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中国政治发展第二次跃迁的卓越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贡献论文,政治论文,邓小平论文,卓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88(2008)01-0029-04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实现了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又把建设民主政治的任务提到战略高度,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我国各项民主政治建设,想方设法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朝着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秩序化的正确方向迈进,使中国的政治发展又实现了新的跨越,在这次新的跨越中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始终强调政治发展道路和方向上的中国特色
邓小平认为,坚持政治发展道路和方向上的中国特色,这是思考中国政治发展问题的基本原则,在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上,必须走自己的路。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和联系更为密切,国际环境作为外部因素,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当中国开始现代化政治发展的过程时,世界上已有许多成功或比较成功的范例,毫无疑问这些经验对我国的政治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但是,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走自己的路。所以在中国政治发展第二次跃迁的过程中,邓小平反复强调,中国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更不能丢掉我们制度的优越性。但是,中国人民在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的过程中,却遭到西方一些国家一次又一次的诟病,他们以种种借口攻击我国的政治发展,企图使我国的政治发展日益走向式微,最后落入他们的彀中。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说明,世界上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政治模式。事实就是这样,就西方的政治制度而言,也不是一种单一的模式,如西方各国的议会制,在议员的产生办法、议会的职权和议会内部组织方面都各不相同,而且差异很大。美国的两院与英国的两院就极不相同,美国的总统与英国的首相也很不相同。就总统制的国家而言,美国不同于德国,德国不同于法国,法国不同于意大利。即便是君主制的国家的国王,也是英国不同于荷兰,荷兰不同于瑞典。可见,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要与该国的国情相适应,老是跟在别国的后面学模学样是不会有所造就的。所以邓小平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决不照搬西方国家的制度模式的观点是十分正确的,这为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指导。
1978年,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我国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也开始了中国政治发展的第二次跃迁,揭开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新的篇章。在这次政治发展跃迁中,邓小平为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和历史走向作了明确的规划,总的原则是必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前进。1981年6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总结建国以来正反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起步阶段初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的主要方面进行了总结,初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中共十二大标志着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开始,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郑重宣布:“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1](P3)“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P2-3)面对上世纪80年代末的资本主义自由化浪潮,邓小平坚定地指出:中国肯定要沿着自己选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到底,谁也压不垮我们。[1](P321)“要求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照搬美、法、英的模式是办不到的。”[1](P359-360)此后,中国的政治发展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国政治发展新的飞跃。
二、确立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宏伟目标
邓小平认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宏伟目标,就是要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民主。1979年,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著名论断。[3](P168)从此,民主不再只被看成是“一种手段”,[2](P368)而是被明确地确立为我党的奋斗目标,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地位,邓小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论述:
第一,邓小平从社会主义根本属性的高度阐明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邓小平认为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归根到底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主义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它反映在政治上,必然要求全体人民充分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因此,从根本上说,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政治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所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第二,邓小平从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的角度,阐明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认为,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内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是富强、民主和文明三位一体的现代化,三个方面应当全面协调地推进,不能偏废、缺一不可。政治文明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表现为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其核心内容是民主发展的积极成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在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并使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也只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获得重要的政治保证,才能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面发展。
第三,邓小平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自身完善的角度,揭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新中国建立后的一段时间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一度经历曲折,关键是民主遭到了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获得全面发展和进步,关键是社会主义民主获得了发展。我国政治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表明,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的最本质的特征。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是高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型政治形态,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政治。但是,由于中国缺乏民主政治的历史传统,我国现实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又是在比较落后的经济文化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建立的时间不长,发展过程中又经历了很大的曲折,所以它的发展远不充分,在具体形式、具体制度上也很不完备,需要大力建设。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
三、找到了中国政治发展的真正动力
过去我们常常认为,阶级斗争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直接动力。而邓小平认为,阶级斗争只是推动阶级社会向前发展的直接动力,我国虽然还存在阶级,但已不是阶级社会,因此,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不可能靠搞阶级斗争来推动,只能靠改革来推动。可见,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直接动力,而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政治发展的直接动力。
邓小平深知政治体制改革对我国政治建设的重要作用,他曾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3](P327)这些弊端不仅拥有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家长制、人治、特权、机构庞杂等多种表现形式,而且广泛存在于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这些现象的形成有其复杂的历史背景,其中主要应归之于我国封建主义政治传统极为深厚、中国共产党曾长期处于战争年代、以及照搬共产国际与苏联某些不成功经验。这些弊端的存在和延续,显然无益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进程、也无益于我国政治发展的客观进程,因此,必须进行全面的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看,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我们要精兵简政,真正下放权力,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把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1](P160)可见,不改革,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就没有动力。
同时,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根治党内腐败、促进政治发展的基本保证。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当今世界被称为“灰色瘟疫”,成为困扰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难治之症。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是一种新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制度,本身具有排斥腐败的功能。但在现实生活中,腐败现象不仅存在,而且还在不断扩展、蔓延,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势。对于党内腐败问题,邓小平有着深邃的洞察并始终提醒全党要高度加以重视。他谆谆告诫人们“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1](P379)我们的方针是“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1](P314)只有改革原有体制弊端,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只有消除腐败,才能使改革开放顺利进行。
在邓小平开创的30年的改革中,我国的民主化进程逐步推进,在很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民主得到积极发展;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等新生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普遍建立并受到相关法律保障;通过不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等等。可以说,这个时期是建国以来民主政治建设步伐最快、成效最大的时期,使我国的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民主,都得到了新的发展和显著进步,大大加速了我国的政治现代化的进程。
四、选准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正确途径
邓小平在强调政治发展的动力是改革的同时,又反复强调改革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和途径。一般说来,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渐进式改革;另一种是激进式改革。中国应采取哪种方式呢?邓小平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既是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社会动荡。那么如何化解这一难题呢?邓小平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了一个基本思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走一条渐进式的政治发展之路。他明确指出:中国的体制改革,“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1](P277)“匆匆忙忙地搞不行”,如果那样搞“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1](P285)邓小平还反复强调,中国人口众多,“改革涉及人民的切身利害问题,每一步都会影响成亿的人。”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1](P176)因此,邓小平高度重视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式和途径。他说,“‘文化大革命’时搞‘大民主’,以为把群众哄起来,就是民主,就能解决问题。实际上一哄起来就打内战”,我们必须吸取这一“历史的经验教训。”[1](P200)可见,邓小平主张采取积极稳妥的渐进改革模式,这是邓小平关于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方略。
走渐进式改革之路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最大的实际,也是我们进行政治建设的基本出发点。首先,我国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具有不完全性。现代民主政治往往是和现代市场经济相关联的,虽然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但是,无论从市场主体、市场规则以及市场体系而言,市场经济依然是处于欠发达阶段。其次,我国民主政治的历史基础具有脆弱性。中国的封建专制时期很长,封建官僚体制发育也相当充分,“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律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3](P322)这就决定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基础是十分脆弱的。最后,我国的公众民主意识具有不成熟性。现代民主政治以民主意识为其心理支撑点,民众具有正确的民主意识并合法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是实现政治民主化不可或缺的条件。上述各种因素使得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必然会呈现出长期性和渐进性的特点,我们应当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充分考虑我国政治发展的历史与现实特点及社会的承受能力,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政治建设。
在邓小平的正确指导下,我国的民主政治改革既保持了社会稳定又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这完全得益于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途径和方式的合理选择。
五、指明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前提
邓小平认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前提就是政治稳定。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政治发展就成为一句空话。我国的政治改革之所以采取积极渐进型的改革战略,就是为了避免政治僵化和政治不稳定这两种均属不良的政治局面,实现良性改革和良性稳定之间的动态平衡。
在当代政治发展理论中,政治稳定被看作是评价政治发展的重要尺度。邓小平也曾把国家政局是否稳定看作是评价一个国家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的三大依据之一。可以说,追求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的和谐统一,这是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最重要的特点。把政治稳定看作政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与中国的国情有着直接的联系。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科学教育事业不够发达,民族关系也较为复杂,又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的历史,缺乏民主与法制的传统,这些都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利的起始条件。“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1](P284)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的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基础。没有稳定,任何一种政治发展设计,无论目标多么美好、逻辑上多么合理,都难免陷入政治乌托邦的困境。我们党之所以把政治稳定作为政治发展的前提及邓小平之所以强调在当代中国“稳定压倒一切”,[1](P331)其道理正在于此。
邓小平关于政治稳定的思想是贯穿其整个政治思想中的一根主线,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政治保证,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邓小平关于政治稳定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确保国家政权和国家制度的稳定,二是要保障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稳定,三是要保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稳定,这几条是政治稳定的本质内容。邓小平同志反复告诫大家:“我们搞四化,搞改革开放,关键是稳定。……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1](P286)针对社会上曾出现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斩钉截铁地强调: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证稳定的政治局面。
六、阐明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保障
邓小平不仅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崇高地位,而且为如何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指明了方向。他认为,要使政治发展能够得到根本的保障,就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社会主义民主真正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和秩序化,否则政治发展就难以得到保障。这一思想是贯穿于邓小平整个政治发展思路全过程的一个核心思想。
早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3](P146)他说我们这个国家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因此,长期缺乏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再加上解放以后,我们对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重视的力度不够,特权现象有时虽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但又总是不断地重新滋长起来。[3](P332)因此,随着实践的发展,邓小平把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和秩序化建设作为一项基本方针。他说:“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3](P359)
邓小平认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和享有国家的权力,广大人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就要通过立法,把自己的意志变成国家的法律、法规,从而形成法律制度,以便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使其不受侵犯。所以,民主和法制是紧密相连的,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法制;而没有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民主。[3](P359)因为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内在的强烈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
迄今为止,中国的政治发展经历了两次巨大的跃迁,第一个巨大跃迁是从铲除专制政治到奠基现代民主政治,它以中国近代民主运动的发端为起点,以新中国的成立和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为标志,第一个巨大的政治跃迁从实质上启动了中华民族现代化的进程。中国政治发展的第二个巨大跃迁是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框架的基本确立,到进入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的基本轨道,这一巨大的跃迁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发端而直至当今。第二个巨大的政治跃迁是伴随着被邓小平称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1](P113)的社会主义的改革开始的,因此,这一跃迁的实质是它创造了取代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崭新的社会主义模式的政治系统和政治过程。通过第二次跃迁,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入了制度化和法律化的正确轨道,从而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假如没有这样一个崭新的政治系统和政治过程,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的新生和再度辉煌,所以,邓小平在我国政治发展中的重要贡献是永载史册的,他的政治发展思想也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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