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企业购并决策中金融工具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工具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几年来,国内许多企业为了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开始注重资本运营,其主要形式就是企业间的购并。在企业间的购并活动中,影响购并决策的关键性问题是金融支付工具(如现金、股权、可转换债券等)的选择问题。
一、选择金融支付工具应考虑的因素
一个企业要想成功购并另一个企业,首先应当制定一个为购并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购并方案。这个方案应当包括购并双方都认可的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一些条件和因素。这些条件和因素直接影响或决定着购并活动中金融支付工具的选择。
为保证购并方案的成功实施,购并方在选择金融支付工具时,一般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购并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不同的金融支付工具,由于其性质不同,使用后对购并方现有的股权结构影响也不同。使用某些金融支付工具(如普通股支付),会导致购并方现有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如采用以股换股方式,完成购并后,购并方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会发生变动)。有的支付工具,例如可转换债券,在使用当时似乎对现有股权结构不产生影响,但实施债权转股权时,将会导致股权结构的变动。(2)购并方的财务弹性。购并方改变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安排、应付意外事项和有利机遇的反应能力,对选择适宜的支付工具具有重要影响。一般而言,如果企业的财务弹性(或适应性)较强,则可考虑使用现金支付工具,否则,应考虑非现金支付工具。(3)财务杠杆的影响。选择现金支付工具时,企业除了利用现金头寸外,往往需要利用金融机构的贷款。对于大型的购并交易,贷款的金额往往较大,期限较长,资本的成本一般较高。购并交易往往导致购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财务风险增加。一般而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不适宜选择现金支付工具。(4)购并后每股收益的变化。就购并者而言,实施购并方案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高企业的每股收益水平。但若采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实施购并方案后,购并者的股本可能会扩张,原有股东的每股收益就可能会被稀释。购并者应尽量兼顾原有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选择现有股东易于接受的金融支付工具去实现购并目标。
作为被购并方,如果被购并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从本企业股东的最大利益出发,应当把金融支付工具的选择作为向购并方讨价还价的条件。选择金融支付工具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税收因素。如果是溢价购并,则意味着原持股人享受资本增益。选择现金支付将使原持股人必须立即为此资本增益付税,而选择股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可以延缓股东的付税时间。(2)控制权的变化。购并交易完成后,被购并企业的控制权一般也将随之转移,即被购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将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或经营权,权利和优厚报酬的即将丧失,将使他们极为重视购并交易支付工具的选择。(3)购并后收益的分享。使用现金支付工具购并后,由于被购并方的原股东不再是购并后企业的股东,因此,原股东不可能再分享到购并后企业增值的成果。基于原股东的长远利益,被购并方应以以股换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作为讨价还价的条件。
二、购并中使用的主要金融工具及其优劣评析
(一)现金支付工具。即以现金资产(如银行存款等)作为购并交易支付的金融形式,通常表现为以现金资产交换非现金资产、以现金资产购买证券(如股票)等形式。
就购并企业而言,以现金作为购并的金融支付工具,其优点主要是:首先,适合企业速战速决的购并策略。现金支付的基本特点是结算速度快,它可以避免有敌意的被购并方采取有关的反购并措施,以快取胜。其次,现金支付工具使有意购并的竞争对手难以在短时间内筹集所需的现金,使其丧失竞争能力。典型的案例是80年代初香港富商包玉刚以现金支付工具,击败竞争对手香港置地公司,在一日之间成功收购九龙仓,获得九龙仓控股权。再次,使用现金支付工具不会导致购并方股权结构变动,不会稀释购并方原有股东的每股收益。
就购并方而言,现金支付工具的缺陷主要是:购并交易金融较大时,购并方由于受现金头寸的限制,即使能够从银行取得融资,也会承受巨大的现金压力及偿债压力。如果购并后企业的财务能力不强,则购并很可能使企业在未来陷于财务危机。
就被购并方而言,以现金作为购并的金融支付工具,主要有以下优点:首先,现金的流动性可确保其购并收入具有确定性,因此可确保其股东的既得利益。其次,就那些因过度负债而被购并的企业而言,现金支付工具可缓解其现金需求问题,使其股东避免承担更大损失。就被购并方而言,使用现金支付工具有以下缺点:其一,股东因获取现金而放弃股权,从而不能再享有购并后新公司形成的权益(除非购并后再购入股票)。其二,股东因获得现金收入,而使其提前了资本利得和资本增益的付税时间。
(二)普通股支付工具。即购并方采取以股换股的方式将其自身的普通股股票作为支付物付给被购并方的股东。这是近几年我国企业购并中常见的金融支付工具,操作中具体可采用以股票换资产或以股票换股票的形式。
就购并方而言,使用普通股支付工具的优点是:无论购并规模或大或小,都无须动用现金头寸或通过向银行贷款支付购并交易金额,不会因购并而存在偿债压力;以股换股虽然会稀释原来股东的股权和每股收益,但如果购并方的股票市盈率高于被购并方的股票市盈率,则以股换股的购并交易完成后会提高购并方原有股东的每股收益。使用普通股支付工具的缺点是:购并往往有一个时间过程,在此过程中,股价会随时变动,直至交易完成,购并方才能确定其购并代价;以股换股会导致股权被稀释和控制权的变化;因股本变化而致每股收益被稀释的预期往往导致企业股价的下调;以股换股方式的操作程序一般比较复杂,有时会给被购并方实施反购并策略提供契机,使购并方无法实现购并目标。
就被购并方而言,使用普通股支付工具的优点是:被购并方股东可以继续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依此享有购并后新企业所实现的资本增值;以股换股支付方式使被购并方的股东以合法的形式递延股票收益实现的时间,获得纳税方面的好处。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是:因股票价值的波动性,致使被购并方的股东不易确定其在购并中的收益。
(三)优先股支付工具。优先股兼具普通股和公司债券的部分特性并介于二者之间。目前优先股作为购并支付工具,在我国大陆(内地)尚未得到使用。但对这一国际上流行的金融支付工具,我们应当了解其优劣,以便将来合理使用。
就购并方而言,使用优先股支付工具的好处是:基于优先股无表决权的特性,购并后不会发生控制权的变化;以优先股为支付工具,仍属于以股换股,也不会使购并方增加现金压力;优先股的资金使用成本虽然相对固定(类似于负债利息),但其支付条件可以比利息的支付条件宽松。就购并方而言,使用这一支付工具也有不利之处,即负债利息有抵税的作用,而优先股的股息属于税后支付,不能抵税。
就被购并方而言,由于优先股兼具普通股和债券的大部分特征,持有优先股可获得比较稳定的股息收入,因此,被购并方原股东较易接受此支付工具。不足之处是原股东不能获得与普通股平等的股权地位。
(四)卖方融资支付工具。指被购并方允许购并方在一定时期内分期支付购并交易金额的支付形式。这一支付工具一般适合于大型购并交易以及双方善意的购并支付。
就购并方而言,使用这一支付工具,不仅可以减少现金支出,而且有利于沟通和协调与被购并方在交易价格上的差异。就被购并方而言,使用这一支付工具,可利用购并方分期付款的条件,享受递延付税的优惠。另外,延期收款期间还可得到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综合支付工具,通常称为一揽子支付工具,即制定某一购并方案时,同时使用几种支付工具,各取所长,以达到最理想的购并目标。但是,使用综合支付工具,购并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过程往往比较复杂,购并方承担的金融支付工具风险一般较高。因此,应当慎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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