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 030024
曹悦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得使用过期药品。如果药师将过期药品发出,一般按销售劣药处理。药品的有效期是患者药物安全使用的保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是基层医院药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可有效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可以减少医院药品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现结合我院实际,对药品有效期的管理汇总如下:
一、严把申购
药品的采购量与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密切相关,医院采购药品一般是根据临床近期用药情况和库存量的多少,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在此基础上,加强临时申购药品使用科室管理和供应药品的效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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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临时用药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急需用药,由临床医生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临时购入,限购一个疗程,不得常规使用。对特需、特购药品,由科室一次性申领完,,以后按使用量扣减,直至用完。这样,药品由临床科室负责,避免失效带来的损失,也可督促科室使用,减少由于药房品种多、检查遗漏造成的损失。
2、对患者特殊需求的药品,做好详细登记,与患者事先沟通,尽量少次多购,避免患者临时停药或换药,药品无法退回供应商。
3、药房应监督临时购药,与临床科室多沟通,首先使用已有类型的药品,避免医生受到厂家宣传的影响。
4、采购药品应比照上次药品的有效期,不应只局限于采购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药品,而且要比上次的效期长。这样,一可保证药品的质量,二可促进供应商供应同一厂家的药品,避免同一药品厂家的频繁更换,给用药带来安全隐患。
二、定期整理
定期整理货架,根据药品的存放物质,落实责任,由负责人每月对药品进行效期检查,按失效期的远近进行登记,然后做相应的处理。对近效期药品进行色标管理,标识后的近效期药品分开摆放,及时发放和调剂,确保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使用药品。
三、多方协调
医院用药过程中时常会出现停药、退药和品种更换的问题,为防止这些情况出现的效期问题,我们多采取沟通协同。
1、与供应商协调。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对于贵重药品和效期远的药品,与供应商协商,及时退换,减少浪费。
2、与临床协调。对经药事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药品换品种,应与临床科室协调,先将原有药品使用完,再购进新品种,避免经济损失。
四、详细记录
药品效期管理的各种记录要详细:
1、每月常规检查,对所有药品核对效期,并详细记录。对效期在6个月的药品单独标记。
2、对效期在3个月的药品单独登记在近效期药品记录本上,并与临床科室协调先,并记录协调情况。
论文作者:曹悦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7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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