方面的技术规范还没有全面形成权威统一,资源浪费十分严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现行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标分析方法还需要修正、完善和补充;部分环境要素的监测和许多环境中有机污染因子没有分析方法国标,严重影响了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技术监督作用。

2.3环境监测数据的不够真实,代表性不足,没有相应的纪律性制度约束

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机构主要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的结果有较浓重的行政色彩,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为了地方的政绩而谎报环境监测数据,数据不够全面系统,直接影响了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代表性、严肃性、权威性

3环境监测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3.1我国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监测的重要地位

我们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环境监测制度的问题。首先我们应尽快的建立系统的关于环境监测制度的法律法规。在此前提下,颁布一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依据的环境监测的专属法律,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让环境监测的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都有法可依、有法可执。

3.2将环保部门直属监测站改制为独立的环境监测主管部门

为了尽可能减少环境监测受行政干预的可能性,建议将原环保部门直属的环境监测站从中剥离出来,改制为独立的、一定行政区域的环境监测主管部门;不仅独立于环保部门,而且相对独立于地方政府。关于新的环境监测主管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如何安排,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实行垂直管理,即下级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在行政上隶属于上级环境监测主管部门,最终隶属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但如果过多的行政事务实行垂直管理,就会造成中央政府权力过度集中、负担过重等负面效果。另一种可能更好的选择是,让环境监测主管部门直属于各级政府,但对于同级政府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同级人大汇报工作,正如审计署(厅、局)那样。

3.3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环境监测体制,促进环境监测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在现行和即将立法的有关环境监测专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准确定位环境监测机构的性质和环境监测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区别对待监督性监测和服务性监测。在现行的环境监测体制中,将污染源的监测定位为监督性监测,由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承担,属于服务性质的环境质量监测也由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承担。新的环境监测体制可以考虑将一些服务性监测转由社会的环境监测力量承担,由环保部门监督其提供服务的环境监测质量。为了更好地完成全面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按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开展例行监测,做好土壤调查、污染源普查、总量减排、区域补偿等专项监测工作,完成应急监测任务等项政府监测职能,环境监测站理应进行提高机构的地位和级别的尝试。政府应加大预算,加大监测事业方面的投入,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待遇,实行全额拨款或者参公管理同时,对收入进行比较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使环境监测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障。

4结论

当前,我国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监测理应更好地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技术监督和社会服务,发挥环境监测的“哨兵”、“耳目”作用。国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我国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环境监测工作制度,加快与环境监测相关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提高环境监测工作和环境监测人员的法律地位,加强并规范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建设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使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迈上更高的台阶,与世界环境监测工作的先进水平接轨。

参考文献:

[1]史利涛 当前我国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问题几对策[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05

[2]代开磊,陈红绅,我国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问题几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4,06

[3]陈娟英,环境监测样品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低碳世界2013,12

论文作者:杜宁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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