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静态位置的状态“在”字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字句论文,静态论文,状态论文,位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零、引言
0.1 “在+Np+Vp”句式引起过语法学界很多学者的注意。 朱德熙1978年《“在黑板上写字”及其相关句式》一文发表,引起了一场围绕这一句式的讨论。朱先生本人后来也对文章中某些观点进行了新的修正,于1981年再一次发表这篇文章。朱先生的这篇论文和其他有关文章,如施关淦《关于“在+Np+V+N”句式的分化问题》(《语文研究》1981年2期)、王还《再说说“在”》(《语言教学与研究》1980年3期)、邵敬敏《关于“在黑板上写字”句式分化和变换分析的若干问题》(《语言教学与研究》1982年3期)等,都运用了变换分析的方法, 揭示出了与“在黑板上写字”形式相同而意义不同的句式之间的关系。
朱德熙先生认为,“在黑板上写字”有如下的变换式:
在黑板上写字─→字写在黑板上─→黑板上写着字(呢)而与这三个句式形式相同的,如:
在汽车上看书/箭射在靶子上/屋里开着会(呢)在意义上却是有差异的。通过变换式的推导,找出形式相同而语义内容不同的句式的分化方式,从而进一步找出构成这些句式中的动词的次范畴的分类。
0.2 然而,八十年代初对“在+Np+Vp ”句式的研究以及讨论的重点,并未放在对这个句式本身特点的探讨上,而是试图以对某一句式的具体分析作为突破口,使汉语语法研究在方法上有所改进。所以,朱先生与其他学者的文章的发表,理论上的贡献在于,从方法论上为如何运用变换分析的方法来揭示汉语的歧义现象作出了探索。由于研究的重点在于变换方法的运用,所以对“在+Np+Vp”这一句式的认识还是不充分的,许多特点在那些文章中并未作出较为透彻的揭示。
0.3 本文将从空间系统出发,讨论“在+Np+Vp”句式。 本文着重讨论以下几个问题:(1)“在”字句是反映静态位置的一种句式;(2)状态“在”字句的语义特点;(3)状态“在”字句的句法特点;(4)状态“在”字句的语用特点。最后,在上述讨论的基础上, 归纳出状态“在”字句在位置系统中所表现出来的句式义。
一、“在”字句是反映静态位置的一种句式
1.1 范继淹对“在+Np+Vp”的研究
“在黑板上写字”及其相关句式的讨论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一些问题引起了许多学者的重视,对这种句式特点的发掘,成为语法研究中的一个较为敏感的课题,十多年来这种研究一直没有间断过,这方面的论文已经发表了很多。但是,从将“在+Np+Vp”句式纳入空间位置系统中加以讨论这一点看,对我们最有启发的是范继淹先生1982年发表在《语言研究》上的论文《论介词短语“在+处所”》一文。(注:见范继淹(1982):论介词短语“在+处所”,《语言研究》第1期。 )范继淹的文章对介词短语“在+处所”参与的句式,也包括以前讨论过的“在黑板上写字”这样的句式,从句法形式和语义内容两方面入手,作出了全面且详细的分析,将这种句式又分化出“Pp+Np+Vp”、“Np+Pp+Vp”、“Vp+Pp+Np”三种具体的句式,对具体的句式进行了描写,作出了解释。
范继淹的文章对从空间位置系统角度出发研究“在”字句是很有启发作用的:首先,他把这种句式限制在表达处所的范围内进行讨论,从而确定了这种句式在空间位置系统中的地位;其次,论文中的一些结论,是从两千七百多条实例中归纳和分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解释力,这就可以使后人在研究这一问题时有不少地方能径取定论,少走许多弯路。
1.2 “在”字句在空间位置系统中的地位
在空间位置系统中,“在”字句是反映静态位置的一种句式,属于位置句,原因如下。
(1)范继淹所归纳的“Pp+Np+Vp”句式, 表示事件发生的处所,这和我们以前讨论过的“墙上一幅画挂着呢”、“床上一个人躺着呢”一类句式相仿,所表示的意义大致相同。(注:参见齐沪扬《位置句中动词的配价研究》、《表示静态位置的“着”字句的语义和语用分析》二文。)“墙上一幅画挂着呢”、“床上一个人躺着呢”一类句式的句首处所词前都能加上介词“在”字,都属于位置句;反过来说,句首处所词前不能加上介词“在”字的,如:
前面一个人走来了
—→*在前面一个人走来了
车厢上不少乘客涌了下来
—→*在车厢上不少乘客涌了下来
都属于位移句。(注:参见齐沪扬《位移句中VP的方向价研究》一文。)可见,“Pp+Np+Vp”句式应属于位置句。
(2)范继淹所说的“Np+Pp+Vp”、“Vp+Pp+Np”句式, 亦即“在黑板上写字”、“字写在黑板上”这样的句式是否也算成位置句呢?我们认为应该看成表示静态位置的句式,我们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Ⅰ.空间位置的确定要考虑时空一致性的特点。 空间运动总是伴随着时间运动进行的。虽然空间中的位置移动所参照的是空间中的某一参照物,而时间中的位置移动所参照的是时间中的某一参照物,二者是不同的。但这两种位移的主体是同一物体,对于同一物体来说,空间位移和时间位移是互相关联的。
上面的论述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我们用具体的句子进行表达时,也能证明上述论述是成立的。例如:
小王从学校回来。
在黑板上写字。
前一句中的“小王”,空间的位移是以说话人说话时的处所作为参考位置,“学校”到“说话人说话时的处所”这一段距离就是空间位移的轨迹;而时间上的位移是以“小王”开始“走”作为参考位置,从“学校”到“说话人说话时的处所”所花费的时间是时间位移的轨迹。“小王”在进行空间位移的同时,也在进行时间位移。“在黑板上写字”这一句中的“字”,在空间位移中是相对静止的,对参照位置“黑板”来说,“字”始终存在于“黑板”上,但在时间位移上,“字”有“开始写”到“写出来”的过程,动作的过程必须经过时间的流逝。可见,对于“字”这个事物来说,空间位移和时间位移也是互相关联的。
Ⅱ.我们假设物体处于运动时的初始状态为“0”, 运动状态为“1”,再假设物体的运动在时间上的变化表现在横向的X轴上, 在空间上的变化表现在纵向的Y轴上,那么,“Np+Pp+Vp”句式和“Vp+Pp+Np”句式都可描写为(1,0)。(注:参见齐沪扬《现代汉语空间系统》一文。)“在”字句只是表现在时间位置上的移动,在空间位置上是相对静止的,因此,在空间系统中,“在”字句也就应该属于一种反映静态位置的句式,是位置句中的一种。
1.3 区分两种不同的“在”字句
本文讨论的“在”字句,是指范继淹所归纳的后面两种句式。前一种句式“Pp+Np+Vp”,我们认为只是一种加上了介词“在”的由处所词语引介的句式。因此,在空间位置系统中,“Pp+Np+Vp”不是单独的一种句式。
但是,我们详细考察范继淹所归纳的后面两种句式,在空间位移和时间位移这两点上,表现还有不一致的地方,如下面的例句:
在墙上挂着一幅画。
在地上搭着积木。
前一例句可以有如下变换:
在墙上挂着一幅画—→一幅画挂在墙上—→一幅画在墙上挂着
后一例则不能有如同前一例相仿的变换:
在地上搭着积木—→*积木搭在地上—→*积木在地上搭着
我们在讨论“着”字句的时候,认为着[,1]句在句法上的特点是有如同“在墙上挂着一幅画”的变换式。可见,“在墙上挂着一幅画”与它们的两种变换式在表达意义上有相同之处,“在墙上挂着一幅画”与“墙上挂着一幅画”应该是等同的。然而,“在地上搭着积木”中的“在”却不能省略,也没有与“在墙上挂着一幅画”相同的变换式,因此,与着[,1]句也不可能等同。
“在+Np”是一种形式标志,说明在这一空间位置上的物体,从空间位移的角度来说,是相对静止的;但从时间位移的角度考虑,就有可能产生在“在+Np”这个位置上有相对静止的状态和在“在+Np”这个位置上伴有动作这两种情况。前一种情况是“一幅画在墙上挂着”、“一幅画挂在墙上”等句式所揭示的;后一种情况就是“在地上搭着积木”(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和“把信递在他手中”(表示动作达到的处所)等句式所揭示的。前一种句式称为状态“在”字句,后一种句式称为动作“在”字句。
1.4 状态“在”字句的类型
状态“在”字句主要指下列各组句式:
A.一幅画在墙上挂着。B.一幅画挂在墙上。
他在床上坐着。 他坐在床上。
C.他在北京住。 D.他在医院里死了。
他在车站里等候。他在马路上摔了。
A组和B组的区别是,介词“在”的位置的不同,A组和B组分属于“Np+Pp+Vp”和“Vp+Pp+Np”两种不同的句式。A组和C组的不同在于, A组句尾动词的后面必须加上“着”字,不然,句子是不通的,如不能说“一幅画在墙上挂”、 “他在床上坐”;C组句尾动词后不能加上“着”,不然,句子是不通的,如不能说“他在北京住着”、“他在车站里等候着”。C组和D组的不同,在于C组句尾动词后不能加上“了”,不然,句子是不通的,如不能说“他在北京住了”、“他在车站里等候了”;而D组句尾动词的后面则必须加上“了”,不然,句子是不通的,如不能说“他在医院里死”、“他在马路上摔”。
在空间位置系统中,这四种句式都表示呈现某种状态的物体在某一位置的留存。这里说的“某种状态”,可以指状态的持续,也可以指状态的变化。下面分别从语义、句法、语用三个方面对状态“在”字句进行分析。
二、状态“在”字句的语义特点
2.1 留存在空间位置上的物体呈现出一种状态
A组句子中的“着”是不能去除的,“着”是持续义的标记, 在这里表示状态的持续,而非动作的持续,因为下面说法是不成立的:
*一幅画在墙上正在挂着。
*他在床上正在坐着。
“一幅画”和“他”正以“挂着”、“坐着”这种持续的状态留存在空间位置“墙上”和“床上”。对于A组的句子, 学者们的认识都是一致的。
B组的句子范继淹认为是有歧义的。 “‘他坐在沙发上’这种形式有歧义。可以表示瞬间的动作,也可以表示持续的状态,只有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才能传输确切的消息”(1982),但范继淹并未回答作为动作过程的参与者“他”与处所位置“沙发”的关系。侯敏的论文修正了范继淹的观点,认为“在沙发上”这个介词短语“既可表‘坐’这一状态呈现的处所”,“又可表‘他’因‘坐’这一动作影响所居的处所”(1992),把范继淹的“表示瞬时的动作”改正为影响动作参与者的所居的处所,仍然认为这种句子是有歧义的。其实,从空间位置系统讨论物体以什么形式占据位置点这一点看,这种歧义是可以合一的,即都表示一种状态:既可以作为状态的持续理解,“他坐在沙发上”等于“他在沙发上坐着”,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状态的变化,“他坐在沙发上”等于“他死在医院”。在这种句式中,瞬时动作的完成和状态的变化都具有“顿变”的性质而无“渐变”的特点。侯敏认为“他坐在沙发上”因“坐”这一动作影响“他”的所居处所。事实上,“坐”这一动作的开始(亦即停止),就使“他”完成变化在“沙发上”,呈现出一种状态。因此,对表示物体在位置点上呈现出一种状态的句式来说,“他坐在沙发上”不仅与“一幅画挂在墙上”是等价的,而且与其他几组句子相比,表达的意思基本上是相同的。
C组的句子动词后面虽然不能加上表示持续状态的“着”, 但可以加上表示时段的时量词,C组句子可改为:
他在北京住了三年。
他在车站里等候了好几个小时。
这种现象表明,在时段词所表示的这一段时间内,句子所表示的意义与A组相同:在三年这段时间内,“他”正以持续的状态“住”, 留存在空间位置“北京”里。可见,“他在北京住”这一类句子也应该看成状态“在”字句。戴浩一认为动词“‘住’实在是和‘睡’、‘躺’、‘死’等词属于同一类型的动词”(1981),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住”、“等候”之类动词本身就是一种持续动词,所以可以在后面加上表示持续量的时段词,与“死”等动词是不一样的。另外,戴浩一把“他在北京住着”看成是合格句,这也不太符合汉语的习惯。
D组句子是由一些表示状态变化的动词组成的句式,因此, 无论是“他在医院里死了”,还是这个句式的变换式“他死在医院里了”,所表示的都是在“医院里”这个位置点上,留存有呈现“死”这种状态的人“他”。对于D组语义内容的认识,与A组相仿,许多研究者的看法是一致的。
从上述四组不同的情况看,就反映留存在空间位置上的物体呈现出一种状态来说,却都是相同的。
2.2 动作过程的参与者只有一个
状态“在”字句动作过程的参与者只有一个,呈现出某种状态的物体必须是占据着这个空间位置的。这和另一种动作“在”字句不同:动作“在”字句中动作过程的参与者可以有两个,因此,留存在空间位置的物体是动作发出者或动作接受者,可以是二者中的一个,也可以是两个都留存在空间位置上;而呈现出某种状态的物体只可能是动作发出者或动作接受者中的一个,是动作的结果使得其中的一个呈现出一种状态,留存在空间位置上。例如:
一幅画在墙上挂着。
他在床上坐着。
“一幅画”是“挂”这个动作的接受者,是“挂”的结果使“一幅画”在空间位置“墙上”呈现出一种“挂着”的持续状态;“他”是“坐”这个动作的发出者,是“坐”的结果使“他”在空间位置“床上”呈现出一种“坐着”的持续状态。再如:
他在北京住。
他在医院里死了。
“他”分别是动作“住”和“死”的发出者,“住”和“死”的结果使“他”在空间位置“北京”和“医院里”呈现出“住”的持续状态和“死”的变化状态。
状态“在”字句中的动作参与者只有一个这种语义上的特点,在句法形式上能够得到反映,构成这种句式的动词大多为不及物动词;反过来说,因为不及物动词的缘故,使得动作过程的参与者也只能是一个。
2.3 时间特征上的方然性和已然性
时间特征主要体现在动词上。既然我们认为“在”字句是一种在空间位移中相对静止,而时间位移中有运动的句式,那么,这种句式中的动词的特点在时间轴上就有所体现:状态“在”字句中的动词能表示方然和已然,但不能表示未然。
表示方然的陈述中的动词由表示状态持续的动词,如“挂、坐、拿、放、贴”等担任,这类动词后面往往带着表示持续态的“着”。“住、等候”等动词在状态“在”字句中也常体现出方然性的特点来,这和2.2节分析的一样,在一段时间内,这类动词总是体现出持续的状态。所以,空间位置上的持续状态,与时间特征上的方然性是联系在一起的。
表示已然的陈述中的动词由表示状态变化的如“死、摔、跌”等瞬间动词担任,这种动词后面往往带有表示完成态的“了”。因此,空间位置上呈现变化的状态,与时间特征上的已然性是联系在一起的。
状态“在”字句不表示未然,这是因为呈现某种状态的物体不能存在于未然的时间内。有关这一点,A组、B组、D 组所必须表现出来的特征是清楚的,因为这些句子中的“着”、“了”与未然的时间特征是互相排斥的。对于C组,范继淹认为是可以表示未然的, 并举例“你在中山公园门口等(我)”(1982)。我们认为,陈述句和祈使句在表示时态上对动词的要求是不同的,主语人称的不同,在表示时态上会显示出差异来:“他在中山公园门口等”,就只具有方然的特征,因为后面可以加上表示时段的词语;而“你在中山公园门口等”后面则不能加上表示时段的词语,例如不能说“你在中山公园门口等了三小时”。因此,我们认为C组的句子还是表示方然的,主语人称的不同, 会影响时态表达的强弱程度,不少学者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注:彭兰玉(1992):试析表示“体”的“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
三、状态“在”字句的句法特点
3.1 状态“在”字句中的动词的特点
2.3节讨论时间特征的方然性和已然性, 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状态“在”字句中动词的类别:出现在这种句式中的动词,是表示状态持续的动词和表示状态变化的动词。这两类动词的共同特点是:
(1)都能出现在“Np+Pp+Vp”和“Np+Vp+Pp”中;
(2)大多数是不及物动词,如“坐、住、死、摔”等, 也有一部分是及物动词,如“一幅画挂在墙上”中的“挂”、“包在火车上遗失了”中的“遗失”等。
两类动词的不同特点必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与“着”“了”的共现。在“Np+Pp+Vp”句式中, 表示状态持续的动词总是和“着”共现(除“住”等),如“一幅画在墙上挂着”、“他在床上躺着”;表示状态变化的动词总是和“了”共现的,如“他在医院里死了”、“他在马路上摔了”。在“Vp+Pp+Np”句式中,表示状态持续的动词构成的句子末尾不能加上“了”,加上“了”后已经失去状态持续的特点了。“一幅画挂在墙上了”等于“一幅画已经挂到了墙上”,表示动作的完成。我们认为,“一幅画挂在墙上”的意思是“‘一幅画挂着’+‘一幅画在墙上’”,“V在”是“V着”的变体,这是许多学者的论文中都提到的现象。(注:梅祖麟(1988):汉语方言里虚词“著”字三种用法的来源,《中国语言学报》,第3期;马希文(1987):北京方言里的“着”,《方言》第1期;徐丹(1992):汉语里的“在”与“着”(著),《中国语文》第6期。 )“他住在北京”后面也不能加上“了”,加上“了”后也失去了状态持续的意思。“他住在北京”等于“‘他正在住’+‘他在北京’”,“住”虽然不能加上“着”,但表示的仍然是一种持续状态。表示状态变化的动词构成的句子末尾可以加上“了”,如“他死在医院里”“他摔在马路上了”。“他死在医院里”的意思等于“‘他死了’+‘他在医院里’”,“V在”不是“V着”的变体。
(2)与时段词的结合。表示持续状态的动词, 在时间特征上表现出“段”的概念。因此,“一幅画在墙上挂着”、“一幅画挂在墙上”可以说成“一幅画在墙上挂了三年”;“他在北京住”、“他住在北京”可以说成“他在北京住了好几个月”、“他住在北京好几个月”。“挂三年”、“住好几个月”都说得通。表示状态变化的动词都是瞬间动词,在瞬间特征上表现出“点”的概念:“他在医院里死了”、“他死在医院里了”一般不说成“他在医院里死了三年”、“他死在医院里三年”,只能说成“他在医院里死了有三年了”、“他三年前在医院里死了”等等,“死三年”是不通的。李临定在《现代汉语动词》一书中认为这种瞬间动词也能和时段词结合,但所举的例子却是“V 了+时段词”,而不是“V+时段词”(1990)。“V了+时段词”不表示动作本身或动作遗留下来的状态、结果等的延续时间,如“挂三年”可以理解为“三年里一直挂着”;“死了三年”却不能理解为“三年里一直在死”。
上述出现在状态“在”字句中的两类动词的不同特点如下表:
V+“着”V+“了” V+时段词
表示状态持续的动词 +-+
表示状态变化的动词 -+-
3.2 不能变换成“把”字句和“被”字句
状态“在”字句中的动作过程的参与者只有一个,语义上的特点表现在句法形式上,要求这样的句子不能变换成意义相似的“把”字句和“被”字句。
由不及物动词构成的状态“在”字句,不管是表示空间位置上有呈现持续状态物体的句子,还是表示空间位置上有呈现变化状态物体的句子,都不能变换成“把”字句和“被”字句,例如我们不能说:
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把一个人坐在椅子上—→*一个人被坐在椅子上
他死在医院里—→*把他死在医院里—→*他被死在医院里
但是,由及物动词构成的状态“在”字句,可以有相应的“把”字句和“被”字句出现,不过我们认为这不是状态“在”字句的变换式。如:
一幅画在墙上挂着—→墙上挂着一幅画—→一幅画挂在墙上—→把一幅画挂在墙上—→一幅画被(人)挂在墙上
其实,后两种变换式是由“在墙上挂画”变换而来的。
“一幅画在墙上挂着”和“在墙上挂画”这两种句式是不同的:前者表示位置点上呈现出某种状态的物体,动作已经转变为一种状态;后者表示位置点上有人(或动物)在进行着某种动作。因而,前者属于状态“在”字句,后者属于以后要讨论的动作“在”字句。动作“在”字句中动作过程的参与者必须有两个,而“把”字句和“被”字句则必须是由有两个参与者参与的句子变换而来的。虽然“把一幅画挂在墙上”和“一幅画被挂在墙上”中只出现一个参与者,但另一个参与者(即动作的发出者)虽未出现,说话人和听话人都是清楚的。
3.3 合体“在”的问题
范继淹和陈重瑜都认为“Np+Pp+Vp”句式中的“在”,是副词“在”与介词“在”的合体,因此:
他在屋子里看书=他在屋子里+他在看书
尽管两人归纳合体“在”的方式不同,但得出的结论还是一样的(范继淹 1982,陈重瑜 1978)。
合体“在”的问题表现在状态“在”字句上,我们认为,反映位置点上有呈现状态持续的物体的句子中的“在”,理论上都可以看成合体“在”,因为状态持续本身有延续的意思,与副词“在”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
他在北京住=他在北京+他正在住
他在车站上等候=他在车站上+他正在等候
但是,带“着”的本身状态持续的句子,副词“在”所表达的意思有“着”代替,所以:
一幅画在墙上挂着
=一幅画在墙上+一幅画正在挂着
=一幅画在墙上+一幅画挂着
“正在”与“着”同义,按照语言表达经济的原则,去除“正在”。
反映位置点上有呈现状态变化的物体的句子,因为句中的动词都是瞬间动词,不能表示持续,因此,其中的“在”只是单纯的介词,而不具备副词“在”所表示的“正在”的意思:
他在医院里死了≠他在医院+他正在死
他在马路上摔了≠他在马路上+他正在摔
四、状态“在”字句的语用特点
4.1 介词结构准陈述作用的体现
状态“在”字句中介词结构“在+Np”的准陈述作用,体现在下面两点上。
(1)状态“在”字句介词结构的位置总是紧靠着动词的, 无论是“Np+Pp+Vp”句式,还是“Np+Vp+Pp”句式,“在+Np”都与具有陈述作用的动词相连。例如:
一幅画在墙上挂着/一幅画挂在墙上
他在医院里死了/他死在医院里了
起准陈述作用的“在+Np”的格标记的强制性较明显,说明了“在”的重要。“在+Np”与动词合在一起,表示一个完整的陈述,这与介词结构位于句首的“Pp+Np+Vp”句式不同,如下面例句:
在墙上挂着一幅画/在医院里他不幸去世了
介词结构与动词的距离拉大,格标记的强制性也不明显,“在”的重要性也随之减弱,所以,这里的“在”往往可以省略。
(2)“在+Np”这种介词结构所表示的意义, 在状态“在”字句中是与动词联系在一起的。范继淹曾经作过一张图,“状态呈现的处所”位于“动作发生的所处”与“动作达到的处所”这两个圆的交合部分,说明状态的呈现是与动作有联系的。“在+Np”在状态“在”字句中是从属于动词而不是从属于名词的。所以,作为“陈述”的从属成员,可以叫它们为“准陈述”。位于句首的“在+Np”与动词并无直接的联系,因为它表示的是事件发生的处所,它从属于整个句子而并非从属于动词。句首的“在+Np”不具有准陈述作用,它参与构成的句子,也不能算是状态“在”字句。
4.2 处所方位的有定性
状态“在”字句中的介词结构无论位于句中位置,还是位于句末位置,“在+Np”所表示的方位处所都是有定的。“一幅画挂在墙上”和“一幅画在墙上挂着”中的“墙上”对说话人来说,是有所指的。因此,我们不能说“一幅画挂在一堵墙上”、“一幅画在一堵墙上挂着”,而只能说“一幅画挂在那堵墙上”、“一幅画在那堵墙上挂着”。表示状态变化的句子也是如此,处所名词前一般不能加上表示不定的数量词,如不能说“东西遗失在一辆车子上”、“他在一条马路上摔了”等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如下。
4.2.1 受语义的影响。 状态“在”字句中介词“在”后的处所方位,是物体呈现出某种状态后所占据的空间位置。状态的呈现是动作的结果(如“挂着”),或者动作之后产生的一种变化(如“死了”),总之,动作表现出来的是方然性和已然性,而决不会是未然的。因此,对于说话人来说,由动作的结果而产生的呈现状态的结果,在说话前就应该是明确的,动作的时态要求处所名词只能是有定的。
4.2.2 受语气的影响。 状态“在”字句的末尾大多数能加上“呢”或“了”。徐丹认为,“V在”只能与“了”共现, 不能与“呢”共现, “V着”只能与“呢”共现,不能与“了”共现(1992)。这样,“一幅画挂在墙上”可以加上语气词,成为“一幅画挂在墙上了”;“一幅画在墙上挂着”可以加上语气词,成为“一幅画在墙上挂着呢”。我们又知道“了”和“呢”都是表示已然的语气词。因此,从句子的语气特点可以反映出,在说话之前,说话人对所叙述的事是已经了解的,句中的处所方位当然也应该是有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