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中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

对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中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

对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成 卓

(西安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0)

[摘要] 近年来陕西省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为促进农村脱贫攻坚与“三农”问题的缓解做出了突出贡献。拟对陕西省乡村旅游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就如何持续推进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给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

1 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取得的成就

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是指利用贫困乡村特色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择参与方式和脱贫路径助力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造血式扶贫方式。陕西省作为旅游资源大省,近年来充分挖掘关中平原和陕南、陕北地区旅游资源的优势特色,隆重推出了乡村旅游“十百千”品牌名录,打造了一系列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带与乡村旅游示范村等,联动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与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田园观光、采摘农业、民俗体验、乡村度假等旅游形式带动贫困农村实现脱贫。2018年陕西省创建了21个旅游特色名镇、45个乡村旅游示范村以及约100个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接待境内外游客约2.48亿人次,同比增长22.5%,旅游收入约348.9亿元,同比增长26.6%,旅游扶贫惠及约9万贫困人口。2018年《陕西品质旅游发展指数报告》显示,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独具特色,在全国乡村旅游发展指数排名中荣居第二位。总之,无论是在拓展旅游资源、加强旅游管理、优化旅游环境、丰富旅游产品还是在维护旅游秩序与促进旅游传播等方面,陕西省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

2 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中面临的问题

2.1 旅游扶贫的覆盖面与精准度有待提高

近年来陕西省重点推进建档立卡的1178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它们涉及全省10个市、87个县11.9万个贫困户的36万贫困人口,仅占目前陕西省183万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19%。而陕西省覆盖的国家级与省级贫困片区主要包括秦巴山区、六盘山区、吕梁山区以及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等,无论是在地貌、水文、气候、生物等自然旅游资源方面,还是在历史沿袭、人文景观、文化传统、民情风俗等人文旅游资源方面都极富吸引力与开发潜力,但碍于开发观念、基础设施、资金配给、制度机制等多种原因的制约,很多非重点建设贫困村及非重点扶持的贫困人口较难获得参与旅游扶贫开发的机遇,缺乏将自有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的渠道,且在现有参与旅游开发的农村贫困人口识别上依然存在简易化与人情化问题,导致出现产业帮扶对象被置换、旅游扶贫招商及项目选择偏离贫困村实际、贫困人口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等现象;此外在具体帮扶方式上也不够精准,个别地区依然不能根据贫困类型、经济状况、致贫原因、发展潜力等对贫困户进行细分,难以有针对性地安置贫困人口吃上“旅游饭”。最后贫困人口的动态识别和监管系统也并未完全建立,相关的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以及覆盖省、市、县、乡、村、户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不尽完善,贫困人口帮扶信息和脱贫成效较难实现迅速地动态更新,这对旅游扶贫持续、精准地开展是十分不利的。

2.2 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有待改进

陕西省乡村旅游除了开发较早且颇具品牌效应的袁家村、马嵬驿、周至水街与汉中油菜花海旅游节外,很多偏远贫困乡村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起步与发展阶段。表现为旅游交通设施、旅游接待设施、旅游购物设施、游客娱乐设施与医疗应急设施等普遍供给不足,很多贫困村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难以配套,尤其是旅游信息服务与旅游交通服务都不尽如人意。表现为旅游景区宣传营销信息发布不足、旅游线路设计缺乏人群针对性、旅游咨询与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服务欠缺以及城乡旅游交通通达性与连贯度较差等。与此同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旅游安全监测与预警、游客信息反馈与景区绩效评估机制建设等方面也存在不同程度地缺失。此外,贫困村改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方向与定位也不够准确,致使旅游开发轻重缓急倒置,资金利用效率不高。如一些贫困村急于修建游客接待设施,却忽视对当地古民居、古建筑景观的修葺;急于上马雷同的乡村旅游项目,却无视挖掘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的特色;急于完善便利自驾游的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却忽视高铁开通后带来的大量自由行游客对公共服务的强烈诉求等。

天空细雨如乱丝,河上春潮初泛,间或有焦黑的断木和星散的水莲花自上游漂来。一叶敞蓬小舟,拴在一棵才冒黄芽的桑树腰间。春草丛中的桑树瑟瑟抖动,缆绳绷得梆紧,发出努力挣扎的“嘎吱”声,仿佛立刻就要断掉。一个人坐在船头,簔衣竹笠,两眼空茫,仿佛置身尘世之外,生死荣辱,都可以无动于衷。有人在对岸把手拢在嘴前喊:“过河!”摆渡人立即站了起来,手忙脚乱地解下缆绳,惊走野鸟一片。

2.3 贫困人口参与度与受益面有待拓宽

陕西省“十二五”期间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已带动60万人脱贫致富,占到全省脱贫人口总数的15%。然而调查显示在旅游扶贫参与度上,那些旅游资源丰富、品牌效应较大的乡村,贫困户旅游扶贫参与率较高,如周至老县城村作为西安重点旅游扶贫试点村,2000年初已开始发展乡村旅游,农户参与率超过八成,而对于那些旅游开发时间短、知名度欠缺的乡村,贫困户旅游参与度明显较低。尤其是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劳动能力欠缺的患病人群和残疾人群等主流贫困群体,在旅游扶贫中可参与的岗位更是少之又少。此外旅游扶贫中贫困人口的受益渠道常以直接经营农家乐和出售农副产品为主,而通过参与乡村旅游服务、土地流转获取租金或通过资金、人力等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分红所获得收益的比重相对较少。究其原因,一是受到贫困人口传统的“等靠要”思维模式与较低的自我发展能力的制约,二是源于村民、村两委、开发商或行业协会间尚未形成的和谐合作机制,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贫困人口参与乡村旅游扶贫的积极性。

2.4 乡村旅游扶贫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一方面,应牢牢把握陕西省建设高铁及城际铁路契机,认清高铁运营所带来的自由行与团队游人数激增的客观现实,重点满足学生群体、青年旅客、老年组织、远地游客的旅游交通需求,以市县客运中心为依托,联动乡镇客运站,开辟旅游集散中心,对接高铁运营时刻,组织客运班次、城乡公交与之紧密配合,保障游客“进得来、散得开、出得去”。而对于那些铁路运输无法覆盖的区域,应发挥公路客运优势,促进长短途无缝换乘,同时规范旅游包车与汽车租赁服务,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服务技能,输送和引导游客前往乡村旅游地进行游览消费;此外针对乡村旅游自驾游游客的需求,应积极推进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的逐级改造与维护,加强各级路段相关路牌、路标、加油站、停车场与自驾游营地的建设与管理。另一方面,景区内部应不断完善贫困乡村的供水系统、排污系统、供气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住宿餐饮设施、医疗应急设施、乡村公厕设施、游客服务中心与购物商铺的建设等。尤其对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的贫困农户要给予政策与资金倾斜,帮助其实施改厨、改厕与改房建设。同时应不断加强旅游景区的配套服务,推动旅游线路设计、旅游咨询服务、旅游安全监管、游客信息反馈以及紧急事件处理等服务的完善。

“育人”主要反映教师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学生管理工作取得的业绩。有关评价要素包括:管理工作年限;在师德和管理方面获得的表彰;育人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指导学生取得的成绩。其中,除了“管理工作年限”的认可度为中等外,其他评价要素的认可度均为高。

3 持续推进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3.1 抓住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时机,大力推进陕西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

首先要加速拓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覆盖面。一方面要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确立切实可行的旅游资源认定标准与评价体系,将区县申报与专家调研相结合,让更多的具备旅游开发潜力的贫困村纳入到旅游扶贫重点村的预备队伍;另一方面,不断健全与完善旅游扶贫重点村退出机制,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重点村退出机制,将更多的发展机遇与扶贫资金转让给更需要的贫困村及贫困人口。其次参与旅游扶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识别上要注重精准。应确立严格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标准与程序,完善动态跟踪与分类管理制度,掌握贫困人口的数量、结构、收入等主要指标的变化,及时调整与核定扶贫对象,并将“回头看”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最后旅游扶贫的帮扶方式也必须精准。要精确掌握每一个贫困人口致贫的原因、家庭收入的来源和参与旅游扶贫的工作意愿,因地制宜地采取旅游景区安置就业、旅游服务创业就业、旅游产品生产就业等办法,为贫困人口量身定制参与旅游扶贫的方式。

3.2 夯实乡村振兴的强力支撑,加强旅游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

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实施需要旅游、扶贫、财政、交通、国土、金融、农工、水利、环保以及村委、村民等多个部门与相关人员协同配合发挥合力才能取得积极成效。然而陕西省个别旅游开发滞后地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常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部门间缺乏组织化与协调化等问题。此外一些地区对旅游扶贫的规划与引导也不到位。尽管目前陕西省已为31个旅游扶贫试点村定制了专门的旅游发展规划,但依然存在一些拟开展旅游扶贫的乡村还未制定甚至盲目制定旅游扶贫规划的现象,粗犷地将旅游开发等同于旅游扶贫,将旅游开发规划等同于旅游扶贫规划,在旅游扶贫模式设计上专注于模仿却缺乏创新,面面俱到却脱离实际,不能有效结合当地资源与文化特点在“特色”上下功夫,表现为农家住宿、餐饮娱乐、旅游小镇以及旅游产品等千篇一律,最终这种趋同性将导致省内乡村旅游地间产生恶性竞争。最后,旅游扶贫管理人才欠缺。表现为在乡村旅游扶贫中,既懂旅游管理又懂扶贫开发同时还能兼顾自身权责义务且能够得到当地绝大多数贫困群众认可的管理人才明显缺乏。

3.3 培育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拓展旅游扶贫的参与度与受益面

第一,应大力倡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开发项目,通过“能人”引导、试点示范等途径让其充分感受旅游开发带来的实惠与好处,进而转变观念,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第二,在制定乡村旅游规划和管理制度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基本诉求,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免除贫困人口参与旅游开发的后顾之忧,并不断探索参与旅游开发的方式方法,如鼓励贫困户优先参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担任景区管理人员与导游、在餐饮娱乐、保洁保安等服务部门提供优先上岗资格等。同时可依托旅游公司,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经营、流转土地、发展种养、出售特产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第三,切实提升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把技能培训、素质提升、观念转变作为落实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如对即将进入景区工作的贫困人口进行岗前培训、支持贫困家庭子女进入省市旅游学校学习、定期对乡村旅游个体经营户进行技能培训、组织先进个人或团体出省考察学习等。第四,应在基层领导、农业技术能手、致富先行人员中培养和选拔“领头人”,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这些“能人”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带领贫困户利用旅游开发契机共同创业,实现脱贫致富。

3.4 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与营销。应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优势,利用电商平台、高铁平台、节庆推广、公益活动、影视拍摄等多项载体,向消费者展示陕西省不同区域乡村旅游开发的魅力,增强贫困村旅游的宣传力度。其次,政府应塑造贫困村旅游品牌,制定合理的旅游扶贫规划。各级政府应深入挖掘当地独特的自然、历史、民俗与文化特色,立足精准扶贫,依托旅游开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旅游扶贫规划,对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和开展扶贫攻坚给予正确引导。再次,政府应引导贫困村拓展旅游产业链,丰富旅游产品,引导乡村旅游积极与一、二、三产业进行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创新,做长产业链、扩大产业面。最后,政府应不断完善自身管理与协调的功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力量加入旅游扶贫行列,协调好政府、旅游开发公司、民间组织以及村庄自组织间的关系,为贫困村旅游开发搭建平台,并实施对贫困乡村旅游扶贫的动态跟踪监测,将乡村旅游扶贫业绩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方面。

包括岗位职责、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岗位技能培训。教师检查导生的操作是否规范、到位,讲解是否得当,合格后方能上岗。导生毕竟是学生,在技能培训时,教师要为导生提供“导生讲义”,要求导生严格按讲义示范、讲解,避免操作不规范和遗漏,让导生真正起到“导”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白鹏飞.陕西沿黄公路沿线乡村旅游扶贫驱动机制及策略优化[J].贵州农业科学,2018(8):156-160.

[2]曾丽姗,武东华.精准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关键问题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8(21):260-261.

[3]王竹宇,李芳丽.基于精准扶贫视角下的乡村旅游发展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8(16):4-5.

[4]刘学艺.陕西省乡村旅游扶贫发展模式研究[J].旅游度假,2018(7):113-114.

[中图分类号] F59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6-1995(2019)23-0098-02

基金项目: 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基于社会资本视角的陕西省农村反贫困治理的路径选择研究”(编号:14JK1261)。

作者简介: 成 卓(1980-),女,陕西省宝鸡市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西部地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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