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理论是对列宁主义的直接继承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主义论文,邓小平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这是从党的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本文联系学习列宁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来说明邓小平理论是对列宁主义的直接继承和发展。
一、邓小平发现“列宁的思路比较好”
邓小平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时,集中思考和探求的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1991年8月,邓小平讲,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9页。)要真正做到“两个搞清楚”,在思想上和理论上就必须坚持两条原则。一是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即“老祖宗不能丢”。邓小平说:“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9页。)二是不能固守马克思主义的本本和原有的某些结论。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都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课题。为此,各国共产党人都曾进行了诸多探索,其中列宁作出了最为杰出的贡献。列宁曾把在俄国建设社会主义称为最重要最困难的事业。“会遇到许多困难,遭到许多牺牲,犯许多错误,这是一桩书本上找不到的,历史上没有见过的新事业。”(注:《列宁选集》第25卷,第430页。)说它像“攀登一座还没有探测过的非常险峻的高山”,“在这里既没有车辆,也没有道路,什么也没有,根本没有什么预先试用过的东西!”(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94-595页。)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但是,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列宁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对社会主义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87页。);二是“根本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82页。)。这证明,列宁从实行新经济政策开始,就在着手解决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
列宁的认识与实践,深深地影响着中国共产党人。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反思我国和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时,把眼光集中投向了列宁实行的新经济政策,发现了“列宁的思路比较好。”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9页。)邓小平用列宁的思路结合中国的实际,进行改革开放,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从“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的思想到“生产力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对真理标准论的创造性发展
十月革命胜利不久,列宁就指出:十月革命的力量,它的生命力和不可战胜性,就在于把劳动者引上了独立创造新生活的道路。他鼓励工人、农民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大胆探索和创造,牢牢记住“事在人为”这个真理。列宁说:“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的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注:《列宁选集》第3卷,第398页。)列宁还说在实践中创造的“方式愈多愈好,共同的经验也就愈加丰富,社会主义的胜利也就愈加可靠、愈加迅速,而实践也就愈容易创造出——因为只有实践才能创造出——最好的斗争方式和手段。”(注:《列宁选集》第3卷,第400页。)
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它“从实际经验中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注:《列宁选集》第3卷,第503页。),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从而创造出了许多建设社会主义的“最好的斗争方式和手段”。
我国在结束“文化大革命”后,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坚决反对“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想,支持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他说“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说过‘凡是’,列宁、斯大林没有说过‘凡是’,毛泽东同志自己也没有说过‘凡是’。”(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9页。)他明确表示:是坚持还是反对“两个凡是”,这是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关系到是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事实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就是从批评“两个凡是”为开端的。邓小平在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既坚持了列宁关于“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的思想,又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了新局面。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展开以后,我国面临着极其深刻的变化:要改革过去坚持的一些旧体制,破除一些旧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建立一些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社会、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地区与部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权力和利益,都需在新的形势和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或重新安排;经济利益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在社会主义深刻变动的态势下,要不要变以及如何变,便成了世人注目和议论的热点。在这里,需要用比实践标准更为具体的标准去检验新的认识和理论。于是,邓小平提出了检验社会变动及其实践好坏的生产力标准。他说:“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28页。)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1987年3月27日,邓小平说:“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其中一条就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根据邓小平的观点,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了“生产力标准论”,并从理论上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使之成为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生产力之所以成为检验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来决定的,另一方面,社会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在介入社会领域后,通过社会活动的“中介”,具体转化成了生产力标准,所以,生产力标准是实践标准的深化和具体体现。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丰富经验并进入新阶段的时候,邓小平针对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的各种思想疑虑,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邓小平说:“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着眼于社会的实际效果,既是生产力标准的进一步发展,又是理论上的一次突破和前进。
从列宁的“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到“生产力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反映了人类对认识领域、社会领域、一般规律、特殊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反映了社会的真实进步和人民的真实利益。从根本上说,它们是人民利益标准。所以,邓小平反复强调,我们的政策、措施对不对是有标准的,那就是看“人民是不是得到利益”,“人民是不是满意”,“人民是不是拥护”,“人民是不是答应”,“人民是不是赞成”,“人民是不是高兴”,等等。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对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提示
列宁在苏俄转入经济建设后,严厉批评了由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等人挑起的政治争论,并指出他们这样做是要“使我们党离开经济任务,离开‘生产’工作”。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列宁多次告诫全党: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空谈政治的不良现象,列宁大声疾呼要少唱点政治高调,少来点假冒的共产主义“原则”,“应当少说空话,因为空话不能满足劳动人民的需要。”
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党的十三大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1992年初,邓小平说:“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十五大根据基本路线,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进一步阐明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道理。这是对列宁“多搞些经济”的思想创造性发展的集中体现。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发展生产力的根本意义有两条:一是它要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二是为共产主义奠定物质基础。可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既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石,又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生长点。
列宁在1921年曾经讲过:“少搞些政治,多搞些经济”,但还遗留了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即“要实现这种愿望,就必须不发生政治上的危险和政治上的错误”。(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444页。)对一旦出现政治上的危险和错误时,还要不要“多搞些经济”,列宁对此没有经历过,也没有正面或直接地回答。这就为后来斯大林很快结束新经济政策并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开了口子。列宁在新经济政策中尚未解决的问题,邓小平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圆满地解决了。邓小平说:“近三十年来,经过几次波折,始终没有把我们的工作着重点转到社会主义建设这方面来”(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49页。)。毛泽东也曾多次想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但由于种种原因终未实现。历史经验证明,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就要事先制定预防各种对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干扰的战略措施,使得一旦出现政治上的“危险”、“错误”或干扰时,能够及时排除,继续前进。邓小平为此采取了各种措施。他根据中国根深蒂固的“左”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整个现代化过程中,“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左”或“右”都会干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甚至断送社会主义的前途,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他认为即使在发生大规模战争的情况下,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仍然要坚持。1989年春夏之交,中国出现了严重的政治干扰,邓小平当时明确表示要排除干扰,继续干下去,他说:“我们原来制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照样干下去,坚定不移地干下去。”(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7页。)结果,我们的现代化事业不但没有停滞、收缩,反而更加生机勃勃地大踏步前进了。当苏联、东欧发生急剧变化时,邓小平说:“要冷静、冷静、再冷静,埋头实干,做好一件事,我们自己的事。”(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1页。)由于我们紧紧抓住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埋头做好自己的事,由于我们排除了来自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外交的等方面对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干扰,使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验更丰富了,理论更成熟了,在实践中发展了列宁的思想。
四、从“不要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抽象地对立起来”到“不搞争论”,为摆脱社会主义传统思维模式找到了新对策
俄国十月革命后,托洛茨基、布哈林以及一些“左派共产主义者”多次挑起了所谓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问题的争论,反对实行新经济政策,特别反对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列宁对他们叫嚷的“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的观点进行了有力的批驳,认为“这种议论是不正确的”。他说:“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和中世纪制度、和小生产、和小生产者散漫性联系着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25页。)。
列宁在领导苏俄实行新经济政策时,除了受“左派共产主义者”的攻击外,还受到了来自其他“左”、“右”两方面的干扰。具有右倾思想的“路标转换派”认为,列宁实行新经济政策是承认社会主义“失败”,是转向资本主义。来自“左”的方面的干扰也十分严重,一些人用“左”的眼光审视布尔什维克和新经济政策,叫喊“实行粮食税、贸易自由、容许租让和国家资本主义,就意味着共产主义的破产。”他们称列宁领导的党是“右的布尔什维克”,改变工农政权性质了,不相信工人阶级的力量。有的诗人还写出了莫斯科“从前是整洁、美丽;现在是买卖、投机”的牢骚满腹的诗句。面对这些干扰,列宁的回答是:“这一点并不是用什么理论分析,而是用实践来证明的,我以为实践比世界上任何理论上的争论更重要。”(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663页。)“我们的口号是:打倒空喊家!”“我们需要的不是空话,而是行动。”(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59页。)争论和空喊是无济于事的,因为那样不可能找到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真正途径。
中国刚改革开放时与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情况相似。邓小平说: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许多意见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说:“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这样,就可以抓住机遇,争取时间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他认为,中国目前的机遇难得,目前国内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大家都希望集中力量把现代化搞好,这是我们发展自己的主观有利条件;在客观上,目前大战一时打不起来,这使我们在国际上有很大的活动和回旋余地,我国现在的周边环境是建国以来最好的,成为我国发展经济的有利时机。邓小平十分珍惜这些条件和机遇,明确指出:“要抓住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我就担心丧失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5页。)我们不搞争论,就是要腾出时间和精力来,大胆地闯,大胆地试,把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经济特区的发展和成就,就是不搞争论的最好说明。“经济特区”本是我国扩大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的好形式,是我们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的学校,它对于推动经济发展、训练和造就人才有着巨大的作用。到目前为止,我们不仅继续建立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等经济开放区,而且陆续开放了13个沿边城市、4个沿江城市和19个省会城市,形成了全方位大开放的格局,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雄辨的事实既证明了“不搞争论”的正确性,也是对某些人的“怀疑”和“担心”的最好回答。
不搞争论是一回事,但实际上可能出现问题是另一回事,我们不能因为前者而忽略或放弃了后者。对于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问题,邓小平十分注意。他认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注意到了这一点。邓小平还清醒地意识到,在改革开放中,如果搞两极分化,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因此,邓小平认为,对于雇工和两极分化问题,必须在恰当的时机用恰当的办法给予解决。这个思想,突破了列宁关于不要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抽象地对立起来的思想模式,发展了要集中力量搞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思想,从而体现了邓小平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坚定性与政策灵活性的高度统一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领导风范和高超的领导艺术。
五、从苏联的新经济政策到中国全方位改革开放,为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新航道
1922年3月,列宁在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宣布:“采取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已经绝对必要了”,“而探寻这一途径的唯一方法,就是实行新经济政策”。实行新经济政策,采取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是列宁的一次英勇尝试。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利用资本主义成熟的经济组织形式,创立了租让制、合作制、代销制、租借制以及合营公司等;允许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存在,利用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在提高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和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利用商品货币关系调节生产和分配,通过商品流通和合作社来巩固工农联盟,把小生产者引向社会主义道路;国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并注意贯彻个人利益原则。其核心就在于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就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学习、利用、吸收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使非社会主义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列宁对苏联建设社会主义采取新经济政策这一新途径及其所取得的成果感到非常满意,决意要继续实行下去,并且认为这对于各国共产党也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将来“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的革命带有更多的特色。”(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692页。)列宁的预言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得到了完全的证实,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思想发展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理论。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的大道上昂首前进,在经济、文化异常落后而又拥有众多人口情况下,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社会主义继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也经历了不少曲折。在新时期,邓小平清醒地意识到:照原有的路子走没有前途,必须沿着列宁的思路另辟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途径。
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党实现了工作重点转移,并逐步提出和形成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如果说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只是打破了“坚冰”,那么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则是开通了一条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航道。
邓小平说:“我是主张改革的,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7页。)。“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既是发展生产力也是解放生产力。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要吸收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设备;就必须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对外实行开放政策,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体制。十多年的成就和经验表明,我们搞改革开放,路子走对了,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子,并且使我们在理论上初步弄清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发展任务、发展步骤、根本目标,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新秩序。比如,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体制;在分配制度方面,逐步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新格局;在经济结构方面,逐步摆脱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内向型结构,形成了以工业为主体的外向型经济结构,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在运行机制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初步建立了从生产资料到生活资料、从信息到技术、从劳务到资金等一整套市场体系。在微观方面,企业按照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模式,努力降低成本,严格经济核算,建立起了多种经济责任制;在宏观方面,初步建立起了国家调控体系,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发展速度以及重大的比例关系等,能够通过计划控制和法律的手段、经济的手段、行动的手段来调控和制约。现在,我们正在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努力实现“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为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总之,我国近20年的改革开放,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不仅发展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的思想,而且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史上一次质的飞跃。
通过对列宁和邓小平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理论与实践比较,可以从理论的一个层面上看出邓小平理论是对列宁主义的直接继承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是马列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坚持并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就是真正坚持并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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