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制度机制看宗教与科学的关系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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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社会系统机制的新角度,较有独到见解地分析概括了宗教与科学的三大社会历史关系及其特征。认为宗教与科学这两大社会子系统在社会大系统中存在着一种双向互动的作用机制,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文化载体,它与科学之间既有相互竞争、排斥的一面,又有彼此依托、互相促进的另一面。

宗教与科学关系问题历来是学术界聚讼纷争的一个学术焦点。在现代,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的日益社会化和现代宗教发展的日趋“世俗化”、“人间化”,甚至现代西方宗教出现了所谓“科学化”的新趋势,宗教与科学的关系问题再度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本文遵循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试图从社会系统论的新角度,对宗教与科学之间存在的错综复杂关系进行剖析,旨在揭示宗教与科学互动的内在机制。

1 宗教与科学关系研究的哲学反思

宗教与科学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关系,国外学术界持续争执了好几百年,进入本世纪以来,更是纷争迭起,众说纷纭。但概括起来,不外是四种代表性观点。

(1)分离说 认为宗教与科学并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冲突, 二者的研究对象、运用的思维形式、方法以及所要解决的问题各不相同。其中科学是理性思维的产物,而宗教则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的,正如德国哲学家卡西尔所云:“在人类文化的所有现象中,神话和宗教是最难相容于纯粹的逻辑分析了。”〔1〕正因为如此, 所以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关系。“科学家可以无拘无束地从事工作,不受神学家的干预,反之亦然,因为他们各自的方法和探讨目标是完全不同的。 ”〔2〕当代西方许多学者就持这一看法。他们认为宗教与科学属于不同领域,宗教不必“多情”地深入科学的领地,而反过来科学也不必去干涉宗教事务。故声称:“科学与神学所关注的是两类根本不同的问题。在宗教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坚持科学的独立性是必要的。而今天,在科学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坚持宗教的独立性或许也是必要的。”〔3 〕这类观点试图把宗教与科学分离开来,强调了宗教与科学的各自独立性。

(2)和谐说

即认为宗教与科学的关系不仅不存在对立的冲突关系,而且还是一种“和谐”的关系。现代西方神学家、宗教界人士多持这一观点。为了适应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新形势,西方基督教神学一改过去对待科学的立场和态度,力主协调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早在19世纪末,罗马教皇利奥就已要求对旧教义进行“推陈出新”的修改,要“用新的东西丰富和完善旧的东西”,主张利用科学成果为宗教神学服务。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认为:“各门科学的研究方式,如果真是科学的方式,而且又依照论理的原则进行,则不可能与信仰发生矛盾。”〔4〕1979 年罗马教皇约翰一保罗二世宣称宗教与科学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和谐”关系:“无论过去的一些人轻率地断言什么,但是真正的科学越是向前发展,它就会更多地发现上帝,就好象上帝在科学所启开的每一道门扉之后等待着它一样。”〔5 〕不仅西方基督教神学家持这类观点,当代佛教界人士也有类似看法。大同法师在《广义宗教学》中就认为:“科学的对象是物质,宗教的对象是精神,精神和物质是不能偏重的……宗教与科学是并行不悖……兼收并蓄、毫无冲突的。”〔6〕

(3)冲突说 即认为宗教与科学存在着对立性的冲突关系,科学的发展必然要最终战胜并取代宗教。以罗素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受到西方无神论传统思想的影响,就坚持这一观点。英国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罗素在其《宗教与科学》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宗教与科学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冲突,直到最近几年为止,科学在这个冲突中总是获得胜利的。”〔7〕

(4)互补说

即认为宗教与科学之间存在着功能互补型关系,当代西方许多具有宗教信仰的科学家大多持这一见解。他们往往借用量子力学中的互补原理的概念来分析说明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曾对量子力学的创立与发展作出过杰出贡献的德国物理学家普朗克就认为:“宗教与科学之间,绝对不可能存在任何真正的对立,因为二者之中,一个是另一个的补充。”〔8 〕普朗克的这种观点强调宗教与科学功能互补,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在国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本文后面还将作进一步具体分析。

上述关于宗教与科学关系的种种看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宗教的本质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认识。这些见解分歧颇大,有些甚至大相径庭,这也表明对宗教与科学关系的研究还有待于作进一步深入探讨。怀特海曾把科学与宗教称作“影响人类的两股最强大力量”,并声称:“当我们思考对于人类来说宗教与科学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时,说历史的未来进程取决于我们这一代人怎样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毫不夸张的。”〔9〕在现代, 科学日益显示出巨大的社会功能,而宗教的社会功能也不容忽视。当代宗教发展日益“世俗化”和“人间化”,宗教中传统“神学”的成份减少,宗教自身的面貌越来越具有世俗的特征,这一趋势对现代社会生活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科学还是宗教,都是适应了社会需要而产生并反过来加强和巩固社会的一种社会建制。因此,用社会学的方法,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去研究宗教与科学这两大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复杂关系,对于我们全面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宗教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正确评价宗教在人类文化史上的价值,都有积极意义。

笔者认为,对宗教与科学关系的认识,可以从不同角度、层面加以考察。但是必须明确,宗教与科学的关系,首先是一种社会历史关系。陈麟书先生在《宗教社会学通论》中就认为:“宗教与科学在不同历史阶段中具有不同关系”,〔10〕这一见解颇有见地,笔者极为赞同。宗教与科学都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们各自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呈现出不同形态和特征。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宗教与科学呈现出不同的关系,必须具体分析。切忌采取形而上学的观点,仅从某一层面作静态考究,或只是局限于欧洲基督教与科学的关系并以此为模式来看待人类整个宗教与科学的关系,这些都是不足取的,难以真正把握宗教与科学相互关系的内涵。只有拓宽视野,将两者置于人类历史文化发展的长河中进行透视,用动态分析的方法,从社会大系统中来考察宗教与科学这两个子系统的内在关系机制,方可得出全面而客观的结论。

2 宗教与科学的三大社会历史关系及特征

(1)以同源性为一大特色的古代关系

如果我们遵循并应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来考察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我们自然就会发现,宗教与科学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有着不同型态、特征的内在关系机制。首先,在古代时期,当宗教与科学的发展都还处于原始宗教和原始科学的萌芽状态时,尤其是当近代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时,宗教与科学是一种以同源性为特色的共生型关系。

宗教与科学是如何起源的?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历来为宗教人类学家和文化史家所津津乐道并刻意追溯。从早期社会学创始人孔德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到本世纪以来,英国人类学派的创始人爱德华·泰勒的《原始文化》、弗雷泽的《金枝》以及英国人类学功能学派的鼻祖毕·马林诺夫斯基的《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都围绕原始文化中宗教与科学的起源与相互关系展开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卓有见识的观点。尽管他们的见解不尽相同,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射到古代先民的巫术文化传统之中。根据人类学家的实地考察和研究,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经历过未开化的原始时期和蒙昧阶段,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巫术心理和巫术活动,巫术文化构成了早期人类文化的主体。因此要想追溯宗教与科学的起源及其关系问题,人们就不得不从巫术与宗教、巫术与科学的关系入手。

巫术起源于原始社会早期。巫术,英文为magic, 中文也称“做法”或“法术”。巫术是人类企图对环境或外界作可能的控制的一种行为,它是建立在某种信仰或信奉基础上,是人类为了有效地控制环境(外界自然)与想象的鬼灵世界所使用的手段。〔11〕巫术和巫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巫术的进行,主要通过巫来体现。巫是巫术活动的表演者和执行者。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云:“巫,祝也。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清代段玉裁在注中说得更明确,他认为巫、觋皆巫。我国古代的巫有官巫和民巫两种。官巫验测国运,预卜战争,司掌宫廷祭祀,记辑王言,编纂史册。民巫则为民间祈禳、求福、驱邪免灾,预测丰歉,医疗疾患。在人类的早期文化中,巫术曾广泛存在并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巫术不仅渗透于古代先民的日常生活和信仰心理的各个方面,而且也深深地杂糅于先民的原始知识和实用技艺之中。巫术既是古代先民谋求和改善衣食住行等生存条件的一种实用手段,也是面对大千世界进行精神探求的一种认知形式。巫师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其独特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比其他人有更充裕的时间去揣度神秘的大自然及其法则,进而去命令、控制自然,巫师实际上就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知识分子”。先民的巫术活动作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种思想、文化的表现,与早期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交融在一起,反映了古代先民的宗教意识及知识智力的发展水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巫术是人类文明进程中最早的一种文化母体,而人类社会后来的一切文化形态无论是宗教文化还是科学文化,都毫无例外地可以在巫术中寻找到它最初的基因。

纵观世界各民族的宗教发展历史,大都经历了一个由自然宗教向人为宗教(也称神学宗教)的发展过渡阶段。根据人类学家的研究,巫术是人类宗教行为的最早形式或前期状态。巫术信仰、巫术心理具有宗教因素的形态,和巫术禁忌、巫术崇拜等一样都是完善的人为宗教的源头。正如英国宗教学家A ·罗伯逊所云:“在文明社会中有证据证明了:宗教起源于像今日原始人仍然实行的那样的部落巫术。”〔12〕这一观点已为宗教人类学研究所一再证实。

至于巫术与科学的渊源关系,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曾以“为公众服务的巫师”为题指出:“肯定没有人比野蛮人的巫师具有更激烈追求真理的动机……作为总体来看,当初出现由这类人组成的阶层,确曾对人类产生过不可估量的好处。他们不仅是内外科医生的直接前辈,也是自然科学各个分支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的直接前辈。正是他们开始了那以后时代由其后继者们创造出如此辉煌而有益的成果的工作。”〔13〕弗雷泽独具慧眼,对在后世多遭非议的巫师及其在人类科学史上的开源作用作了中肯的评价。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巫师作为原始社会最初的“知识分子”,他们不仅充当部落祭祀大典活动中的祭司,而且实际上还充任并发挥了原始社会的医师、建筑师以及天文学家、地理学家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古代的巫术操作法式可以说是近代实验科学的原始萌芽;古代的巫医是人类医学的最早形态,中文医字的古文为“毉”便是一个明证;古代盛行的占星术则是人类天文学的起点,古代巫术色彩很浓的堪舆术则可以看成是人类地理学的先驱形式。巫术是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增进了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据人类学家和神话学家研究,原始社会先民对宇宙自然的认识及其经验知识是以神话的形式留传下来的,而古代“神话乃是因为巫术底真实成功或假想的成功而产生的。”〔14〕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巫术文化不仅孕育了古代的原始宗教文化,而且成为人类科学知识滋生的土壤。

总之,无论是宗教还是科学,如果要追溯其历史源头,都是从原始的巫术文化中脱胎而来的,同源性是古代原始宗教与原始科学关系的一大特色。

(2)双向互动为主要特征的近代关系

如果说,当宗教与科学还分别处于萌芽状态,即原始宗教与原始科学的古代发展时期,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是以同源性为一大特色的话,那么,近代以来,当宗教发展从原始的自然宗教进入神学宗教发展阶段,尤其是近代自然科学开始独立之时,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关系则是以双向互动为主要特征。这种双向互动的关系,一方面表现为宗教与科学之间的相互对立、彼此竞争的互斥机制;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宗教与科学相互依托利用、互相促动的互促机制。

不可否认,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在近代以来,确实曾表现出某种对立、冲突的一面。但这种对立冲突主要集中表现在世界观、认识论领域。由于宗教与科学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诸多方面存在彼此对立的因素,进而导致宗教与科学在关于自然宇宙、生命及人类的本质、起源和演化等具体认识成果上出现严重分歧。宗教为维护其至高无上的教义、教理(尤以西方基督教为典型代表),而科学则为了捍卫其尊严,争取自己独立研究自然现象及规律的权力,从而导致宗教与科学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竞争乃至冲突,这种冲突排斥关系在西方近代宗教与科学关系史上,曾经以相当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众所周知的伽利略被宗教裁判所判处终身监禁,布鲁诺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上,其他诸如开普勒、维萨里、塞尔维特等近代著名科学人物受到教会的种种迫害,就从中反映出这一冲突关系。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只注意到宗教与科学冲突排斥的一面,而没有注意到近代时期,在社会的这一大系统中,宗教与科学相互促进、互为依托的另一方面。这一点目前已引起学术界重视,“近来许多历史学家业已认识到,在科学的形成阶段,西方的宗教传统对科学也作过重要的、尽管是间接的积极贡献。”〔15〕

宗教与科学互为依托、相互促动的关系机制主要表现在如下两点上:

其一,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载体,曾经为人类科学知识的产生、积累和发展发挥过积极作用。赵朴初先生曾云:“宗教与科学固然是两种思想体系,历史上固然有过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摧残科学的事实,但是宗教包含着丰富的科学文化内涵,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相当长的时期内,宗教可以说是人类精神文化的总汇,它曾经是科学文化借以萌生、发展的必然依托和条件。”〔16〕科学发展史表明,中国的传统科技如医药养生学、天文历算、堪舆地理学、炼丹化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道教文化的熏陶和滋养。正如李约瑟所指出的:“道家哲学虽然含有政治集体主义、宗教神秘主义以及个人修炼成仙的各种因素,但它却发展了科学态度的许多最重要的特点,因而对中国科学史是有着头等重要意义的。此外,道家又根据他们的原理而行动,由此之故,东亚的化学、矿物学、植物学、动物学都起源于道家。”〔17〕这一评价十分有见地。李约瑟这里所说的“道家”是广义的,包括道教。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宗教作为一种庞大的社会文化载体,曾不自觉地“孕育”了科学。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西方近代科学时期的著名大师,如哥白尼、牛顿、波义耳、孟德尔等都是集宗教家与科学家于一身的人物。而在东方历史悠久的中国,葛洪、陶弘景、孙思邈、李淳风、一行等也都是如此。他们一方面是虔诚的宗教信徒,另一方面又是著名的医药学家、化学家、算学家、天文地理学家。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有其深层次的内在原因。

西方学术界自从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问世以来,关于西方基督教与近代科学的关系问题已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其中默顿《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及R.霍伊卡《宗教与现代科学的兴起》都围绕西方基督教的《圣经》传统及宗教改革运动对近代科学兴起的积极意义作了深层次的揭示。其中霍伊卡通过探讨近代科学赖以兴起的思想精神环境中的宗教因素,以及希腊因素和圣经因素在形成科学家的自然观的过程中各自发挥的作用,从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希腊一罗马文化与《圣经》宗教的相遇,经过若干世纪的对抗之后,孕育了新的科学。这种科学保存了古代遗产中的一些不可或缺的部分(数学、逻辑、观察与实验的方法),但它却受到不同的社会观念和方法论观念的指导,这些观念主要导源于《圣经》的世界观。倘若我们将科学喻为人体的话,其肉体组成部分是希腊的遗产,而促成其成长的维他命和荷尔蒙则是《圣经》的因素。”〔18〕近代科学之所以能在欧洲兴起,决不是偶然的,仅仅将其归结为近代资本主义大生产的需求与推动,似嫌不够。实际上,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有其深刻的宗教文化底蕴。一方面,由西方《圣经》传统培植起来的宗教信仰和清教主义伦理原则往往转化为科学家探索自然奥秘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深信自然界是可理解的,这就有助于所谓科学的理性成分的产生。”〔19〕也就是说,基督教自然观肯定了自然界的可知性,这对科学理性的认识方法的产生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因此,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近代科学正是汲取了西方宗教这一文化载体中的有益养份而在欧洲大地上滋长起来的。

其二,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往往利用科学技术为其服务,这突出表现在宗教在传教活动中往往把科学技术作为其传教的一个重要途径与手段。宗教文化的彼此交融,这在客观上为人类科学技术的交流与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众所周知,中国早期道教五斗米道以及印度佛教的创立,都利用医术作为传播教义、广纳信徒的一个有力工具,即所谓“古之初为道者,莫不兼修医术”,〔20〕因而有道医、佛医之说。而近代西方基督教势力向东方的拓展,也是借助于这一手段。如近代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活动,就把翻译介绍西方近代科技知识作为其传教、扩大影响的一个最主要途径,这一传教活动的一个最直接后果就是把西方近代的科技知识通过传教士之手引进了中国。历史上,宗教文化之间的交流,曾经是科学技术的知识传播、交流的重要渠道之一。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近代时期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并不只是一种单向对立的排斥机制,而是一种双向互动的机制。

(3)功能互补为鲜明特点的现代关系

进入20世纪以来,宗教与科学的发展各自都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已成为现代社会大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子系统。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功能日渐重要,扮演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同时,由于滥用科学技术所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也渐渐暴露出来,科学至上的唯科学主义面对环境污染、资源破坏、能量浪费、人口爆炸、核战争及社会伦理道德沦丧等全球性问题陷入了深深的困境。另一方面,宗教也在不断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与需要进行角色的调整与转换。宗教自身越来越按照世俗观念、方式、风格来解释自己的教义,安排自己的组织结构、生存方式以及组织各种宗教活动,日趋“世俗化”和“人间化”,从一种神学的宗教向“道德宗教”过渡。在这一情形下,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又发生了新变化,在现代呈现出一种新型关系。这种新型关系,尤其是在现代西方社会,主要体现在宗教与科学呈现出一种功能互补型“合作”关系。

当代著名宗教学家伊安·G·巴伯在其《科学与宗教》一书中, 就科学与宗教在历史发展中的关联、在研究方法上的异同、在理论内容上的互补这三个方面,较深入地论述了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巴伯从语言分析的角度指出,科学与宗教是一种“互补关系”,科学语言是“观众语言”而宗教语言则是“演员语言”,二者是“互补关系”。“语言分析的方法为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提供了简便的解决方法:这两个领域决不可能发生竞争和冲突,因为它们的功能是完全不一样的,……科学语言的功能是预测和控制,而宗教语言的功能是崇拜和取向,双方都能以自己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21〕巴伯的观点和分析有其独到之处,在一定意义上揭示出现代西方宗教与科学新型关系的内在逻辑基础。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西方宗教中以上帝为中心的神学观念日渐淡漠,宗教的社会功能已不再是无所不包了,宗教已退出了许多领域。在很大程度上,现代宗教只是在宗教道德方面继续起到规范社会伦理道德行为的教化作用,为人类生活提供某种精神支柱和心灵情感上的慰藉。正是基于这一点,爱因斯坦指出:“尽管宗教的和科学的领域本身彼此是界限分明的,可是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牢固的相互关系和依存性。”〔22〕在爱因斯坦看来,科学为人类提供知识的理性力量,而宗教能为人类提供仁爱的情感力量,故而他认为“科学没有宗教就象瘸子,宗教没有科学就象瞎子。”〔23〕作为一代科学巨匠,爱因斯坦已敏锐地意识到滥用科学技术所带来的种种社会弊端,故而强调用宗教的道德功能去弥补科学功能之不足。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当代社会人类所面临的各种全球性危机,更是提供了宗教与科学进行某种意义上“合作”的可能与基础。这也正是当代西方宗教与科学之所以会出现以功能互补为鲜明特色的新型关系的社会原因。

3 几点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几点有益的启示。其一,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是一种社会历史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科学与宗教二者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适应了社会需要而产生并反过来加强和巩固社会的一种社会建制。因此,对宗教与科学关系的考察不能脱离时代背景和社会这个大系统去孤立分析。其二,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存在多个层面。对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既可以从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角度分析,也可以从社会系统的角度,从宗教和科学各自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在社会大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一视角进行剖析。其三,从社会系统机制的角度来看,宗教与科学这两大社会子系统在社会大系统中存在着一种双向互动的作用机制。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文化载体,它与科学之间既具有相互竞争、排斥的一面,又有相互依托、互相促进的另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史就是一部宗教与科学互斥互动的关系史。

注释:

〔1〕 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 第92页。

〔2〕〔3〕〔9〕〔15〕〔19〕〔21〕伊安·G·巴伯:《科学与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4、64、13、56、57、314,页。

〔4〕《基督徒与科学》载《世界宗教资料》,1990年第4期。

〔5〕参见陈麟书:《宗教学原理》,四川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337页。

〔6〕大同法师:《广义宗教学》, 台湾天华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0年版,第104页。

〔7〕B·罗素:《宗教与科学》第1页。

〔8〕约翰·麦奎利:《二十世纪宗教思想》第300页。

〔10〕陈麟书等:《宗教社会学通论》,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5页。

〔11〕张紧晨:《中国巫术》,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37页。

〔12〕罗伯逊:《基督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页。

〔13〕弗雷泽:《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94—95页。

〔14〕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上海文艺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105页。

〔16〕《世界宗教文化》1995年夏季号总第2期第8页。

〔17〕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2卷《科学思想史》, 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75页。

〔18〕R·霍伊卡:《宗教与现代科学的兴起》,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7页。

〔20〕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1页。

〔22〕《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82页。

〔23〕《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 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82—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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