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质量监控中的几个问题_学前教育论文

学前教育质量监控中的几个问题_学前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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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近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近年来,教育质量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发展,不仅能为儿童继续接受基础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而且能对儿童今后的学习、成长和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1]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可见,重视学前教育质量、实行学前教育监测已成为学前教育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然而,教育质量监测,尤其是学前教育质量的考核尤为困难。[2]不仅要明确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定位,监测的内容、标准、手段措施,如何推进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运作也是亟须考虑的问题。因此,本文试从制定国家标准的层面对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若干基础性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的进行。

一、弄清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定位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首先要明确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定位。对于学前教育质量到底应该监测什么,当前主要存在两种观点:对儿童入园发展过程的监测和对学前教育结果的监测。持过程监测观点的研究者认为质量的测量应建立在说明与儿童发展结果相关联的表现指标上,而非建立在说明什么是对儿童最好的专家观点上。韦卡特提出学前教育机构高质量的表现指标包括发展合适性课程;精心挑选的教师和有效的培训;教师与学生间的合适比例;学校与家庭和社区的合作关系;学校对管理、服务、健康和教育的强有力支持;具有科学评价儿童进步发展的程序。[3]米勒认为高质量学前教育机构的表现指标应该包括老师、儿童和家庭之间积极的互为尊重的互动;基于学前儿童发展的知识和最新学习理论,以及基于学前儿童个体需要和兴趣而开发的课程;能够为儿童提供富有挑战性与安全性的户内外环境;允许所有群体充分参与决策和兼顾政策发展的管理实践;能清晰传播教育哲学、教育目标,并据此进行教育实践。[4]

持结果监测的研究者认为学前教育质量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考察学前教育机构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是否使儿童达到所期望的效果。所谓教育的结果有几种含义:第一种结果主要指儿童的发展,即儿童各领域发展的状况,其中认知发展可能是监测的重点,因为它被公认是儿童入学准备的重要方面;第二种结果是儿童学业发展情况,这种结果往往不是考察学前阶段的学业情况,而是考察儿童入园以及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对儿童入小学以后的学业的影响;第三种结果是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如儿童成了合格的公民,而不是青少年罪犯,但对这种结果的考察比较困难,不仅要做长期跟踪研究,而且会受到很多不能控制的因素的影响。

学前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儿童发展,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中无法回避对儿童发展结果的考察。然而,把儿童发展的结果等同于质量,同样是行不通的。对于学前教育过程的监测可以监督和监控学前教育机构更加合理地促进儿童发展,避免仅使用结果评价导致的学前教育“小学化”的恶果。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仅考虑过程还是仅考虑结果都是较为片面的,而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系统观才是对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明确定位,既考虑到学校设施、教师质量对儿童的影响,同时也要关注儿童的教育成果,以此作为目标来指导和监督学前教育。

二、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标准体系

教育质量标准是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依据,更是指导教育评估与监测的准绳。《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儿童学习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对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与发展非常重要。

《若干意见》指出,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同时也要注意办学条件建设,加强教育过程监督,指出“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在制定学前教育质量标准时应遵循两个原则,即以儿童身心发展结果为中心和以学前机构保教条件(师资、办学条件和经费投入水平等)为保障。

在儿童身心发展评估方面,政府部门和学前教育研究者做出了很大努力。教育部在2012年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可以成为评价儿童身心发展的重要依据。该《指南》基于对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的实践研究,建立了较为综合的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情况的评估体系。《指南》中的监测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身体健康与动作发展,社会性与情感,认知,语言与交流,美感与表现,学习品质。这六个领域反映了学前儿童发展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方面,既参考了国际经验,也考虑了我国的文化传统与我国现阶段对人才素质的期许。

在学前机构保教条件的评估方面,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标准还应该包括:1.从业人员素质标准和职责标准,主要指从业人员的就业资格、专业经验,对在儿童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教师应该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进行规定;2.条件标准,主要指学前教育机构为幼儿提供的环境设施等,表现指标主要包括发展适宜性课程,即能对以儿童为导向的学习活动提供支持性环境;对教师的精心挑选和有效的培训;教师与儿童间的适当比例;学校与家庭和社区的伙伴关系;学校对服务、管理、健康和教育的强有力支持;具有科学评价儿童进步的程序等;3.效率标准,主要是以投入/产出的比例为依据评价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业绩的根据,如场地、设备、器械的使用率、合理利用的情况以及保养情况等。[5]过程性的评价标准对于衡量学前教育质量、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评估与监管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建立健全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时,不可忽视对学前教育过程指标体系的综合考量。

三、探索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方法与手段

在基础教育领域,教育质量监测通常采用的是大规模教育评价的手段。然而,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对象比较特殊,是认知能力、语言能力发展尚不成熟的学前儿童,因此通过测验的方法取得儿童学习与发展情况的信息较为困难。学前儿童发展状况通常可以采用情境观察法、个别测验、检核表和等级评定表、访谈法、音乐沙画辅助法、看图说话等方法评定。但是这些方法在数据收集与分析上耗时耗力,对于省市甚至全国范围的测查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在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状况的测查过程中,家长和教师的协助是非常必要的。在监测过程中,首先要让家长与幼儿园教师对儿童的发展状况(如《指南》涉及的身体健康与动作发展,社会性与情感,认知,语言与交流,美感与表现,学习品质六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客观评价。收集这些信息后,再对儿童发展状况进行合理的评价。当然,要确保评价信息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手段也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如可以采用情境录像、真实性评价、大数据分析方法等。真实性评价(authentic assessment)又被称为表现性评价(performance assessment),指各种在现实生活或类似现实生活的真实情景中为儿童呈现真实任务以考察儿童真实表现的评价方法。[6]传统教育测验和测评是指传统的多项选择题、是非题、匹配题等标准化的纸笔测验。相对于传统教育测验,真实性评价需要教师将对幼儿发展的评价渗透到各种教育活动中去,将评价和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根据不同的教育活动组织形式选择不同的评价方式和方法,强调在真实的生活、学习情景中对幼儿进行评价,如公文包评价、系统观察日记、展示会、学生合同、自我评价、简答问题、同伴评价/访谈、集体讨论、短文写作、演示、实验等。考虑到学前儿童的种种限制因素,以及进行大范围统一监测的困难,我们可以将学前儿童的学习情况、游戏活动情况等生活状况利用摄像机录制下来,一定时间段录制一次,然后将录制材料提交给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相关部门。这样相关测查部门就能及时了解到各个地区各个学校的情况,而且能够动态全方位地了解儿童的生活学习状况,同时还能进行追踪性发展性的分析,有助于及时对儿童、家长以及幼儿园进行反馈。

由于学前儿童生活学习情境的录制是一个海量数据,并且数据类型多样,因此大数据分析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大数据隐含着巨大的社会、经济、科研价值。IBM、Oracle、Microsoft、Google、Amazon、Facebook等跨国巨头公司是发展大数据处理技术的主要推动者。一般意义上,大数据是指无法在可容忍的时间内用传统IT技术和软硬件工具对其进行感知、获取、管理、处理和服务的数据集合。大数据的特点可以总结为4个V,即规模性(volume)、多样性(variety)、高速性(velocity)和价值性(value)。为了从数据中发现知识并加以利用,指导人们的决策,必须对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而不是仅仅生成简单的报表。这些复杂的分析必须依赖于复杂的分析模型。目前,以MapReduce为代表的非关系数据管理和分析技术以其良好的扩展性、容错性和大规模并行处理的优势,从互联网信息搜索领域开始,进而在数据分析的诸多领域和关系数据管理技术领域拥有竞争优势。[7]

总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手段要以儿童的发展水平为基础,采用适合、恰当的方法来获取所需信息。在微观层面上,质性评价方法(如学习故事和儿童档案等)和观察方法更适合于教师使用,但这些个性化的信息无法形成一种监测体系,也很难使用外部评价对全国性样本进行统一考察。在宏观层面,人口众多的我国可能还是会不可避免地采用标准的量化考察方法。目前,这些问题是对界定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的重要挑战。

四、关于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政策建议

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运作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研究者和教育政策决策者共同努力,不断积累理论研究与实践运行的经验,全面系统地建立起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和体系,切实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基于这样的目的,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做起:

(一)将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系统

学前教育并不像义务教育一样,是儿童必须要接受的教育。正因为如此,难以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办园条件、幼儿园设施和学前教育制度等方面的监管和控制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使得学前教育质量的评估与监管遇到困难。如果学前教育监测纳入或者部分纳入基础教育监测范畴内,一方面学前教育质量的监测可以借鉴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流程和体系,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也可以明确学前教育的地位以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如此一来,学前教育的开展以及其质量就能较好地得到保障,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也有了较高要求和较多约束。这方面工作推行与展开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美国于2011年7月19日正式发布了《K-12科学教育的框架:实践,跨学科概念与核心概念》。K-12是美国基础教育的总称,它由幼儿园(Kindergarten)到12年级阶段的教育构成,涵盖了整个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以及中等教育。[8]美国将公民基础教育监测体系从学前一直延续到中等教育,不仅保障了每个人都有受到教育的公平性,同时也使得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以及中等教育的监测、监管与评估成为较为统一的体系。美国将幼儿园教育纳入K-12教育系统的方式对于推动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我国学前教育质量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学前教育质量标准体系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不同地区教育结构与布局各具特色,教育发展模式和发展思路各不相同,会带着明显的区域特征,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教育标准。每个区域在发展中都面临着许多鲜活的、有个性的实际问题,对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质量评定的内容和具体规定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地区文化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应该针对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的幼儿园提出与之相符的教育质量评定指标。国家可以逐步形成国家、省、地市、区县四级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形成由国家提供监测的标准和技术、省市负责本地区的规划、区县具体负责监测实施的格局,以便为国家制定和调整政策提供更加及时、科学、准确的依据。当然,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运作是一个新课题,受区域自身内部的矛盾运动规律,以及与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等外部因素的相互影响,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如何在体现区域教育特色的过程中形成完善的监测网络、全面系统地建立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还需要研究者进一步的研究。

(三)鼓励和支持与学前教育质量相关的学术研究

当前,学前教育受到了教育领域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的关注,但就需求来说,目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学前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研究相对较少,实证性研究更是匮乏。建立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强大的理论性基础性研究来支持。对儿童身心发展状况进行系统的评价、开发符合儿童学习与发展特点的科学评价工具等一系列基础性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指南》即是学前教育学领域与儿童心理学领域专家们联合开展的一项大规模基础研究的成果,于2012年正式由教育部颁布,明确了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在各个领域发展状况的期望,进一步澄清了儿童发展的内涵、儿童在各领域发展的行为表现方式、年龄特征以及教师与家长在这一发展中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这使得《指南》完全有可能作为监控全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一般状况和教育质量的手段之一。[9]可见,学前教育质量的学术研究可以为推进学前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估提供重要的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对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测量与评价技术上的支持

为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不仅要在理念上给予支持,同时要在技术上提供支撑。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最大难点在于如何科学地收集、处理和评价大量学龄前儿童学习和发展水平的信息。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实施过程中,为保证学龄前儿童发展水平的信息客观而准确,要注意对主试的培训;有些儿童不能独立提供信息而需要家长或教师协助提供的,如其学习品质、社会性发展状况等,要注意做好家长和教师的培训。获得监测信息后,分析与处理数据的工作也需要更多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支持。可借鉴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评价方法,采用追踪数据统计方法、多层线性模型、规则空间模型等测量理论和技术,深入细致地从数据中得到更多信息,从而为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提供更加丰富的政策建议。

收稿日期:201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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