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施工合同管理,避免造价风险论文_尹立明

强化施工合同管理,避免造价风险论文_尹立明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 750001

摘要:施工合同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加强合同管理特别是合同中材料价格的调整约定,本文主要从合同订立方面通过具体案例就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避免造价风险展开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工程造价;造价风险

施工合同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如果施工合同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那么就不能够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都得到保护,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必定不会配合施工工作。只有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例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才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公平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明确承包方与发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从而防止双方之间因为经济利益而发生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与管理。

一、强化合同管理,避免造价风险

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为了能够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在清单计价模式下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应对材料价格的风险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调整方法。在工程造价中,用于施工的材料价格所占造价比重大,对施工材料而进行的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施工材料进行控制与管理是有效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不能管理好施工材料的造价,那么就不能有效地控制与管理好整个工程的造价。

某项目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建筑总面积为257269平方米,其中地上211730平方米,地下45539平方米,投资约5.4亿元,工程工期24个月(主体工程施工8个月)。该项目合同结算条款约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格的调整因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a当主要材料的施工期当地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比投标报价中的单价高于5%以外时,调整材料价差;b当施工机械使用费的价格超过10%时调整机械费差价;”。由于宏观经济层面出现钢材价格急剧下降(根据当地的造价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文件,主体结构施工期间钢材价格下降了25%)。在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依据合同条款主要材料的施工期当地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比投标报价中的单价高于5%以上时才能调整,价格低于5%不同意调整的观点。关于材料调差成为甲乙双方争议的焦点。造价咨询单位对本条款进行了解释,造价单位认为本条款欠缺公平,应为无效合同条款。造价单位分析如下:依据《合同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另根据合同法对无效条款的解释,“无效合同是指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方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无效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形,及整个合同无效(无效合同)和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分析认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施工方把材料价格风险完全转嫁给建设方,类似“生死”合同很不合理,同时违背了风险共担原则,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造价咨询单位认为本合同关于材料高于5%调整的条款不合理,应为无效合同条款,不予认可。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8条 “9.8.1条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机械、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9.8.2条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和幅度;当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规范附录A的方法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最终造价咨询单位在结算审核中,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条款,对材料价格进行了调整,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的钢材市场平均价格为3146元/吨,投标报价钢材平均价格为4016元/吨,材料价格下降平均为870元/吨,本工程钢材用量约为1.7万吨,按清单规范计算方法,仅钢材一项节约金额约为1200万元。

强化施工合同管理特别是加强合同订立方面的管理,订立严谨规范、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合同,防止出现因为歧义、不明确的合同条例,造成资源的浪费与资金的流失,把工程造价维持在合理范围当中。

二、对合同订立提出的一些建议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应该尽可能全面的考虑到有可能发生的一切冲突以及某方失误而对对方造成效益受损时要求的赔偿问题,要对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做到清楚的了解,在日后的结算过程中避免出现因对合同不理解而产生纠纷或意料之外的赔偿。为了避免双方的误解,关于结算条款及价格调整办法,在合同中一定要表达清晰。

(2)对于业主来说,签订一份严谨、规范的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这才是真正的“做甲方不做上帝的心态”。合同管理具有极强地严谨性与系统性,其不仅维护了工程建设项目各方核心利益,以及正当权益,还能有利于良好商业合作关系的建立,最大限度的减少出现的纠纷问题,保障施工单位项目顺利进行,以达到科学管控工程造价的目的。不管是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中期施工还是后期的审核,都需要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在施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要及时的进行总结与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力度,加大专业知识学习,不要在合同的编写内容上出现问题,例如出现内容不严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现象,让对方找到漏洞。

(3)对于业主方工程合同主管部门来说,即负责合同的签订又负责合同的执行,在这个过程中与其它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听取其它部门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业主方工程合同审计部门作为施工过程审计而没有参与合同谈判、合同起草等事宜,事后弥补往往力所难及。

三、结束语

现代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合同的条款越来越多,合同的相关文件也随之增加,合同越复杂,越完备,越需要高水平的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相关的管理人员依据项目的特点、建设质量、施工进程、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估,并且将一些预测因素考虑其中,仔细的审查相关的合同条款内容,及时的针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内容,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防止出现因为歧义、不明确的合同条例,造成的资源的浪费与资金的流失,把工程造价维持在合理范围当中,进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2013年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 规范编制组

论文作者:尹立明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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