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技术产业的泛生境研究与改革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境论文,中国论文,高技术产业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高技术产业发生的类别与实质
高技术产业的发生是从高技术企业开始的,所以我们的研究,也从高技术企业开始。
1.高技术企业发生的类别。
文献[1]给出了高技术企业发生的类别:
A.创造一个新的高技术产品(或改造一个老的高技术产品,创造新的功能或质量),通过成立企业,生产这个产品,创造一个新的需求(或对新功能与新质量的需求),逐步形成一个新的产业。例如,从没有电视机到黑白电视机,从黑白电视机到彩色电视机,就属于这种类型。
B.虽然甲国或甲地区已经把新的需求创造出来,但乙国或乙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开发这一生产技术,并通过建立新的企业,生产相应的高技术产品,来满足本国或本地区的需要,逐步形成新的产业。
从技术开发的角度来看,B类与A类本质相同。
C.新的需求已经被创造出来,新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购买相应的生产技术,组成新的企业(或把原企业转变为高技术企业),生产新的高技术产品,满足本国或本地区的市场需求,从而逐步形成新的产业。
D.渐进形态。在创造一个新的高技术产品(或新功能、新质量)之后,或者购买了生产某高技术产品的技术之后,并未成立新的企业,而是在一个老企业下设一个无法人资格的分厂生产之。于是,这个老企业就有了一定的高技术成份。然后,用上述方式不断扩大高技术产品的比重,直至最后,高技术与高技术产品占到主导地位,从而一个新的高技术企业就出现了。
文献[1]认为,如果仅观察类别D中的高技术部分,不难发现,它与前三种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借用了老企业的外壳而已。本文同意这种观点。
从技术管理角度来看,类别C本质上是技术转移问题,但考虑到中国现状,特别是那些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的高技术行业,类别C还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所以本文仍然把它做为一个研究对象,在适当的地方讨论之。
2.高技术企业发生的实质。
文献[1]所给出的高技术企业发生的实质是:在一定供求预期下,人员、高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的组合。这里有两个层面,一是“高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相互结合的本质层;二是代表着高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的人员的组合,人员层面的组合可称为表象层。
传统企业的发生,是“在一定市场供需下,人员、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的组合”。它在如下几方面,与高技术企业的发生有着重大区别[1]:
(1)在高技术企业发生过程中,技术要素始终处于核心地位,而传统企业则未必。
(2)高技术企业的发生(A、B两类)多数是创造需求的,所以其多数只能在“供求预期下”,实现要素组合,而传统产业,多数是在已有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组织企业进行生产的,所以其多数是在“一定市场需求下”的要素组合。
(3)由于高技术企业的发生(A、B两类),是以创造新的高技术、新的高技术产品为重要特点的,所以在其发生过程中,一般都有一个使技术胚成熟的阶段。所谓技术胚,就是有关高技术及其产品的新设想[2],或在实验室中,尚不能商品化的成果。所谓“使技术胚成熟”,就是使之可以投入商品化生产。这个阶段也需要风险资金和管理要素的组合。在这个阶段完成之后,才是风险资金、管理要素、市场要素的扩大和进一步组合,形成一个高技术企业,创造并满足相应的市场需求。
而传统企业的发生,由于其技术难度相对于高技术小得多,所以它一般不需有一个专门的“使技术胚成熟”的发展阶段。传统企业的发生,通常是“一步到位”的,在一个阶段中完成要素的组合。
(4)在企业发生过程中,高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区别,还表现在要素的质的方面[1]:1)从技术要素看,属于高技术范畴。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技术,二是生产高技术产品。2)从人员素质上说,与传统企业相比,组成高技术企业的人员的文化程度高一些,技术水平高一些,开发能力强一些。3)从属性上说,组成高技术企业的资金要素具有风险性。即,它是“输得起”的、有足够数量进行组合投资的资金[2]。而组成传统企业的资金,未必是风险资金,即使有风险,与投资高技术企业的风险也不在同一个档次上。
(5)C类(引进型)高技术企业的发生,只需在一个阶段中完成诸要素的组合,因为“使技术胚成熟”的阶段,已在首创该产品的别的国家完成了。
它与引进型的传统企业相比,主要区别是技术与人员要素的质的方面的差异(资金要素的风险性差异,虽然还有,但已不大明显了)。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表现在技术与管理两个方面。若引进方没有与引进高技术相应的技术队伍与能力,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队伍与能力,引进高技术是难以成功的[3]。我国在集成电路技术和客机制造技术的引进中,已充分反映出上述问题。
二、中国高技术产(企)业发生的泛生境
所谓高技术企业的泛生境,是指高技术企业生存(发生与发展)的经济、社会、文化、观念、体制等方面总的环境。泛生境的特点,决定了在这个环境中高技术企业发生与发展的特点(如,难易程度、发展速度,甚至成败)。用中国泛生境的特点,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在航天一类高技术领域成功了,并且发展速度比西方国家更快一些。而在微电子一类高技术领域,却在一个历史时段失败了,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针对这类问题,本文给出了改造中国“泛生境”的若干建议,以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一)技术胚发生与成熟的泛生境问题
1.产生技术胚的良好的泛生境条件,主要有:
(1)工程师层面、科技工作者层面的旺盛的创新能力,从宏观上说,是整个民族的创新能力。在这方面,中华民族绝不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差。但是,“有能力”并不一定能够发挥出来,要使创新能力发挥出来,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
(2)实验室条件与经费投入。宏观上,与世界各国相比,中国在这两个方面的条件,不能算好,但是,实验室条件与经费投入还不是影响技术胚发生的致命问题。目前,中国的致命问题是“使技术胚成熟和产业化”(也就是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
(3)产生“技术胚”的动力条件。产生“技术胚”的动力因素很多,诸如责任感、好奇心、欲望等。目前,在中国主要有两方面的动力因素:
一是技术职称的晋升因素,为了晋升,必须有新设想,有实验,有实验成果,进而有论文发表。目前,这是中国技术胚发生的主动力。
二是经济收益驱动力,即,使技术胚成熟并产业化,从而获得经济收益而引发的驱动力。在发达国家,这是主驱动力。但在我国,由于受管理体制的种种制约,科技成果的转化困难重重,由此而获利者不多,从而诱发的驱动力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我国的成果转化率仅为15%~20%,而发达国家达到60%~80%)。应当说,改革开放以后,这方面的驱动力,已有大幅上升,但仍然处于非主导地位。其根本改变,有待于“使技术胚成熟”的泛生境条件的改变。
除此而外,责任感、事业心一类因素也不容忽视。
2.使技术胚成熟(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泛生境条件,主要有:
(1)在工程师和科技工作者层面,有一批勇于开拓、敢冒风险、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创业者。这一创业群体的大小,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民族文化中的开拓精神,这是背景因素。二是来自制度方面的、对技术胚成熟(成果产业化)的助力或阻力大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这类创业群体的人数已经有了很大的增长。估计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这类群体的人数,会更加迅速地增加。其创业精神绝不会比任何一个民族差。在美国硅谷中,华人已占到约30%的比例(远远高于华人占美国人口的比例)就是证明。
(2)开放实验室、开放图书馆,是使技术胚成熟的创业群体的基础物资条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改进。但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
(3)以“种子资金”[4]购买的专门实验条件。“欲转化科技成果”的创业者,能否从亲友处筹集到“种子资金”,主要取决于居民收入。一个国家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越高,“种子资金”的筹集,就越容易;反之,就越难。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还很低。这显然不利于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4)相关工业技术群体的发达、完备与先进程度。相关工业技术群体越发达、越完备、分工越细、技术水平越高,则“使一技术胚成熟”的平均难度,就越低。因为此时创业人员(一般说来)只需在一个“点”上突破,就可以获得相关技术的配合,完成一个新系统(新产品)的产业化。反之,创业人员,仅仅在一“点”上突破,而没有相关技术群体的配合,就无法产生一个新系统(新产品)。他们还必须在相关配套系统方面做相应的改进,才能得到一个新系统(新产品)。
据作者在美国硅谷的实地考察,在相关工业技术群体方面,我国哪个开发区都与美国硅谷有很大差距。因而,从平均意义上说,我国使技术胚成熟的难度,要远高于美国等一类发达国家。
(二)泛生境中的风险资金条件
在高技术产(企)业发生与发展的泛生境中,风险资金条件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1.高技术风险资金的必备条件。
依据对国内外各种高技术产业的风险资金的考察,文献[4]给出了投资于高技术产业的风险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资金)所必需具备的四个条件:
(1)风险资金必须是投资者的自有资金,或者是以抵押方式所获得的贷款。信用贷款,银行掌握的客户存款,或其他形式的非投资者自有的资金,均不可能成为风险资金。
(2)风险资金不能是投资者赖以生存的资金,因为这样的资金一旦损失,投资者无法承受。
(3)风险资金必须有足够大的数量,以便能够进行投资组合,较稳定地求得较高的平均回报。反之,资金数额小到无法进行投资组合时,投资于一个企业的损失风险就太大了。
(4)高技术风险投资者必须有一定知识水平,对高技术有一定了解。
第(1)、(2)条要求,可以概括为一句话:“风险资金应是输得起的资金”。第(3)条要求,可以概括为:风险资金并不是主动要求损失的资金,其根本属性之一,仍然是:“尽量多盈利”。
2.我国社会风险资金现状。
依据上述条件来分析我国社会资金状况,不难发现[2]:
(1)我国居民存款虽然大部分符合风险资金的前两个条件(a.存款人的自有资金,b.非存款人所赖以生存的资金),但是一般不符合第三个条件(数量条件)。单个居民的存款额度,一般都很小,很难达到可以进行风险组合投资的程度。所以绝大部分居民存款,不可能成为独立的风险资金。
(2)在我国“少数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指导下,我国也有少数个人,持有巨额资金。但是,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文化程度甚差,对高技术缺少起码的了解(不符合第四条要求),因此“先富起来”的人群中的多数,很难成为高技术风险投资者。
(3)我国国有企业的自有资金很少,亏损严重。即使不亏损的国企,绝大部分利润也以税收等种种形式,缴到国家手中。即便少数国有企业有可观的自有资金,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国有企业仍难以像日本大企业那样自主决策,在高技术产业领域进行风险投资。
(4)少部分集体企业持有巨额资金,但它们中多数与高技术无缘,其法人代表,在人际方面以及知识结构方面,与高技术关联甚少。要把资金转化为风险资金,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5)政府的资金中的一小部分(一定比例),符合上述风险资金的4个条件。
“投资者所赖以生存的资金”,对政府而言,是指财政收入中的“维持政府正常运作所需的最低限度资金”。“非投资者所赖以生存的资金”,对政府而言,就是上述“最低限度资金”之外的“剩余”资金。
这就是我国社会中,存在的高技术风险资金的现状,它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广大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泛生境中的其他金融条件
1.资本市场条件。
资本市场主要是指股票交易系统、产权交易系统和长期债券交易系统。股票交易系统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票交易所系统(如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二是柜台交易系统。
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系统的完善化,对于高技术产业有两大意义:一是可以直接从股市上筹到风险资金(如已上市的高技术企业,直接从股市上扩股),二是高技术企业一旦成功之后,上市交易,从而使早期投入高技术企业的风险资金,可以从股市上得到丰厚的回报。一般说来,其回报额是其投入额的10至20倍。第二点,对于风险资金的形成、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成功的高技术企业不能上市(进入股票交易系统),投入高技术企业的风险资金,就只能从高技术企业的营业中,通过红利,逐步回收投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将极大地阻碍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从而阻碍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在美国,高技术风险投资,主要是通过股票交易系统,特别是柜台交易系统,取得回报的。
目前,我国股市已经建立。特别是交易所系统,发展较快,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与一个健全的股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制度的完善性不足,主要是法规的完善与执法的严格性不足。特别是后者,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2)投资观念有待培养。我国居民历史上,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根本没有直接投资的观念,目前有了一定发展,但在“剩余”资金中用于投资的比例还很小,远远小于存款数量。目前,我国居民存款总量很大(4.6万亿元),把其中的一部分转化为投资基金,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是至关重要的。
(3)投资基金的组建。目前,我国投资基金还非常弱小,而且控制较严,这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不利的。发展资本市场,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发展提供投资资金方(即股票的买方)。这是组建投资基金的第一方面的宏观意义。组建投资基金的第二个方面的宏观意义,就是投资基金中的一部分,可以直接作为风险资金,投入高技术企业。也就是把巨额居民存款中的一部分,转化为高技术产业风险资金,解决单个居民存款数量太小,不足以进行风险组合投资的问题。对于我国高技术产业而言,这一举措的意义,十分巨大。
2.借款条件。
借款对于高技术企业早期发展,有一定意义。在美国只有部分高技术企业的创办人,是以抵押借款方式,获得部分种子资金的。
目前,我国的主要问题,是高技术企业创业人,一般没有足够的私人资产作抵押,获得足够的种子资金。另一方面,银行在给私营企业抵押贷款的制度方面,还需改革,要给私营企业平等的待遇。
(四)泛生境中的市场需求条件
从微观角度来看,市场需求对于任何一个高技术企业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众多高技术企业的失败,就在于没有创造出一个需求市场。
而从宏观角度考察我国高技术产品的需求市场,还不能认为一片黑暗。国外高技术产品销入我国市场,刺激了我国的需求,这是好的一面。但国外高技术产品的过多进入,又挤了我国供应市场,这是不好的一面。所以重要的问题,是控制一个“度”,给我国高技术企业留下需求市场的空间。
同时,还必须解决一个“政府采购”问题(以政府采购国产高技术产品,来扩大国内市场),以及“相互采购”(国内企业之间的相互采购)的产权结构问题。“政府采购”曾对美国硅谷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4]。“相互采购”的产权结构(即相互持股),是日本高技术企业保持自己需求市场的重要手段[5]。
我国在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从宏观上看,市场的客观条件还不能说坏。应当说:有问题,但前景光明。
(五)泛生境中的企业发生制度
所谓企业发生制度,主要是指企业登记制度。我国的企业登记制度(包括对高技术企业的登记)基本上是“门坎制”,也就是为企业的发生设置“门坎”。数年前,我国的工商登记还是主管单位批文制[6],科技企业也不例外。它极大地阻碍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后来,终于改成了“无主管单位”制。这无疑是一个巨大进步。但仍然保留有如下的“门坎”:
(1)初始资本制,即注册资金必须达到最低限额。例如,开发性科技公司注册资金最少10万元,作贸易的科技公司注册资金最少50万元。
(2)营业场地要求。若没有自有房屋,则必须有租房协议,用自己家(例如封闭阳台)做开发是不行的。
(3)专职人员要求。没有达到规定的专职人数,不能登记。
这些条件,都是中国小型高技术企业发生的巨大障碍。与此相反,美国的企业登记制是“无门坎”制,即它不要求最低注册资金,也不要求场地,也不要求专职人员[7]。
这说明为什么美国高技术企业发展如此旺盛,只要你有新思想,想把它产业化,只要筹到种子资金,就可以实践了。没有任何企业发生的制度障碍。
而我国,不仅技术支撑条件、风险资金条件远不及美国,而且还在企业发生时设置重重障碍。正是这些“门坎制”,扼住了自己的脖子,限制了自己的发展。
(六)泛生境中的社会文化条件
勿庸讳言,我国传统文化中,有保守的一面,“中庸之道”便是不开创、不领先的表现之一。特别是,解放以来的几乎是终身的岗位制度、城市户口制度,更加强化了不流动、不冒风险的观念。应当说,这些观念不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这些现象正在起变化,特别是在沿海一带,变化更快。
(七)泛生境中的社会结构条件
我国的社会结构,改革开放以前,是完全的纵向结构。改革开放后,由于增加了“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无主管企业”,事情才逐步有了一些改变。
而发达国家,基本上是横向结构,没有我们的这种纵向主管制度。
对于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而言,纵向结构,有利也有弊。优点是政府可以直接调度有关科技力量,攻克技术难关,象发展航天工业那样,发展少数(个别)具有战略地位的高技术产业。缺点是量大面广的普通高技术产业,难以自动形成、自动发展。
(八)泛生境中引进高技术的条件
首先必须明确,世界上顶尖的高技术是不可能买到的。买到的只能是二、三流的高技术。但是,在与发达国家差距过大的产业领域,引进二、三流的技术,对缩小差距,学习消化有关技术、管理,还是非常有意义的,因此,有必要讨论一下泛生境中有关引进高技术的条件问题。
依据国外的有关研究[2]和我们的调查,引进高技术的成功关键,在于三个方面:一是与引进技术相适应的技术人才,这是保证引进技术能在本国运行的关键之一,并且是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关键。一般说来,只要能在全国范围内调动,中国是不缺乏这方面人才的。二是充分大的资金,以确保关键设备的成套性。一般说来,只要管理人员注意到这一问题,并能以股份制方式集中资金,这一问题也是可以恰当解决的。三是与引进技术相适应的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相比,我国的管理人才更弱一些。但只要不是量大面广地引进高技术,还是有望解决这一问题的。
但是,必须承认,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这三个方面的要素都是不充裕的。故只能集中力量在不多的、影响面较广的几个高技术领域引进,才能保证上述三个条件的满足。然而,非常可惜的是,由于经济体制的原因,我国重复引进,十分严重。因而力量分散,引进中问题严重,以至许多高技术产品生产线引进后,长期搁置而不能使用。
引进高技术的另一个要素是市场要素。一般说来,我国市场巨大,只要不是过于重复引进,一般不会由于市场容量而造成失败。可惜的是,我国的确在许多产业中,过分重复引进了。
“遍地开花式”的引进的另一个结果是:名义上是高技术的引进,实际上只是散件的组装,变相地让外国产品占领我国市场而已。
三、高技术产业的分类与中国泛生境中高技术产业发展特点
1.高技术产业的分类。
文献[1]给出了高技术产业的“技术单元”的概念。通俗地说,所谓技术单元,就是企业在生产高技术产品时,增加到产品上的技术总量。
高技术产品的技术单元的大小,首先取决于高技术产业本身的性质。例如,航天工业,就是大单元高技术产业,它的几乎所有零件,都是不可能直接从市场上购买的,都必须自己设计生产。而有些产业却不是这样,例如应用电子工业,你可以在某些模块上注入自己的新技术,其他部分基本上可以从市场上购得。这就是小单元高技术产业。显然,技术单元的大小还取决于另一个要素,即社会分工的粗细。社会分工越细,技术单元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技术单元”概念的基础上,文献[1]把高技术产业分成了三类:大单元高技术产业(如航天产业),中单元高技术产业(如集成电路产业、制药产业等),小单元高技术产业(如应用电子业)。
中、小单元的高技术产业,量大面广。大单元高技术产业或偏大的中单元高技术产业,一般都具有战略地位。它们的发展对资金、技术的需求,都有所不同,因而常常表现出不同特征。
例如,小单元高技术企业的创办人,一般是掌握了技术胚的科技人员。大单元高技术企业的创办人,基本上是政府(这是由于大单元高技术产业,一般具有战略性,关系到国家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政府不允许他人介入,而且所需资金巨大,其他机构难以负担)。中单元高技术企业的创办人一般是大的企业法人(如日本诸多公司联合开展256K的存储器)。
2.中国泛生境中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
(1)目前中国的泛生境只适于大单元或偏大单元的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因为中央政府可以调动(集中)全国的科技人才于某一个大技术单元的产业,可以集中相应的“可以成为风险资金”的那部分政府资金,投入该产业。这就是中国航天工业发展速度快于发达国家的基本原因。
(2)目前,中国的泛生境还不大适于小单元高技术产业的发生与发展。首先是有利于技术胚成熟的条件较差,没有足够的“种子资金”源,也没有较发达的相关产业技术群。其次是没有足够的风险资金源,特别是目前几乎没有供应小单元高技术企业发展的风险资金源。其三,要素的流动环境较差,因而要素组合有一定困难。其四,企业发生的“门坎制”,阻碍了小单元高技术企业的发生。
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小单元高技术产业发展缓慢的原因。改革开放后,条件有所改变,但困难仍在,所以中国成功的那些民办高技术企业(基本上都是小技术单元的高技术企业),大多数都有做贸易的历史(而且有些贸易与高技术开发本身无关),以便解决风险资金的问题。
(3)目前,中国的泛生境不大适于普通中单元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其主要原因是:企业自有资金不足,特别缺少资金充足、并有充分自主决策权的大型企业(集团),缺少企业内部的技术开发力量。这些都是十分不利的一面。
四、有关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及其泛生境改革建议
1.立即改变工商登记制度,实行“无门坎制”,至少对高技术企业实行“无门坎制”。
2.培养管理投资基金的人才,大力发展投资基金,把巨额居民存款中的一部分转化为风险资金,以解决我国中、小单元高技术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
3.尽快完善股市系统,特别是柜台交易系统,完善监控体系,放开不必要的限制,对成功的高技术企业上市,采取优先政策,以利于在股市交易中收回风险投资。
4.各高技术开发区,立即放松对民办高技术企业做贸易的限制,允许它们在3年内只做贸易,不从事技术开发,但应限定:贸易收入的一定比例,在三年内必须用于技术开发。
5.把“可用于风险投资”的政府资金,集中于少数1~2个高技术产业,象发展航天工业那样,发展这1~2个产业。我们建议的产业是:a.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产业,包括生产VISI的设备工业。b.制药业,特别是“中药西制”的产业(中国药业立足于世界的突破点在此)。
6.鼓励高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相互参股,以形成“相互采购”的局面。
7.制定“政府采购法”,以利于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8.实行保护幼稚工业制度,保护本国的高技术产业,但不应过头,要有适当竞争(适当允许国外高技术产业、产品的进入)。否则被保护的高技术产业,没有生命力。
9.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鼓励“全民、集体、个体”的混股制,鼓励通过股份方式,集中资金、人才,建立大企业(集团),以利中单元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10.在上一点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购并有关研究院所,从而扩大大企业(集团)的R&D实力,以利大企业(集团)自我实现高技术产业化。
11.降低或免除高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税,国内国外企业同等待遇,以利适量引进高技术设备和国外高技术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