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的认识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上升,而是螺旋式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一理论与实践问题,也和其他领域一样,并非一帆风顺,而是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曾对革命的理想、道德、纪律,以及教育科学文化等许多方面都有过不少论述。建国后,他更加重视思想文化教育领域的工作。他认为,教育水平低下,文化知识贫乏,科技落后是愚昧和不文明的表现,指出“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6页)但由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出现失误,并未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而,也不可能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科学概念,并把它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来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党才明确地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此后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可分为这样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年到1986年。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把两个文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实现四化的必要条件。1980年12月,邓小平同志第一次具体阐述了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并强调指出:“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提出了原则要求,进一步确认“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并把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概括为“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这是第一次以党的中央全会通过的决议正式确定下来。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从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点出发,阐明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科学概念,创造性地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这一崭新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贡献。十二大报告还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任务、作用、方针,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到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战略高度,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奠定了理论基础。
这一阶段,我们党除了不断地在理论上进行研究、探索,在实践中也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的形式、经验,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群众性的活动。如全国各地纷纷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创造了建设文明单位这个新生事物;开展了“文明礼貌月”活动,等等。这些活动改变了社会风气,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在这一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我党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理论体系和指导方针。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二大报告,以及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战略地位和根本任务都作了全面而深刻的系统阐述,从而标志着我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已基本形成。
第二阶段,从1986年到1992年。针对如何抓好精神文明建设,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为我们确立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他曾说:“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4页)然而在如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如何处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上,却始终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一是“自然论”,认为物质文明搞好了,精神文明会自然而然地上去了;二是“先后论”,认为物质文明是当务之急,待把物质文明搞上去,经济有了一定程度发展以后,再去抓精神文明;三是“代价论”。认为为了更好地发展物质文明,可以在一定时间,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明的提高。四是“必然论”,认为在向现代化转轨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精神文明滑坡现象。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在实践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使前一阶段在某些地区出现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在更大的范围内漫延开来。一个时期里,资产阶级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充斥思想文化阵地,道德水准下降,甚至在解放初期早已绝迹的一些丑恶现象又沉渣泛起;党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也发展到引起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程度。
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及时提出要全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继续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纠正“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现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从而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始出现了转机。在各个领域开始加强思想教育,加强法制建设,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并开展了“扫黄”、“除六害”活动。各地还继续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干部下基层,并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制度化。为发展教育文化事业,1991年和1992年起分别开展了“希望工程”、“五个一工程”,及各种职工培训活动。
评价这一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可以说,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讲思想政治教育。”(《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4页)尽管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了好的势头,但要彻底扭转十年失误所造成的社会上的信仰危机、理想淡化、精神颓废、道德滑坡,却非一日之功。
第三阶段,从1992年到1996年。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我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通过市场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又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市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江泽民同志做出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重要论断。指出:“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好,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两个文明一起抓,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指导方针,是否坚持这个方针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十四届五中全会,江泽民同志又特别指出:“要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这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关系中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总结,是对在一段时期内,在理论及实践上都有害的一些模糊认识的深刻批判。在1996年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中,较之前八个五年计划有一个重大变化,即把精神文明建设单列成项,被提高到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成为今后重要的奋斗目标。而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宣布,中央确定把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作为十四届六中全会的主要议题。这都说明了党和政府面对当前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于物质文明发展的严峻现实,已下大决心、下大气力去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战略举措,必将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可以说,这一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在理论上更加成熟,在实践上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国许多地区和部门普遍成立了由党委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委员会,在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中起了重要作用。宣传、理论部门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激励和引导人们积极向上,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评价标准,从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从建国47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历程中,可以看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形式与内容,理论与实践,设施与制度,都已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47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轨迹给我们以下启示:第一,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务必须要统一认识,上下齐心,常抓不懈。这里关键是要提高领导者的认识,从而能够制订正确的政策。而政策确定下来以后,还要靠群众的实践活动加以实施。要在人们心目中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的观念,从而使精神文明建设经常、持久地抓下去。第二,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必要的规范、制度,否则精神文明建设就难以在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运行,“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也很难克服。这些规范制度包括:健全领导负责体制、目标管理机制,完善约束机制和强化监督机制等等。第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坚持马列主义的指导地位。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建党70周年纪念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思想体系,它既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伟大成果,又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最重要的部分,对整个精神文明建设起重大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