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西周时期淮河流域的工商业与交通_考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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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王朝加强对淮河流域的控制,该流域的国族与中原的联系加强,由于包括淮夷在内的淮河流域人民的辛勤劳动以及先进的周文化的影响,流域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手工业及商业交通的发展是其重要的体现。

一、西周时期淮河流域的手工业

西周时王朝将部分手工业者分封给淮河流域的诸侯。如《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分封给位于淮北洙、泗流域的鲁国就有绳工索氏、酒器工长勺氏、尾勺氏等,都是依然保持宗族血缘关系的手工业族氏。被封到淮河流域的诸侯宗族或族氏中,有些本来就擅长手工业生产。例如,有虞氏世代以制陶为业,其族长虞阏父为周之陶正,周初武王以长女太姬嫁胡公满,封于淮北的陈(今河南淮阳)为诸侯(注:《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这些,无疑促进了淮河流域手工业的发展。

首先,淮河流域的青铜冶铸业发展较快。由于淮河流域地处长江铜矿带与西周王朝的中间地带(注:按:考古界在皖南地区、江西瑞昌、湖北大冶等地区都发现这个时期的大型铜矿采冶遗址,说明长江流域是商周时期铜矿资源的主要来源。),所以通过淮夷掠夺南部地区的铜矿资源,是周王朝对淮夷频繁征战的重要原因。对此,铜器铭文的有关证据很多。例如,《翏生盨》:“王征南淮夷,……执讯折首,俘戎器,俘金。”《仲偁父鼎》:“……伐南淮夷,俘金,用作宝鼎。”《师簋》:(征南淮夷),欧俘“士女牛羊,俘吉金。”《簋》:(征淮夷),“俘戎兵。”《晋姜鼎》:“征繁汤囗,取华吉金。”“金”、“吉金”在此都指铜或青铜,“戎器”、“戎兵”都是指从淮夷那里夺取来的青铜礼器和兵器。其中,《晋姜鼎》之“繁汤”即《左传·襄公四年》之“繁阳”,在今河南新蔡北,位于淮北的汝水流域。《曾伯簠》云:“克狄淮夷,印燮繁汤(阳),金道锡行。”郭沫若先生说:“金道锡行者,古以金锡入贡或交易之路。”(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说明经繁阳通往南方的这条道路,是周王朝掠取长江流域铜锡资源的重要运道,这条道路贯通淮河流域南北。有关资料还表明,西周王朝为确保这条贡道的畅通,曾在汝水流域的叶(河南叶县)、胡(河南郾城)、蔡(河南上蔡)等地设立军事据点,同时也对淮夷起到防御、慑服的作用。春秋初年的《诗·鲁颂·泮水》记载说:“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南金”,就是南方地区的铜。这些记载,与《尚书·禹贡》所记载的包括淮南在内的扬州地区向王朝贡献“金三品”是一致的。

淮河流域的冶铜遗址也有发现。如曲阜鲁故城的北部、西北部都曾发现西周时期的大型冶铜遗址。其中一处东西约350米、南北约250米,发现大片的铜硫渣、炭灰及许多碎范等(注: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曲阜鲁故城》,第49—50页,齐鲁出版社1982年版。)。

淮河流域出土西周时期的青铜器器形,种类较全,如鼎、鬲、簋、彝、方彝、豆、孟、盆、鉴、盘、壶、方壶、尊、卣、觯、爵、觚、编钟、甬钟、铎,以及车马器、兵器及生产工具等。特别是礼器,铸造工艺考究,纹饰精美,铭文较普遍。风格上主要属周式铜器或周器的变体,部分带有地方特色(其中以江淮间铜器的地方特色较明显)。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河南平顶山应国墓地出土大批珍贵铜器,绝大部分为青铜礼器,有的还有较长的铭文。一号大墓出土有鼎、豆、方壶、盘、方彝及车马器、铜鱼等多件。1982年在该市滍阳镇出土有鼎、簋、爵、觯、戈及车马器等器物。在平顶山魏庄发现三枚西周甬钟,纹饰和铸造工艺都相当精美(注:《平顶山市北滍村两周墓地一号墓发掘简报》,《华夏考古》1988年1期。)。1986 年在信阳浉河港出土西周早期喏国青铜器13件,器形有簋、卣、觚、觯、尊、角、彝盖、觥盖勺等,其中带盖铜角和牛纹卣堪称西周早期的珍贵艺术品(注:《近十年河南文物考古工作的新进展》,《文物考古工作十年(1979—1989年)》,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再如,鲁故城一带亦发现不少西周时的青铜器。1982年山东滕州滕侯墓出土的青铜器也不乏珍品(注:《山东滕县发现滕侯铜器墓》,《考古》1984年4期。)。

这个时期,该流域的纺织业有所发展。《诗经》之《陈风》《郑风》《曹风》《鲁颂》记载了各地植有养蚕的桑树、柞树,其中《陈风》诸篇记陈地生产纺织原料大麻、紵麻、菅草等(注:虽然其中有的诗篇属春秋初年作品,但根据历史气候状况,当也反映了西周时经济作物的情形。),《郑风》诸篇有“衣锦”、“缟衣”等记载,《曹风·蜉游》有“麻衣如雪”的诗句,鲁诗之中又有“束帛”之类。这些与《尚书·禹贡》所记有关淮河流域出产的织物可以互为印证、补充。如,兖州,“厥贡漆丝,厥篚织文”(锦衣之属);徐州,“厥篚玄纤缟(即细的黑缯,白缯)”;扬州,“厥篚织贝”;豫州,“厥贡漆枲紵,厥篚纤纩(纤,细绵)”。铜器铭文中亦有类似的记载,例如,《伯簋》记江淮一带的夷人“眉敖至见,献。”(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是“贝帛”二字的组合,帛是丝织品的通称,“贝帛”即织有贝文的丝织品,其实就是《禹贡》所记扬州“厥篚织贝”之“织贝”,顾颉刚先生认为即织有贝文之锦(注:辛树帜:《禹贡新解》附录引顾颉刚之信。)。

《诗·小雅·大东》有“跂彼织女”,“杼柚其空”的记载。此诗之《序》说:“刺乱也,东国困于役而伤于财,谭大夫作是诗以告病。”“东国”是指西周时期广大的东方地区,自当包括淮河流域。夏鼐先生就此分析认为,此处织机以杼(送纬线的梭子)、轴(卷经线的机轴)为主要构件与经轴对应的一端为卷布轴,二者的轴端都以棘齿(轴牙)固定轴头,便于旋轴调整经线的位置。同时也将织好的成品卷在轴上。这样的构造是平放式织机(注:夏鼐:《我国古代蚕、桑、丝绸的历史》,《考古学与科技史》,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正是因为织机的进步,才能够织成上述锦衣、贝帛之类珍贵的织品。

皮革制品的制作也有进步。例如《诗·桧风·羔裘》描写桧(郐)国(在今河南密县东北)之君在宴游和临朝时所穿的服装有“羔裘逍遥,狐裘以朝”、“羔裘翱翔,狐裘在堂”、“羔裘如膏,日出有曜。”表明羊羔皮袍油光闪亮、狐裘皮袍轻暖舒适。再如《尚书·费誓》追述鲁侯伯禽伐徐戎时号令“善乃甲胄”之甲,《正义》引《经典释文》云:“古之作甲用革”。考古发掘证明,当时的青铜甲确实是用皮革作为衬里的。淮河流域兽类资源甚为丰富,畜牧、狩猎较为重要,皮革制造业的进步,对于改善人们的生活有着特别的意义。

玉石制作方面,山东滕州滕侯墓出土玉器14件,有玦、璜、佩、珠等,还有玛瑙珠12粒,制作较为精致(注:《山东滕县发现滕侯铜器墓》,《考古》1984年4期。)。其它地方亦每有玉器出土, 并不乏珍品。文献曾记载扬州之域出产瑶琨之类的美玉(注:《尚书·禹贡》。)。

根据《诗经》《尚书·禹贡》等文献记载,淮河流域的一些地方还产漆,峄阳孤桐是制作琴瑟的上品木材,五色土是王朝立社分封所用的必需品,名叫夏翟的雉毛为制作旌旗所需的装饰材料。此外,该流域还有珠、美鱼、龟壳、象牙、犀皮、孔雀之羽、旄牛尾以及鞭、梓、樟之类的珍贵树木等等(注:参见李修松:《淮夷探论》,《东南文化》1991年2期。)。这些都是淮河流域的特产, 也是周王朝所必需的手工业材料。

二、西周时期淮河流域的商业

西周时期,淮河流域的商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平顶山应国墓出土有石贝、蚌贝等货币,表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兮甲盘》铭云:“(王)令(兮)(甲)政(征)

(治)成周四方赉(積)至于南淮夷。淮夷旧我畮(贿)人,毋敢不出其、其赉(積)、其进人。其贾,毋敢不即(次)即(市)。敢不用令,(则)即井(刑)(扑)伐。”“”,或作“”,如前所述是“贝帛”的合文,是指织有贝纹的丝织品。《师簋》有“淮夷繇我畮臣”,与此铭所指内容相同。“畮”通“贿”,《一切经音义》:“贿,古文同。”畮、都从每声,故相通。《周礼·天官·冢宰》:“六曰商贾,阜通货贿。”郑玄注:“金玉曰货,布帛曰贿。”“畮”相连,亦可作赋义解。此句的意思是说:淮夷从来就是向我周王朝进献贡赋之人。下句的“赉”即“责”字,读为“積”。《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居则备一日之積。”杜预注:“積,刍(马食料)、米、菜、薪”,是指征收贡赋的实际内容之一。所以,下句义为:不敢不贡献贝帛、委積和力役。“进人”就是指力役之征。《周礼·秋官·司寇》有“夷隶养牛马”可为其证。这些都说明,淮夷要按规定向周王朝定期缴纳贡赋。《驹父盨盖》铭文亦记载了周宣王命驹父至“南诸侯”(主要指淮夷),其“小大邦国无不奉迎王命,厥献厥服”的史实。下句的“其贾”是指淮夷在成周经商者。“”即次,指市中的官舍;“”即市,就是市肆;均见之于《周礼·地官》的记载。“即次”、“即市”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淮夷商人的管理,向其征收市廛的营业税和市场中的货栈税。全句义为:淮夷商人在成周经商,不准不向司市的官舍办理货物的存放和陈列市肆的手续,目的还是不准淮夷商人逃避关市之征。否则,便要处以鞭鞑之刑。《周礼·地官·司市》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看来,扑罚(扑伐)是三等市刑中最重的一种,西周王朝对淮夷商人的处罚是从重执行的。从上述分析还可以看出,此盘将淮夷的贡纳与商贾记录在一起,说明淮夷的商业贸易与政治支配下的贡献关系是结合在一起的,即所谓的“贡纳贸易”。

因淮夷广泛分布于淮河流域,淮夷各国商人很可能是西周时南方商品北来的主要媒体。如铜、龟、犀皮、象齿等多是通过淮夷来中转的。淮夷商人之外,还有其它淮河流域国族的商人。例如《沈子簋》:“沈子肇毕囗贾啬。”肇贾即习贾,义为始贾。沈国地当今河南平舆北,亦在淮河流域。

三、西周时期淮河流域的交通

西周以前,淮河流域的交通道路已经发展起来。淮河各支流水上交通自不待言。夏禹沿汝水南下治水,娶涂山氏女,会诸侯于涂山。涂山即今安徽怀远境内位于淮河之滨的当塗山。《史记·夏本纪》说禹命诸侯兴人徙“开九州,通九道”,其中包括淮河流域在内。例如,扬州的贡道“沿于江海,达于淮泗”;徐州的贡道“浮于淮泗,达于河”(注:《尚书·禹贡》。)。后来的夷夏斗争发生在淮北的泗、睢一带;夏桀鸣条之战失败后,流亡江淮间的南巢(今安徽巢湖市境)。这些,大致反映了夏代淮河流域的交通状况。据考,商王朝的主要交通干线有殷(河南安阳)商(河南商丘)线和洛阳——商丘——曹邑(山东曹县)干线,一纵一横,都经过淮河流域(注:陈鸿彝:《中国交通史话》,中华书局1992年版。)。卜辞记载的帝乙、帝辛征人方越过淮河的路线历历可考(注: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史记·孔子世家》记周人克商后,“道通九夷百蛮,使各以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九夷”包括淮夷在内。商周王朝要掠取长江流域的铜锡资源,必然要取道淮河流域,因此有“金道锡行”之类的贡道贯通之。这也是周人经营淮夷的一条要道:大体自成周至坯至蔡(即繁阳,在今河南新蔡北)至(即胡,在今河南郾城),再南下(注:杨升南:《说周行、周道》,《人文杂志丛刊》第二辑《西周史研究》。)。周人多次征讨淮夷,其中的一次兵锋曾略过淮北的角(即角城,在今江苏宿迁东南)、(即津,在今江苏宝应南),远达长江边的桐(安徽桐城北)。据研究,周代的王道——“周道”,自洛邑向东分为二线:其南线由王城通向新郑与宋都商丘,远达鲁都曲阜。后来,又以洛邑为中心,东南修通至宋、徐(安徽泗县北)、吴(都城在今江苏苏州)之南,南向修通至许(河南许昌)、随(今湖北随县)、荆楚(今江汉一带)之路(注:陈鸿彝:《中国交通史话》,中华书局1992年版。)。在东方,齐鲁之间亦有“鲁道”相通。与交通发展相联系,舟车等交通工具的制作亦较前进步,周代的道路制度、驿传制度亦达于淮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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