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黑龙江大庆 163316)
摘要:“互联网+餐饮”模式下网上订餐蓬勃发展,饿了么,美团,百度外卖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把好食品安全关上面临巨大挑战。当前网上订餐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隐患:政府审批中存在“宽进”现象,但后续的政府行为未必严审;网上订餐“烧钱”模式不作创新,餐饮业毛利润继续摊薄,没有足够利润去提升食材品质;网络外卖平台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现象。而“互联网+监管”可以带来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升级,网上订餐食品安全需要靠社会形成合力,形成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多元协作和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监管 第三方平台 新食品安全法 “吹哨人”制度
前言
“互联网+餐饮”行业创新过程长期“烧钱”:在“互联网+餐饮”的行业创新过程中,绝大部分外卖O2O 经营者长期处于“烧钱”抢占市场份额的状态。目前,餐饮业对于团购的态度是十分谨慎的,在各种成本高金,毛利率越来越低的时候,很多中小餐饮企业无法在管理和服务上占得优势。如果互联网团购的“烧钱”模式不作创新,也就意味着餐饮业的毛利率继续摊薄。当整个餐饮业整体发展面临利润微薄的情况,餐饮业也就没有足够的利润去提升食材品质,因此这种状况下以次充好变的普遍,这也就解释了餐饮业为什么频频的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当餐厅获得正常的利润,才有使用安全食材优化管理和服务的动力,这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
一、国外“互联网+监管”:消除网上订餐食品安全隐患
传统的监管手段受到专职人员数量的限制,会存在监管漏洞,“互联网+监管”可以实现对海量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建立全环节,全流程,全覆盖的信息监管数据平台。
(一)美国互联网监管的特点
美国政府建立了联邦通讯委员会等部门专门应对网络市场的监管。还有一些非官方机构比如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这部分行业协会可以制定一些经营规则,敦促互联网商家在市场中发挥自律作业,成为沟通政府与互联网商家的桥梁。美国的网上订餐也十分普遍,美国民众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非常高,美国的成文法明确规定主要有发生损害的可能就可以提起诉讼,美国设立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网上一些餐饮商家一旦接到顾客的投诉或者被起诉离倒闭就不远了,因为他们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要面临巨额罚款。
(二)欧盟互联网监管的特点
欧盟2002 年第一次提出“食品溯源”,强调政府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全程进行监管,即“农场到餐桌”。以德国为例,德国的消费者通过在超市里购买的每一个鸡蛋上的编号都能查找鸡蛋的产地,甚至定位到具体的鸡笼。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德国对网络订餐的安全性保障主要依靠对实体店的监管,因为网络只是一个平台,食品的质量安全归根到底应由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负责,德国的食品生产企业需要施行自我监督与监测,需要严格相关法律从事生产,发现问题要在24 小时内向食品召回委员会提交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民众发布。而作为欧盟的主要成员国英国和荷兰则在“食品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中取得了成就,英国建立了对食品代码进行统一编制分类的数据库,在数据库内可以实现对代码的迅速识别和找到食品在供应链中的移动轨迹,荷兰的IKB(基于食物链的整体控制)体系和识别注册体系则保证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第一时间追溯到食品的来源。
二、我国互联网监管的试行与创新
(一)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创新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探索施行了信息化监管新模式,通过编织一张大“网”、搭建两个平台、组建“三员共管”的“1+2+3 模式”。它的理论基础是基于美国学者R.M.Linden 提出的无缝隙政府(seamless government)理论,运用到食品安全监管中就是要避免权力真空现象的出现和消灭食品安全监管的死角,做到涵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全程监管。具体到湛江市提出的一张大“网”,主要是将全市121 个乡镇分为三级网格,各级网格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确保了监管的有序和公开。“两个平台”,即与省局“智慧食药监”基础平台对接上传数据,以及继续开发完善“掌上FDA”APP 平台来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掌上“FDA”被称为指尖上的法律顾问,在掌上“FDA”中设置的普法宣传栏可以随时更新干部业务知识,强化食品监管。
(二)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创新
当风险成为一种社会问题时,科技就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建立云计算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监管中心成为各地的监管趋势,这种监管信息化遵循这样的步骤:首先是根据实际搭建信息化的网络平台,其次是研发食品安全质量检测的系统软件交由人员备案信息库,再次是组建专业的即有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又精通互联网知识的人才团队,定期的培训,最后公众可以随时在信息查询系统上进行互动。这类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做的比较突出的是北京市。从2013 年起,北京就为食品安全基层执法监测站点都配备了倍肯出品的网络版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这套设备不仅便携而且具有数据实时传递功能,可以将检测结果第一时间上传到市级风险监控中心。这套检测设备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光度比色法、酶联免疫技术、上转发光等技术融为一体,并结合了互联网技术,最终形成上传下达的实时监管网络。北京市的“数码防伪追溯系统”和“电子台账管理平台”也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进程。
结束语
网上订餐本质上属于小金额交易,消费者在考量举证成本和举证难度后往往会放弃维权。理想情况下消费者对所有不法网上餐饮企业进行举报和诉讼会起到震慑作用,但实际情况往往在时间成本和举证成本乃至高昂的诉讼费下,消费者往往不了了之或者选择私了。网上点餐食品安全问题的维权,未来可以向以下三条路径演变:首先是相关部门要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比如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这些部门要为消费者提供取证,检测等帮助。其次是需要强调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尤其是经过消费者投诉的这类商家。最后是消费者自身要有维权意识和保留证据的意识,各类外卖单,就餐凭证妥善保管好。网上订餐最好做好网页截屏工作,增强维权意识。
参考文献:
[1]汪艮平、宋天伟.“互联网+”时代餐饮行业变革新方向.社科论坛.2015(3).
[2]任民.网络订餐暴露监管漏洞他国拆招破解“隐形炸弹”.中国食品报.2015-11-09.
[3]赵燕.构建“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管理观察.2015(28).
论文作者:李宏霞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6年7月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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