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有外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外贸企业论文,股份制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放到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突出位置。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这段话对股份制与社会主义的兼容问题作出了明确而科学的结论,对于深化国有外贸企业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我们加快当前的改革带来了良好机遇。
一、外贸企业改革的几个主要阶段
十多年来,外贸企业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采取了利润分成、利改税、承包制等多种措施,国家又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企业改革逐步发展到以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主要内容的新阶段。
1.1979年到1987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下放外贸经营权,改革高度集中的经营体制;实行外贸减亏增盈分成制度;实行地区差别的外汇分成制度;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等。
2.1988年到1990年,主要是在外贸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在轻工、工艺、服装行业进行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
3.1991年到1993年,取消国家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按照国际通行做法,由外贸企业自负盈亏,实行全国统一的外汇留成比例办法,对企业实行简政放权。
4.1994年到1997年,外贸企业改革的核心是汇率并轨,取消外贸企业承担的无偿和有偿上缴外汇的任务,实行浮动汇率,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组国有外贸企业。
5.1997年以来,确定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二、外贸企业已取得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具备了实行股份制改组的条件
1.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为企业的自主经营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我国各级外贸企业主管部门逐步下放了进出口经营权,外贸项目审批权,企业人事、劳动、分配管理权,推行出口代理制等,贯彻“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使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得到落实,促使外贸企业转变经营思想,增强改革和竞争意识,建立企业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增强对国际市场的竞争和应变能力。
2.外贸企业重视技术改造,引进先进技术,促进了外贸出口商品的结构变化
我国外贸企业为了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纷纷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造,引进先进技术,增加科技投入,优化产品结构,争取最佳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初级产品在出口商品中的比重逐年下降,工业制成品在出口商品中的比重逐年上升。在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将逐步下降,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将逐步上升。
3.外贸企业管理模式的改革,打破了由十几家国营外贸公司垄断全国对外贸易的局面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外贸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下放外贸经营权,改变高度集中的经营体制;改革公司财务体制,建立中央、省(市)两级财务分灶管理体制。随后外经贸主管部门又分批审核,批准了一批大、中型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商贸公司参与外经贸活动。到1995年底,有外贸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已达1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2217万家,竞争十分激烈。
4.外贸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三项制度的改革初见成效
这三项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外贸企业改革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既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又是难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和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紧紧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增强外贸企业活力这个中心进行。
5.外贸企业的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
近几年来,各级外贸企业积极稳妥地推进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推行外贸行业的大公司、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促进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因势利导,合理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对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破产或兼并,通过兼并、破产、重组,推动资产和人员向优秀企业流动,实施大公司、大企业战略。上海、辽宁、广东等地区在这方面都做了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外贸专业公司改组为股份制公司的目标类型
搞股份制改造,并不一定要将企业搞成股份公司,或者说,不一定要搞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份制改造的备选形式。
在当前情况下,笔者认为比较适宜的改造形式有以下几种: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这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既可以是外贸公司和生产企业或其他社会法人共同投资入股,将外贸公司自身改组为有限责任(集团)公司,也可以以外贸公司为一方,全体公司职工为另一方,将外贸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这种形式的股份制改组易于进行,而且从根本上转变了外贸公司的内部经营机制,因此,国家是积极支持和倡导这种形式的股份制改组的。
2.社会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有三种形式,一种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为社会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种为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但只有社会募集这一种适合外贸公司的股份制改组。
外贸公司改组为社会募集有限公司,有利于其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增强自身的资金实力;职工入股后,成为公司股东,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社会公开募股,有利于提高股份公司的知名度,增强股份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为了提高股票回报率,股份公司只有适应市场变化,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从本质上说,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形式,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某些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改建为公司时必须是国有独资公司:(1)从事机密尖端技术研究、生产的企业;(2)以生产军工产品为主的企业;(3)特殊矿产资源企业;(4)承担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5)市政公用事业的企业。也有人认为,经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一二类商品的外贸公司,也可以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贸公司改组为股份制公司时可以考虑吸收外资入股,组建由外资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外资入股有几个好处,一是在合作过程中有利于学习西方现今的管理经验;二是有利于利用外资现有的销售渠道,扩大出口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三是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从而拓宽了融资的渠道。
四、国有外贸总公司组建上市股份公司,是外贸企业改革的新突破
近年来,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继续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完善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外贸间接调控体系,外贸经营体制改革在逐步深化中稳步推进。
国有外贸总公司组建上市股份公司,是外贸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发展的新突破。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批准,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500万A股于1997年5月初上网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五矿发展”是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的上市公司,由原五矿总公司所属的五矿钢铁、中国矿产、五矿贸易、五矿东方、五矿货运、五矿招标等6家二级公司的优质资产重组而成。“五矿发展”上市挂牌交易,不仅使中国股市的外贸板块增加了新的大盘股,也标志着国有大型外贸企业在资产重组、筹资融资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对于搞好搞活国有外贸企业,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外贸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外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是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目前已取得了稳步的进展,但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所要求的规范还存在相当的差距,从外贸企业股份制试点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改制问题
股份制改革,必须选择将企业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起来的运行机制,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建立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但是,从实际操作的情况来看,有的企业搞形式主义,改制不转制,重“股”忘“制”,董事长和总经理仍由上级委派,股东大会、监事会形同虚设。
2.资产问题
股份制改革,加速了外贸企业经营体制的转换,有利于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和科学管理,但是,我国企业大多产权不清,产权主体“缺位”,目前还没有真正解决谁作为国有股的代表问题,一些企业都在此基础上进行融资,盲目地沉浸在股份制改革的热浪中,筹资、圈钱、高溢价发股,使资产的权益和利益难以充分保障。
3.管理问题
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发展的一种形式,有严格而科学的运行机制和规定,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约束力,以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但有些企业却放松对股份公司的管理,加上职工持股后大部分人缺乏股份制知识,不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懂得怎样依法行使自己参与企业决策的权利,造成了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把自己当成是“自由人”,搞“内部人控制”。
4.草率上市
股份制改革,不是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唯一形式,上市公司只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型。股份制是相当规范的企业制度,但是有些企业缺乏规范,也不愿规范,乱发内部股并流向社会,有的股份制改革还没有完成,内部股就到处泛滥,并向股民作出上市、上柜的承诺,其后果不堪设想。
5.“一股就灵”
股份制改革是一场涉及财产制度与组织形式的深刻变革,首先要清产核资,进行资产评估,摸清企业的家底,是一场涉及微观经济基础的根本性变革。它是一项艰苦细致、政策性较强的工作,不能把股份制改革简单化,片面化,一哄而上,有的企业急于求成,盲目推行“股份化”,期望“一股就灵”,“一股就活”,使股份制变形走样,再犯形而上学的错误。
在十五大精神的推动下,外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仍然需要继续深化,以“大经贸”战略为统领,加大改革的力度,整顿经营秩序,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鼓励出口,朝着建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规范、更加开放的外贸方向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