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国现代化与世界现代化的接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的一大历史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一大论文,新时期论文,中国论文,改革开放论文,化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599(2008)03-0014-06
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1]P41是划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历程的一个界标。对此,邓小平曾作过精辟的概括:“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们制定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一系列的方针、政策。”[2]P985“中心点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从封闭转到开放,从固守成规转到各方面的改革。”[2]P1238而十一届三中全会之所以堪称为影响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伟大转折,乃在于它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时期,立足于中国的国情特点及当代世界现代化发展大势,运筹帷幄,制定和实施了一整套现代化发展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而其中邓小平的一大历史贡献,便是大力推进了中国现代化与世界现代化的接轨。
一、走出国门,了解世界
从封闭到开放,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中国成立以后的20多年里,毛泽东也并非奉行“关起门来搞建设”的方针。正如邓小平所说:“毛泽东同志在世的时候,我们也想扩大中外经济技术交流,包括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甚至引进外资、合资经营等等。但那时候没有条件,人家封锁我们。”[3]P379所以,那个时期的中外贸易和交流非常有限。加上“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的破坏,“搞得什么都是‘崇洋媚外’、‘卖国主义’,把我们同世界隔绝了。”[4]P127“使我们耽误了一代人的时间,影响了20年。从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世界科学发展一日千里,我们的差距越来越大。”[3]P218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他在1977年至1978年的谈话中多次指出过这个问题。1978年3月25日,他在会见挪威外交大臣克努特·弗吕登伦时明确指出:“战略上,我们的观点明确得很。我们对自己有清醒的估计,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需要同西方世界合作。”[3]P287
为了与西方世界合作,首先必须了解世界。1978年,中国政府派出了很多代表团出国考察,兴起了当时的出国考察潮。代表团的使命是:了解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考察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经验,以探索中国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途径。出国考察使人们形成了两点突出的共识:一是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在经济技术上的差距正在拉大,必须奋起直追;二是世界通行的某些发展经济的途径,包括利用外国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可以采用。
与此同时,邓小平也亲自走出国门,去了解世界。1978年初至1979年初,邓小平的出访活动频繁。他访问了缅甸、尼泊尔、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尤其是1978年10月出访日本和1979年初访问美国,是他有生之年最后两次重要的出访,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访问这两个发达国家。邓小平访日,是为交换中日友好条约批准书而来的。然而他说,“也是寻找日本丰富的经验而来的”。[5]P296邓小平访美,是为推动中美联合抗苏的对外战略而来的。然而他在接受美国广播电视评论员的采访时说,这次访问肩负着三个使命,其中之一是“了解美国人民,了解你们的生活,了解你们的建设经验,学习一切对我们有用的东西。”[3]P481
的确如此。邓小平亲眼看到了当今世界现代化的发展程度,对当代世界科学技术革命的巨大影响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认识到其对于中国现代化建设既是一种严峻的挑战,又是一种可以加快发展自己的良好机遇。他在美国坦普尔大学的致词中说:“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我们主要依靠过去三十年建立起来的基础和积累起来的建设经验,同时也特别注意加强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和科技交往。……把自己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起来,对于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3]P480他也深切地认识到,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它们的国际经济联系就越广泛。作为世界上经济、科技最发达的国家,美国自己创造的科技成果仅占世界科技成果的四分之一,其余四分之三都是通过国际交往来获取的。这更加坚定了他“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的信念。他指出:“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2]P1038加强国际交往是中国发展现代化的“加速器”。为了加强与国际的交往,使中国现代化融入世界现代化的大潮中,邓小平和党中央作出了积极的努力,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步骤。
二、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开展,是中国现代化融入世界现代化最主要的任务和内容。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的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都朝着有利于对外开放的方向变化。1978年9月5日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确定了经济战线的三个转变,其中之一就是要求“从那种不同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经济技术交流的闭关自守或半闭关自守状态,转到积极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利用国外资金,大胆地进入国际市场。”[6]P424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中国在实施对外开放战略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利用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这两种资源;要打开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这两种市场;要学会组织国内建设和发展对外关系的两种本领。中国在有利的历史条件下,积极开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一)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以保证现代化建设所需
邓小平认为,要充分利用、善于利用外资;引进一个项目,可以带动一些行业的发展。[3]P564他还指出,吸收外资可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补充,今天看来可以说是不可缺少的补充。[2]P9871979年始,中国利用外资工作开始启动。该年7月30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成立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其主要任务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吸收外资的政策、法规;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管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审批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统筹管理各部门、各地方利用外资的工作。从此,外资成为中国经济建设资金的重要补充来源。据统计,到1990年末,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累计达2.9万项,投产开业的企业已超过1万家。从1979年到1997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额3486.5亿美元。且外商的投资结构也在逐步改善,开始向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以及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投资。
(二)努力引进世界先进科学技术,以此作为发展的起点
邓小平指出:“世界在发展,我们不在技术上前进,不要说超过,赶都赶不上去,那才真正是爬行主义。我们要以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4]P1291978年兴起的出国考察潮推动了对外引进决策的最终形成。1978年2月9日,邓小平在出席中央政治局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经济部分的会议时说:“引进技术的谈判,要抢时间,要加快速度”,“多争取一年时间都合算”。[3]P267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在引进世界先进科技、博采各国之长方面采取的措施,有效地提高了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仅1980年至1989年,我国技术引进就有17063个项目,使我国许多产品的技术水平由五六十年代提高到七八十年代的水平,缩短了大约20年研制时间。一批老企业得到技术改造,为我国工业新添了大批关键项目。如引进的光纤光缆技术、特殊轴承制造和加工技术、电子计算机配套技术以及机电仪一体化机床设备技术等,不仅填补了国内空白,而且推动了我国高科技领域生产力的发展。
(三)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对外贸易
邓小平十分重视开拓国际市场对中国经济的推动作用,主张“用外贸杠杆来带动各方面的发展”。[3]P565他还指出:在外贸上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技术转让,第二个是双方都应开辟贸易途径;要研究多方面打开国际市场,要打开出口销路,关键是提高质量,质量不高,就没有竞争能力;逐年减少外贸逆差是个战略性问题。[2]P112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出口贸易结构明显改善。据统计,1979年至1992年期间,中国的外贸总额年增长率高达16%,进出口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1992年已经接近40%。这个比重高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也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出口贸易结构方面,80年代末已经实现了由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转变。1992年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的比重已达到80%,并从以粗加工、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出口工业品为主逐步向以精加工、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工业品为主转变。
(四)在国际合作中,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邓小平看到了更深层的问题,这便是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与现代化要求的不适应,必须对其改革。他多次强调,我们不光要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还要学习世界先进的管理方法,“总的说来,我们的体制不适应现代化,上层建筑不适应新的要求”,[3]P210“要引进人家的技术,就要学习人家的管理方法,完全按它的管理方式生产”,[3]P376“所有的引进,必须坚持这一点,否则就没有资格引进。”[3]P377这些看法,进一步推动我们党对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新思考:中国要加速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必须按照现代化的要求改革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改革旧有的经济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始于1993年底的外贸体制改革为例,其实行汇率并轨、建立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市场、完善进出口退税制、实行有利于出口的信贷政策等等,即已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新型外贸体制。
三、实施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战略
多层次的对外开放,即以兴办经济特区为突破口,形成从沿海开放城市、沿海沿江经济开放区、沿江、沿边地区到内地省区的多层次、梯度推进的对外开放格局。
(一)创办经济特区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所采取的一种崭新模式。1979年4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在听到广东省委主要负责人谈到要发挥广东的优势时,提出在邻近香港、澳门的深圳、珠海及汕头兴办出口加工区的意见,立即表示赞同,并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3]P510 1979年7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5月16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8月,深圳经济特区宣告正式成立。此后,珠海、厦门、汕头经济特区也相继正式成立。于是,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改革开放的试验基地。1988年4月,海南经济特区宣告成立。
邓小平一直十分关注和支持经济特区的发展。1981年,国家处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邓小平担心经济特区建设受到影响,他嘱咐广东省负责人说,经济特区要坚持原定方针,步子可以放慢些。意即经济特区要坚定不移地干下去,不能变,步子放慢是暂时的。1982年初,深圳蛇口工业区拟聘外籍人士当企业经理,遭到一些人的反对。邓小平得知这一情况,立即拍板道:可以聘请外国人当经理,这不是卖国。他在评价经济特区的作用时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识。特区成为开放的基地,不仅在经济方面、培养人才方面使我们得到好处,而且会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2]P963
(二)建立沿海、沿江开放区
1984年初,邓小平在视察深圳、珠海后,总结经济特区的建设经验,又先后提出了建立沿海开放区,海南建省建特区的一系列决策。5月,党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宣布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同时在这些城市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14个沿海港口城市对外开放后,中国以4个经济特区为龙头,以14个沿海城市为主干,以广大腹地为依托,从南到北形成了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
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1985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又确定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以及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开辟为经济开放区。199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样,到1990年代初,形成了拥有41万平方公里、2亿多人口的沿海沿江开放地带。国家在进出口权限、外汇留成、地方税利上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促使沿海地区率先走向国际市场。
(三)全方位对外开放
在形成沿海、沿江经济开放带后,进入90年代,中国的对外开放又进一步向内地省区推进。先后开放了长江沿岸的重庆、武汉、黄石、岳阳、九江、芜湖6个城市和内陆各省会城市,设立了长江三峡经济开放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有关政策,还开放了13个边境口岸城市,促进边贸发展。至1995年底,我国开放地区覆盖354个市县,55万余平方公里,3.3亿多人口。
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即邓小平所说的“是对世界所有国家开放,对各种类型的国家开放。”[7]P2371984年10月31日,邓小平在会见缅甸总统吴山友时谈到这个问题说:“我们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一些人理解只是对发达国家开放,这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方面是南南合作,还有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开放,共三个大方面。”[2]P1011之后,他又分析这三个方面的开放说:一是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开放,因为西方发达国家拥有新技术革命的绝大多数成果,大量剩余资金要寻找投资市场,“我们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等等主要从那里来”;二是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开放,苏联东欧经济与中国有很大互补性,可以与这些国家交往、做生意,搞技术合作、技术改造,甚至于合资经营;三是对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开放,这些国家拥有世界3/4的人口和土地,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市场广阔,各国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从长远看与第三世界国家发展商贸、技术、劳务等合作,前景广阔,且具有战略意义,“这里有很多文章可以做”。[7]P99全方位对外开放,拓展了中国对外经济活动的领域。
多层次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使中国能有效地利用国内与国外两种资源、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同时也使中国现代化与世界现代化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四、推进对外文化教育的交流
增进与发达国家文化教育的交流,是推进中国现代化与世界现代化接轨的一个重要方面。邓小平认为,任何一个民族、国家要站在世界的先进行列,不但“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而且要学习“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7]P44不仅要经济开放,而且要文化开放,要善于吸取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优秀文化以补己之短。文化开放的主要内容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和教育交流,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等途径和方法,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一切文明成果,培养出能够立足于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各类人才。
1983年10月1日,邓小平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指导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教育“面向世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际教育交流日益广泛,成效显著。至1991年底,国家教委派出860个教育代表团出访各国,接待来自世界各国的1130个教育代表团,派到国外任教的教师1260人,聘请外国长期专家7012人,短期专家13616人;派出11205人次的专家、学者出国参加各类国际学术会议。[8]P181同时,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各国的双边教育合作,亦有较大的进展。教师的交流、互访及合作办学,旨在学习国外先进水平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把中国教育办出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平。
文化教育走向世界,还表现为中国派遣留学生的数量大大增加。改革开放后,中国向国外选派留学生的工作得到恢复。初期中国选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方针是培养高等教育师资,派出专业以自然科学为主,兼顾学习社会科学和外国语言。1995年后,国家教委开始面向全国通过考试公开选拔公费出国留学人员,每年约1000多名。到20世纪末,中国共选派出国人员30余万名,主要分布于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和欧洲国家。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比例增大。到目前为止,中国在国外的各类留学生数量已居世界首位。
推进对外文化教育的交流,加大派遣留学生的数量,是为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学和技术,培养出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各类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因此,中国政府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在国外学习的人回国。1985年7月15日,邓小平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指出:“我们有几万名留学生在国外,这是财富,要争取他们回来。我们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一个是搞博士后的方法,一个是特区、开放城市招聘留学生的方法。把他们吸引回来,还要想更多的方法。…尤其是科学研究机构,现在就要去招聘,把最优秀的先招聘回来。”[2]P1061“最优秀的,招聘的条件要提高。”[2]P1248他还说,“这些人不回来,实在可惜啊。”要“为他们创造较好的工作条件,使他们回国后能发挥专长。”[2]P1150当时国内办高科技中心的目的之一即为了吸引人才回国。为了鼓励中国留学生回国服务,为在国外的中国科研人员回国后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1985年7月,中国开始实行博士后制度。
而值得一提的是,1980年代末以来中国举办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已发展到在美国、日本、欧洲设立了几十个分考场。这也标志着中国的教育已经大踏步地走向了世界。
五、逐步实现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
为了在中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中有法律保障,以吸引外商投资,中国把立法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1979年3月l9日,针对国际上担心中国政策的连续性问题,邓小平指出:“要制定同国外交往的一些法律,如投资法,把政策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了,国际上也可以放心一点。”[3]P495 6月25日,他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党内负责人会议上指出:“我们制定法律的步伐要加快。”“这是很严肃的事情。国际上认为中国有个新的开端,不但指四个现代化,还有加强民主和法制。”[3]P527-528他还指出:“过去我们同世界隔绝,没有这些法律,今后要参照世界上的法律来制定我们自己的法律。”[3]P520
有关中外经济合作的第一部法律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部法律于1979年初开始起草。在起草这部法律时,荣毅仁给邓小平写信提出,其中规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投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四十九”和“决定重大问题要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两条原则,并非国际惯例,也是当前国家经济情况不易办到的,势必降低外资对我国投资的兴趣。建议在不丧失主权的前提下,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争取更多的外资,引进更多的技术,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邓小平于1979年6月15日阅信后批示:“我看很有道理,四十九和三分之二都可不写。”按照上述意见,这部法律于7月1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7月8日即公布施行。尽管它“还不充分”,还有待于在中外合作中“逐步充实起来”和“完备起来”,[3]P626但毕竟是中国法律向国际规则靠拢的第一步。[9 ] 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根据中外合作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和需要,又通过了修改这部法律的决定。
从1980年至1993年间,中国陆续出台了多部有关中外合作的法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外资企业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等以及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和条例。而与1993年底开始的外贸体制改革同步,中国加紧进行外贸立法。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外贸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在此基础上还加紧对《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贸代理法》等配套法规的研究制定,使中国对外贸易在国际竞争中按照国际贸易法规开展行动,同时也保障了中国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法律的制定,不仅囿于对外领域。1980年代初,邓小平即指出:“中国同美国相比,中国法律太少,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太少。我们必须制定必要的法律,同时培养司法人才。”[2]P767“没有法制不行。我们历史上的缺点就是法太少。”[2]P769“建国以来我们对这个问题重视不够。”[2 ]P105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尤其注重立法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30年来,中国制定了现行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制定了200多部现行有效的法律,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中国逐渐步入了法制社会,这一方面保障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另一方面使中国现代化顺应了时代文明的要求,融入了世界现代化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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