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中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及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状及论文,中国证券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建立证券市场的重要作用
证券是记载着所有者权利的行使、处置、转让和持有的书面法律凭证。有了证券,证券市场就应运而生了。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看,市场经济无一不依赖于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三大支柱。证券业对迅速、高效筹集社会资金,全力保障企业运转,促进国家金融市场的繁荣,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迅速筹集资金。通过证券市场,能够在很短时间里筹集数额很大的资金,这种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形式较之于间接融资在机制上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第一,对企业筹资和投资者有极大约束性。债券和股票的发行,投资者是否愿意购买,取决于证券所代表的本息和分红。因此,购买企业债券和股票的投资者也有承担风险,从而谨慎地选择投资企业。第二,可以突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通过资产入股,按股分红,不同部门、个体和所有制,都可以相互参股,通过股份制和证券市场组建和发展企业。第三,通过证券市场不仅能够有效地吸纳国内市场的闲散资金,还可以使许多手中有资金、愿意向中国投资而无力或不想参予经营的境外投资者有了一个方便的渠道。
2.可以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是把企业推向规范的财务会计一体化管理,在计划经济条件和市场经济初期所产生和出现的“行政会计”、“老板会计”不是对资金负责的财务体制。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实行的是“资本会计”,要求定期公布公司经营、财务情况和经营发展设想;要在税后向投资各方发放红利;不盈利要受惩处。而所有这些活动,都是在市场、公众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的,是难以弄虚作假的。这些硬性规定,既保证了国家实现税收,也强化了经营者盈利观念,要保持企业的股票在证券市场保持坚挺的优势,就必须不断开拓新的技术、产品和市场,取得最佳经营效益。
3.形成企业的科学合理的组织领导体制。股份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集体领导班子,四大班子各司其责,相互制约,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这是一种经过无数的企业实践证明比较科学、集权分权相结合、卓有效率的组织体制。
4.更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种不适应症已显露无遗,导致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市场经济呼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已制定了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的战略决策。就目前我国企业总体而言,能够盈利的企业比例,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占有较大份额。通过证券市场的积极功能,可以使国有资产在保值的基础上得到稳定的增值。
5.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证券市场的一个突出功能就是实现社会和个人可支配资金的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受利益驱使,资金向优势企业和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流动势在必然。经济结构特别是现在存量资本的调整在当前尤为困难,这是长期影响我国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更有效益地发展经济的问题。通过发展证券市场,这个难题得以迎刃而解。效益好的、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以很快筹集到资金;反之,效益差的企业不仅筹不到资金,如果它是上市的股份公司,除了被别人兼并而外别无选择。可以肯定,随着股份制和证券市场的逐步完善、规范和健康发展,这种有效灵活的调整经济结构的机制,必将大大改善我国经济结构,包括对企业资产存量和增量部分的调整。
二、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资金短缺是我国长期困扰经济建设速度的主要问题,增大引进外资力度、举外债固然不失为一种措施,但作为民族经济的自立来讲,主要还是要靠挖掘国内的资金潜力。在建国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将证券市场打上了“私有制”、“资本主义”的烙印,认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能够解决所有问题。而且我国当时的主要问题是温饱,居民及社会闲置资金也非常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发展证券市场。当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出现新的问题,特别是经济建设方面的资金出现严重不足,发展证券市场必然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居民收入份额增长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幅度,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末城镇居民在银行的存款达4 万多亿元,手持现金达1万多亿元。 而企业和居民闲散资金的增长势头还将持续保持下去。这样,通过不断发展证券市场,扩大债券和股票发行来筹集建设资金,把相当部分的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和积累基金,这对于防止通货膨胀,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这也是央行通过收购或出售国库券、国家债券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寻求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问题的最好方式。
1981年我国恢复发行国库券,标志证券市场的复苏。从这一年算起,我国证券业的出现至今已有18个年头。今天,全国已从单一的国库券发展到包括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投资基金、产权、期货等证券系列的几十个品种。1988年国家允许居民持有的国库券进行流通,开始在大城市建立了国库券的流通市场。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和设在北京并联通全国主要城市的“证券交易全国报价系统”相继开业和投入运行,初步形成了我国以“二所一网”为依托的证券市场体系。1991年国库券发行改由过去的行政摊销为市场承销的试验成功,标志着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截止1998年底,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各种有价证券约800多种,市值达2万多亿元。证券市场的全面开通和运营,在规范证券交易方式,提高市场的流通性,平抑地区不合理差价,取缔黑市市场,走向全国范围的统一结算,提高资金效率等方面起了推动作用。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为证券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也有了相当的发展,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为投资者服务的证券公司从无到有到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资质评估事务所也有长足的发展。这对我国经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起到了明显的积极助推作用。
三、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步入证券市场的时间稍短,但我们已经走过他们几百年发展的道路,发展前景十分光明。但是,严格地说,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是在没有法规或法规很不健全的情况下拓展的,问题也非常突出和明显。
第一,一些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既保息又分红,形成变相的福利;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开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健全甚至形同虚设,内部管理体制还是老一套,公司不是凭实力上市,而是靠“勾兑”、拉人情关系取得上市资格。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差别不能显示或不能充分显示出来,使投资者误入“投资陷阱”。
第二,在证券市场法规建设方面也很不完善。虽然上海、深圳两市制定了《上海市证券管理办法》、《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条例和法规,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尚未制定《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信托法》和《证券从业人员守则》等系列法规。由于缺乏统一的法规,国内投资者心存疑虑,境外投资者对进入中国市场也还有重重顾虑,证券市场在如何防止过度投机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三,目前在上海、深圳上市公司的股票构成中,国家股和公有法人股的股权约占85%,个人股的股权占15%,充分体现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是,在两市上市的股票交易只是占15%的个人股,国家股、法人股却至今未获上市批准,长此下去问题将愈积愈趋于尖锐,“同股同利”的股份制基本原则会丧失其公允性,股票交易也会走上歧途。
第四,中国证券市场的目标应该是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早日形成,并建立一套统一规范使之法律化。但是,统一市场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现在缺少全国证券交易的整体布局,特别是区域市场和地方性的市场还有待发展。
第五,机构和公众参与证券投资,既有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和建设的一面,也有可能为少数人创造合理获取最大收益的机会,这就会产生证券市场的投机,某些人可以利用特权、信息、内外勾结,通过诈骗、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行为,侵害他人利益为自己牟取暴利,这种现象在任何一个国家和证券交易所都是不允许的。投机行为可以说是一种与证券市场相伴生的现象,没有它就没有市场存在,如果取消这种投机,就无异于取消市场。但过度投机,势必以牺牲中小投资者为代价,给市场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使投资者望而却步,对市场丧失信心。
四、在规范中发展我国证券市场
针对证券市场的种种问题,我国政府已经建立起强有力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运用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消除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发生。采取了有利市场发展的种种举措,例如,ST特别处理股票:T+1回转交易的实行;涨(跌)停板、信息公开披露的规定等等。这样可以更好地培育和发展证券市场、正确引导居民投资方向,可以分散市场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防止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混乱。当前证券市场急待解决的问题是:
1.证券市场应该在统一的法规和管理下设置和监督运行,国内还需要建立若干个地方性的交易市场,允许有条件的企业股票在这一市场上市,地区性交易市场是全国统一市场的必要补充,它的优越性在于统一市场与局部市场、集中交易与场外交易并行,从而大大加速我国国有企业全面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
2.必须研究和进行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可以选择一批有条件的股份制企业和企业集团,在指定的证券市场进行国家股、法人股流通的试验,待取得经验后扩大流通的范围,并最终和个人股的流通联接起来。这样才利于发展法人间的相互参股;有利于企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使企业闲散资金向效益好的企业流动;才能使国有资产在流通中得到有效的保值和增值;才能对个人股的交易起到引导和稳定作用。
3.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来规范和完善现有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同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这些法规。全面贯彻有关证券市场法规,可以尽快使证券交易规范化。
4.加速证券市场人才的培养。发展证券市场,迫切需要大批既有现代化商品经济、企业和证券管理知识,又有创新精神、职业道德的各层次领导和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包括资产评估、企业资信评定、信托投资、证券交易、法律、会计等一系列为之服务和配套的中介机构;要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造一支宏大的证券从业人员专家队伍,这是保证证券市场顺利和健康发展的关键。
5.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证券市场发展极不平衡,我们在证券市场管理方面还需要实行统一领导下中央与地方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加强证券市场行业性自律管理系统,建立起自我管理与政府机构指导和监督统一的制度。在这些方面,发达国家成熟的国际经验,无疑值得我们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证券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加以认真的研究和借鉴。
总之,在解决了思想和观念上的障碍以后,我国证券市场的培育、发展、完善是总的趋势。我们完全有必要和可能吸取西方发达国家在证券市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各种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走出一条既能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又符合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中国证券市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