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围绕水利建设中心工作、服务水利改革和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查、反馈、整改、提高”的作用,已经成为加强水利建设监管、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建设管理行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工程“四个安全”,提高水利工程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
一、认真听取汇报和介绍
稽察组新到一地,一般是先听取被稽察单位的工作汇报及情况介绍,通过听取汇报,初步了解被稽察项目的性质类型、建设规模、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尤其是制订现场查看计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将稽察工作汇报材料等同于行政检查工作汇报准备,主要谈的是做法与经验,不符合稽察工作要求。对此,应要求被稽察单位按照水利部11号令抓紧修改、补充、完善汇报材料,以尽量满足撰写稽察报告的要求。
二、仔细查看现场和资料
通常检查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排查;二是追查、究查。
排查一般以参建单位个体为单位,即某个参建单位提供出全部应检资料后,检查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规范。通常对项目法人的排查可对照《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1〕74号文)中对项目法人职责要求的条文进行,重点应排查项目法人组建、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前期与设计工作报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签署、质量监督注册与项目划分报备、工程进度报表、资金到位与支付、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核备、第三方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情况、历次缺陷与事故处理备案、不同阶段验收资料、度汛工程预案及防汛工作方案等;对监理单位的排查可对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28号)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中明确的职责条文进行,一般应重点排查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编制是否符合实际、图纸会审与签发是否及时、平行检测与跟踪检测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指令、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对施工单位应以现场和资料两个方面重点排查到位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完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方案、工艺试验方案是否完备,开工报验手续是否齐全,“三级技术、安全交底”及“三检制”是否落实到位,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及频次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甲供材料与产品进场是否经过联合验收,质量评定是否准确等;对设计单位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设计漏项、设计缺陷、设计深度不够,以及重大设计变更未审批、设计交底不到位等问题;对质量监督机构应重点检查监督方案、计划、监督检查通知书、监督月报、监督工作报告的编制情况。
追查、究查一般是在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疑点及线索进行纵向追踪调查和横向连贯究查,客观上起到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弄清真相、定性准确的作用,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与排查手段配套使用的工作方法,是检查手段的“升级版”,绝大多数的案例定性都需要经过这种“升级版”而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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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询问疑点
通常询问是与查看交织并用的一种方法,尤其是对于实体工程问题较多、资料不够规范的中小型水利工程而言,常常是边看边问,凡提供不到位或不符合要求的均可视为存在问题或至少是列为发现了问题线索(注意取证留存)。为提高询问效率,避免可能的漏项,建议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来寻找每一道工序上可能隐藏的问题。
对于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可采取正向追查法,即先从项目划分表上分类抽取不同类型的单元工程项目,然后从查阅报验单、评定表、三检表入手,进行层层“解剖”。混凝土类型的项目应至少推查到基础面处理、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4道工序的评定资料,通常还应进一步推查原材料(水泥、石子、砂、钢筋)进场报验单(附检验报告)、配合比设计报告和通知单、试块检验报告等支撑性资料(商品混凝土亦应同时提供出厂及交货验收资料),涉及钢筋焊接的还应提供焊接工艺试验及评定报告。如果上述每道工序、各个环节上的检查、检测、检验记录中任何一处或几处出现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情况,就应该分析成因并进行定性。
土方开挖类型的项目应依照施工图设计重点审查开挖的纵、横断面测绘资料,有变更的应提供变更报批文件和监理通知。
土方回填类型的项目应排查建基面隐蔽验收表、分层评定表(可分层评定、统一“三检”),重点查阅碾压工艺试验方案、碾压工艺试验报告、分层检测(取样)点数及土工检验报告。其他类型的项目亦可照此推查分解、一查到底。
对于已经验收(竣工或阶段验收)的工程项目,可采取倒查法,即由验收鉴定书入手,倒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规范,验收条件是否具备,进而倒推前一阶段的验收问题,直至单元工程评定,发现问题即应分析成因、恰当定性,必要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
四、客观撰写稽察报告
稽察报告内容来源于前述听、看、问过程所得,但仅此尚不够,还应该加上定性,定性的依据是国家、部门、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以及政策性文件等。可以说素材是论据、定性是论点,两者恰当地结合在一起,才称得上是一篇完整的稽察报告。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及文件众多,应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筛选和套用。一是分级选择。参加部属项目稽察的只选用全国性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中的有关条文,参加地方项目稽察的优先选用省级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条文,不足的再在全国性标准中查找补充。二是如果出现同级别的不同标准对相同问题作出不尽相同的规定或解释时,应按照水利行业优先、水电行业次选、国标条文备选的顺序进行选择。三是优先挑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政策规定。如质量安全专业的应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7号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9-201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等。
结束语
水利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排在第一位,水利建设又将迎来重大机遇和挑战。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是今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推进水利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促进工程规范化建设,防范廉政风险等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适时把握新形势,统筹解决新问题,创新探索新思路,促进水利稽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7〕341号).2017.11.
[2]刘传芳.浅谈新形势下水利项目稽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陕西水利.2013(01).
论文作者:陈永飞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2
标签:稽察论文; 水利论文; 水利部论文; 项目论文; 资料论文; 水利工程论文; 工作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