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风险构建高效稳定运行的金融体系_央行论文

防范风险构建高效稳定运行的金融体系_央行论文

防范风险构建高效稳健运作的金融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效论文,稳健论文,金融体系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无论是从我国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大局需要,还是从亚洲金融危机可借鉴的教训来看,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金融业来说,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必须深化改革,全方位地构建高效稳健运行的金融体系。

一、建立高效稳健运作的金融体系的迫切性

(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金融系统筹集的资金平均以每年20%的速度快速增长,金融在对国家的宏观调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业之所以起着这样的作用,主要是依赖于快速增长的城乡储蓄的支撑。从1978年到1995年,我国金融资产存量增长了35倍;金融相关比率(金融机构资产存量/国民生产总值)从0.49上升到1.09,这个比率已接近或达到美英法日等发达国家60年代上半期的水平。表明经济运行货币化程序的货币化指数,1986年仅为0.69,现在则达到1.05,金融业从单一的银行成为包括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四大支柱的金融家族,并且已初步形成了包容多个子市场的金融市场体系。

改革开放仅仅十多年,金融业随着自身资产的迅速扩张,在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已取代了财政,成为占主导地位的调节者。不断膨胀的国有经济所需要的资本金和流动资金,过去主要依靠财政分配渠道转变为主要依靠金融方式的渠道供应,金融业成了对国有经济的主要资金供应者,名副其实地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

(二)金融业在发挥现代经济的核心作用同时也使经济运行中诸多矛盾和风险集中到自己身上

1.国有企业过度依赖银行,银企债务关系恶化。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银行不仅要放短期贷款,而且要放长期贷款;不仅要支持效益好的企业,而且要扶持亏损企业甚至扭亏无望的企业。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相当部分企业有意逃债废债,造成银行债务悬空。一是假破产真逃债,花样不断翻新;二是企业转制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浓厚,使银行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2.国有银行资产质量严重劣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隐藏着巨大的隐患。经济结构调整中呆坏帐,国有企业亏损以及前些年房地产热、开发区热引起的房地产积压和资金的巨额浪费,这些都集中反映到银行,使得银行业不得不付出高昂的改革成本,推进银行商业化改革步履艰难。其一,沉重的不良资产存量盘而不活,清而不断,新增贷款继续劣化,增大了银企债务关系解开的难度,银行自身的商业化改革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其二,在资金供应的重负下,各类金融工具都被要求最大限度的发挥融资功能,难以按照各自的功能定位发挥作用,在片面宣传“存款立行”,以及超负荷运营的情况下,各种违规违法的现象到处可见,由此诱发的事故频仍,金融秩序混乱,增大了金融业制度创新的难度;其三,由于金融业的资产主要是来源于向社会公众的负债,金融业遇到了来自社会公众债权人的刚性约束,而它对自己的债务人却没有足够的力量和手段,形成有效的约束力。这种困境正在一步步缩小着金融业的回旋余地,也在威胁着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随着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浪潮频频起伏以及韩日政府主导下金融体制种种弊端的暴露,国人终于明白,我们的金融体系,也面临着亟待健全和完善的严峻考验,累积的问题不少,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再这样支撑下去也会出问题的。如果发生象它们那样的风险,谁也不会来救我们,谁也救不了我们。因此,必须尽快予以改革,重新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否则,时不我待。

(三)金融体系的改革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创新

从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后, 金融改革总的看是在业务拓展、机构增设方面下功夫,属于外延的数量型的扩张。1993年人民银行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1994年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仍没有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进行根本性改革。金融体系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不是资本经营,依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金融服务基本上还是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天下的局面,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现存的金融体系日益暴露出种种弊端,既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需要,也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建立一个高效稳健运作的新金融体系已经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构建高效稳定运行金融体系的思路

金融体制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必须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实施自身的体制改革。党中央提出,要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显著提高金融业经营和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全国金融秩序明显好转,化解金融隐患,增强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能力,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这就指明了金融体制改革与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求是一致的,金融体制改革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相适应,必须纳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中,也相应地要求政府、财政等相关的配套改革同时进行,单一的金融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

(一)赋予央行金融管理的超脱性权威,杜绝不适当的行政干预

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为实现有效宏观调控和监管,其首要前提是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中央银行必须独立于财政,把金融市场的稳定作为首要条件,而不是把经济增长作为主要目标,当然在经济增长上应与政府协调。从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制度看,不同程度地强调与政府的协调和相互制约,独立性是制约的必要前提。国外理论认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原则应当是“逆风向而行”,即实行与经济发展势头相反的调节,因此独立性就更为重要。从中国的情况看,为同政府全面协调经济政策,中央银行应采取对政府负责的形式,但必须独立于财政,以解决历史上长期以来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的问题。从全国来讲,中央银行应隶属于中央政府而与财政平行,中央银行的行长任免应由中央政府提出而由人大批准。在中央以下各级人民银行必须强调独立于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并在体制上设定中央银行不得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提供贷款和担保,应尽快创造条件建立跨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彻底摆脱地方政府对中央银行地方分行的压力。从目前来说应加快对人民银行组织机构的改革,撤销各省人民银行,成立按经济区划以特大城市为依托的监管体系。对于它的分支行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撤并,以改变人民银行机构重叠、监管力量分散的情况,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集中统一和垂直领导。政银不分开,央行不独立,是无法建立高效稳健的金融体系的,为此必须相应地加快政府机构的改革,使政府的职能归位,这是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

(二)严格界定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 建立健全对各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解决各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和竞争无序的状况

近几年来,由于媒体宣传“竞争”的误导以及部门自身利益的驱动,各金融机构抢滩设点,盲目扩大营业机构,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高息揽储互挖墙脚,使出种种招数,有的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搞垮对方,其无序竞争所造成的混乱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对此,人民银行应根据“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在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特别是对银行业内部各类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对象和范围进行严格的界定,并建立健全对各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对金融机构遵纪守法、管理水平、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经营环境特别是等级确认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央银行的各分支机构根据这一指标体系对各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这不仅能使中央银行把握金融机构的市场位次,而且能使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对自身经营有个正确的估价。

(三)收缩国有银行战线,构建国有商业银行新的框架

与国有企业“抓大放少”收缩战线相适应,考虑到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比重过大,其分支机构遍及城乡每一角落、过多过滥的情况,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也应适当收缩工作战线。如县以下(包括县)有工行、农行就行了,有的不发达的县设立农行一家就行了,机构扩大或收缩应由经济发展水平及其需要来决定,而不要人为决定。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适当收缩不是简单地合并或撤销机构,而是要通过适当收缩转变经营机制,实行集约化经营,以便更好地集中力量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商业银行在收缩战线同时,构建以中心城市行为枢纽,以中小城市行为网络,以城市联动乡村的城市银行体系的新框架。这是因为: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经济区域化格局已经基本形成,特大城市、大城市等作为经营区域的核心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已成为该区域经济发展的生长点和推动力。第二,商业银行必须按区位效能和机构的盈利能力原则设置。第三,各商业银行应在本系统内逐步打破行政区划格局的限制,形成总行——区域性中心分行——中等城市行——小城市行这种管理递延的格局。为推进新框架的形成过程,从近期看,各商业银行总行应实施“双轨”运作战略,即一手抓特大城市和中心城市行的运作,一手抓省、区行的运作。在重塑商业银行新框架的同时,还应积极稳妥地加快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步伐,按照合作制原则办好城市和乡村信用合作社,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多种服务,并与国有银行共同构成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机构的活力和效率,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经济结构多元化发展的需要。

(四)转变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 推进其商业化改革的步伐,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与国有企业改革相适应,金融企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一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实行规范化改革,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金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难度比较大,特别是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改变国有银行在整个国家金融体系中比重过大,因而风险也集中于自身的状况,如何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对经营者刚性约束的机制,诸如此类的问题,尚需大胆而又审慎的试验,不能一哄而起而失去控制,但产权不改革,怎能达到“产权明晰”?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所有者虚化,又怎能使经营者“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就更谈不上了。所以必须通过对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这是方向,要稳妥分步进行,不应回避这一根本问题。二是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应朝着精干高效与规范制衡相统一的方向发展,按照这一方向,目前首先应重新界定总分行之间的责权利。按照“一个法人”的要求,新兴的商业银行应相对集权,强化总行的权威。总行应向几大“中心”发展,包括决策管理中心、风险控制中心、信息处理与结算中心、资金调度与经营中心、研究开发与培训中心。当然总行也要有经营职能,但应与管理职能分开。其次应科学地对分支行授权。可按不同分支行管理能力、经营状况和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实施“分类管理,弹性授权”。从业务经营上,大部分支行应主要从事国内业务中的零售业务;从管理上,大经济区域的中心分行应成为总行的“区域控制中心”。再次应按高效制衡原则,改革新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变计划体制沿袭下来的直线制条条模式向扁平化、矩阵式方向改革。为此应强调如下几个方面:要强化市场分析,制定发展战略,增强创新业务设计部门的力量;要建立全行统一集中的授信、授权部门,做到风险集中控制,保证“一个法人”的整体性;要成立资产保全部门,跟踪资产运营过程,并以各种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化解风险,保全资产;要提升稽核部门地位,增强力量,发挥其超脱性、独立性,充分体现有效制衡;要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管理框架,如按公司金融、个人金融或客户类型来建立总分行业务运行与管理的组织系统;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过硬、素质优良、能力超群的复合型跨世纪的银行家队伍,这对构建高效稳健运作的金融体系十分必要,没有真正的银行家,再好的金融体制也是不行的。为此,应积极探索一整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并致力营建优良的环境和优秀的企业文化氛围,给人才提供成长、发展的良好内外部环境。

标签:;  ;  ;  ;  ;  ;  ;  ;  

防范风险构建高效稳定运行的金融体系_央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