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参与大市场的集体行动:合作社社员承诺及其影响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员论文,农户论文,合作社论文,大市场论文,集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发展中国家,小农户参与大市场普遍面临信息传递滞后、议价能力缺失和交易成本高昂等诸多挑战。世界各国的大量实践证明,合作社通过提供种苗供应、农资采购、生产管理、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多元化服务,缓解或消除了小农户参与大市场方面的先天缺陷,成为推动小农户参与大市场的最有效途径。一般而言,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越完备,参与合作社的小农户经营效率就越高,收益也越稳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主要受产品特性、社员特性、经营条件和制度环境的影响(黄祖辉、高钰玲,2012)。除此之外,社员承诺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有学者指出,社员承诺是合作社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一旦社员承诺下降,合作社的融资能力及健康程度都会遭受破坏,其向社员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能力也将衰减(Fulton,1999)。在早期,美国的一些谷物营销合作社在与投资者所有企业的竞争中之所以落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少社员禁不住投资者所有企业开出的优惠交易条件的诱惑,或公开或私下地背弃了与合作社的互惠协议(Fulton et al.,1993)。与社员参与合作社兼具惠顾者、所有者和管理者的三重角色相对应,社员承诺包含了业务承诺、资本承诺和管理承诺三个维度。业务承诺主要是指社员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交给合作社或通过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资本承诺是指社员向合作社缴纳股金以换取股份,管理承诺是指社员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参与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策。鉴于中国绝大多数合作社的惠顾者社员不具有所有者身份,其享有的管理者身份也非常有限,他们甚至不奢望管理者身份的获得(邵科、徐旭初,2013),故本文对社员承诺的考察仅限于业务承诺维度。 小农户加入合作社成为社员,意味着双方达成了一项互惠协议。在协议框架内,合作社负责向社员提供优质服务,社员主动向合作社履行惠顾义务。合作社的各项服务通常具有公共品特征,存在弱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例如,合作社价格信息服务几乎没有办法不惠及所有社员,并且社员从信息服务中获益的大小也不会受合作社社员数量的影响。从根本上讲,合作社的各项服务所需资金都来源于集体销售价格与社员交售价格的差额部分,如果集体销售价格始终高于社员交售价格,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就能够得到持续。合作社只有充分发挥集体行动的规模优势,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集体销售价格,这就要求社员在业务上做出可置信的承诺。社员将产品交给合作社或通过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一方面意味着从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中获益,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为合作社的服务提供赞助。换言之,社员背弃与合作社的互惠协议而选择与第三方交易,可以被视为在公共品供给的集体行动中“搭便车”(Fischer and Qaim,2011)。已有的一些调查研究证实,社员不履行惠顾义务的机会主义现象普遍存在。其中,最极端的情况是社员选择“用脚投票”。王鹏、霍学喜(2012)指出,“退社”已不仅仅是少数合作社的个别现象,而是在大部分合作社中都会发生。在调查烟台、青岛两市果农加入合作社后的惠顾行为时,蔡荣、韩洪云(2012)发现,绝大多数社员都没有将所生产的苹果全部交给合作社;谭智心、孔祥智(2012)对鲁、晋、宁三省(区)合作社社员的调查显示,社员生产的农产品没有通过合作社集体销售的比例在50%以上的合作社高达46.68%。与将社员作为调查对象不同,蔡荣、王学渊(2013)对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也发现存在同样的问题,理应交给合作社的货源被社员私售给第三方的比例大于20%的合作社占85.1%,其中,超过50%的占23.4%。 自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中国发展十分迅速。据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5.07万家,实有社员7221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7.8%①。从公开的资料不难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在中国农村遍地开花,对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普遍存在的“搭便车”现象却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合作社并未得到广大社员的认可,甚至在合作社有所发展的地区,仍有大量农户没有加入合作社,这对合作社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十分不利。对此,潘劲(2011)认为,仅从合作社数量、带动农户数等数据单方面解析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合作社的真实发展状况很容易被误读。任何一个合作社,如果没有业务上的社员承诺,即便已经成立,它也没有办法开展活动,最终只会沦落为所谓的“空壳”合作社。因此,有必要从社员的视角对合作社的社员承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山东和陕西两省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为调查对象获取一手数据,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承诺的因素,从而得出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建设性的政策启示。 本文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及理论预期;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包括数据获取、变量说明及模型设定等内容;第四部分是计量分析,包括变量描述性统计和模型估计结果及其分析;第五部分是结论及启示。 二、文献综述及理论预期 (一)概念基础 社员承诺是合作社的一个重要议题,特别是社员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多元的合作社,社员承诺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Bijman and Verhees,2011)。社员承诺之所以重要,Osterberg and Nilsson(2009)从合作社相对于投资者所有企业的比较优势上给出了解释,包括高效经营、有效决策、低成本融资和节约交易成本四个方面。其中,高效经营要求社员愿意与合作社维持长期关系,支持合作社中长期投资;有效决策要求社员积极参与合作社重要事务的集体投票及决策,从而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低成本融资要求社员向合作社提供股权资本,避免诉诸于其他成本较高的融资渠道;节约交易成本要求社员严格履行互惠协议,尽量减少对成本高昂的交易控制措施的引入。不难看出,失去社员承诺的合作社将无法在市场上与投资者所有企业相竞争。在组织管理学者看来,承诺包含情感承诺、规范承诺和持续承诺(Meyer et al.,2002)。其中,情感承诺是指成员参与组织社会交往的程度,规范承诺强调成员与组织关系中的义务方面,而持续承诺则源于成员退出组织将面临收益减少问题,从而选择继续留在组织内部。 与组织管理学者不同,组织经济学者对社员承诺的理解往往与(持续惠顾的)忠诚行为(loyal behavior)联系在一起。例如,Fulton(1999)较早地对社员承诺的概念做出了界定,认为合作社社员承诺是“在合作社与投资者所有企业相比不具有价格和服务优势的情况下,社员仍继续惠顾合作社的偏好”。其他学者也给出了类似的定义。例如,Barraud-Didiera et al.(2012)认为,合作社社员承诺是指“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时候,社员不会考虑要不要将农产品销售给其他收购商”。这些学者都秉持相同的一个观点,即忠诚的社员退出合作社的可能性较低,并且面对外界更有利的交易条件不会采取“旁销售(side-selling)”、“协议外销售(extra-contractual sales)”或“搭便车”行为②。但是,也有个别学者坚持认为,承诺与忠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承诺在严格意义上是忠诚的前置因素,作为态度的承诺并不必然带来忠诚的行为(Cechin et al.,2013)。尽管如此,大多数学者在实际研究中并没有将这两者区分对待。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分歧,本文赞同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其中一个重要理由是:与承诺的结果(忠诚行为)相比,承诺的态度是一种心理现象,具有潜在性,很难被直接观察和证实。一些调查研究发现,在很多非洲国家,因合作社经常赊欠货款,急需现金的社员采取协议外销售的行为很难得到控制(Eaton and Shepherd,2001)。在合作社面临的集体行动困境③中,Fulton(1999)特别指出社员“搭便车”现象最为突出,但令人欣慰的是,作为合作“黏合剂”的社员承诺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二)相关文献回顾 在非合作博弈的框架下,Staatz(1989)对合作社社员承诺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他认为,单期博弈的纳什均衡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所有社员的占优策略都是“搭便车”;但是,在多期非合作博弈框架下,退社时间预期、惩罚机制(经济上的或心理上的)、贴现率(与社员年龄有关)等因素将直接决定社员承诺的强弱。也有学者在合作博弈的框架下分析了社员承诺问题。例如,Sexton(1986)认为,在社员相互之间可以沟通信息、社员承诺能够被有效执行这两个假设条件下,社员承诺问题将被转变成合作剩余如何分配的问题,即如何使社员合作收益高于不合作收益。由于存在社员异质性,他建议,对不同社员区别对待,也就是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换取社员承诺。Fulton(1999)指出,社员承诺在早期的合作社内主要发轫于对合作理念(cooperative ideology)的追求,但这一理念随着市场体系变革已逐渐消逝。在当前阶段,具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和服务才是合作社提升社员承诺的得力措施。Bijman et al.(2013)认为,社员承诺取决于社员与合作社两者之间的交易治理机制。他们认为,合作社不仅保留了市场和科层的合作原则(前者体现强激励,后者体现权威和奖惩制度),还具有社区和民主的治理特征(前者体现共同的规范和价值观以及互惠传统,后者体现用投票协调各方利益、多数同意的原则)。市场的强干预会破坏社员自发合作的意愿,对社员承诺有副作用;科层控制不利于社员对合作社的信任,对社员承诺也有副作用;社区内的信任、道德规范等能使合作价值得到内化,对社员承诺有正效应;民主治理能够形成合作社内的共同利益,有助于建立起社员的可置信承诺。 除了理论分析,也有一些国外学者利用调查数据对影响合作社社员承诺的因素做了实证分析。例如,Fulton et al.(1993)利用加拿大阿尔伯塔小麦合作社(Alberta Wheat Pool)④社员(农场主)的调查数据研究认为,对分享合作社盈余能力的评价、对合作社服务重要性的评价以及小麦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等因素对社员承诺有重要影响。在实际中,不是所有社员农户都会选择将其产品全部交给合作社,而且,非社员农户也不是不会向合作社销售其产品,这种现象被称作“双重旁销售”(double side-selling)。对此,Pascucci et al.(2011)利用意大利农户的调查数据研究指出,社员资格和向合作社销售产品行为两者之间具有互联性。也就是说,尽管合作社社员可能背弃惠顾协议,或公开或私下地将其产品销售给第三方,但是,社员资格认定仍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他能够提高社员承诺,通常情况下,与非社员农户相比,社员农户更倾向于将其产品交给合作社。Mujawamariya et al.(2013)利用卢旺达咖啡种植户的调查数据进一步研究指出,社员资格确实是影响社员农户对合作社惠顾行为的一个重要变量,但交易成本的影响更不容忽视。这是因为,不同销售渠道的契约安排不同,从而交易成本也不相同。经调查发现,尽管社员农户的资产专用性较强(种植规模大),且货款支付时间较难确定,但非社员农户向流动商贩销售其产品的成交价格也很不稳定。Fisher and Qaim(2011)利用肯尼亚240户蕉农的调查数据分析了社员对合作社的惠顾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认为社员是否将所生产的农产品交给合作社、交给合作社的数量以及交给合作社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受合作社社员规模、货款支付延迟时间等结构性或制度性因素的影响。Wollni and Fischer(2012)利用哥斯达黎加咖啡种植户的调查数据重点分析了生产规模与社员承诺的关系。研究发现,生产规模较小和生产规模较大的社员交给合作社的产品比例较高,而生产规模中等的社员交给合作社的产品比例则较低;此外,合作社社员数量、社员与合作社管理层之间的沟通频率、社员受教育程度、社员家庭非农收入情况等因素对社员承诺也存在显著的影响。Mensah et al.(2012)以贝宁腰果合作社为例,对影响社员承诺的因素做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预售份额(是指采收之前,社员将腰果提前销售给第三方的份额)、市场价格、合作社收购价格、将产品交给合作社的交易成本直接决定了社员承诺水平的高低。Cechin et al.(2013)利用巴西某合作社148户社员的调查数据,对市场机制、科层机制、社区机制和民主机制与社员承诺之间的关系做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这四类组织机制越是完善,社员承诺就越能得到提升。 近年来,国内学者围绕社员承诺或社员“搭便车”问题也做了一些理论和实证研究。王军(2011)意识到,单个社员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以更好的价格将产品销售出去以获得更多收益,但如果每个社员都这么做,最终的结果将是合作社的整体利益受损。他认为,可以从完善监督机制(经营者的监督和划片经营制度)和激励机制(事后奖惩机制和定价机制)两个方面来解决社员“搭便车”问题。李桃(2014)认为,合作社现有制度安排中产权不清和由此引发的治理机制不完全使“搭便车”成为社员利益权衡时的理性选择。肖云等(2012)认为,社员对合作社管理层缺乏信任、社员个人行为和行为后果之间联系不紧密、合作社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是社员“搭便车”行为产生的根源。王鹏、霍学喜(2011)以渤海湾苹果优势区367户退社果农为例,分析了社员退社行为(事实上,退社本身是社员承诺缺失带来的一种极端行为)的影响因素。他们发现:外部市场对社员生产率的评价、入社前的生产率以及所面临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对退社社员入社持续时间有显著影响。黄胜忠等(2007)以浙江省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80户社员为例研究发现,影响社员承诺的因素主要是社员个人特征、资源禀赋、角色特征以及组织结构。蔡荣、韩洪云(2012)利用烟台、青岛两市348户果农的调查数据分析了社员惠顾合作社的产品比例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风险态度、种植规模、果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显著。谭智心、孔祥智(2012)认为,合作社内部的不完全产权、不完全治理机制和交易费用将导致社员产生“搭便车”的行为动机。进一步研究表明,户主年龄、学历、是否村民代表,农户社会资本情况、市场信息获取情况、家庭净收入水平,以及所在村庄人数、治理民主情况、村民互惠程度,共同影响着合作社社员“搭便车”的程度。孙亚范、余海鹏(2012)利用江苏省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43位社员的调查数据研究发现,社员在参与合作社时普遍缺乏稳定惠顾的强烈意愿;对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的了解、对合作社提供服务的满意状况、对合作社管理层的信任程度,是影响社员稳定惠顾合作社的主要因素。蔡荣、王学渊(2012)利用山东省4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数据分析了合作社社员“搭便车”行为的影响因素。他们发现,合作社社员规模、社员异质性、合作社创办年限对社员“搭便车”行为具有显著影响,但选择性激励制度对社员“搭便车”行为影响不显著。 在上述研究中,针对“社员将所生产的农产品销售给合作社以外的第三方”这一现象,尽管不同的学者采用了不同的概念来描述,例如“社员承诺”、“社员‘搭便车’”等,但实际上,这两种称呼类似于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社员承诺”侧重于反映社员将多少所生产的农产品交给合作社,而“社员‘搭便车’”则强调社员将多少所生产的农产品销售给合作社以外的第三方,但同时又享受合作社的好处。也正因如此,不少学者都是以集体行动理论为基础,分析合作社社员规模和社员异质性等因素对社员承诺或“搭便车”行为的影响(例如Fisher and Qaim,2011;Wollni and Fischer,2012;谭智心、孔祥智,2012;蔡荣、王学渊,2013)。其中,部分研究的结论能够支持集体行动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有一些研究的结论与理论假说相悖。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分歧,很大程度上是受集体行动困境产生所依赖的两个重要前提假设的影响:一是社员相互间沟通很难或根本无法沟通,二是社员无法参与合作社利益分配规则的制定。显然,并非所有实际运行中的合作社都符合这两个前提假设。根据Ostrom(1990)的观点,这两个前提假设仅仅适用于某些规模较大的合作社⑤,而对于其他合作社,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就完全不适用,因为在那种环境下,社员相互间能够在接触中频繁沟通,彼此建立起信任和依赖感,从而形成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互惠的处事模式,促使每个社员就维护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进行自主治理。但需注意的是,有很多因素可能影响自主治理中集体行动的效果,识别这些因素不仅可以促进合作社内部自主治理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也有助于抑制社员“搭便车”动机,提升社员承诺水平。 (三)理论预期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及实证研究的相关结论,本文将影响合作社社员承诺的因素归纳为五个方面,包括组织结构、治理机制、社员特征、经营特征和外部环境。其中,组织结构因素分为社员规模和社员异质性;治理机制因素分为价格溢出、行为监督、信息沟通和参与决策;社员特征因素分为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年限、入社时间和资金约束;经营特征因素分为生产规模、非农就业和销售经验;外部环境因素分为家庭住址距合作社距离、市场公平性和所在地区。各个变量对社员承诺的影响方向预期如下: 1.组织结构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社员规模。根据集体行动理论,与社员规模小的合作社相比,社员规模大的合作社会产生诸多困境。在社员规模大的合作社中,社员之间频繁互动的机会减少,不仅会妨碍促进合作的声誉机制的建立,也会束缚社员相互间的有效监督;更为严重的是,声誉机制和有效监督的双重缺失还将制约合作社内的信任形成和发展。即使这些理由不构成社员规模大的合作社实施集体行动的局限,合作社社员规模也会影响社员在集体行动中的算计和策略。社员之所以愿为集体行动努力,最直接的原因在于,他的努力能够影响集体行动的效果,进而获取收益。但是,这种影响在边际上的大小会随着合作社社员规模的扩大而下降。由此,本文预期,社员规模对社员承诺的影响为负。②社员异质性。生产大户、营销大户、农技员、龙头企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创办者。由于不同参与主体在个体特征、资源禀赋和发挥角色等方面存在差异,合作社社员群体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加上转型时期社会环境的高度复杂性,社员异质性必然会影响社员对合作社的认同和投入(黄胜忠等,2007)。一般而言,与龙头企业、运销大户等市场主体相比,普通农户对生产大户的认同感要相对强一些,理由是,他们作为惠顾者(业务承诺)的相同身份可能会促使其相信合作社会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分配方案,这对社员承诺水平的提升会有一定的促进。但是,这一推理也有可能忽略另一个更重要的事实,即为了使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生产大户领办的合作社在短期内也会制定一些有损惠顾者利益的分配方案,例如减少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比例,这对社员承诺会造成消极影响。因此,社员异质性对社员承诺的影响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 2.治理机制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价格溢出。价格是影响社员销售决策的最主要因素,社员对销售渠道的选择主要是基于利润最大化原则。本文预期,价格溢出对社员承诺有正向影响。也就是说,如果合作社向社员提供的收购价高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收购价,那么,理性的社员就会将其产品交给合作社,此时社员承诺水平较高。②行为监督。合作社以“权威”之名对身为“下属”的社员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会产生两类不同的效应。一是合作社通过监督直接限制了社员的销售行为,因为社员一旦被发现背弃惠顾协议而与第三方交易,就可能受到合作社相应的惩罚,从而监督对社员履行承诺产生积极作用。二是行为监督也有可能使社员产生厌恶感,社员认为这是合作社对自身缺乏信任的一种表现,从而选择不合作,最终导致社员承诺水平下降(Bijman et al.,2013)。因此,行为监督对社员承诺的影响不确定。③信息沟通。合作社管理层与社员进行信息沟通,至少可以带来两个好处。一是有助于合作社建立起与社员的互惠关系,使社员相信放弃较小的短期利益将换得较大的长期利益,从而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的动机;二是可以加快信息在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传递,降低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既保证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案照顾广大社员的诉求,也避免社员做出错误的销售决策。由此,本文预期,信息沟通对社员承诺有正向影响。④参与决策。有学者指出,员工对企业不满时若能发出有影响的“声音(voice)”,那么,不仅组织承诺水平会得到提升,而且员工怠工行为发生次数也会减少(Fenwick,2005)。对于合作社,社员若能参与其重要事务的决策,那么就有机会促使合作社制定出有利于普通社员的利益分配方案,从而激发他向合作社做出惠顾承诺。本文预期,参与决策对社员承诺有正向影响。 3.社员特征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户主年龄。由于年龄大的社员更在乎短期收益,对合作社事业的长远发展缺乏奉献精神,因此,本文预期,户主年龄对社员承诺有负向影响。②受教育年限。有学者指出,受教育年限短的社员,接受合作社提供的新技术的能力有限,所生产的农产品很可能达不到合作社统一销售的要求,于是只能通过其他渠道销售,从而产生“搭便车”行为(谭智心、孔祥智,2012)。由此,本文预期,户主受教育年限对社员承诺的影响为正。③入社时间。入社时间长的社员不仅对合作社的经营状况相对更了解,容易与合作社建立起彼此互信的关系;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前期很可能为了维持与合作社的交易关系进行了大量的专用性投资,这些将对背弃惠顾协议的违约行为形成约束。由此,本文预期,入社时间对社员承诺有正向影响。④资金约束。在实际中,很多合作社向社员收购产品往往采取赊款的形式,从而腾出足够的资金向非社员农户收购。尽管这一举措既能够充分利用合作社的闲置库容,加速资本折旧,也有助于获得规模经济优势(蔡荣、王学渊,2013),却会挫伤那些急需周转资金的社员向合作社交售其产品的积极性,他们很可能为了缓解资金压力而选择与第三方交易。由此,本文预期,资金约束对社员承诺具有负向影响。 4.经营特征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生产规模。就一般情况而言,生产规模大的社员所要交售的产品数量也多,相反,生产规模小的社员所要交售的产品数量也少。与生产规模小的社员相比,生产规模大的社员更容易受到合作社重视。这是因为,为了节约单位产品的交易成本,合作社更愿意与生产规模大的社员保持良好的交易关系,因此,这类社员背弃惠顾协议的动机相对较小。由此,本文预期,生产规模对社员承诺的影响为正。②销售经验。以往研究表明,销售经验越丰富的农户,越有能力建立起自己的销售网络,从而对合作社的依赖性越低(蔡荣、韩洪云,2012),其结果是向合作社交售的产品数量越少。由此,本文预期,销售经验对社员承诺的影响为负。③非农就业。非农就业在增加社员家庭收入的同时,也降低了社员的合作需求,因而对合作社社员承诺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本文预期,非农就业对社员承诺的影响为负。④距合作社距离。家庭住址距合作社距离远,既意味着社员的销售行为更难受到合作社监督,“搭便车”的难度下降,也表明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交易成本较高,合作收益较低。由此,本文预期,距合作社距离越远,社员承诺水平越低。 5.外部环境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市场公平性。在市场交易模式下,一些收购商往往利用掌握市场信息的优势或其他有利条件实施价格欺诈或者故意压级扣重,造成农户利益受损。通常情况下,如果市场环境欠公平,社员就会失去选择市场交易的动力,相比之下,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积极性会得到加强。由此,本文预期,公平的市场环境会对社员承诺产生一定的负向效应。②所在地区。不同地区的市场发展水平不一定相同。就一般情况而言,在市场发展水平高的地区,社员向合作社以外的第三方销售产品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由此,本文预期,与市场发展水平低的地区相比,在市场发展水平高的地区,社员承诺水平相对较低。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获取 为了分析前文提出的五个方面因素对合作社社员承诺的影响,本文以苹果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考察对象。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苹果年产量仅有300万吨,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年产量已突破3000万吨。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苹果生产国和苹果出口国,全世界超过42%的苹果产量来自中国,中国苹果国际市场占有率达13.5%,稳居世界首位。渤海湾地区和黄土高原地区是中国两个最适宜苹果生长的地区,其中,山东和陕西是这两大苹果生产区域的代表性省份。2011年,山东省和陕西省苹果产量分别为837.9万吨和902.9万吨,分别占全国苹果总产量的25.2%和27.1%。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背景下,山东和陕西两省苹果合作社发展较快,其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现实问题也比较具有代表性,本文研究结论对其他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具有启发性。 本文数据来自对山东和陕西两省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为营销型)672户果农社员的问卷调查,调查时间集中在2013年7~8月,问卷调查全部由事先经过系统培训的在校本科生负责完成。为了保证问卷调查的质量,笔者首先在烟台市选择了3家苹果专业合作社并从中分别随机走访10户社员进行了预调查,然后根据调查中所碰到的情况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调查问卷。问卷调查主要从合作社和社员两个层面展开,首先在两个省共选择了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在每个合作社中随机选择了30户果农社员作为样本。在对社员进行调查时,调查人员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入户访谈,力图使受访社员的回答准确、可靠。由于入户调查期间部分样本社员外出,调查人员最终实际调查了672户,调查问卷全部有效。从样本分布情况看,有329户果农社员分布在山东省烟台、威海和青岛三市,其余343户果农社员分布在陕西省延安、渭南两市。 (二)变量测度 全部变量的名称、含义、赋值及预期影响方向见表1。 (三)模型设定 为了检验上述影响合作社社员承诺的因素,本文提出如下形式的计量模型: (1)式中,α、表示待估计系数,i=1,2,…,16;μ是误差项。因为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存在不可忽略的部分取值为0或1的情景,所以,Tobit模型是最为合适的回归分析模型。该模型定义了一个满足经典线性回归假设的潜变量,服从具有线性条件的正态同方差分布,即有: (2)式和(3)式中,为潜变量,y为被观察到的因变量,当0<<1时,所观察到的y变量等于,并在严格正值上连续分布;当≤0时,y=0;当≥1时,y=1。X为自变量,β为回归系数向量,ε为服从正态分布的独立残差项。的值域在被转换为y的值域后,用极大似然法可以估计出Tobit模型中的各个待估参数。 四、计量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根据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比例的高低(也即社员承诺水平的高低),对672户样本社员进行分类,结果见表2。在所有样本社员中,完全不向合作社交售产品和向合作社交售全部产品的社员各有33户和81户,分别占4.91%和12.05%。根据进一步的统计结果,社员承诺值在0~0.2的样本有86户,占样本总数的12.80%;社员承诺值在0.2~0.4的样本有96户,占样本总数的14.28%;社员承诺值介于0.4~0.6、0.6~0.8和0.8~1的样本所占比例分别为22.77%、23.66%和26.49%,分布相对均匀。总体来看,样本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平均仅有62%,并且存在着较大差异(标准差为0.28)。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到底是哪些因素影响了社员承诺。 当前从事苹果生产的劳动力不仅存在较为突出的“老龄化”现象,而且面临着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的困境。调查统计显示:样本社员的户主年龄最小为30岁,最大为72岁,平均约为57岁;户主受教育年限平均也仅有7.43年。样本地区大部分苹果合作社的成立时间都不长,很多都是在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之后才成立的,正因如此,社员入社时间普遍也较短,最长的只有7年,平均仅为3.5年。有121户社员面临资金约束,约占样本总数的18%。样本社员的苹果园规模总体上偏小,最小的仅1亩,最大的也只有10亩,平均不到5亩,其中,大多数社员的苹果园规模分布在3亩~7亩之间,这部分社员接近样本总数的70%。样本社员从事苹果经营的时间较长,平均经营时间在15年左右,经营时间最短的也有7年,积累了丰富的销售经验。表示家庭成员有非农就业渠道的社员有194户,约占样本总数的29%。样本社员家庭住址距合作社距离平均约为1公里,介于0.2公里~3公里之间。调查统计还显示,认为市场交易公平的社员仅有249户,约占样本总数的37%。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具体见表3。 (二)模型估计结果 本文采用Stata12.0统计分析软件对合作社社员承诺水平的影响因素进行计量分析,模型估计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社员规模(Size)、价格溢出(Pric)、参与决策(Deci)、受教育年限(Edu)、入社时间(Time)、资金约束(Capi)、生产规模(Scal)、销售经验(Year)、非农就业(Empl)、距合作社距离(Dist)、市场公平性(Fair)、所在地区(Zone)共12个变量对合作社社员承诺都具有显著的影响,但社员异质性(Hete)、户主年龄(Age)、行为监督(Supe)和信息沟通(Freq)四个变量对合作社社员承诺的影响都不显著。 (三)估计结果分析 1.组织结构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社员规模。与前文预期一致,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社员规模越大的合作社,社员承诺水平越低。已有的一些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例如,黄胜忠等(2007)研究发现,合作社社员规模的扩大对社员承诺(特别是情感承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蔡荣、王学渊(2013)的研究也证实,社员规模越大的合作社,“搭便车”现象越严重。②社员异质性。模型估计结果显示,社员异质性对社员承诺不具有显著的影响。这表明,在合作社形成过程中,领办主体的身份不会对社员承诺构成影响。也就是说,不论是生产大户领办的合作社,还是营销大户、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领办合作社,两者在社员承诺上不会存在明显差异。 2.治理机制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价格溢出。与前文预期一致,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合作社向社员提供高于市场价的收购价有助于提高社员承诺水平。以往的研究也从不同的角度证实了这一观点。例如,Cechin et al.(2013)以巴西Lar合作社为例研究发现,对合作社收购价满意的社员更愿意将产品交售给合作社;而Wollni and Fischer(2012)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正因为向社员收购咖啡豆的价格低于市场价,哥斯达黎加很多咖啡合作社面临社员撕毁收购协议的尴尬境地。②行为监督。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合作社对社员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并不能提高社员承诺水平。这一结果表明,合作社仅仅是出于提高社员承诺水平而去监督社员的销售行为,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反而有可能造成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关系紧张,不利于社会资本的培育。③信息沟通。模型估计结果显示,信息沟通对社员承诺不具有显著的影响,这与前文预期不一致。其原因可能在于,社员与合作社之间频繁的信息沟通除了意味着双方社会关系的增进和信息不对称程度的缓和,也可能表明合作社内部存在着严重的“影响成本(influence costs)”问题(Iliopoulos and Hendrikse,2009)。在这样的合作社,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方案就有可能是一种奢求,社员承诺很难得到保证。④参与决策。与前文预期一致,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参与合作社重要事务的决策对社员承诺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以往研究也有类似的发现。例如,Osterberg and Nilsson(2009)就曾指出,社员参与合作社治理有助于增强他们对合作社的承诺;黄胜忠等(2007)研究认为,社员对合作社经营决策影响程度越大,他们对合作社的情感承诺和持续承诺也越高;Cechin et al.(2013)的研究表明,提升社员对参与合作社经营决策的认知水平,能够有效增强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积极性。 3.社员特征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户主年龄。模型估计结果显示,户主年龄对社员承诺不具有显著的影响,表明户主年龄与社员承诺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联,这与前文预期不一致。②受教育年限。与前文预期相反,本文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受教育年限对社员承诺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即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受教育年限长的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反而较低。对此,本文认为,受教育年限长的社员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较强,更有可能搜寻到合作社之外的有利销售渠道,从而对合作社统一销售渠道的依赖性降低。正因为存在“退出选择”(exit option)的机会,社员承诺水平才不升反降。以往的研究也有类似的发现。例如,Wollni and Fischer(2012)研究认为,社员接受正规教育的时间越久,其对合作社的惠顾承诺水平就越低。③入社时间。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入社时间对社员承诺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入社时间越久,社员承诺水平也越高,这与前文预期一致。④资金约束。模型估计结果显示,资金约束对社员承诺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如果社员面临资金约束,那么,他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就会降低。这与前文预期吻合。以往的研究也得出了这一结论。例如,Fischer and Qaim(2011)研究发现,选择延迟付款制度的合作社,社员承诺水平相对较低;Mensah et al.(2012)研究指出,贝宁咖啡种植户之所以在收获季节来临之前就将部分咖啡豆预售给出价较低的流动商贩,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面临资金约束,最终导致合作社面临较低水平的社员承诺。 4.经营特征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生产规模。模型估计结果显示,生产规模对社员承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社员生产规模越大,其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也越高。这与前文预期一致。在以往的研究中,蔡荣、韩洪云(2012)也有类似的研究发现。②销售经验。与前文预期一致,销售经验对社员承诺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社员积累的销售经验越丰富,其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越低。③非农就业。模型估计结果显示,非农就业对社员承诺影响显著且影响方向为负,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与家庭成员没有非农就业渠道的社员相比,家庭成员有非农就业渠道的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相对较低。这与前文预期一致。④距合作社距离。模型估计结果显示,距合作社距离对社员承诺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距合作社距离越远的社员,其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越高。这与前文预期一致。在以往的研究中,Mujawamariya et al.(2013)也有类似的发现,那些将产品销售给流动商贩的社员,其住处往往距合作社距离较远。 5.外部环境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①市场公平性。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市场公平性对社员承诺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也就是说,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如果社员认为市场能够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则其向合作社交售产品的比例会较低。这与前文预期一致。②所在地区。调查发现,陕西的果农在自家田头就能够将所生产的苹果销售给收购商,而山东的果农则必须将所生产的苹果运到村庄指定交易地点销售给收购商。由此可见,在这两个省份,社员选择与合作社之外的第三方交易所付出的交易成本存在很大不同,山东省要明显高于陕西省。本文分析结果对此也给予了证实,即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与陕西省相比,山东省合作社社员的承诺水平相对较高,这与前文预期相反。 五、结论及启示 作为集体行动的组织,合作社在世界范围内广为存在,特别是在农业领域。在与投资者所有企业的竞争中,合作社只有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但是,较低的社员承诺直接制约了合作社的规模经济优势,成为很多合作社失败的重要原因。如何提升社员承诺水平,成为合作社面临的最大挑战。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对于集体行动的成本和收益,不同的社员会有不同的权衡和比较,从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社员承诺。为了揭示影响合作社社员承诺的因素,本文利用山东和陕西两省672户合作社社员的调查数据就组织结构、治理机制、社员特征、经营特征和外部环境共五类因素对社员承诺的影响做了实证分析。实地调查发现,当前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社员承诺水平总体较低的困境,受访社员向合作社交售的产品数量占其产量的比例只有62%,其余均销售给了合作社之外的第三方。社员的这种行为尽管使其获得了短期的额外收益,却损害了合作社的集体收益,从长期看,“搭便车”社员仍将为此付出代价。通过计量模型分析,本文得出的主要研究结论是:社员承诺水平的高低主要受合作社社员规模、有无价格溢出、是否参与合作社决策、户主受教育年限、是否存在资金约束、生产规模、销售经验、家庭成员有无非农就业渠道、入社时间、距合作社距离、市场公平性和所在地区的影响,与户主年龄、合作社社员异质性、合作社是否监督社员销售行为、合作社是否与社员经常沟通信息无关。 本文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第一,合作社不宜过分扩大社员规模,应将社员规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事实上,这是一个两难选择。这是因为,社员规模越大,合作社的规模经济优势就越明显,而限制社员规模,无疑会削弱合作社的规模经济优势。对此,现实中一些合作社采取提高入社门槛(例如规定最低生产规模标准)和向非社员收购产品相结合的“双管”措施,既限制了社员规模,也保证了货源数量。第二,合作社向社员收购产品的价格至少不应低于市场价。当前,绝大多数合作社正处于成长期,缺少资金一直是它们面临的首要难题,在盈余分配上,它们对社员的“二次返利”数额往往很有限,甚至根本没有。在这样的合作社,收购价格是社员销售决策的主要依据。如果合作社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理性的社员必然会将产品销售给外部收购商。第三,鼓励社员参与合作社重要事务的决策。社员对于合作社重要事务的参与包括:通过参加社员大会在重大决策中积极行使投票、选举等民主权利;通过正式或非正式渠道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流有关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事实上,鼓励社员参与合作社重要事务的决策,重要的不是得到什么样的决策结果,而是期望借助决策过程本身来激发社员对合作社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促使他们愿意为合作社事业发展牺牲短期利益。第四,加快土地流转进程,促进农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农地流转政策,鼓励农业生产能手采取转包、租赁等方式从其他农户手中取得农地经营权,从而促进生产大户发展。 ①资料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www.ccfc.zju.edu.cn)。 ②现有文献中,尽管对同一现象学者们采用了不同的称谓,但他们所要表达的涵义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③这些困境包括社员“搭便车”问题、眼界问题、投资组合问题、控制问题和影响成本问题。 ④该合作社位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市,成立于1923年,目前是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部分地区的谷物储运联营组织,拥有社员(农场主)300个,农村产地仓库约700座,总仓容近200万吨。 ⑤有学者认为,社员个数在500以上的合作社就可称为规模较大的合作社(Cechin et al.,2013);但也有学者认为,合作社规模是大还是小,很难有统一的划分标准(Birchall and Simmons,2004)。小农户参与大市场的集体行动:合作成员承诺及其影响因素_搭便车论文
小农户参与大市场的集体行动:合作成员承诺及其影响因素_搭便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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