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美国基督教福音派与美国人权外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基督教论文,人权论文,福音论文,外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以来,美国基督教福音派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根据福音派自己的统计,美国现有福音派约9000万人。①而根据巴纳抽样统计,2006年美国的福音派人数约2695万人。②尽管两类统计相差甚多,但美国福音派的兴旺发达却不可否认。如今,基督教福音派已占据了美国社会文化的主流地位。20世纪70年代以来,基督教福音派的崛起及其“政治觉醒”成为美国宗教和政治舞台上最令人注目的现象之一。③它们以信仰为体、以组织为用,对美国政治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福音派主要以人权、尤其是宗教人权为议题,对美国外交政策产生影响。本文分四部分剖析基督教福音派对美国人权外交的影响:第一部分意在追溯福音派高倡宗教人权之缘由;第二部分回顾福音派力求将观念嵌入美国外交机制的努力;第三部分厘清福音派与美国外交中的人权导向之间的关系;第四部分概述福音派与美国对华宗教及人权外交;最后为结语。
一、福音派为何倡导宗教人权
基督教向以“让全球听神的声音”为己任,汲汲于海外传教事业的发展。当代福音派海外传教的宗旨则延续近代以来新教的海外传教传统,力求将福音传遍“地极”。
殖民时期,基督教海外传教发展迅猛,在众殖民地半殖民地获得诸多传教特权。反殖民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在19世纪的拉美、非洲和亚洲即已风起云涌。自“一战”结束以来,多个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更是蓬勃发展,成为影响20世纪世界政治的一个关键因素。基督教传教运动催生了各国的民族主义浪潮,却又在一些原本具有深厚文化传统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成为民族主义者眼中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工具,在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成为民族主义的重要对立面。④“传教士,回家去!”(Missionary,go home)成为令传教士们惊心动魄又委屈万分的口号。⑤二战结束之后,共产主义者获得了多个国家的政权,亚非拉民族国家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⑥由于近代对亚非拉的传教与西方殖民侵略如影随形,传教士在这些新兴国家往往被视为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帮凶而遭受排斥。失去殖民强权庇护的传教事业陷入风雨飘摇。⑦
在此情况下,基督教首先必须在求生存的基础上谋发展,宗教自由成为基督教赖以在各种不同形式政权下生存的基石。因此,为了达到全地归主的目的,宗教自由是保障其接触世界各国未得之民的首要目标,从而成为传教运动的础石;其次,劝人改宗需要证明基督宗教的优越性,这一优越性既体现在教义上,也体现在社会正义上。在此基础上,传教运动必然致力于教会所肯定的“公共的善”,并力争成为其视野中公共理性和实质性价值的推动者、体现者。
就美国福音派而言,这种推动受到内部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多重制约。
20世纪50—60年代,美国老线教会的传教士大批从一些亚非拉国家撤出,而美国福音派的国际网络尚在建立阶段。与此同时,美国国内种族歧视这个结构性矛盾尚在解决之中,而美国白人福音派在民权运动中所起的作用相对有限,当时的美国被众多国家视作和南非类似推行种族歧视恶政的国家,并不具备道德优势,反而有着侵犯人权的阿喀琉斯之踵。并且当时东西方冷战正炽,已进入到苏攻美守阶段。
美国海外传教运动的重心已发生从传统差会向福音差会的转移,70年代以来,各类福音派差会已提供美国新教海外传教事业65%以上的资金和85%以上的人力,完全控制了传教事业的主导权。⑧权威海外传教史专家保罗·佩尔森(Paul E.Pierson)认为一战以来海外传教出现了重大转变,当时10800名来自美国的新教传教士中的80%由历史上的传统教会赞助。到1996年,那些同样的老线教会仅征召了2600名传教士奔赴海外,而海外传教士的总数是43600人。⑨2005年,海外传教士总数则达44384人。用于海外事工的资金则达5241632384美元。⑩福音派成为今日传教领域的主导。其中派遣海外传教士最多的是美南浸信会,该会2007年海外传教士总数为4009名。(11)目前美国福音派传教士遍布全球,仅朝鲜、伊朗、科威特等少数国家和地区成为例外。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福音派通过柏林会议和洛桑会议等国际性福音派大会完成了福音派国际网络的建设,并获得了对这一体系的主导权。这些福音派的传教、救援和发展组织在大部分情况下并不直接与福音右翼的政治活动相关,但为福音右翼提供了遍布世界的信息来源。
民权运动则最终推动美国在法理上解决种族歧视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转而提倡人权外交,以所谓正义诉求推动世界演变。
随着福音派海外传教事业的大幅扩展和福音派国际网络的日趋成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原本对其他国家的宗教及人权状况关注甚少的福音派由是将人权议题作为其政治参与的重要议题。福音派首先将关系到福音派核心道德问题的堕胎、节育问题与美国的国际人口政策和对外援助挂钩。道德多数派(Moral Majority)、全国生命权利委员会(National Right-to-Life Committee)等福音右翼组织和美国生活联盟(American Life League)等天主教组织结盟,游说政府取消对强制人民进行节育和堕胎的政府的相应外援,(12)也曾参与过《1974年贸易法》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的倡议。但当时福音派右翼在政治参与方面处于起步阶段,起主导作用的是天主教团体以及犹太人团体。过去的三十余年,天主教和福音派均就这一议题影响美国外援政策的走向。(13)
人权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宗教人权,美国的人权外交也就成为福音派政治参与的重要方面。冷战结束后,福音派一度以为有关宗教人权的话题已告一段落,在政治参与方面重点放在国内生命和家庭议题。随着美国福音派传教活动在前共产党国家及其他众多国家的扩张,同时在以尼娜·谢娅(Nina Shea)(14)和迈克尔·霍洛维茨(Michael Horowitz)(15)为代表的人权分子和人权组织的游说下,反对宗教迫害自1996年来成为保守且极具传教热忱的基督教福音派右翼的主要外交政策议题。(16)这一议题激起了众多福音派信徒的共鸣。根据2000年的调查,有41%的福音派领导人和16%的福音派普通信徒赞成通过政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3/4强的福音派领导人在调查中表示,他们坚定地赞成,与宗教迫害进行战斗应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主要目标。(17)
福音派对人权问题的认识基本一致,但对如何解决问题,主要可分三个派别。一部分福音派教徒支持福音派著名领导人葛培理(Billy Graham)的思路,重视和各国及各地政府建立友好联系,首要问题是拓宽传教空间,并在此基础上徐图以进;一部分福音派教徒对政府有天然的怀疑,漠视主权国家政府及政府间国际组织解决人权问题的能力和努力,通过自己的草根行动来完成对国外基督徒的救助;还有很多福音派教徒相信自己的政府,相信美国的体制是现有人类社会中最好的体制,相信通过政府的人道主义干涉可以更快地解决国外的人权及宗教问题,而世界和美国的政治气候也给了他们进行游说的空间和动力,他们成为将宗教自由嵌入美国外交机制的主力。
二、多方游说,将观念嵌入机制
目前福音派积极嵌入社会各界、扩展和巩固倡议网络,从而加大其影响外交政策的力度和有效性。他们主要透过以下四种具体途径推动人权及反宗教迫害的机制化努力。
1.精英游说
福音派领导人像葛培理一样,通过与政府首脑的私人关系开展精英游说。查尔斯·科尔森(Charles Colson)和葛福临(Franklin Graham)(18)均利用自己与小布什总统的私人关系,向其大力游说苏丹问题的迫切性与重要性,以期通过布什总统向国务院等外交机构施压。同时,福音派利用与白宫众多新保守主义者的私人关系和已形成的共识,通过局内人策略进一步加大游说力度。
1996年1月,新任美国大使尚慕杰(James Sasser)在美国国务院与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组织对话时,对家庭教会(house church)一词一脸愕然。(27)而如今,“中国家庭教会”一词在国会山和国务院早已成为大家熟悉的词汇。
2.议题型结盟
尽管福音派持先知式的强烈道德立场,但随着几十年来政治经验的增长和政治技巧的丰富,福音派已经认识到了政治操作战略和战术方面的复杂性绝不可用善恶两元论化约。今天的福音派已经不再像堂吉珂德那样孤军奋战,而是开始和不同的团体就不同的议题结成“统一战线”。
自1996年始,为了赢得《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的通过,福音派与新教自由派、天主教徒和犹太人等结成同盟。(28)主流的犹太人组织,从美国希伯来联盟到反诽谤联盟,都积极支持此项立法。摩门教的世界家庭政策中心(World Family Policy Center)与福音派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美国全国天主教主教大会、自由派的一些游说团体乃至一些在美国人数很少的教派,如藏传佛教团体、巴哈依教均成为福音派的盟友。这一份盟友名单会让20世纪50年代的福音派大惊失色。(29)
在福音派认为苏丹的情势急转直下之际,一些保守的美国福音派教徒放下身段与黑人公理会合作。2000年后,他们开始联合一直忽视苏丹黑人处境的美国民权运动的领袖。黑人领袖克维西·穆福姆(Kweisi Mfume)(30),伊莱娜·霍尔姆斯·诺顿(Eleanor Holmes Norton).(31),沃特·丰乔依(Walter Fauntroy)(32)和阿尔·夏普顿(Al Sharpton)(33)与福音派领导人联合起来,进行群众动员和精英动员,反对苏丹政权。
为了早日使禁止性贸易和人口贩卖立法,福音派甚至与他们一直持强烈保留态度的女权团体,如“此刻就平等”(Equality Now)(34)合作。在立法活动的关键时刻,国会议员收到了格罗莉亚·斯德勒姆(Gloria Steinem)(35)和其他著名女权领导人的来信,查理斯·科尔森、理查德·兰德、理查德·西兹克和救世军的约翰·巴兹比等福音派领袖人物成功地游说了格罗莉亚·斯德勒姆和其他著名女权领导人,促使她们致信国会议员支持立法。(36)
3.草根动员和造势
各基督教组织积极投入到宗教自由和人权议题的造势中去,在美国、西方发达国家乃至全世界都宣传这方面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他们造势的主要手法是:
其一,媒体攻势。福音派整合各类媒体的力量,使国外问题国内化,并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福音派领导人和学者在各类平面和电子媒体上的专栏及访谈都反复提及国外的人权灾难和宗教迫害。由于众多福音派组织在所谓的受难地或迫害地有工作项目,领导人往往也多次出入该地,他们的切身经历往往更能增强他们评说的真实感。而福音派自己的各类内部媒体也大量刊发有关事件的现场报道和相关评论,并鼓励大家本着邻里之爱的精神关心伙伴信徒、关心人类的苦难。大量所谓反宗教迫害的书籍出版,使问题意识进一步深化。(37)相关电视专题片大量问世。其中颇有影响的是电视片“天使之触”(Touch by an Angel),这是一集聚焦苏丹奴隶贸易的电视片,展示了那片土地上因奴隶贸易而家破人亡、背井离乡者的景况,在美国颇有影响。(38)
其二,基层教会动员。多个福音派组织开展为受迫害教会祈祷活动,催请普通信众参与拯救人权和受迫害教会的行动中去。“粉碎沉默”(Shatter the Silence)是为受迫害教会进行的每年一次的国际祈祷日活动。这一活动由专门组织为受迫害教会祈祷负责,它为全世界的宗教组织提供了有关宗教迫害的资讯,并建议开展促进团结的活动。在世界福音联盟的推动下,国际祈祷日活动始于1996年,当时有5,000个教会组织参与活动;到2001年,该活动声称已征募了30万个宗教组织,其中1/3在美国。在美国的国际祈祷日活动中,美南浸信会发挥了领导作用,它把资金分成小份调拨给下属全部分会,这些分会在全美有4万个。(39)各宗派的基层教会也动员起来,游说所在的城市停止与侵犯人权、迫害基督徒的国家的商业往来,并写信给外国政府,要求他们释放因宗教原因而获罪的犯人。纽约牧师吉姆·盖斯特(Jim Geist)积极开展对苏丹问题的倡议,领导了一系列绝食罢工,催促纽约市对苏丹政府采取制裁行动。(40)
其三,学术审视。福音派联合众多人权组织召开了一系列关于宗教和人权问题的会议,并出台多个详尽报告,通过这种途径来增强议题在全社会的信任度和他们所具备的处理此类问题的权威性。(41)。目前福音派较为重要的思想库式组织主要有霍华德中心(Howard Center),比弗利·拉哈叶研究所(The Beverly LaHaye Institute)等。
4.国会游说
福音派也投身到国会成员的精英游说之中去。福音派领袖通过自己和国会成员的个人联系、向国会发表组织声明等形式对他们形成压力,同时也敦促众多普通福音派信徒通过电话、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和国会成员、州议会成员联系,促成强大的舆论攻势。(42)
目前国会山的一些福音派议员本身就是倡议福音派进行国际政治参与的中坚分子,如众议员弗兰克·伍尔夫(Frank Wolf)、汤姆·坦可乐多(Tom Tancredo)、约瑟夫·匹兹(Joseph Pitts)和参议员山姆·布朗伯克(Sam Brownback)和比尔·弗里斯特(Bill Frist),他们不遗余力地推动近年来数个美国对外人权干涉的法律制定。
参议员比尔·弗里斯特(Bill Frist)原本是位医生,他在福音派组织“撒马利亚人的钱袋”的赞助下去过苏丹两次,提供医疗服务。因此他对苏丹问题有较多的美国式理解。汤尼·豪尔的重点议题则在国际饥饿问题上。当他知道众议院关于饥饿问题的特别委员会被废止时,他领导了一场广为宣扬的饥饿罢工,目的在于让他的同事感到羞辱,促使他们更多地关注这一问题。(44)
国会学者(Congressional Fellows)是一些议案的主要起草者,还在联络福音派与国会山其他成员之间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桥梁作用。在参议员布朗伯克办公室工作的沙龙·帕亚特(Sharon Payt))是海外人权的积极提倡者,主要致力于东欧和前苏联地区的宗教自由;在参议员理查德·卢格办公室工作的约翰·汉弗德(John Hanford)、在众议员鲍勃·克勒门特办公室工作的劳拉·布赖恩特·汉弗德(Laura Bryant Hanford)和在众议员汤姆·迪莱的威廉·英博登(William Inboden)(45)这三位议员助手都在尼古拉斯—利伯曼议案(国际宗教自由法议案的前身之一)的锤炼过程中出力甚多。(46)在游说过程中,福音派内部左翼和右翼的分野仍然存在。但最终形成的合力仍在朝将观念外交机制化的方向发展。
三、福音派与美国对外政策中的人权导向
福音派力图将人权和宗教嵌入美国外交机制的努力自1998年以来已经初见成效。
1998年7月,《国际宗教自由法》在参众两院全票通过;2000年,国会通过了《人口贩运受害者保护法》(Trafficking Victims Protection Act),这一立法给予国际贸易者更严厉的处罚,用新的工具装备执法机构,以对付从事贸易的有组织犯罪辛迪加,并规定处罚那些不能对性贸易判处刑罚和执行惩罚的国家;2002年,《苏丹和平法》(Sudan Peace Act)得以通过;2003年,国会通过了《北朝鲜人权法》(North Korea Human Rights Act);2005年,在福音派教徒支持下,以汤姆·兰托斯、约翰·麦凯恩和乔·利伯曼为首的民主党和共和党一些参议员共同提出并获得两院通过了《促进民主法》(Advance Democracy Act)。
“与罗马天主教教会的发展相类似,大多数福音派现在相信人权是福音的基本表达”。(47)因此,福音派积极推进美国的人权外交。福音左翼与福音右翼对人权问题的关注点并不一致。福音左翼的关注与自由派更为相似,重点放在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上,而福音右翼则对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与人的宗教自由权利均给予重视,尤为重视人的改宗权和皈依权。(48)而大部分福音派的态度往往介于两翼之间,成为两翼争夺的对象。在战后的历史进程中,福音派对美国人权外交政策的影响力度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日见峥嵘。
然而,作为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的因素,宗教问题不可能单一发挥作用。在冷战期间,基督教是“美国反对无神论共产主义的重要立足点”及“在共产主义的无神论性质和美国国民性的宗教基础之间”的划界工具。(49)自冷战结束以来,作为后冷战时期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不必过多顾及地缘政治因素。而此时,美国朝野重新发现基督教对推动全球民主自由的“贡献”,于是,在某种程度上所谓反宗教迫害运动便成为美国政府“推广民主”外交政策的工具。(50)鼓吹所谓的宗教自由和人权成为美国霸权合法性的来源之一。
冷战结束之后,随着美国外交战略的调整,人权外交已正式成为美国全球战略的组成部分。而美国的国内舆论和国会的压力倾向是美国人权外交的主要动因。(51)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Madeleine Albright)一改国务卿任内对宗教问题的忽视,强调宗教在美国国内和国际事务中均举足轻重,呼吁美国外交决策层改变对宗教的冷漠态度,并在世界反恐和推进民主中重视宗教。(52)美国国务院宗教自由办公室首任主任汤姆斯·法尔(Thomas F.Farr)指出,应将推进宗教自由置于美国外交的中心,这不仅对海外的自由和稳定意义重大,对美国的国家安全也同样至为关键。(53)众多西方政治家希望通过宗教自由来打破第三波民主浪潮形成的僵局。
与此同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9·11”事件之后,宗教问题在美国朝野逐渐安全化。正如国际危机集团(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在报告中所总结:“将宗教自由作为安全问题,而不仅是人权问题,明确提倡只有在宗教自由获得保障、团体和个人行动不受压制的情况下,地区安全才可确保。”(54)小布什总统有着深厚的福音派选民基础,在国外推进人权和宗教自由是其巩固和扩大选民基础的“全赢议题”。(55)2001年曾任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一职的埃利奥特·艾布拉姆斯(Elliot Abrams)就是新里根主义的代表人物。(56)而《1998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法》草案的重要撰写人之一威廉·英博登随后进入美国国务院,在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担任特别顾问,自2005年4月4日起,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署,2006年成为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57)福音派的主流意识形态因素与现实主义外交的理念第一次如此紧密地协调在一起。
尽管福音派将其宗教和人权思想机制化的努力初见成效,然而,美国的外交政策不会被导向完全的理想主义,现实外交的考量使得福音派的旨趣并不能完全兑现。政治总是各方力量均衡和妥协的产物。
四、福音派与美国对华宗教及人权外交
冷战结束之后,中国成为硕果仅存的共产党大国,美国亦视中国为“推广民主”的主要对象。从宗教问题入手推动中国政治的“民主化”进程成为美国对华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以人权为手段对中国施压服从于美国制约中国的大战略。
“9·11”事件之后,美国社会日趋保守,宗教右翼和各种反华势力合流,一直在中国的宗教问题上大做文章,并且这种趋势还将延续下去。近年来,推动中国的宗教自由成为对华人权外交的新重点,宗教自由问题在中美人权摩擦中扮演的角色不容忽视,已构成中美关系中的结构性矛盾。
中国曾经是基督教最大的工场,1949年以前,历史上来华的传教士人数及基督教各宗派投入这一工场的资金均超过世界其他国家。改革开放以后,拥有世界最多未得之民的中国重新成为传教重点区域。尽管目前中国不允许海外传教人员直接入境传教,福音派通过救援和发展、通过地下传教及支持,与中国官方和民间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一些宗教人权的提倡者将中国宗教和社会的图景所作的描绘基本从西方中心主义、基督教中心主义的视角出发,对整个中国宗教和社会现状的了解非常片面,错漏比比皆是。(58)
目前福音派在涉华宗教和人权问题上最为关心的有以下几大方面:
1.中国的法治和宗教管理问题。福音派认为中国的法制建设还没有达到国际标准,中国的法治文化环境尚待发育,这都影响到中国的宗教自由。
2.地下教会。福音派以美国标准来看待中国的宗教问题,认为中国政府依法对地下教会的管理是侵犯了教会信徒的宗教自由。
3.西藏、新疆问题。福音派在宗教自由问题上与藏传佛教团体结成了松散的同盟,他们认为西藏和新疆的宗教自由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他们甚至低估“藏独”、“东突”分子对国内和国际安全的莫大威胁,无端指责中国是借反恐之名约束两地的宗教自由。
4.邪教问题。福音派对中国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组织甚为关注,与美国国会对其态度如出一辙,他们认为“法轮功”、“中功”均属于新兴宗教“精神运动”的范畴,信徒有实践其信仰的自由。但他们无视法轮功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将中国对这一邪教组织的取缔当作中国侵犯公民宗教自由和人权的重要“罪证”。
5.朝鲜“难民”问题。福音派一直十分关注朝鲜在华“难民”问题,认为中国遣返朝鲜“难民”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59)。他们向国会施压,最终导致了《北朝鲜人权法》通过。他们也要求中国接纳而不是遣返这些“难民”。
矛盾如何解决?美国福音派中已形成两类截然不同的路径。
众多福音派认为中国的基督徒正受到迫害。家庭研究会便诬蔑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侵犯宗教徒的国家”,其前会长加里·鲍尔(Gary Bauer)1997年7月在众议院小组委员会上作证时就危言耸听地指责中国“迫害”5000万基督徒,以此反对延长中国的贸易最惠国待遇。(60)
而一些对中国的现状及历史和文化有更深了解的福音派的立场则温和得多。葛培理幼子葛内顺(Nelson Bell)一直为中美之间的宗教交流开辟道路,也多次就中国的宗教现状在美国各界发表自己的切身体会。2000年3月23日,他就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待遇地位在参议院作证,对此持支持态度。他说明了东门国际当时已在中国合法派发了250万本圣经,也出版发行了其他一些宗教文献,同时,《葛培理讲章集》(中文版)也经许可在中国派发;并说明当时已有数百个西方传教组织在中国公开合法地活动,从事教育、培训、医疗、人道主义援助、农畜业扶助等方面的活动;他也说明了中国在其他一些方面的进步。他提出,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待遇地位,一可以在贸易体系的基础上,促进中国对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的遵从;二可在发展国内法治的基础上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三可以扩展中国人的个人自由。因此,这对美国的贸易和宗教组织均有益处。(61)
倡议国际(Advocates International)也支持这一路径。山姆·艾力克森(Sam Ericsson)是基督徒法律协会(Christian Legal Society)的前领导人,他创立和领导了倡议国际,这一组织并不揭露或批评外国政府的问题,而是精心发展与海外领导人的关系,以此方式帮助建立法律基础设施,保护宗教自由。艾力克森与中国宗教管理部门的领导人有着良好的个人联系,并曾在中国1997年的《宗教事务解释条例》出台前就其草案提出过自己的意见。
随着福音派海外经验的丰富和政治技巧的提高,尽管第一种路径依然在美国福音派中很有市场,但第二种路径已经逐渐开始获得了更多的认同。
美国福音派及其他宗教右翼在国外宗教自由问题上的主要决策是通过国会将宗教和人权外交纳入法制化轨道。而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产生就是宗教右翼推动国会立法的阶段性成果,它的根深植于美国宗教右翼的沃壤中,代表着它们的立场和观点。因此,该委员会的矛头也对准了宗教右翼认定的“严重迫害宗教”的中国。自成立以来,经过数年的运转,该委员会尽管对华基调未改,但随着对中国了解的增进,以及之前强硬建言的实施效果令人沮丧,近年来委员会对华政策建言的态度也有了一定的转变。2005年,委员会建议美国政府应用商业手段“向其行为和商业活动促进和保护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宗教或信仰自由的美国公司提供新的激励”。(62)建言美国政府加强技术援助项目的国际合作,在这种合作的过程中促进“中国遵从其国际人权诺言和针对中国的双边或多边人权提案。”(63)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现有的条件下,福音派对中国宗教和人权问题的基本态度难有实质性的改变。双方对宗教自由的理解大异其趣,对中国宗教现状的观点截然不同。然而,无视中国宗教传统,静止、孤立而片面地看待中国宗教问题,用居高临下的姿态对中国这样有着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和劫后重生的民族自尊心的国家指手画脚,这并不是明智的做法。正如美国的中国问题学者李可柔(Carol Lee Hamrin)指出的那样,在人权和宗教自由领域“把美国政府当作喊话筒的努力把美中对话变成一场唇枪舌剑,除了助长中国人关于美国与之为敌的思维定势之外,对中国并无影响”。(64)
“基于现实主义的对两国共同利益的认识,美国会把同中国在人权方面的冲突限制在不损害其重大国家利益的范围内。”(65)福音派对美国政府的对华人权外交的影响目前也限制在这一范围之内。
五、结语
近几十年以来,美国老派教会的信徒人群在不断减少,影响也在减弱。随着自身的成长,福音派对外交政策的影响一直在抬升。美国的主流价值观和民众的普遍立场是美国对外政策的基石。这成为福音派政治嵌入的前提。而大多数福音派往往以美国为标准,对国外的政治、社会事务进行批评。
尽管“白人福音派信徒近年来活力十足,经常支持允诺小政府和更为保守的堕胎和同性恋政策的政治候选人,但福音派在宗教信仰上和政治上都是分散的”。(66)以至于站在福音左翼立场的罗纳德·西德(Ronald J.Sider)切盼分散的福音派能够共同拥有一些政治参与的基本原则。(67)总的来说,在进行政治参与的过程中,福音“右翼把人性与世界未来的悲观主义和美国是上帝所拣选的国度与作为政治准则的美国宪法的坚信结合在一起。左翼则以更凸显基要主义特色的标准攻击社会、政治和经济的不公平”。(68)
福音派力求将其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嵌入到国家机制中,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国家公共政策。自20世纪60年代福音派的海外传教及救援事工使他们网络不断扩展,在冷战结束后更是得以渗入世界每一个角落,而对伙伴信徒的“苦难”或人权受到“侵犯”的人群的关注成为他们卷入外交事务的动力,他们由此开始追求将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嵌入国家机制之中。(69)
福音派为了替传教开路、将基督教价值政治化,极力将自己的思想和意旨嵌入到美国政府的决策中去。冷战期间福音派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多走政府路线,通过与政府首脑的亲密关系来影响政府决策,这一点在葛培理身上表现得尤为充分。自帝王式总统尼克松下台,美国国会的权力开始扩展。自20世纪70年代起,福音派正在试图将福音思想通过国会立法得以机制化。
新一代福音派领袖与前辈有所不同的是,众多精英阶层出身的人成为福音派领袖人物,如尼克松总统的白宫第一助手理查德·科尔森、国会议员之子帕特·罗伯逊,而且一些从政府部门卸任的前官员也成为福音派组织的领袖人物,如里根政府的高官加里·鲍尔和唐纳德·霍德尔等。这使福音派在政治参与方面展现出新特点。由于他们有丰富的从政经验,更善于政治运作,因此也更希望将自己的政治努力机制化。由此,生机勃勃的福音派网络近年来政治倾向日趋强烈,并以将福音派的政治意图机制化为首要目标。通过国会游说,福音派和其他团体结盟,迫使国会通过立法,确定外交政策的策略以及制裁他国的行为准则。“久而久之,这种做法驱使美国外交政策走向单边主义和以强凌弱。”(70)
福音派的网络影响政府,美国的政治结构和政治运作过程对福音派的政治参与也产生影响。为了适应美国的政治运作网络,福音派也逐渐改变政治参与的作风,以议题为主导,和各类不同的政治倡议者结盟。
福音派推崇的宗教价值观与国家利益并非总是一致。对待朝鲜问题,有的现实主义者认为,美国应该缓和同朝鲜的关系以解决核问题,不必太拘泥于人权问题。政府往往会考虑到国家战略利益和经济利益,对一些“侵犯宗教自由”的国家并不愿意实施经济制裁。美国政府对待沙特的态度就是显例。
在谈到现实主义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时,大部分中国学者都认为,“主义可以影响政策,但决定政策的思想因素是多元的、综合的,不能说某个政策是某一种主义的应用”。(71)而福音派信仰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也是如此。因此,尽管福音派的政治参与在不断发展,但由于它只是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的多种思想和力量之一,在实效方面显示出局限性。
注释:
①Patrick Johnstone and Jason Mandryk,eds.,Operation World:21st Century Edition(Waynesboro:Paternoster Lifestyle,2000),p.658.
②美国权威统计机构The Barna Groups对福音派人数的调查不是简单地询问是否是福音派,而是通过信仰细分调查来界定,因此具有较大可信度。其调查的标准是,重生;相信信仰在他们今日生活中非常重要;相信自己有责任与非基督徒分享信仰;相信撒旦存在;相信唯凭恩典,才能获得永恒拯救,而不是借事工;相信耶稣在地无罪;圣经正确无误;相信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完美神祇,神创造世界,并仍然统治世界。从这一标准可以看到,这一调查对福音派的界定非常严格。巴纳抽样调查结论,是2006年全美9%人口为福音派。而美国人口普查局2006年人口统计结果为299398484人。本文中数据由此得出。参巴纳网站资料:http://www.bama.org/FlexPage.aspx?Page=Topic&TopicID=17(March 1,2007);美国人口普查局网站资料:http://factfinder.census.gov/servlet/SAFFPopulation?_event=&geo_id=01000US&_geoContext=01000US&_street=&_county=&_cityTown=&_state=&_zip=&_lang=en&_sse=on&ActiveGeoDiv=&_useEV=&pctxt=fph&pgsl=010&_submenuId=population_0&ds_name=null&_ci_nbr=null&qr_name=null®=null%3Anull&_keyword=&_industry=(March1,2007)。
③徐以骅:《宗教新右翼与美国外交政策》,载于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第一辑),北京,时事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④教内学者梁家麟曾分析19世纪中国频繁的教案冲突,认为“事实上,传教士某些不当的措施和行为,也是促成教案爆发的主动者”,原因有三,在归还教会财产过程中的处理不当;某些天主教传教士滥用教廷与中国官阶品位的对照,举止逾礼;以及传教士干涉司法判决等。再加上地方官员由于怕洋人而偏袒教民,就逼得平民百姓只好上梁山了。梁家麟:《福临中华——中国近代教会史十讲》,香港,天道书楼1988年版,第111—114页。
⑤James Scherer,Missionary,Go Home(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64).
⑥各国民族主义革命或共产主义革命的时间有较大参差。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非洲才进入独立高潮。
⑦据统计,到1980年,世界上有25个国家禁止外国传教士入境传教,24国实行部分关闭,约18个国家采取不同程度的严厉措施限制传教士的渗透,总计为67国,涉及31亿居民。于可主编:《当代基督新教》,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第247页。
⑧徐以骅:《美国新教海外传教史述评》,载于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第一辑),北京,时事出版社2004年版,第346页。
⑨Paul E.Pierson,"The Rise of Christian Mission and Belief Agencies",In Elliot Abrams,ed.,The Influence of Faith:Religious Groups and U.S.Foreign Policy(Lanham:Rowman&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01),pp.156—157.
⑩人数包括驻扎4年以上的长期传教士33,714名,1—4年的中期传教士7.615名及3,055名获全额资助的无驻所海外传教士。但不包括1年以内的短期传教士。Linda J.Weber and Dotsey Welliver,Mission Handbook:U.S.and Canadian Protestant Ministries Overseas 2007-2009(20th Edition)(Wheaton:EMIS,2007),p.13.这一数字尚不全面,一些传教组织出于各种考虑,未提供其海外传教士人数及事工国。
(11)同时该会年派往海外的短期传教士为30,000人。Linda J.Weber and Dotsey Welliver.,Mission Handbook:U.S and Canadian Protestant Ministries Overseas 2007-2009(20th Edition),p.297。
(12)Jane W.Muthumbi,Religious Activism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s:Christian and Islamic Fundamentalist Anti-Abortion Networks and the United Nations,Ph.D dissertation,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2005,pp.101—102.
(13)关于这一议题对美国外交政策数十年来的影响,参看刘琼:《美国天主教会与“亲生命运动”》,载于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第三辑),北京,时事出版社2006年版,第390—393页。
(14)天主教徒,自由派民主党人,人权律师出身,曾任人权组织“自由之屋”的“争取宗教自由中心”主任,现任哈德森研究所资深研究员。2003年7月至今一直担任美国宗教自由委员会副主席之职。
(15)正统派犹太人,人权律师,在推进国际人权倡议方面极具影响和组织能力,目前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包括哈德森研究所国际宗教自由项目主任。
(16)Allen D.Hertzke,"The Political Sociology of the Crusade against Religious Persecution," in Elliott Abrams,ed.,The Influence of Faith,Religious Groups & U.S.Foreign Policy (Lanham:Rowman&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01),pp.79—85.
(17)John C.Green,"Civic Engagement Overview," In Michael Cromartie,ed.,A Public Faith(Lanham:Rowman &Littlefield Publishers,Inc.,2003),p.15.
(18)著名基督教领导人葛培理(Billy Graham)之子,1973年开始跟随世界展望会创始人鲍勃·皮尔斯(Bob Pierce)参与福音派组织的救援与发展事工,1978年成为小型基督教组织“撒马利亚人的钱袋”的领导人。经过20多年的努力,如今,“撒马利亚人的钱袋”已成为世界巨型福音派救援组织,在澳大利亚、德国、爱尔兰、荷兰、英国设有分支机构,在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开救援项目。2005年,该会用于救援项目的净开支为240529786美元。2005 Financial Report of Samaritan's Purse,p.44.该组织在苏丹及非洲展开了众多救援项目。
(19)普林斯顿学士,牛津博士,1988年开始服务于美南浸信会伦理与宗教自由委员会,成为美南浸信会面对国会、政府和媒体的代言人,2001年起担任美国宗教自由委员会成员,2005年2月,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美25名最具影响力福音派领袖之一。有自己的广播节目,曾出版多本书籍。在政治倡议中表现出鲜明的亲家庭立场。其简介可参http://www.richardlandlive.com/bio.asp(March 1,2007).
(20)福音右翼领导人,里根政府执政的8年,他担任教育次长和里根的首席国内政策顾问,政治观念为亲生命、亲家庭、亲成长。随后他担任位居华盛顿中心的家庭研究会(网址为http://www.frc.org/)的主席和爱家第一副主席。在他的努力下,短短10年,家庭研究会从一个有3名成员,年度预算为100万美元的小型福音派团体扩张为工作人员达120名,年度预算为1400万美元的组织。1996年,他成立Campaign for Working Families,专事对生命、家庭等问题进行政治游说。2000年他从家庭研究会辞职,参加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初选,失利后成立American Value,继续他的政治倡议生涯。http://www.ouramericanvalues.org/bauer main.php(March 1,2007)他从关注家庭价值到关注美国这一国家的价值,不仅体现了他个人的思想和行动转变,也一定程度体现出美国福音派右翼政治参与观的演变。
(21)爱家主席。爱家是一个集广播、植堂等诸多传教事工为一体的福音派组织,网址为http://www.family.org/.为了更好地进行政治参与,他又成立了新组织Focus on the Family Action,以政治参与为宗旨,网址为http://www.focusaction.org/.
(22)1961年出生,自学生时代起就积极参与政治。1983年至1985年任College 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CRNC)执行主任,1984年成立学生组织Student for America,1989年至1997年任基督教联盟执行主任,2001年起任佐治亚州共和党主席。
(23)哈佛毕业,后获法学硕士。里根政府任内先后担任内政部次长、能源部部长和内政部部长。此后先后担任过基督教联盟主席和爱家执行委员会成员。此外他还参与多个公司的建设和管理。http://www.sourcewatch.org/index.php?title=Donald_Paul_Hodel(March 1,2007).
(24)全国福音协会领导人,各类政治倡议的积极行动者。曾著一文对全国福音协会的参与公共政策的历史进行详尽回顾。Richard A.Cizik,"History of the Public Policy Resolutions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 In Ronald J.Sider and Diane Knippers,eds.,Toward an Evangelical Public Policy:Political Strategies for the Health of the Nation(Grand Rapids:Baker Books,2005),pp.35—63.
(25)他由于向古巴走私基督教文学作品在古巴监狱度过了17个月。殉教者之声是一个由罗马尼亚牧师理查德·乌姆布兰德(Richard Wurmbrand)夫妇创建的传教组织。如今这一组织向约80个国家“受迫害”的教会提供“帮助”。这一组织的总部在俄克拉荷马的巴特里斯维尔,在全世界30个地方设有办公室。发展迅速,成员有10万人。网址:www.persecution.com/.
(26)国际基督徒关注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是一个与许多国家的地下教会有联系的组织,发布自己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网址:http://www.icc-concern.org/.
(27)Paul Marshall & Lela Gilbert,Their Blood Cries Out(Nashville:Thomas Nelson,1997),p.75.
(28)徐以骅《试析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一文对国际宗教自由法出台过程中福音派行动有全面的分析,本节不再对此问题进行赘述,而将把重点放在此后的有关人权诸法出台的分析和综合评价中,徐以骅:《试析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载于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第二辑),第515—546页。
(29)“因为基督徒遍布世界数千个不同种族和文化群体,他们的受难为政权一般如何对待人权提供试金石。无论国别、地区、城镇,对基督徒的迫害是抑制其他诸如持不同政见者、知识分子、工会成员,妇女、儿童和同性恋人权的先兆。”(Paul Marshall & Lela Gilbert,Their Blood Cries Out,p.11.)从此可以看到福音派的逻辑是,对基督教人权的维护,就是对所有人权的维护,因此,人权主义者应该并肩为宗教人权而奋斗。
(30)民主党人,民权运动领袖,100届至104届国会众议院议员,1996年离开国会任美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主席,2006年竞选参议员失利。网址:http://en.wikipedia.org/wiki/Kweisi_Mfume.
(31)民主党人,1991年至今担任哥伦比亚特区国会代表,曾长期从事人权法律工作及人权倡议活动,尤重女权。http://www.norton.house.gov/,http://en.wikipedia.org/wiki/Eleanor_Holmes_Norton(Jan 2,2009).
(32)华盛顿特区伯特利浸会牧师,华盛顿特区100年来第一位国会代表,任期自1971年至1991年,在美国国会黑人同盟中颇有影响。1972年参加民主党总统初选,成为第一位赢得一场初选胜利的黑人。现任全国黑人领袖圆桌会议主席(National Black Leadership Roundtable)。http://en.wikipedia.org/wiki/Walter_E._Fauntroy(Jan 3,2009).
(33)美浸会牧师,人权倡议者,广播脱口秀主持人,1991年建立全国行动网络(National Action Network)提倡公民为教育和贫困、支持小型社区事务等事务投票,2004年参加美国总统初选。http://www.sharptontalk.net/,http://en.wikipedia.org/wiki/Al_Sharpton(Jan 3,2009).
(34)一个世界范围内通过社会、政治、经济途径推进妇女人权的国际人权组织,网址为http://www.equalitynow.org/.
(35)女权运动标志性人物之一。http://en.wikipedia org/wiki/Gloria_Steinem(Jan 3,2009).
(36)Allen D.Hertzke,"Evangelicals and International Engagement," In Michael Cromartie,ed.,A Public Faith,p.227.
(37)在所谓反宗教迫害方面有较大影响的书有:Nina Shea,In the Lion's Den:A Shocking Account of Persecuted and Martyrdom of Christians Today and How We Should Respond(Nashville: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1997); Paul Marshall & Lela Gilbert,Their Blood Cries Out.第二本书对海外“受围困”基督徒的处境进行了所谓的真实反映,在美国社会引发了极大的反响和争议。第一作者是人权学者和政治理论家,同时也是一个福音派圣会会信徒。现在他为自由之屋工作,负责起草该组织全球宗教自由状况的报告。他还编有Paul Marshell,ed.,Religious Freedom in the World:A Global Report on Freedom and Persecution(Nashville: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2000)。同时,这几本书的作者是宗教自由倡议的亲密盟友。
(38)《天使之触》的制片人参考了一些倡议团体。情节包括一位国会议员在其子催促下去苏丹目睹赎奴,他关注的原本是从苏丹进口阿拉伯香口胶业已形成的损失,而这次旅行改变了他。Allen D.Hertzke,“Evangelicals and International Engagement,”In Michael Cromartie,ed.,A Public Faith,p.228.
(39)Ibid,p.221.
(40)他还是基督徒人权信仰同盟(Interfaith Alliance for Christian Human Rights)在纽约的负责人。
(41)自1994年起,举办了一系列有关此类问题的国际会议。详参徐以骅:《试析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载于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第二辑),第522页注1。此外,2001年3月,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问题研究院还以“中国的宗教迫害”为题在首都华盛顿举行了一次论坛。
(42)众多基层的福音派信徒在国会游说方面非常活跃。如丹佛教师芭芭拉·沃格尔(Barbara Vogel)任教的小学班级;一个大学学生数天来都勇敢地站在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奴隶围栏里忍受严寒的煎熬,直到他至少75%的同学与国会进行了联系。Holly Lebowitz,“A Resurrection of Campus Activism,” Sojourners,September-October 1999.http://www.sojo.net/index.cfm?action=magazine.article&issue=soj9909&article=990910(March1,2007).
(43)宗教囚徒国会工作团(The Religious Prisoners Congressional Task Force),这一团体提供了一种机制,得以动用国会的力量,要求释放牧师或其他因实践其信仰而入狱者,特别关注的国家和地区有阿富汗、缅甸、中国、伊朗、朝鲜、巴基斯坦、苏丹、西藏、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越南、西撒哈拉。国会网站有其专门网页:http://www.house.gov/pitts/rpctf.htm。
(44)对汤尼·豪尔20世纪90年代的人权政治活动,参看Robert Booth Fowler,Allen D.Hertzke and Laura Olson,Religion and Politics in America(Bouler:Westview Press,1999),pp.130—31.
(45)他出生于1973年,先后毕业于斯坦福大学和耶鲁大学历史系,专攻宗教与政治方向,博士论文即The Soul of American Diplomacy,Ph.D dissertation,Yale University,2003,曾在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办公室工作,曾担任美国最大且最重要思想库——美国企业研究所西维塔斯学者。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eontent/article/2006/03/10/AR2006031002003_2.html(April 23,2008).
(46)Allen D.Hertzke,"Evangelicals and International Engagement," In Michael Cromartie,ed.,A Public Faith,pp.215-236;徐以骅:《试析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载于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第二辑),第530页。
(47)Paul Marshall,"Human Rights," in Ronald J.Sider and Diane Knippers,eds.,Toward an Evangelical Public Policy,p.307.
(48)这一点和福音派全球传教事业的蓬勃发展有直接关系。在一些传统信仰非基督教的地方,尤其是伊斯兰教的传统领地,改宗违反原有宗教的基本教义,因此基督徒发展空间甚小。改宗权如获全球性解决,将为基督教传教减少重要障碍。这是福音右翼如此重视改宗权的重要动因。
(49)[美]罗伯特·鲍柯克、肯尼斯·汤普森编:《宗教与意识形态》(龚方震、陈耀廷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18—319页。
(50)Allen D.Hertzke,Freeing God's Children:The Unlikely Alliance for Global Human Rights(Lanham:Rowman & Littlefield,Inc.,2004),pp.26—27.
(51)周琪:《美国人权外交及有关争论》,《美国研究》1998年第1期,第29—48页。
(52)Madeleine Albright:The Mighty and the Almighty:Reflections on America,God,and World Affairs(New York:Harper Collins,2006).
(53)Thomas F.Farr,"Diplomacy in an Age of Faith",Foreign Affairs,March/April 2008,pp.110—124.Thomas F.Farr,World of Faith and Freedom:Why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Liberty Is Vital to American National Securit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2008).
(54)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in its Report of 1 March 2001.Does Human Rights Need God? p.272.
(55)在2000年大选中,布什获得的福音派选票占其选票总数的40%左右。Elisabeth Bumiller,"Evangelical Sway White House on Human Rights Issues Abroad",The New York Times(October 26,2003)http://query.nytimes.com/gst/fullpage.
(56)犹太人,曾担任里根政府美国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从委员会离任后,他一直在布什政府任职。2006年2月2日,他受任为总统副助理和全球民主战略方面的国家安全顾问助理。http://www.whitehouse.gov/news/releases/2005/02/20050202-10.html(Jan6,2007).
(57)http://www.state.gov/s/p/44178.htm(April 23,2008); News.The NSC's Sesame Street Generation.
(58)翻开此类书籍的中国部分,随处可以找到各类偏执和错误。如一书在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消除“外国影响”时,就说基督教在中国已经存在1300年,800年前中国即有天主教的主教。而只字不提聂斯脱利和也力可温教在中国早已失传,近代基督教确实是是伴殖民主义而来、在中国大地享尽特权的外国洋教,更不提及殖民主义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各种罪恶。可参见Paul Marshall & Lela Gilbert,Their Blood Cries Out,pp.75—84.
(59)该公约第三条规定: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国家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任何缔约国不得将该人驱逐、遣返或引渡至该国。参见胡志强编:《中国国际人权公约集》,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134页。
(60)http://www.slate.com/id/3648/entry/23890(March 1,2007).
(61)Testimony of Nelson E.Graham,Before the Senate Committee on Finance,March 23,2000.Resource downloaded from http://www.eastgates.org/papers.html.
(62)2000 IRFC Annual Report:60.Resource downloaded from http://www.uscirf.gov.
(63)2005IRFC Report,Policy Focus on China:21.Resource downloaded from http://www.uscirf.gov.
(64)转引自徐以骅:《试析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载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第二辑),第546页。
(65)周琪:《美国人权外交政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83页。
(66)Robert Wuthnow,"Can Religion Revitalize Civil Society",in Corwin Smidt,ed.,Religion as Social Capital:Producing the Common Good(Waco:Baylor University Press,2003),p.208.
(67)Ronald J.Sider,"Justice,Human Rights,and Government:Toward an Evangelical Perspective",in Ronald J.Sider and Dianne Knippers,eds.,Toward an Evangelical Public Policy:Political Strategies for the Health of the Nation(Grand Rapids,Baker Books,2005),p.192.
(68)Harriet A.Harris,"Theological Reflections on Religious Resurgence and International Stability:A Look at Protestant Evangelicalism",in K.R.Dark,ed.,Religion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Basingstoke:Palgrave,2000),p.30.
(69)具有道德伦理向度的外交政策一直在美国有深厚的群众基础。“美国人民对赤裸而彻底的现实主义尤其觉得不舒服。亨利·基辛格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随后的国务卿任期就是一个例子。他的外交政策总是招致批评。”see James Lindsay,"Morality is Really Hard," in J.Bryan Hehir,eds.,Liberty and Power:A Dialogue on Religion and U.S.Foreign Policy in an Unjust World(Washington D.C.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04),p.102.
(70)[美]约瑟夫·奈著,约瑟夫·奈、门洪华编:《硬权力与软权力》(门洪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0页。
(71)任晓、沈丁立:《“现实主义与美国外交政策”学术讨论会综述》,载于沈丁立、任晓主编:《现实主义与美国外交政策》,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4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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