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我们从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含义说起,具体分析工程索赔的原因与索赔程序等,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菲迪克合同 索赔原因 索赔程序
1、简述菲迪克合同条件下的索赔
索赔的含义比较广泛,它的意思就是索付、索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概述。首先,如果甲方出现违约现象,让乙方受到重大损失,乙方就可以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二,如果出现应当由业主负责的特殊风险及遭遇恶劣条件等状况,让承包商受到巨额损失,就可以要求业主赔偿相应的损失;其三,承包商通过合法渠道得到正当利益,因为没有按时得到监理部门的认可及业主所付的费用,可以通过正式函件请业主赔付费用。
于菲迪克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所提出来的索赔要求要有一定的必要性。通常状况下,如果承包商在投标当以较低价格中标,在实际运行当中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亏损,他们必然想通过一定的索赔机会来减少自身的损失。所以,从这可以看出,索赔就是业主与承包商间所承担风险比例经过协调的再分配。
2、索赔的动因
从目前来看,只要不是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工期推迟及费用增加等,都可以是索赔的动因,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下。
2.1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过晚
投标书一般都会有投标书附件,其中工程师颁发开工令时间就是附件内容之一。在菲迪克相关条款中就有明确规定,开工令应该在中标函颁发之后,于投标书附件规定时间内发出。假如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所发日期与投标书附件规定不符,这就可以达成索赔。
它的索赔理由可分为机械设备及人员窝工;未及时获得预付款所需要支付的贷款利益;未依照预定时间向供应商定货造成的定货价格的提升。
2.2业主的违约或未履行约定
它主要表现于未及时办理拆迁、征地、施工许可;没有依照规定时间提供通道与场地;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供应技术资料与图纸;业主所提供的原料不达标或时间推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进度款、预付款等。
2.3特殊风险引起的停工
特殊风险包括:入侵、敌对行动、战争、外敌行业、革命、叛乱、暴动及纂夺政权或军事政变等、放射性毒气爆炸及核成分危险性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或离子辐射和所有爆炸性核装置等、因为所有核燃料或燃烧后的核废物、超音速或音速飞行的飞机与飞行装置造成的压力波;出现暴乱等。出现特殊风险会相应的对工程造成影响,使工程进程缓慢或费用增加,甚至会引起合同终止,所以菲迪史合同从公正的角度上规定以上风险,承包商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2.4工程师要求停工
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某些重要设计出现变动,也或者是业主所需要提供的主要装置未到场,业主与承包商无法阻止的紧急情况,资金未落实到位等。在这时,承包商可以根据停工或窝工,对施工完成的看守与保护,相关设备与人员撤离等要求一定赔偿。在这里我们要注意,根据FIDDC条款规定,如果暂停施工达到84天,工程师还没有发出复工命令,承包商可以通知工程师在28天内进行复工。假如在这个时间内工程师不同意复工,承包商可以取消此部分工程,不用承受继续施工的责任。假如暂停部分对整个工程都有影响,可以把暂停施工看作由于业主的违约造成单方面的合同终止。在这时,承包商可以宣称与业主解除合同关系,并因为此原因造成的设备和人员调遣,所购材料,取消与定供商合同等损失提出索赔。
2.5不是承包原因造成的停工
如果出现并非承包商原因的停工,就例如不正常的停电、停水以及受到外界干扰等因素出现的停工,承包商在此时就可以让工程师下达停工指令,同时还可以对所受到损失要求索赔。如果业主不能够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承包商也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停工,也可以把工程进度放慢来表现对业主违约出现资金不灵的抗议。如果业主给承包商支付相应资金之后,承包商对出现的赶干也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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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分包商违约
如果是在招标时就在条款中注明的指定分包商出现违约现象,就比如进度缓慢,以至于影响到承包商的其余施工工程,承包商也可以提出索赔。
2.7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指示
它指的是工程师或业主的指令错误或者他们的指令互相冲突。假如指令是书面的,在执行后提出适当的索赔,假如是不执行指令或指令错误,应该马上以书面方式提出不同意及理由,假如是错误的口头指令,就可以不执行,也可以先执行再确认。及时确认要求是相当重要的,FIDIC中条款规定,工程师的指令要以书面的形式,假如工程师觉得因为某个原因可以由口头形式发出指令,则承包商就必须遵守此项指令,同时在此项指令发出七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如果在七天内没有对此否认,可视为默认。有些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发送的要求确认信函,不否认,不确认也不解释,这时,上述规定就起到应有的效应了。另外,一些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发的要求确认信函,会拒绝签收,在这时,承包商要想办法留下相应证据,比如以电传的方式再次发送。
3、关于索赔程序
索赔程序分为提出相应索赔要求、发送索赔报告、进行协商谈判、保裁或调解这四种。
3.1关于索赔要求
这里要注意的是及时,FIDIC条款中就有规定,承包商在出现索赔事件的首次后的二十八天内,可以通知工程师要求索赔,还要呈给业主副本。特别要注意,这要在28天以内,逾期则看作是承包商放弃索赔机会。索赔通知应该是简单明了的,只用表明索赔工程的名称及与此相联的合同内容,同时提出索赔要求就行了。关于索赔金额和相关证据及推迟工期的天数等,都要在索赔报告中注明。
3.2发送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应该在索赔通知书发送的时间内(28天)呈送给业主及工程师。它包含着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讲述索赔的内容。这是一个简单而清晰的说明的索赔和处理,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发生;第二是提供证据和合同依据。当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时,这种说法通常是不成功的;其三是关于索赔金额的核算。它应当有详尽的计算凭据,在索赔报告中通常是单个事件进行讨论,不可以几个问题在同一报告当中。
3.3谈判协商相关索赔事议
通常在工程进行到四分之一到四分之三时是索赔谈判的最有利时间。如果时间过早,容易使工程师或业主产生抵触心理及采取反索赔方式。如果太晚,就会对承包商非常不利,承包商很难争取到自身的合法利益。在谈判时还注重技巧,不仅在态度要温和,彬彬有礼,在处理事项中更应该揪住对方的短处不放,不能轻易的让步,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如果处于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就要适当给自己找个台阶,不要蛮不讲理,失了风度。
3.4仲裁与调解
索赔有争议的地方可以协商处理,一般不提倡仲裁机构或法庭介入,那样对双方都不利。可是,如果索赔争议与企业信誉及重要经济利益相关,在经过多次谈判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在这时就可以选用法律裁决来保护自己,以得到公正的处理。
结束语:
目前来看,大多经过激烈竞争采购的国际工程都牵涉到索赔事议,索赔的目的其是就是承包商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也是加强工程双方合同意识的必然。承包商和工程师及业主通过解决索赔问题,既使各自的权益有了保障,同时又让合同能够顺利进行,从而使工程建筑管理水平能够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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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瑞春,菲迪克条款应用及施工索赔[J];国外建筑工程,2013(7)45-46
[3]张晖,浅谈FIDIC合同下的工程索赔[J];法律导读,2010(9)40-43
作者简介:郭春柳(1987-),男,助理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工程建设。
论文作者:郭春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7
标签:承包商论文; 业主论文; 工程师论文; 合同论文; 指令论文; 工程论文; 迪克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