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模式的历史进程和经验教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瑞典论文,经验教训论文,历史进程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89(2007)04—0015—010
在一些人的心目中,瑞典所实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模式开创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民主的框架内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实现了差别日益缩小的共同富裕。不仅影响了整个西方工业国家,而且其经验具有普适价值,是改变人类历史方向的、活着的马克思主义。诚然,在瑞典社会民主党两次执政的65年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在西方国家社会民主党中首屈一指,使瑞典这样一个人口只有800多万, 面积不过45万平方公里的北欧国家,在一段时期里,在世界工业生产中所占比例,超过它在世界人口中所占比例的4倍,出口超过9倍,所提供的机器和设备超过14倍,就业率的增长超过人口的增长,长期保持1%到2%的低失业率,在人均收入水平、社会保障、保健、教育、环境保护和其他指标方面,都进入世界领先行列。然而,瑞典模式绝不是成功的社会主义道路,它不可能把资本主义改造成社会主义。
瑞典模式有三个阶段。它的第一阶段,是实行“福利社会主义”。虽然它从一开始就把福利政策当成了社会主义,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它并没有消除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相联系的一系列弊端,因而随着“福利社会主义”的局限和弊端的凸显,其性质就遭到人们越来越严重的质疑。瑞典模式的第二个阶段,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对瑞典模式进行重新概括的“职能社会主义”。由于“职能社会主义”在实际上只是对瑞典模式传统理论的不同表述,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福利社会主义”所固有的种种弊端,这就使瑞典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起陷入战后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从而催生了以20世纪80年代初瑞典议会通过建立的雇员投资基金法案为标志的“基金社会主义”。作为瑞典模式第三阶段的“基金社会主义”试图对私有制有所触动,从而促使资产阶级各集团联合起来,在意识形态上和政治上发动反攻,而瑞典社会民主党人却因为在意识形态上和纲领上、在政治战略上都没有做好向私有制提出认真挑战的准备,因而招致连议会通过了的法案都被资产阶级所推倒、“基金社会主义”遭到废弃的厄运。这样,瑞典模式在经历了74年(社会民主党在这个过程中累计执政65年)、三个阶段的发展以后,就只留下了福利社会及其弊端:瑞典的高税收、高福利政策缺乏对工作的激励机制和对创业精神的鼓励,严重挫伤了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和企业主的投资积极性。按照税法规定,工人要交的所得税占工资的30%—35%,加班和兼职的收入纳税率达50%,20世纪80年代以后更增加到75%,结果一方面是某些行业中每天的旷工人数达到全部劳动力的25%,另一方面又使许多人宁愿在家里依靠政府的救济金过活也不愿出去工作;瑞典的移民政策也鼓励移民享受政府的补贴而不出去工作,而且补贴的数额还超过清洁工、手艺人、民工的劳动收入和所得,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平等和新的矛盾。瑞典的高税收政策还导致其国际竞争力逐年下降:从2000年前的世界排名第九,降至2000年的排名第十一、2005年的排名第十四。与此同时,瑞典的失业率居高不下。目前,据瑞典社会民主党政府公布的数据,失业率为6%,而据联合阵线计算,将提前退休者、长期病假者、正在接受培训者都计算在内,失业者将达劳动力的17%。正是因为诸如此类的原因,在2006年的大选中,瑞典社会民主党仅获得35.2%的选民支持,比上届下降了4.7%,在议会中仅获130个议席(在上届获144个议席),从而又一次失去了执政地位,并使瑞典进一步打算放弃原先的福利模式。
一、福利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党人的社会主义就是福利政策”
瑞典模式的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30年代初期到60年代末期的“福利社会主义”。其基本立论依据是:由于社会主义的目标是普遍的福利,因此,为福利所做的一切就是社会主义;进而又认为“社会民主党人的社会主义就是福利政策”[1—p328]。福利社会主义源于汉森对社会民主党传统思想的斗争。瑞典社会民主党在成立时宣告自己是一个“革命的政党”,党的任务是争取选举权和通过议会改变劳动者的处境,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开展夺取政权的斗争,其首任主席布兰廷虽然主张走改良主义道路,却还把社会化看作是为实现废除资本主义制度这一终极目标而进行的逐步、渐进的改良。汉森在接任瑞典社会民主党第二任主席以后,逐步以福利社会主义的思想和政策,取代了社会化的方针,从理论到实践彻底完成了向社会改良主义的演变。
汉森在1928年左右提出了社会民主党应自称为“人民的党”和建立“人民之家”的思想。他认为,为了使党赢得农民和中间阶级的支持,打开合作的道路,瑞典社会民主党应自称为人民的党,以使人民获得自由、为人民建立一个民族之家作为自己的目标;反之,阶级的概念看上去有局限性,不利于党在现实中活动和实现党的目标。他还把国家比作家庭,提出建立人民之家的目标。在1928年大选中,社会民主党因沿袭传统的社会化方针而选票减少,1930年地方选举中只提出有限的社会政策目标却赢得一定胜利,使汉森决心用“人民的党”和“人民之家”方针去取代传统的社会主义方针。他说,问题不在于大声疾呼地提出一些传统口号,而是要解决同人民日常的切身利益有关的迫切问题。为此,他把平等、福利、合作当作“人民之家的基本要素”,把它们置于社会化的长远目标之前。
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为瑞典社会民主党执政实现“人民之家”思想提供了机会:当时,失业工人几乎达到工人总数的1/3,罢工斗争不断发生,党内有人认为资本主义已走到尽头,应赶快实行社会化。汉森则认为,危机还不意味着资本主义马上就要崩溃,他提出了以国家干预为主要手段,以充分就业、刺激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反危机纲领,强调通过劳动力市场和政治改革去实现经济平等,改善人民生活。他说,反危机政策的出发点是“全体人民”,宣称民主是实现社会民主党理论的唯一秩序,强调了遵守民主的义务以及为群众的利益而进行阶级合作的重要性,结果使社会民主党在议会选举中获得104万张选票,占总票数41.7%,从此开始了其长达44年的连续执政。
汉森任首相后,当即提出按照团结、合作的原则改变社会,奠定富裕的基础,为全体人民带来好处的方针,特别强调要关心近期目标,要用阶级合作、消除分歧、互相妥协的方式实现福利社会主义的目标,建成“人民之家”。为此,他以首相名义向私人企业主发出正式的合作邀请,又与代表大农场主利益的农民党进行合作,并采取一系列反危机措施,如扩大公共工程,给工人以相当于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工资,向反失业措施和国家各类应急工程提供资助,放松对失业救济的限制,向各地的住宅建设、市政工程提供贷款,为私人企业提供贷款或补助,实行旨在对国民经济结构的模式加以指导的结构计划等等。汉森还改变了以往福利的社会救济性质,使之向社会保障体系的方向发展,逐步实行了退休制、牙科服务、失业保险、工时法、两周休假制等一系列福利措施。这些措施在世界市场气氛好转的大气候下获得了成功:生产增长、市场活跃、失业率大幅度下降,危机得到了缓和,人们把它与罗斯福在美国推行的新政相提并论,称之为“汉森新政”。
在1936年开始的第二届汉森政府,进一步贯彻执行了社会福利政策:它不仅再次修改了养老金条例的法案,使医疗保险体制获得了迅速发展,而且开始全面实行普遍的家庭政策,包括给孕妇、母亲、儿童以一定的津贴,提倡结婚贷款,鼓励结婚和生育,政府的福利开支比上届政府提高30.2%。汉森政府还鼓励工会联合会与雇主联合会在1938年签订萨尔茨耶巴德协议,规定解决劳资纠纷的程序和机构,限制企业主的管理特权,取消雇主可以任意解雇工人的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资争执时,双方代表进行谈判,达成为期1—3年的协议,共同遵守;如争执不下,达不成协议,由政府指派一名调解人介入谈判;如仍达不成协议,工人罢工或雇主关厂,都须在一周前通知;如达成协议后双方有不同解释,可诉诸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的劳工法院。人们把这个协议视为瑞典劳资关系史上的转折点,甚至视之为标志着“一个日益增强的理解和独特合作的时代的开端”。在汉森政府期间,瑞典的生产环境得到了改善,国民经济节节上升,资本主义企业得到了发展,工人的实际工资和福利也有了相当大的增长,政府不仅得到了工人的拥护,也获得了资产阶级的合作或容忍,为此,在1940年议会选举中,社会民主党得票率上升到54%的历史最高水平,“瑞典模式”由此开始驰名内外。汉森认为,尽管在瑞典,社会化并没有按传统方式进行,但他推行的上述一切都是社会主义的。他说,社会化“不是所有重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转移,而首先是国家与社会旨在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的努力[1—p327]。于是, 理论家开始按照汉森的思想来重新认识和解释社会化理论及其含义,把福利政策、国家干预和社会主义等同起来,福利社会主义理论由此形成。
尔后,汉森政府一面继续进行全面的社会福利建设,实行病退(休)制、普遍附加养老金制、普遍医疗保险制、调休假制、九年义务教育制,另一方面,在二战以后成立了由政府、工会、资本家共同管理劳动力市场的全国劳动力市场委员会,成为政府借助于劳资双方的配合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经济运行中心;建立了劳资双方在企业内部共同决定生产和劳动条件的合作制度,规定企业主和工人为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应进行连续不断的合作。在汉森于1946年10月逝世后,继任者埃兰德继续坚持了他的福利政策,并提出要以“自由、平等、团结、合作”作为基本价值,实现一个充满“保障、自由、合作、团结与平等”的“无阶级社会”的目标,并先后实行了比例选举制、公民投票表决法、“工人运动的战后纲领”等等,使瑞典的社会福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由于瑞典的福利社会主义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和阶级差别,并没有消除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的一系列弊病,因而随着西方社会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出现的旨在批判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新的社会运动和新左派思潮的传播和扩展,福利社会主义的局限和弊端也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日益凸显出来:一方面,福利社会主义所强调的国民收入的公平分配等目标,在诸如荷兰、比利时、法国等非社会主义政府也已实现;另一方面,在瑞典连那些最顽固的保守派也支持这些福利措施,这就不能不使广大人民群众怀疑这种福利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性质。西方经济学家格鲁奇曾经指出,瑞典社会民主党几十年来执政的结果是“瑞典在实现工业的社会主义组织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方面没有多大进步,工业大部分仍然在私人手中,财产所有权仍然是高度集中的,阶级差别仍然是牢固的”[2—p338]。 正是基于瑞典国内外对于福利社会主义的性质的怀疑,时任社会党国际总书记的汉斯·雅尼切克强调“已经出现了对旧价值、旧信息的大怀疑,以及对旧的行动和处事方式的再思考”;“对于社会民主主义来说,简单地宣称自己能够比自由企业的捍卫者更人道、更有效地管理混合经济的福利国家,将证明在(20世纪)70年代只是一种日益失效的战略,富有政治觉悟的年青一代,对60年代给社会民主主义留下的印记感到厌恶,这就是已经出现的危险的信号”(参见《社会党国际》1971年第4期)。
二、职能社会主义: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对瑞典模式的重新概括
在福利社会主义的弊端日益暴露,人们要求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给予更大关注的情况下,瑞典社会民主党人就把它重新概括为“职能社会主义”。首先提出这种新的理论概括的,是瑞典社会民主党人冈纳·阿德勒—卡尔松。
卡尔松是一名青年社会民主党人,他深感新左派思潮对于社会民主党传统理论和战略的冲击。1965年他撰写和发表了题为《运行中的社会主义: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理论》的小册子,经过修订、扩充以后,他在1969年将它更名为《职能社会主义:瑞典的民主社会化理论》,以英文发表。从此,瑞典社会民主党的“职能社会主义”就风行瑞典内外。
作为对瑞典模式的特征的一种新概括,职能社会主义不同于福利社会主义之处,在于它迎合新的时尚和思潮,把福利社会主义回避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做法,改变成为直接从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入手,承认对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改造的必要性;把福利社会主义全面否定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做法,改变成为主张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结构内实行职能社会化的做法。
在所有权的问题上,卡尔松认为历来就存在着两种概念:一种是“把所有权视为自然法权的概念”,它把所有权视为某种神圣的东西,视为上帝的恩赐或出于天赋的人权;一种是“实证论或目的论的观点”,它把所有权当作某种应当根据社会所选择的目标或适合于社会的目标而加以判断的事物。这是17世纪霍布士的观点。
瑞典法学家奥斯登·恩顿在《瑞典财产法》一书中,把霍布士的观点稍加改变,提出把所有权看作一种和实体的概念大不相同的、“职能的概念”。它所描述的,是一种没有实质特征,但却能以便利的方式使我们对抽象事物的思维系统化的关系,即把所有权看成是一个可以分割的概念,它包含着由所有者对其所有物所可能行使的许多职能。
卡尔松对职能社会主义的论证,就是从介绍恩顿的所有权理论开始的:“奥斯登·恩顿所做的事情就是:根据罗马法的法学传统而强调,所有权概念并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概念,恰好相反,它是一个包含了许多所有权职能的概念,这些各不相同的所有权职能可以轻而易举地分离开来,所以说,所有权O 并不是简单地等于所有权的全部内容,而是相当于a,b,c等项职能;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就是:O=a+b+c……+n。这种推理方法的逻辑说明,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完全不必在社会上进行全面的社会化,而只须对所有权的某些职能如a和b实行社会化,但职能C除外,就完全足够了,或者甚至在经济上说来还更好。”[1—p16] 卡尔松以房屋所有者的所有权为例来加以说明:在实行无限制所有权的社会中,这种所有权意味着定居、出租、任意处置房屋、在租赁期满时逐出房客,拆毁和翻造房屋,把售房收入转移到国外等等职能。瑞典实行的职能社会主义的特征在于,它不是对整幢房屋实行全面社会化,而只是对上述职能中的一部分实行控制,以鼓励房屋所有者社会性地而不是非社会性地使用其房屋所有权。例如,要是国家通过法令控制了房租限额等等,房屋所有权主就不能随便规定房租。在有关法令的限定下,他或者不能用违章方式使用租金,或者要从房租中拿出一部分向国家纳税,或者不能违反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美学式样而随便拆毁翻造房屋,或者不能在租赁合同期满时就逐出守法房客,或者不能未经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转移售房收入。“这样,我们虽然没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实行全面的社会化,但已经间接地对一个不受限制的所有权能够行使的许多职能实行了社会化。”[3—p17] 这就是说,在保存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制的情况下,国家可以通过议会立法的直接手段和经济政策的间接手段,使资本家接受对他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实行的限制,使他或者和他人分享这些权力,或者只能按照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方式使用生产资料和从事经营活动。卡尔松认为,这样既可保持资本家在经济生活中的推动作用和竞争力,又可以消除因为资本家滥用无限制的生产资料私有权而必然造成的弊病和社会冲突;既可以使资本家满足个人私欲,又可以使工人阶级满足改善生活的要求。
接着,卡尔松就通过否定正式社会化的办法来论证其“职能社会化”的可行性和优越性。
首先,完全的正式社会化不利于经济进步,“如果要在某个正在运转的经济中实行诸如完全的正式社会化一类过于剧烈的变革,那么经济进步就必然遭到挫折”,而且资本主义表现出有一种不仅能生存下去,还能进一步适应于现代工业化社会的民主条件的能力。而前苏联的50年则证明,生产资料的正式社会化并不是解决一切经济问题的充分条件,它甚至都不能有助于实现比资本主义国家更高的经济增长率。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今天(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中极不公正的状况的存在,变革又是必要的”[3—p65]。
卡尔松认为,经济组织的逐步社会化是可以取代正式社会化的,而且这是一种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选择方案。其优势在于:第一,在今天,正式社会化这种极端的意识形态变革只有通过暴力才能实现,而在核时代,暴力的每次运用只是趋近最后毁灭。对于资本家来说,职能社会化向他们提供了他们所能够同意的一系列妥协,而正式的社会化向他们提出的只能是用革命代替核战争来毁灭他们。对于他们来说,这两种结果是一样的。由于他们占有西方的核武库,因而,要是对他们实行正式社会化,他们宁愿拉着整个人类同他们自己一起毁灭。第二,正式社会化同革命相联系,而职能社会化同进化相联系,“正式社会化是一种‘全有或全无’的政策,而职能社会化则正像[意大利]‘色拉米香肠’策略,这意味着,用不着屠夫费多大劲,资本主义的香肠可以轻而易举地被一片一片切下来”[3—p67]。
在全书的结尾部分,卡尔松把他提出的职能社会化比作斯堪的那维亚逐步剥夺其国土权力的办法。他写道:
“且让我们用曾经用来对待斯堪的那维亚那些国王的方式来对待资本家吧!100年前,任何一个斯堪的那维亚国王都拥有许多权力;50年前,他仍然行使着相当可观的权力。按照我们的宪法规定,国王照样拥有同100年前一样多的正式权力;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已经剥夺了他的一切权力职能,因而在事实上,他今天已毫无权力可言。我们并未经过危险的、破坏极大的内部斗争就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应当用同样的方式避免那种甚至是更加危险的对抗,而如果我们走上了正式社会化的道路,那么,这种危险性更大的对抗就是不可避免的。让我们不要这样做,而是去剥夺和取缔我们现在这些资本家的一个又一个所有权职能,让我们甚至给这些资本家一件新衣,但却是一件同安徒生童话中那位著名皇帝的新衣相似的新衣。几十年之后,资本家还会存在,也许在形式上还像国王一样存在,但在实际上只是一个已经过去了的低级发展阶段的赤裸裸的象征”[3—p96]。
由于卡尔松的《职能社会主义》一书从所有权理论上概括了瑞典模式的经验和成就,因而它首先得到了瑞典社会民主党人的支持和鼓励。该书在出版以后的短短五年之内即已连续再版16次。瑞典社会民主党人大都用与卡尔松《职能社会主义》十分类似的说法来概括瑞典的经验。卡尔松的《职能社会主义》一书的影响还远远超出了瑞典的范围,在短短五年内被译成七国文字在国外出版,在《社会党国际通讯》等许多报纸杂志上被广泛摘登,并被视为社会民主党提出的各种“局部社会化”理论中最完备、最成熟、最有实际经济依据的一种。卡尔松本人也因此赢得了巨大的国际声誉,先是应聘去维也纳比较经济研究所任研究员,接着又应聘到丹麦罗斯基勒大学中心任社会科学教授,还被任命为意大利卡普里岛的国际社会哲学研究所所长。
但在另一方面,正因为职能社会主义是被用来替代福利社会主义而对瑞典模式作的新概括,并不是被用来替代福利社会主义而实行的新政策,正如有些人所说的,和福利社会主义相比,职能社会主义无非是对瑞典社会民主党传统理论的不同表述罢了,所以,它就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把瑞典模式称作福利社会主义的种种弊病。具体地说,尽管在瑞典,国家对经济进行强有力的控制和干预,它广泛利用财政、税收、货币、价格等手段对社会产品进行再分配,从而在发展经济和缓和社会矛盾方面获得了一些成就,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生产的社会化和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和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种种其他矛盾,这就使得端典从70年代中期起陷入战后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首先是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从1960年到1965年期间的5.3%,依次降至1965年到1970年的3.8%、1970年到1974年的3%、1974年到1977年的0.3%、1977年到1983年的1.5%。其次是福利开支不断扩大,政府财政赤字越来越大,如由1977年到1978年度的242.18亿克朗,上升到1978年到1979年度的389.41亿克朗,1980年到1981年度的550亿克朗。再次是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在1973年到1984年间,通货膨胀率为10.2%;在1970年到1982年间,社会零售价格指数上涨两倍;货币从1977年开始三次大幅度贬值,瑞典克朗与美元的比价也由1974年的4.08∶1,下降到1985年2月的9.1∶1,1986年4月又回升到7.05∶1。 随着经济形势的恶化,失业率上升,社会矛盾加剧,工人罢工由60年代的年均17.5起,上升到70年代的年均142起。这些情况汇集起来, 终于使瑞典社会民主党在大选中的得票率频频下降,由1966年的50.1%,下降为1970年的45.3%和1973年的43.7%,并终于在1976年的选举中失去了已有连续44年的执政地位。
正因为这样,连卡尔松本人在为1986年发行的德文版《社会主义辞典》所写的“瑞典模式”和“职能社会主义”两个辞条时,也对职能社会主义作出了新的自我评价。在“职能社会主义”辞条中,卡尔松写道:“作为一种政治行动的实证理论,职能社会主义取得的成果不大。”[3—p100] 而在“瑞典模式”的辞条中, 卡尔松又进一步指出:“如果确实存在过瑞典模式的话,那么它通过1973年的石油危机已严重受到震动,因此不管人们对社会民主党44年(1932—1976)执政的成果还会作出其他什么评论,这些成果是缺乏坚实基础并不能持久的;随着经济的日益国际化,特殊的瑞典模式倾向于同普遍的资本主义西欧模式相融合。人们不能说,在瑞典存在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主社会主义,除非人们真正打算把概念搞乱。”[3—p101]
三、基金社会主义:一次在资本主义国家内建立雇员集体所有制的不成功尝试
随着“职能社会主义”的理论的衰落,取而代之的是“基金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政策的崛起。
“基金社会主义”,是因为在1983年底瑞典议会通过建立雇员投资基金法案,而实施这一政策制度的内容则标志着瑞典的“社会主义试验”的特征而得名。
作为瑞典模式的政策思想来说,基金社会主义早就由科皮、斯蒂芬斯和希默尔斯特兰等人鼓吹过了。
科皮等人认为,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有两种形式,一是资本主义成熟的自然过程,二是其自身的崩溃。福利社会主义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种必要准备,但没有破坏现有体制的结构。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无须在粉碎现行体制的基础上实现,而应通过这种体制的自然“成熟”来实现,而基金社会主义则为社会主义的主客观条件的成熟提供基本动力。因为这种社会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现存体制内,通过工人集体控制企业利润和股份,进而逐渐控制资本所有权,扩大投资,增加就业和福利,实现经济民主,最后进入社会主义。
从国际社会民主党的范围来说,实行雇员分享资本家的利润和建立归雇员集体所有的基金制度的设想,也并非始于瑞典社会民主党。在瑞典之前,英国、丹麦、联邦德国、法国等国家内就已出现过与此类似的建议和设想。但是,所有这些设想和建议,都没有能够付诸实施。唯有瑞典,却得以在议会通过法案并付诸实施,这显然是和瑞典的特殊条件分不开的。
同其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较,在瑞典,一方面是工业企业和社会财富都高度地集中在私人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又存在比较强大的工人运动和社会民主党,所以,在70年代中期发生经济危机、社会矛盾激化以后,工人运动中出现了改造资本主义经济的强烈要求。
在1978年第27次党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瑞典社会民主党纲领》中,明确提到:“社会民主党反对让财富对人民行使权力,反对将经济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它试图寻求在民主条件下的生产方式和分配形式,其目的就是要使社会中的所有成员在支配和提高共同的生产资源的任务中成为平等的伙伴。”在为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种种措施中,有一项便是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联系起来,“劳动者通过赢得参与决定企业事务的权利和参与企业资金建设,便为实行集体影响和集体所有制打开了大门,这样便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联系了起来,从而焕发了人们的主动性和责任感”[4—p469、479]。
怎样使“劳动者”“参与企业资金建设”呢?答案便是建立“雇员投资基金”。
在1961年和1966年,在瑞典工会联合会的两次代表大会上,原来居住在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侨居瑞典的著名经济学家鲁道夫·麦德内尔博士,就曾提出过关于就某些企业的超额利润进行谈判,以建立行业和部门工会基金的一系列建议,但在当时没有通过。在瑞典工会联合会1971年代表大会上讨论金属行业工会提出的既要限制财产集中又要鼓励投资的提案时,大会和总工会主席阿恩·吉杰尔便邀请麦德内尔领导一个工作小组去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就通过某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来抵制财富集中并扩大工人在决策过程中的影响问题提出建议。
多年来,瑞典工会联合会一直实行“团结一致的工资政策”,即力图使工资与雇员所从事工作的性质相联系,而不是与雇主的支付能力相联系的政策。但这样一来,那些具有较高效率的公司,就获得了日益增长的超额利润。面对这样的形势,工会应该采取什么对策?在盈利公司中财产所有权的分配上,工会是否应该主张某种形式的集体资本的形式?
麦德内尔在受命研究这个问题四年以后,和他的同事在1975年8 月完成了关于雇员投资基金的报告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报告成为工会会员热烈研讨的主题,有18000名工会会员对麦德内尔小组提出的征询意见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在此基础上,工会联合会把麦德内尔小组的《雇员投资基金——集体资本形成研究》报告提交1976年6月的工会代表大会进行讨论,代表大会接受了这一报告, 把它作为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
麦德内尔的《雇员投资基金》报告,究竟包含一些什么内容呢?报告指出,雇员投资基金研究的目标有三:一是“完善以团结原则为基础的工资政策”;二是“抵制由产业的资金自筹而产生的财富集中”;三是“增强雇员对经济活动过程的影响”[5—p108]。雇员投资基金方案“通过将利润逐渐地拨给一种由雇员自己所有、并由雇员自己管理的基金系统,使雇员得到资产增长中的一定份额”,由于它包含有使雇员真正参加资本形成的过程,“还将使雇员在产业内部发挥更大的影响”,从而一举达到上述三个目标。同时,又“不致损害经济和工资政策的其他重要目标”,例如,不“对就业和资本形成造成不利影响”,不使“工资政策”“受到抑制”,不“对成本和价格产生负作用”,不“阻塞通往收入更加平等化的道路”[5—p119、131]。
那么,怎样建立雇员投资基金呢?报告指出,“用于对企业进行再投资的一部分利润的所有权,从过去的所有者一方直接转移到作为集体的雇员一方。抽取一定比例的利润——我们建议为20%——拨给雇员。”但是,“这部分资产并不离开企业。相反,由企业发行同等价值的股票,并将这些股票转交给雇员基金”[5—p136]。
在什么范围内建立雇员投资基金?报告认为,由于种种原因,基金包括的范围不得不限制在几类企业中。例如,如以利润作为划分的基础的话,非盈利企业就不能包括在内。总之,应当从目标、从对雇员的潜在利益、实施和管理方面来作出判断。那么,究竟在多大范围内实行雇员投资基金呢?报告认为,“讨论给我们带来的实际结论是,规模的下限不应该低于50人,也不宜超过100名雇员”。根据1972年关于企业状况的调查报告来看,“如果最低数值定为100名雇员,那么,99.2%的企业和33.9%的雇员将处于基金系统之外,如果确定50人作为界限,相应的比例数字为98.3%和33.2%”[5—p161]。因为在当时大约23.5万家瑞典企业中,雇员在50人以上的企业有4000家,占企业总数的1.7%。所以,如何将限制大企业、保护小企业的方针,与建立一个影响广泛的雇员投资基金方案联系起来,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
关于基金收入的管理问题,报告认为,“如果要使基金系统的收入或收益用于为全体雇员谋福利,那么,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建立中央结算基金,全部收入都要进入这个基金”[5—p180]。
报告对雇员投资基金的意义作了很高的估计:“它开辟了一种新的途径以使企业的某些决策更加民主”,即“在民主状态下作出涉及生产什么和在哪里生产的投资决策”。报告还规定所有企业的雇主都必须支付提高了的养老金税,作为雇员投资基金的第二来源。在结束语中,报告指出,雇员投资基金的实施,意味着与私有制争夺阵地的一种新的所有制范畴的出现。但是,这个方案又是一种包含逐步前进因素的改良主义的方案,它是通向平等和经济民主目标的长远道路所迈出的新的一步。
在麦德内尔完成其报告之前,瑞典社会民主党政府财政部曾在1975年1 月成立过一个官方工作小组来研究建立雇员基金问题,但工作进展迟缓;麦德内尔报告公布以后,总工会又与社会民主党成立一个联合研究小组并在1978年4 月提出《雇员投资基金与资本形成》的联合报告。1981年3月, 瑞典总工会和社会民主党联合研究小组又在麦德内尔小组的报告和他们自己的1978年联合报告的基础上,提出了《工人运动和雇员投资基金》报告。
1981年,总工会和社会民主党代表大会分别通过了这一报告,并为其进一步研究一些问题确定了基本原则。
1982年秋,社会民主党在大选中获胜,开始重新执政以后,当即组成了一系列研究雇员投资基金的机构,并于1983年6 月提出了一份准备作为法案提交议会的报告。
1983年12月21日,瑞典议会以微弱多数通过了建立雇员投资基金的两项法令:《利润分享税法》和《全民保险养老基金有关规则法》。
在组织机构方面,在全民附加养老基金系统内,建立5个雇员投资基金组织,法令规定“每个雇员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须有9名委员。除此之外,还应有4名候补委员”,其中“至少应有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代表雇员利益”,“委员和候补委员均由政府任命”。
在基金来源方面,法令首先规定“瑞典各股份有限公司,瑞典各合作社,瑞典各储蓄银行和瑞典各合股财产保险公司须按本法令规定交纳利润分享税”,其“数额为利润分享税计基准的20%”。这就是说,企业税后利润超过工资总额6%或50万克朗者就是超额利润,须将其中的20%无偿交付基金;其次,法令规定将“附加养老金捐助税税基的0.04%的附加养老金捐助税金”划拨给每个雇员投资基金委员会,这意味着雇主必须为他的雇员支付的公共附加养老金费用提高0.2%—0.5%。法令还规定,通过以上两种形式,“对每个雇员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资金限额在1984年为4亿克朗,此后将每年增加”。
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法令规定,每个基金管理委员会在一个股份公司、一个企业内“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8%”,如果5个雇员投资基金组织分别购买了同一企业的股票,那么,它们最大限度可以拥有同一企业40%的投票权;法令还规定,每个基金管理委员会在一个企业获得股份以后,如企业内基层工会要求,可以“授权工会组织行使——一次授权的有效期最多为一年——由基金获得股票所产生的投票权总额的半数”,另一半投票权则由基金组织自行掌握[5—p212—221]。此外,法令还规定基金投资的收益不得低于其投资基金实际价值的3%, 收益归入养老金系统,作为雇员集体的福利储蓄。
然而,雇员投资基金方案虽然得以通过,但遭到大大小小的企业主及其代理人的激烈反对,使之最终难逃失败的命运。例如,这些企业主指责,基金将用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基金组织将成为瑞典各企业中占支配地位的所有者集团,企业成本将会增加而股票价格却会暴跌。他们还把基金形容为东方集团式的“铁刺网社会主义”,是追逐权力的工会巨头为使自己置身于整个工商业之上而作出的努力。在瑞典议会通过雇员投资基金法令之前,瑞典雇主联合会的领袖就扬言,将利用一切手段全力阻止通过这种基金系统;在议会召开秋季例会时,他们组织了一次有7.5万人参加的,自反对越南战争以来规模最大的进军议会的游行,反对建立雇员投资基金。在1985年大选之前,瑞典三个非社会主义政党又扬言,如赢得大选,它们就将取缔雇员投资基金,一个联合取缔小组甚至就分割投资基金组织已经积聚起来的资产提出了若干选择方案。而1991年2月瑞典社会民主党在大选中失利,由温和联合党、中央党、人民党和基督教民主党组成的“非社会主义集团”获胜,组建新政府以后,通过雇员投资基金使雇员参加资本形成、与私有制争夺阵地的种种设想,更加陷于烟消云散的状态。
瑞典社会民主党“基金社会主义”的出现和失败,说明了什么呢?
它首先说明了科学社会主义所反复强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极端重要性。
国际社会党人是以否认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性为它的一个特有标志的,瑞典社会民主党人更是以否定社会化目标的实际重要性和紧迫性,而强调分配和以福利相标榜的。那么,在发展的进程中,他们怎么会由否认社会化重要性的福利社会主义,走到在形式上关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职能社会主义,再走到企图在实际上对生产资料私有制有所触动的基金社会主义的呢?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必然的逻辑来为自己开辟道路,因而“基金社会主义”在瑞典社会民主党内的出现,这件事本身就从一个特殊的角度验证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性和民主社会主义的谬误性。
那么,为什么符合客观需要的基金社会主义,最终又难逃失败的命运呢?
根本的原因在于,瑞典社会民主党人一方面在基金社会主义的设想和立法中,企图对生产资料私有制有所触动,从而促使资产阶级各集团联合了起来,触发了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反攻;另一方面,社会民主党人自身却因长期坚持其民主社会主义的阶级调和立场而在意识形态与政治纲领上、在政治战略上都没有作好向私有制原则提出挑战的准备。事情正如庞梯逊在《瑞典社会民主党的激进化和退却》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雇员投资基金方案之所以失败,关键在于瑞典社会民主党缺乏一个以明确的社会主义长远目标为基础的强有力的战略。他们或者看不到不同的阶级联盟与向社会主义过渡之间的重要关系的意义,或者把各种社团主义活动与社会主义运动混为一谈,结果在社会民主党内部以及在工人运动中,无法形成统一认识,削弱了自己的力量(英国《新左派评论》杂志1987年,第9—10页)。
此外,由于瑞典社会民主党长期坚持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坚持私营企业对生产的绝对支配权,国营企业在工业中的比重仅为8%,远远低于奥地利、 英国、法国、意大利、挪威等国家。在瑞典,企业有90%以上集中在私人资本家手中,全部工业产品的93%由私人企业生产;95%的生产资料掌握在100个大家族手中,17个财政资本集团支配着国民经济命脉;仅占人口总数0.2%的人,却控制着全部股票的2/3;仅占人口总数5%的富翁占有全部财富的1/2以上,以致在社会民主党政府提出大大弱化了的雇员投资基金方案时,遭到大大小小雇主的激烈反对,使之最终难逃失败的命运。
瑞典模式的发展历程提供了三条根本性的经验教训:一是虽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极其重要,无此就不能顺利地进行现代化大生产(当然,要是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增长过快,超过了经济增速,或覆盖过宽,削弱了人们的进取动机,那也是会引发种种危机的),但仅有分配方面的这种变化而没有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根本变革,那也是不可能把资本主义社会改造成社会主义社会的;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解决,要求有实际生活中所有制的真正变革,像瑞典“职能社会主义”那样靠给福利、分配穿上所有制外衣的重新包装,那只是在搪塞问题,而不是在解决问题;三是虽然在美国,在1%到5%的家庭拥有全国65%到85%的股权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采取种种措施鼓励乃至奖励“雇员持股”,因为那并不触及私有制的实质,还可调动持股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但像瑞典那样要搞“雇员投资基金”,让雇员处于与资本家分庭抗礼的地位,真正去触动私有制,那是资产阶级所绝对不能容忍的,哪怕这是执政的社会民主党酝酿多年并且在议会中通过了的法案。
[收稿日期]200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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