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大学学术职业:信仰与理性的统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世纪论文,理性论文,学术论文,职业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2-8742(2010)06-0074-06
怀揣着倾听的思想去纪念那过去曾有的真实。在人类社会任何精神的进步过程中,都应回到那历史的源头,追根溯源,使本真显现。探索学术职业也应如此。职业(profession),不仅是需要有专门的训练或技能的某一职业的意思,它还表示对信仰的表白与承诺,内含宗教的超然性和神圣性[1]。学术(academic),也不仅仅是学业的,教学的(尤指与学校教育有关)意思,它还表示通过原创性的研究去追求科学的理智和真理[2]。因此,学术职业自身就包含着信仰与理性的统一。追寻学术职业的历史可以上溯到中世纪。那么,中世纪大学的学术职业是怎样叩响其本真,达到信仰与理性的统一的呢?它对后世又有哪些深刻启示呢?
一、“我信故我理解”
从五世纪末到十四世纪上半叶,是西方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的时期,史称中世纪。中世纪的天空被浓厚的宗教色彩所渲染,信仰是它的主题——即信仰基督教的“上帝”。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是预言家,他用恩惠哺育和滋润了万事万物。从事学术职业的大学教师,作为时代的先锋斗士,首先会为自身寻找心灵的归宿,用信仰来充实自己。安瑟伦说,我们相信,“没有什么可以想到的东西比上帝更伟大的了。”要想去理性,那么就得先信仰,即“除非我相信,我将不会理解”[3]155。
1.大学教师首先是一教士
教士即教会的神职人员,是为基督教和上帝服务的。大学教师作为一个教士,一个最根本的职责就是寻找真正的信仰,并把信仰的知识传播开来。在知识秩序中,“知识的最高层次是关于上帝的知识”[3]131。于是,用语言诠释《圣经》就具有了百科全书派的价值,其目的是通过语词解释让学生坚定对上帝存在的信仰。他们采用的方法是:经院哲学。诠释首先表现为对语词意义的评注。在经院哲学家看来,文字的意义至少有四种:字面上的、譬喻的、道德的和通往的,即通往或通达神圣以及不可言喻之物。里拉的尼古拉以诗的形式报道了这四种意义,“字面的意义说明事实,譬如的意义说明信仰的内容,道德的意义指明应当要做的事情,而通往的意义则指明你应努力争取的东西。”[4]通过对《圣经》的诠释,大学教师不仅坚固了自身的信仰,而且使得神圣的信仰得到了传承。
2.大学教师还是一虔信的宗教信仰者
大学组织应该完成敬神动作和良好行为,参加一些礼拜仪式,加入到一些宗教仪式的行列中去,并经常做某种祷告。位于首要地位的,无疑是对佑护圣徒的朝拜。十四世纪巴黎“圣母”学会的规章,就反映出教师与大学生参加风行一时的圣餐礼拜和参加“基督复活”的游行活动。教师们中间的圣母朝拜是富有教益的,它极有生命活力。从13世纪初,在大学就广泛流传着专门献给贞女玛丽亚的诗篇和祷文,其中最有名的例子是巴黎大学教师的集子《玛丽亚之星》[5]74-75。大学教师富有生命活力的虔信精神,使得自身不再随波逐流,心灵获得了一个温馨和充满抚慰的归宿。
二、“信仰寻求理智力”
中世纪的大地被严酷的教权和王权所控制,他们宣扬“君权神授”和“上帝创世说”,推行严厉的禁欲主义和蒙昧主义,给人们套上宿命论的枷锁,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然而,在这样一个遮天蔽日的时代,光明与智慧却在学术职业那里凸显了出来,即理智力的凸显。因为,信仰并不等同于迷信,追求信仰但不能被盲目遮蔽了双眼。那么,这就需要理性来指路,运用理性去理解一直信仰的东西,理性与信仰之间必须是积极的统一[3]153。大学教师正是从这点出发,去“追求真理,做时代的女儿”[5]11,充分体现了其学术职业的理性精神。
1.争取理性的自治特权,为了更好地信仰
争取自治的权利是学术职业一直在努力的方向。他们在有时与教会势力、有时与世俗王权势力开展斗争中获得了自治权。斗争的主要形式是:罢课、迁校、游行和示威。与教会势力的博弈表现在以下事件中:在巴黎,1213年大学教师通过罢课,使得为主教服务的大学总监事实上失去了颁发执照即授课准许证的特权,这一权利转移到大学教师手中。在1229到1231年的大罢课期间,主教被剥夺了对大学的管辖权。在牛津,大学教师使为主教服务的大学总监变成了大学自身的中间人。在与世俗王权势力的博弈中。1229年巴黎学生与国王的警察发生流血冲突,巴黎大学大部分人员参加罢课、游行和示威,并迁校撤往奥尔良。有两年之久的时间,巴黎几乎没有再开任何课程,直到1231年王权给予了大学的特权。在牛津,同样是通过大学与国王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冲突,通过迁校和罢课的形式最终获得了自由[5]60-62。
以罢课和迁校为基础,中世纪大学享有了如免纳捐税、平时免受征召服兵役、不受普通司法机关管辖、教授参政和自主管理内部、学院审定教师资格和授予学位等特权。这样,大学教师就拥有了相对自由的学术研究环境,他们可以在自由中释放学术的魅力,在研究中展现理性的光辉,自由与理性也使得信仰得到了升华。
2.自主选择生活依靠方式,保障自身生存权益
中世纪大学教师解决生活问题的办法或者靠工资,或者靠领地的收益。工资可以有两种形式:教师可从自己的学生那里得到酬金,或者从世俗权力机关方面得到报酬。领地的收益是通过依靠教会薪俸,并得到一份领地。选择工资收入的话,大学教师就像一个生产劳动者;选择领地的话,又会成为特权阶层的一员。面对这些境况,大学教师必须作出抉择。虽然很难抉择,但仍可以确定总的趋势。教师倾向于依靠学生付给的报酬为生。这一解决办法,对他们来说,有不依赖世俗势力——即不依赖地方当局、封建王侯、教会以及资助者的长处。同时,也利于他们向世俗教徒转化,促进学术职业的自由。但是为了阻遏知识分子转化为世俗教徒,教会宣布了一项原则:教学无偿。教会把知识看成是上帝的赐予,出卖知识就是犯了买卖圣职罪,并把教师的收益称为“可耻的利润”。对此,大学教师辩解的理由是,每一项工作都应该有报酬,作为工作与辛劳的代价,教师可以接受学生们的金钱。所以,即使有教会极其顽固的阻力,数目众多的大学教师仍是世俗教徒,尽力摆脱教会的控制。另外,大学教师也会向教会索要领地,维护自身的权益[5]85-88。中世纪大学学术职业通过一系列的抉择和斗争获得了自己生存的依靠,维护了自身的权益。
3.“打扫干净屋子”,创设大学内部和谐氛围
中世纪大学教师通过理性勾勒出了一幅合理有序、安定和谐的大学美丽画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设置内部管理和职业结构,开设相对稳定的课程,保障大学的有序发展。以巴黎的大学为例,大学由四个学院组成:“艺术”、“政法”、“医学”、“神学”,它们构成大学内部数目同样多的学院组织。所谓高等学院,也即法政学院、医学院和神学院,是由院长为首的名誉教师团或董事会领导的。艺术学院规模要小得多,它是按民族系统组成的,各个民族的艺术院分别由各民族代表领导。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七艺”(算术、几何、天文、音乐、文法、修辞和辩证法)和“三学”(神学、医学、法学)[5]66-67。
第二,制定严格的教授准入制度,保障学术职业教学质量。成为一个教授必须通过一系列个别考试,再经过公开考试或答辩,获得博士学位,只有当他通过了所有的考核标准,才能被接收准入,给予授课的权利。他将被隆重地引入大教堂,在那里发表讲演;他还要做一个关于法学问题的报告,随后针对提出反对意见的学生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这样,他第一次在大学的辩论中充任教师的角色。然后副主教隆重地授予他授课准许证,另外还有人把他荣任这项任务的奖励品交给他:一个讲椅,一本打开的书,一个金指环和一顶礼帽或便帽[5]71-72。
第三,实行教授治校,保障大学自治权利。中世纪大学其中一个形式就是教授治校,而不是教权或者王权治校。其中巴黎大学是“以教授为主体”管理学校的典型。由教师组成学者社团组织,选举校长,并确定和管理选择学生、制定教学工作范围、举行考试和授予学位等项工作[6]92。
第四,建立严格的人才培养制度,保障学生质量。学生一般在十三四岁时进入大学,先学习文科五至七年,学习内容有拉丁语和“七艺”,这也是大学的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在修毕“三艺”和“四艺”,通过考试分别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后,才能够继续选学一个专门的学科。可见大学的基础教育阶段带有“预科”的性质,学士和硕士学位则是取得大学专门系科入学资格的一个标志[6]93。经过基础教育阶段之后,选择医学专业的学生,还需要学习六年,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博士学位;神学专业期限很长,需要八个学年,并且至少要到三十五岁,才能获得神学博士学位。若获得博士学位,即可担任大学教授。
第五,采用“研究”、“辩论”、“随意性辩论”的课程练习方法,保障大学成员探究、辩驳、推理思维习惯的培养。当大学的教授对经文的评注超出对经文简单理解的范围,更多的是处理一系列疑难问题时,那么“评注”就转变为“研究”。这时知识分子不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不再是注释者,而成了思想家。在13世纪,“研究”甚至完全脱离经文。它是独立存在的。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参与下,它成了讨论的科目,从此它成了“辩论”。辩论的题目事先由提出辩论的教师确定。这些题目在规定日期内通知学院的其他部门。辩论在该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但实际他不是辩论人。他的学士担任答辩者的角色。当有学术辩论时,学院里同一天上午所有其他教师和学士开设的课程全部取消。在辩论的这一范围内,同时发展出一种特殊形式:随意性辩论。教师每年可以举行两次会议,他们在会上即兴发挥,讨论“不论什么人提出的不论涉及何种题目”的问题。在随意性辩论中,有时候问题十分明晰与有趣,有时候问题又含义双重,确实叫教师感到实在为难,难以把握它的确切外延及真实内涵。所以,谁要是打算经历一场随意性辩论,他就必须具备非同寻常的决断能力,和几乎有通晓万物的学识[5]82-85。
由信仰启迪的理性,使得中世纪大学充满生机与活力,使得大学教师富有智慧与创造,为此理性理应永远保留它的印记。
三、信仰与理性统一的意义
对中世纪大学本身和其大学教师来说,理性完成于理智力,其闪电扩展为明灯。再没有比中世纪大学学术职业更具有信仰与理性统一的活力的团体了,他们所持有的精神特质就像光芒万张的火焰,照亮了那个时代,更照亮了后世,到如今其智慧与理性之光依然闪烁,指引着大学的前进。
1.对中世纪大学自身:黑暗时代的绚丽奇葩
中世纪大学是“信仰寻求理智力”的产物。在迷雾缭绕的中世纪里,正是由于大学教师的理性指引,使得它没有迷失方向和信仰。有人称中世纪大学为“象牙塔”,这是因为它具有相对于政治专制和教会专权的独立性;具有相对于崇尚信仰的自由性;具有相对于其它职业社团组织的特殊性;具有相对于组织自身与社会现实的批判性;具有相对于社会实际生活现实特征的理想性;具有相对于重视功利价值而重视教学和研究价值的超脱性。于是,在中世纪大学的芬芳环境中,学生成长了,教师发展了,知识科学化了,信仰理性化了,所有的所有自由化了。中世纪大学的黑暗时代的绚丽奇葩的特性就这样被限定了,并且是永恒的被限定了。
2.对后世的意义:要信仰更要理性
首先,中世纪大学学术职业寻求真正信仰的精神给后世以深刻的思考。大学教师首先应紧扣时代发展的特点,从实际生活出发去追求信仰,为自身寻求一个合理的定位。在此基础上,大学教师还要发挥其理性特质,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在追求信仰时不能被极端主义和功利主义蒙蔽了智慧的双眼。在遵循社会制度和必然法则的基础上,应远离社会的浮躁与急功近利,潜心探索真理,带着奉献的精神去研究学术,发展知识,在为社会发展服务过程中仍保持一份真实的自我。最终通过理性之光找到属于自己的信仰。
其次,中世纪大学学术职业在为教学事业献身的同时,合理的追求物质回报的精神给后世以深刻的启发。教师首先必须专心于自身职业,为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但是教师并不是只能讲奉献,而不能讲索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教师连最基本的经济生活条件都得不到保障,那么又怎么会乐于教育事业呢?所以对大学教师来说,不管是物质诉求还是精神诉求都应得到提高和升华。大学教师不应成为“春蚕”、“蜡烛”,只讲奉献,不求索取,而应成为“长明灯”、“一汪活水”,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滋润自己,也滋润别人。
再次,中世纪大学学术职业追求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和理性的科研精神给后来的教育思想家以深刻的启示。19世纪中叶的教育家赫胥黎指出:“理想的大学应该是个学术思想不受任何束缚的地方。”19世纪德国教育家洪堡也想组织一个从全欧洲吸收成员的学者社团,通过对科学的探索而为民族的复兴做出贡献。在洪堡看来,大学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校,那里不应再有教师和学生,而只有“独立的研究者”(教授)和“受到指导的研究者”(学生),他们都是探索高深知识的学者。为了学术自由,在洪堡努力之下建立了柏林大学。柏林大学各学院教授负责讨论决定本院内部事务,院长从他们中间自行选出;全体教授组成校评议会,共同就全校性事物做出裁决,这也正是对中世纪大学“教授治校”的进一步深化。在20世纪,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认为,社会希望在它的疆域之内的某个地方开展纯粹的、独立的、没有偏见的科研,提高探索真理的服务,那么大学就是社会需要的这种机构,它把以探索、传播科学真理为职业的人联合在一起,共同追求真理[7]。
重温那早已远去的中世纪时代,我们会发现黑暗之中有光明的闪现,这光明正是中世纪的大学教师所创造的。他们的身体力行给了学术职业一个最本真的诠释。他们努力追寻着信仰与理性的平衡,用理性的智慧去信仰那信仰的神圣,在信仰的圣洁之星下去寻求理性的科学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