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近年来出现了新的趋势。据有关专家对30个省市的收入差距进行调查,收入差距小的有北京、上海、广州及贵州、陕西、青海等省市,收入差距大的有湖北、湖南、辽宁等省市。1978年我国城乡差别为2.37:1(以农村为1),1984年为1.71:1,1994年为2.63:1,并呈继续扩大趋势。收入悬殊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调节收入差距与分配的对策:正确处理合法与非法、合理与不合理收入的界限;资本等生产要素应有限度地参与分配;科学构建收入分配总量与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关系;可按交换双媒介论构建收入分配效应分析的框架。
前不久,由国家计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和首钢研究与开发公司联合在北京召开了“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研讨会。就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状况以及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研讨。参加研讨会的有国家计委、首钢研究与开发公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劳动部、人事部、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北京经济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近年来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关系变化的新趋势
一些学者认为90年代以来,收入分配关系出现了一些重要变化和新的趋势。近4年来,在城镇居民收入总体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分配关系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主要表现是: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高低悬殊现象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与80年代不同的是,这几年来,一方面高收入者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人员已有相当数量;另一方面,部分城镇居民,特别是部分国有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相对甚至绝对下降,由此形成的收入悬殊是改革开放以来所没有的,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具体而言,在不同地区之间,城镇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差距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改革开放程度的差异,逐步拉大;国有企业之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平均主义分配倾向已被冲破;部分城镇居民收入下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收入下降、生活困难的职工已有相当数量,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高收入者已有相当数量,人员遍及各经济类型、各个行业;居民个人所有的金融资产(银行存款、各种债券、股票)及带来的收入,数量大,增速快,成为居民个人,特别是高收入者的重要收入来源;按人均收入水平分层次比较,高低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二、如何分析和调节收入差距
1.正确看待收入差距
中国的收入差距在世界上是最大的。并且这种差距的缩小过程是非常漫长的。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行业差别。其中城乡差别是所有差别中最引人注目的。1978年我国城乡差别为2.37:1(以农村为1),1984年为1.71:1,到1994年为2.63:1,并呈继续扩大趋势。地区差别也呈日益扩大趋势,落后地区基础薄弱,加上地区政策上的倾斜,致使落后地区更加落后。行业之间的差别也呈扩大趋势。针对这种收入差距,有的专家提出用绝对贫困化和相对贫困化作为标准来判断差距是否合理。绝对贫困化即基本生活线以下人口数是否下降;相对贫困化即10%的最高收入者与10%的最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增长速度是否扩大。也有一些专家指出:对高收入者的收入应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划清两条界限。一是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的界限,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依法制裁用违法手段牟取暴利者。二是合理收入与不合理收入的界限,以兼顾公平为标准,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差距。
2、调节收入差距的思路
有关专家最近对30个省市的收入差距进行了一次调查,其中收入差距小的有北京、上海、广州及贵州、陕西、青海等省市,收入差距大的有湖北、湖南、辽宁等省市,收入差距的大小与非农产业的发展、地区区域发展的不平衡、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相关。非农产业发展程度较高的和很低的省市,其收入差距小;而非农产业刚发展但还不太强的省市,其收入差距大。地区经济很发达的和不发达的省市,其收入差距小;而地区经济不太发达的省市,其收入差距大。非国有经济发展很快的和基本没有发展的省市,其收入差距小;非国有经济发展到中等程度的省市,其收入差距大。第三产业发达的和不发达的省市,其收入差距小;而第三产业中等发达的省市,其收入差距大。
上述现象启示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城乡、地区和行业的收入差距合理,必须有目的、有步骤地确定非农产业的发展规模,平衡地区区域发展规划,有比例地发展第三产业。
3、资本等生产要素应有限度地参与分配
许多专家学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应参与分配,这并不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目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当部分的资本收入,关键是如何确定劳动收入与资本收入的比例,据调查,10%的最低收入者只占有存款总额的3%,并有下降的趋势;而10%的最高收入者占有存款总额的40%并有上升趋势。差距按10%的速度在扩大。通过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标,但如果按目前这种非劳动收入高于劳动收入,存款收入高于工资收入的状况发展下去,恐怕会产生很大的负作用。因而,对资本收入占所有收入的“度”的研究应该加强。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推动生产力发展是主要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推动也是必不可少的。用经济发展的眼光看,资本收入越多,越有利于资本形成,越能推动经济发展。对各种收入应以其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而区别对待。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应视为积极性收入,对经济发展起阻碍作用的应视为消极性收入。政府应鼓励居民把收入转化为投资。
三、收入分配总量与经济发展
有的同志认为,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应该从两个方面考察:一个是收入差别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另一个是收入分配总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应该加强对收入分配总量与经济发展规律的研究。研究收入分配增长是否适度、合理,选择正确的判定标准非常重要,从理论上讲,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居民收入增长水平、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速度成正相关关系。在进出口贸易基本平衡、二元经济均衡增长、居民收入总量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合理等前提下,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适度标准是接近并略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
通货膨胀条件下,在动态过程中如何较好地处理居民个人收入增长与物价的关系,既是一个理论分析中要考虑的问题,也是实践中急需解决的棘手难题。物价上涨由多种因素造成,有的是成本推动,有的是需求拉动,还有的是转移支付,当居民收入不变时,除了转移支付型物价上涨以外,都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下降。世界银行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分析居民收入的增长不仅应该考虑零售物价上涨的影响,而且要分析居民消费物价上涨的影响。我们在研究居民收入的增长时,应该重点考虑生活费用指数上涨的情况。
个人收入分配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合理比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也值得研究。从国内生产总值的最终可支配收入分配格局来看,个人所得的比重有较大的提高,由1978年的50.5%,上升到1993年的65.0%。据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1994年1-10月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的调查,月人均为34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2%。10月份工业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24%(按可比价),预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达到12-13%。但是如果刨去假冒伪劣产品的产值,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将在二位数以下。有的同志用“生产虚、投资费、消费漏”九个字来概括目前的状况,很能说明问题。由于政策方面的不合理,企业在报表上作文章,工资瞒报现象普遍存在。少报10000元工资总额,就可少交3500元的费用(主要是养老金),真可谓少报出效益。同时,工资收入明显偏低。1994年1-10月份工资总额增长31%,平均工资增长30%,扣除物价因素,约增长5%左右。但事实上工资外收入增长快于工资收入增长。国际经验显示,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分配率比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其他国家都要高。1960年的日本和1980年的韩国分别只有50.5%和40.0%,1980年的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也分别只有60.5%、54.1%、54.5%、52.0%,同期的发展中国家如泰国、秘鲁更低,只有27.3%和25.3%。如果收入分配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过高,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将有损于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为争取我国有一个较长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我们对收入分配中个人所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问题,应引起重视。
四、收入分配与产业结构高度化
有的同志认为,影响收入分配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经济发展中的产业结构高度化。产业深化和分工细化对经济影响的研究,过去的分析只集中在生产力提高方面。事实上,产业深化和分工细化也同时在深刻影响着社会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在公有制条件下,产业深化和分工细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劳动差别、劳动供求以及劳动转移来实现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深化和分工细化通过劳动差别、劳动供求及劳动转移使收入差别在初级阶段逐步扩大,而在较高阶段又转而缩小,即呈现为倒U形状。这一结论告诉我们:公有制经济追求的共同富裕的目标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从长远看一定能实现。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收入差别的逐步扩大也是必然的,因此,在这一阶段实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收入分配政策是正确的。
产业深化和分工细化通过劳动差别影响收入分配,这提示我们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到它们可能对收入分配产生的影响。因此建议计划部门在制定计划时,应当按劳动的复杂程度对产业、行业制定出相应的图表,供劳动部门参考,并作为调整产业、行业布局的依据。产业深化和劳动细化通过劳动供求影响收入分配,这提示我们应具体分析各产业、行业和专业的劳动供求情况,特别要注意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即失业(失业是影响收入差别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职失业,因为在职失业可能掩盖着某些产业、行业落后的真相。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尽快建立和健全失业保障体制,使富余劳动力能迅速合理地转移。重视劳动力在各行业比重的变化,当劳动力从低收入部门向高收入部门转移时会扩大收入差别。政府部门应控制这种转移速度,采取平衡发展的战略,投资于传统部门,防止收入差别在最大状态停留时间过长。
五、交换双媒介论
有的学者根据收入分配对于体制转轨和经济运行以及经济发展的牵制效应。提出了交换双媒介论,并据此构建收入分配效应分析的框架。所谓交换双媒介,就是作为社会再生产四环节之一的交换。既是生产和交换的媒介,又是分配和消费的媒介,既交换具有双媒介作用。交换作为生产和分配的媒介,意味着生产的成果不能直接进行分配,只有在交换中将商品(包括劳务)转化为货币之后,分配才能得以进行;交换作为分配和消费的媒介,则意味着分配并不是实物的分配,分配的成果不能直接用于消费,而只是获取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只有把分配中获取的货币投向市场,在交换中将货币转化为各种商品,消费才能进行。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交换既要充当生产和分配的媒介,更要充当分配和消费的媒介。
根据交换双媒介理论,当前收入分配效应分析的重点,应当以我国目前货币收入分配和实物收入分配并存的状况为线索,围绕收入分配与市场发育、收入分配和资金循环、收入分配与产业发展、收入分配与就业机会等展开。
标签:收入分配论文; 收入差距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 经济论文; 宏观经济论文; 地区经济发展论文; 国内生产总值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