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新海时期有崇高理想和仁爱的人民选择革命?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30周年_孙中山论文

为什么新海时期有崇高理想和仁爱的人民选择革命?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30周年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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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从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加入到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的阵营中。包括孙中山在内的许多志士仁人,其实都曾程度不同地对清朝政权和改良主义抱有幻想,他们后来之所以选择或接受了革命,往往是别的路都走不通之后才“逼上梁山”的。革命派依据无数铁的事实清醒地认识到,如果延续清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不仅数亿中国人民要付出沉重的痛苦的代价,国家的摆脱危机和走向昌盛也将面临巨大的障碍。史实表明,无数志士仁人正是怀着对祖国、对人民深切的热爱和对旧秩序、旧势力深切的痛恨投身革命活动的。

[关键词]孙中山 志士仁人 晚清革命 选择

1894年1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开始从事推翻清朝封建君主专制主义政权的革命活动时,“同志犹不过数十人耳”[1],赞同革命和反对革命的力量还不成比例。然而,局面很快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到了1907年,登在改良派主办的《新民丛报》上的一篇文章对当时的革命形势做了这样的描述:“数年以来,革命论盛行于中国,今则得法理、政治论以为羽翼,其旗帜益鲜明,其壁垒益森严,其势力益磅礴而郁积,下至贩夫走卒,莫不口谈革命,而身行破坏。”[2]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在差不多10年左右的时间里,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丢掉对改良的渴望和幻想,加入到了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阵营中。无疑,这是一个顺应历史进程的选择。在这种选择的背后,确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来思考和讨论。

我们注意到,在革命志士的经历中,有这样两类情况是很具典型性的:一种是受到某一次巨大的民族灾难或政治灾难的冲击,完成了由非革命到革命的思想转变;另一种则是在接受了革命派的热烈而有力的宣传之后投身革命活动的。具有前一种经历的人当中,很多都成为革命的倡导者或领袖人物,但即使是他们,在立志用革命手段推翻清朝政权以前,也大都程度不同地曾对这个政权抱有幻想,期望能在不根本改变旧的制度的前提下,让中国走上救亡图存的道路。也就是说,他们后来选择或接受革命,往往是别的路都走不通之后,才“逼上梁山”的。

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本人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孙中山在1918年和1923年两次回顾说:“予自乙酉中法战败之年,始决倾覆清廷,创建民国之志。”[3]“余自乙酉中法战后始,有志于革命。”[4]他还曾不止一次叙述过怎样“不得不”选择非和平的、暴力革命道路的缘由和经过。他在《伦敦被难记》中承认,他早期曾投身于“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俾倡行新政”的运动,只是在多次碰壁之后,“然望治之心愈坚,要求之念愈切,积渐而知和平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5]。1904年,他在题为《支那问题真解》的英文稿中又一次指出:“我辈虽有种种不平,而犹欲勉与周旋,乃终不可得。是以支那人翻然欲改前失,建设东亚之平和,以为世界之平和,必当思适宜之方法以达其目的。所谓‘欲得平和不可不以决裂者,亦时机拶逼之而出’者也。”[6]证之以孙中山在发起组织兴中会之前不到半年时间,还上书李鸿章,提出一系列改革建议,希望李鸿章“采择施行”的事实,孙中山上面所讲的心路历程,确实是符合实际的。

其实,在孙中山的同志和战友中,许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他们“积渐而知和平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也都是因为“时机拶逼”而成的。黄兴“在校经堂读书时,尚无革命思想”,只是在唐才常领导的自立军起义惨遭残酷镇压后,“益知专制恶毒,决非革命不可”[7]。章太炎在投身革命之前,也是一个活跃的改良主义者,他在《时务报》上发表许多文章,希望“以革政挽革命”;他上书李鸿章,入幕张之洞,希望他们“转旋逆流”,实行改良,变法图强。一直到戊戌维新运动失败,他才认识到“无兵枋者之不能变政”,逐步下定了革命的决心。陈天华在1905年12月7日所作的《绝命辞》中自称:“去岁以前,亦尝渴望满洲(引注:指以满族贵族为最高统治者的清王朝)变法,融和种界,以御外侮。然至近则主张……欲使中国不亡,惟有(与清王朝)一刀两断,代满洲执政柄而卵育之。”[8]这样一种思想变化的过程,在当时关心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志士仁人中间,有着一定的普遍意义,所以早在1896年12月3日香港《支那邮报》的一篇文章,就作了这样的概括:“至革命的缘起,虽无由追溯,而其大致要由不慊于满清之行事。近中日一战,而此派遂崭露其头角。孙逸仙博士辈之初意,原欲以和平之手段要求立宪政体之创行而已,迨至和平无效,始不得不出于强力。”

事实表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眼见自己的祖国在列强的侵凌荼毒之下,瓜分豆剖,蚕食鲸吞,国将不国。为了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他们曾寄希望于封建统治者的和平改良,并为此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然而,清朝政权又是怎样来回报他们的爱国热情的呢?请看一些时论:“甲午一败,割地求和,俯首贴耳,任外人之予取予携,不敢稍违豪命,人心板板,民气豪无。”[9]一篇题为《对于政府之民心》的文章总结说:“中法之战,可猛省矣,而敷衍之;甲午挫败,可猛省矣,而敷衍之;戊戌庚子,可猛省矣,而敷衍之。盖敷衍者,政府精神之所在也。”[10]从中法战争清军的“不败而败”,到甲午战争清军的惨败,到戊戌变法的流产,到《辛丑条约》的签订,在这短短的十几年间,清政府的所作所为,实际上都重复着同一个道理:指望和依靠清朝政权去摆脱这个政权的体制本身所酿成的巨大的危机,扫除弊症,革新陈规,去圆强国之梦,是一个永远达不到的目的。在非革命的或和平的方式彻底行不通之后,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阻碍社会发展的腐朽政权,建立和建设一个全新的社会,就是一条别无其它选择的道路了。

社会历史的任何一个进步都不会是无价的,革命也不例外。它的代价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革命会因为直接猛烈冲击旧的统治秩序而难免造成暂时的社会生活的无序和混乱;(2)革命会直接导致流血和牺牲。这些代价并不在革命者的估计之外,也正因为他们不仅十分清楚革命的代价,但是更清楚旧秩序统治下的中国社会的黑暗后果,他们才不得不选择了以某些甚至是十分惨痛的代价来换取让中国走上救亡图强之路的暴力革命。1905年,一篇署名孟晋的文章写道:“若持和平之说,为潜移默化之谋,任天演之淘汰,劣者去而优者存,则我国既无教育,又无兵力,处此竞争激烈之场,听吾民之自生自死,必其腐败也日益甚,其疲弱也日益甚,其麻木不仁也亦日益甚,非特灭国,抑且灭种。”[11]很显然,把革命的某些代价与亡国灭种的命运作个比较,任何一个有点见识的中国人,都不难作出明白的辨别。革命派在他们的言论中反复申明了这个道理。一篇文章就很直截了当地说:“革命流血,原非人生所乐为,激则生变,亦万不得已之苦衷耳。”许多文章指出:“故欲大告成功、完全以达其要求之目的者,则舍革命军而外更无他道以处此也!盖吾为此言,吾非好为暴动而不惜流血之惨状也。吾实见夫非此不足以达此目的。”[12]“苟有所创立有所成就,而不必为暴动者,吾党行之;苟有所创立,有所成就,而不得不行之暴动者,吾党行之。”[13]“夫岂不知光复与破坏之难也,然今日而不光复、不破坏,复将何为,虽知其难,将焉避之。”[14]邹容在《革命军》中说得更为明白:“天下事不能无弊,要能以和平为贵,使其弊不致大害人民,则与其颠覆昔日之政府,而求伸其权利,毋宁平和之为愈。然政府之中,日持其弊端暴政,相继施行,举一国人民,悉措诸专制政体之下,则人民起而颠覆之,更立新政府,以求遂其保权之心,岂非人民至大权利,且为人民自重之义务哉?”[15]国家到了存亡绝续的紧要关头,就必须不计代价地选择一种方式,来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这是历史的抉择。站在这个立场上看,革命者对于亡国灭种的忧虑既不是杞人忧天,他们之投身于革命自然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在清朝政权统治的最后几年里,革命派所写的政论文章中出现了大量赞美革命的句子,如:“呜呼!我中国今日不可不革命。我中国今日欲脱满洲人之羁缚,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长存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革命革命!得之则生,不得则死。”[16]“今日不革命,不足以乞彼族之怜,今日不革命,不足以弥彼族之怒。革命亦亡,不革命亦亡。不革命则被人掠得之奴隶,殉不知谁何之主人而亡;革命则为独立自主之国民,殉民族全体之福利而亡。”[17]“我同志诸君,若欲驱除强胡,不得不革命;欲保存种族,不得不革命;欲去奴隶之籍,而为汉土之主人翁,不得不革命。革命!革命!予而闻之,而不禁口流涎沫矣。”[18]“革命哉!革命哉!真今日我族存亡之一大关键哉!”[19]等等。这正是革命派舆论中的一个显著特色。从表面上看,这很像有点在那里制造“革命崇拜”,煽动“革命狂热”;但如果深入到历史的底蕴,则不难发现,这不过是革命派对现存专制政权腐朽顽钝、凶残无道的统治忍无可忍的强烈心声。革命志士吴樾就曾针对清朝统治感叹说:“此而可忍,孰不可忍?”

显然,上述言论都不是凭一时的冲动而说出的。尽人皆知,中国社会自1840年的鸦片战争起,就在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一步步失去了民族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的尊严,越来越深陷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悲惨境地。几十年来,中国人民饱尝了一个对外一贯奉行妥协投降,对内则施行专制统治的腐败政权的苦痛。这些苦痛的长期积郁,必然要转化为一种强烈的爱国激情,对旧的秩序和制度发起猛烈的冲击。革命派的这些响亮的呐喊,实在是建筑在一种对国情的深刻反思基础上的。那么,我们不妨透过上面的言论,深入一步,看看革命派锋芒所向的封建专制制度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什么。

孙中山在他起草的《檀香山兴中会章程》中,对当时的国情作了如下的描述:

中国积弱,非一日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能远虑。近之辱国丧师,剪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有志之士,能无抚膺!夫以四百兆苍生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固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乃以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20]

这个概括式的描述客观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实情,类似这样的话,随着革命风潮的激荡,在稍后的革命报刊上可以说是连篇累牍,俯拾皆是。而清朝政权统治下的社会政治环境,也随着革命的迫近,已经坏到了极点。

1904年,孙中山在《支那问题真解》里列举了专制政权带给人民的10种“最惨酷重要”的钳制毒虐,其中每一条都是容忍旧统治秩序必须付出的长久而沉重的痛苦代价。这10条包括:(1)“虏据政府以自利,而非以利民。”(2)“阻止民人物质、思想之进化。”(3)“驭吾人如隶圉,而尽夺一切之平等权及公权。”(4)“侵害我不能售与生命权及财产自由权。”(5)“容纵官吏以虏民而睃削之。”(6)“禁制吾人之言论自由。”(7)“定极不规则之税则,而不待民人之认可。”(8)“用极野蛮之刑以对囚犯,逼供定罪。”(9)“不由法律而可以割夺吾人之权利。”(10)“放弃其责任为吾人所托生命财产者。”[21]

上列的每一款,都体现了十足的与社会进步背道而驰的封建专制独裁。无疑,因此而付出沉重代价的,不仅是数亿中国人民,而且它也成为国家前进中的巨大障碍。如果把这十款归结起来,用“暗无天日”来形容清朝政权统治下的中国社会,是绝不过分的。孙中山还在另一篇文章中对当时中国的政治状况下了这样的断语:“至中国现行之政治,可以数语赅括之曰:无论为朝廷之事,为国民之事,甚至为地方之事,百姓均无发言或与闻之权;其身为民牧者,操有审判之全权,人民身受冤抑,无所吁诉。且官场一语等于法律,上下相蒙相结,有利则各饱其囊,有害则各委其责任。婪索之风已成习惯,官以财得,政以贿成。”[2]这段话的最后几句,更透彻地说明了清朝政权不仅极端专制,而且极端腐败。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要么服从和承认这样一种统治秩序,听凭特权者对他们宰割欺凌,予取予求;要么作专制统治的叛逆,用革命暴力打破这种统治秩序。这就是革命者对专制政权深恶痛绝、势不两立的根源。

经济上,清朝政权也滑到了崩溃的边缘。政治的黑暗必然要转嫁到经济方面。由于《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的签订,清政府必须向列强支付总额达将近7亿两白银的赔款,这是一个能掏空了朝廷的国库的数字。清政府支付赔款的两个办法,是向各省分摊和回过头来再向列强的银行寻求高息的借款。对于前一个办法,1904年,18名各省的督抚和将军曾联名给朝廷上了一个奏折,称:“各省分派赔款为数甚巨。……种种筹款之法,历年皆经办过,久已竭泽而渔;若再痛加搜刮,民力既不能堪,赔款仍必贻误。……总之,无论如何筹捐,无非取之于民。当此之时,民心为国家第一根本,以民穷财尽之时,倘再竭力搜刮追呼,以供外国赔款,必然内怨苛政,外愤洋人,为患不堪设想。”[22]这份出自统治集团内部的奏折,不得不用了“竭泽而渔”、“痛加搜刮”、“民不能堪”、“民穷财尽”、“竭力搜刮”、“苛政”、“为患不堪设想”等非常尖锐的词句,这与革命派揭露他们的语言已经很相近了。可见经济状况恶化到了何等不可收拾的程度。清政府的后一种办法,实际上也要通过向各省摊派来支付巨额的借款利息。革命派一语道破了这种恶性循环的后果:“广借外债,浪费无纪,息浮于本,积重如山。犹不知警惧,任令疆臣各自募借,其所开销无清算,收入愈多,亏空愈大。……循此以往,国力将敝。”[23]即使如此,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的大约10年间还是一再把经济危机引向整个社会,加重田赋、厘金和盐课等旧税的税收,并且增添了五花八门的新税,这无疑是一种自掘坟墓的手段,最终把民众逼到造反的路上。据《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显示,在这短短的10年间,就有全国20余省的483条民变档案记录,这些民变现象追究起来,几乎无不同与政治环境类似的残酷的经济环境相关。这也是从政治黑暗引发经济危机,再从经济危机反馈到政治局面上的一种社会矛盾尖锐化的演变规律,清朝政府的一切手段,只能使矛盾更趋激化,而不是得到缓解。

清朝政权统治下的中国社会,到处都显现出危机和衰败,灾荒的日益频发与加剧,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例如黄河,从清朝开始建立后的200年间(1644-1844),共决口364次,道光以后,更是“无岁不溃”。各种水、旱、蝗、震、风、霜、雪、疫之灾,交相迭出,弄得“民不堪命,转徙流亡”,“流离于道路,物故者十八、九”。事实上,一次大灾荒,死亡人数常常不亚于一次革命或一场战争。就以光绪三、四年(1877、1878)的“丁戊奇荒”来说,这次旱灾灾区覆盖了山西、河南、陕西、河北、山东5省,并波及江苏、安徽、四川北部及甘肃东部,在总面积约百余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上,树木枯槁,青草绝迹,更没有任何庄稼,真所谓“赤地万里”。据统计,有两亿多人受殃及,数千万灾黎流离失所,1000万人饿毙。此后,各种自然灾害交乘而来,连年不断。动辄数省无雨,十几个省被淹。1898年刚发生了波及十多省的全国性水灾,第二年,北方数省又转入持久的亢旱。进入20世纪后,几乎年年发生全国性的大面积水灾。每年的水患,都造成了“一片汪洋”、“田宅冲没,畜产流失”、“数十里无人烟”、“淹毙人口无算”、甚至“夫弃其妇,母弃其子”的惨象;旱灾则是另一番“粒谷皆无”、“草木焦卷”、“赤地千里”,草根树皮野菜都被吃尽甚至“人相食”的情景。上列的描述,在晚清社会绝不是偶发的现象。可以说,连绵不绝的自然灾害,始终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早已因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钳制压榨弄得精疲力尽的中国人民头上,使他们本已竭蹶困顿的生活更加走上了绝路。自然灾害固然是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下都不可避免的,由自然原因造成的,但是,灾荒发生的频率如此之高,造成的后果如此严重,则不能不更多从政治的、社会的方面去寻找根源。孙中山就明确指出:“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这种贪污是产生饥荒、水灾、疫病的主要原因。”“官吏贪污和疫病、粮食缺乏、洪水横流等等自然灾害间的关系,可能不是明显的,但是它很实在,确有因果关系,这些事情决不是中国的自然状况或气候性质的产物,也不是群众懒惰和无知的结果。坚持这说法,绝不过分。这些事情主要是官吏贪污的结果。”[24]

晚清社会及其统治者已经成为黑暗的象征。即使是反对革命的改良派中的某些人,也看到了这一点,梁启超曾在1902年著文说:“呜呼,国事不可问矣,其现象之混浊,其前途之黑暗,无一事不令人心灰望绝。”[25]他甚至也说过这类在革命派言论中能经常见到的满腔激愤的话:“我辈实不可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我辈实不忍复生于专制政体之下。专制政体者,我辈之公敌也,大仇也!有专制则无我辈,有我辈则无专制。我不愿与之共立,宁愿与之偕亡!”[26]但是,他们认识上的一个致命的错误,在于改良派所设计的改造中国的任何方案,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不从根本上推翻清朝政权。革命派则不仅看到了清政府统治下的种种黑暗面,而且预见到不推翻旧的政权,建立新的制度,中国就绝对不会有摆脱黑暗的一天,反而要继续付出要多的代价和更惨痛的牺牲。他们指出:“宪法非费民血要求,专制之雄心不死;宪法非有民力维持,专制之积习不除,……故不能有革命之能力者,必不能成立宪之大观也。”[27]早在戊戌维新运动发生前的1897年,孙中山就明确指出:“目前中国的制度以及现今的政府绝不可能有什么改善,也决不会搞什么改革,只能加以推翻,无法进行改良。期望当今的中国政府能在时代要求影响下自我革新,并接触欧洲文化,这等于希望农场的一头猪会对农业全神贯注并善于耕作,那怕这头猪在农场里喂养得很好又能接近它的文明的主人。”[28]一年后,曾经轰轰烈烈的戊戌变法的流产,不仅证实了孙中山的预言,而且让更多的志士仁人开始认识到并且接受了这个道理。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分析说:“譬之于医之治疗,病势有缓急,则疗之之汤药,亦因之而少异焉,而迥别焉。若夫诊急病而缓治之,此庸医之所以杀人也。中国之现象,毋乃类是?甲午一创,庚子再仆,病非缓矣。命悬诸旦夕,而委之于命,自非至愚,谁其是此?则必思有以救之之道焉。其道维何?将舍革命无由。”[29]邹容则说得更为直截了当:“我中国人之忍苦受困,已至是而极矣,今既革命独立,而犹为专制政体所苦,则万万不得甘心者矣。此所以不得不变昔日之政体也。”[30]

形势已经很明白了。晚清的中国面对着两条路:一条是推翻清朝政权,摧毁旧的制度,建立起新的政治体制,进而去建设一个光明的新中国;另一条路是维护现政权的黑暗统治,延续上述的政治灾难和社会灾难,显然,这最终是一条绝路。革命派正是认清了这样的形势,才充满信心地预言:“盖革命者,一时之危险也,待专制除、自由得、阶级废、平等行、垄断革、贫富均、祸根去、幸福生时之快愉悦乐,偿其危险有余也。”[31]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无疑是一种代表了时代进步的呼声。当然,对于革命将要带来的好处,他们未免期望过高,乐观过分,以为一次革命就可以解决社会生活的一切问题,而不了解推翻专制政权,不过是“万里长征才走了第一步”。但无论如何,不用革命的手段打开社会前进的通道,则后来的一切发展都将无从谈起。

面对不断壮大的革命阵营,反对革命的人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他们指责革命是“穷天地古今之凶残”的暴行,他们说:“夫以革命者之必作乱也,作乱者之必无秩序无理义而争权也,其必至同志同党至亲左右展转相杀者势必不可已也。”在他们的眼中和笔下,革命者是一群丧心病狂、毫无人性和人情味的暴徒。按照这样的逻辑,革命者的所作所为,与野蛮、残忍、病狂、无情等字眼无异。但是,根据我们看到的材料,这些强加在革命者头上的罪名,恰恰违背了历史的真实。既然这里涉及到了革命者的精神世界和心理活动,我们不妨借用史实作进一步的讨论。

著名的革命志士喻培伦投身革命活动的经历,是一个颇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吴玉章在《辛亥革命》一书中,作了如下的回忆:“喻云纪(培伦)初到日本的时候,是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少年……对革命并无多大兴趣。”1908年夏天,“他的弟弟喻华伟去到干崖,在那里染上恶性疟疾,回到新加坡医治,急需费用。我接到喻华伟求助的信后,立即在四川的革命同志中为他筹措,不几天即凑足了三百元寄去了。喻云纪看到这种情形,深受感动,觉得革命既是大仁大义的崇高事业,而革命同志又复亲如手足,因此便要求加入同盟会。”[32]1911年的广州起义时,他奋勇当先,失败后被捕。面对敌人的审问,他慷慨激昂地说:“学说是杀不了的,革命尤其杀不了”,然后英勇就义。正是革命者充满人情味的帮助,把喻培伦引上革命的道路,并最终造就成为名垂千古的革命烈士。事实上,上面的例子并非孤证,就许多革命者而言,吸引他们信仰革命并勇于牺牲的,往往是极为真挚、深切的对于同志,对于父老乡亲,对于国家和民族的爱心。

在黄花岗起义中英勇牺牲的方声洞,在起义前写信给他的父亲与妻子,表示“决志捐驱于沙场,为祖国报仇,为四万万同胞求幸福”。他并不是铁石心肠,而是充满了对家人的眷恋之情,告诉父亲:“惟从此以往,一切家事均不能为大人分忧,甚为抱憾。幸有涛兄及诸孙在,则儿或可稍安于地下也。惟祈大人得信后,切不可过于伤心,以碍福体,则儿罪更大矣!”他解释自己慷慨赴死的缘由,说:“儿刻已念有六岁矣,对于家庭本有应尽之责任,只以国家不能保,则身家亦不能保,即为身家计,亦不能不死中求生也。儿今日极力驱满,尽国家之责任者,亦即所以保卫身家也。他日革命成功,我家之人,皆为中华新国民,而子孙万世亦可以长保无虞,则儿虽死,亦瞑目于地下矣!”[33]在这里,革命的激情和冷静的理性思考如此和谐地统一,浓烈的亲情和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如此和谐地统一,至今读来还令人不由得对之产生至深的敬意。

与方声洞同时牺牲的另一位革命先烈林觉民,起义前也曾给他妻子写了一封《绝笔书》,其中说:“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吾爱汝至,所以为汝体者惟恐未尽。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34]可以看出,作为一名自觉的革命者,他们不是在任何“道义压力”下去迎接死亡的。对妻子的深沉感情同对社会进步的热切追求交织在一起,体现了超越自我的博大的一面,升华成了一种更加高尚的革命情操。

以上,我们仅仅举了几个例子,事实上,在几乎所有志士仁人的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博大情怀。革命领袖黄兴的长女黄振华回忆道:“从外表看来,我的父亲显得很严肃,其实他的心情是非常豁达开朗并富爱心。”[35]他还得到了许多相识者和战友们“禀赋素厚”、“情素谨厚”、“君性刚果,而对人媞顺”、“不仅为磊磊英雄,更是诚笃君子”的一致评价。柳亚子在忆及辛亥革命的烈士们时也说过:“余观烈士生平,盖缠绵悱恻,多情人也。”[36]这种情怀,同“发病发狂”或冷酷无情之类的字眼,实在是无法联系在一起。

爱与恨要辩证的看,正因为这些革命志士具有更多的爱心,更宽广的情怀,更符合人性的道德观,他们才会不顾一切地去与旧的制度、旧的势力进行顽强的拼搏。为了大家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感情甚至生命,这是辛亥时期无数志士坚定不移的选择。所以说,革命志士面对清朝政权所表现出的一切激烈的言行,都可以从对国家民族和人民群众深切的爱心中得到诠解。

注释:

[1][3] 《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229页。

[2][18][19][31]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第607、717、847、1011页。

[4] 《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59页。

[5] 《孙中山全集》第4卷,第52页。

[6][20][21][23][24][28]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43、20、246、317、89、86页。

[7] 《近代史资料》总64号。

[8] 《陈天华集》,第236页。

[9][17][25]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上册,第61、408、218页。

[10][12][27]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第828、284、827页。

[11][29]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上册,第33、127页。

[13][14][15][16][30]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第641、596、676、651、653、676页。

[22] 《光绪政要》第27卷,第71~72页。

[26] 《拟讨专制政体檄》,《梁启超选集》,第380页。

[32] 吴玉章:《辛亥革命》,第102页。

[33][34] 《黄花岗》,第110、111、113~115页。

[35] 《黄兴传记资料》(六),第131页。

[36] 见《辛亥革命与中国思想文化》,第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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