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法和归纳法在地理法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与探讨_地理论文

演绎法和归纳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与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归纳法论文,演绎法论文,规律论文,地理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地理规律是反映地理事象空间状态和格局,以及地理事象发展过程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的知识。地理规律知识在理解地理事象的本质联系和时空变化趋势,以及剖析地理事象成因与过程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此外,因地理规律知识具有“一般法则”的特点,既可促进学生地理归纳、推理、预测等能力的养成,也能推进学生地理迁移学习和后续学习。

      一、地理规律知识的学科属性与教学视角

      1.地理规律知识的特点

      地理规律知识是揭示地理事物本质联系、结构特征、变化趋势的知识。地理规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反映地理事象与空间位置之间必然联系的地理分布规律。属于空间规律,强调的是空间分布与更替,有地带性与非地带性之分。例如,气候类型的分布规律、从赤道向两极的地带性规律、世界大洋表层洋流的分布规律等属于地带性规律;某些非可再生资源、聚落、绿洲等分布属非地带性规律。

      其二,反映地理事象发展变化必然趋势的地理演变规律。属于时间规律,强调的是时间演变与更替,具有稳定性、渐变性特点。例如,太阳直射点的回归运动规律、我国东部地区锋面进退规律、气温的年变化和日变化规律、人口变化模式等。

      2.地理规律知识的教学视角

      若想探讨地理规律知识的教学视角,应首先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即理解地理规律的本质是什么?(地理规律知识的内涵与外延)地理规律知识是什么样子的?(把握清楚地理规律知识的属性特征,包括其不同的类型与特性)地理规律知识会产生什么作用?(认识地理规律知识的功能与价值,既要包括其学科价值,也应包含其认知价值)地理规律知识怎么能被学生认识与理解?(梳理地理规律知识的认知过程)[1,2]

      笔者结合地理规律知识的特点,归纳出如下地理规律知识的教学视角:

      ——强调地理规律与地理分布、地理特征、地理过程等知识的教学融合与衔接;

      ——明确地理规律知识的分类(如地理分布规律、地理演变规律等),并解读各类地理规律的异同:

      ——从整体上分析和认识地理分布规律的空间特征及影响因素:

      ——分析地理分布规律在某一地域范围内的演变过程及其特点;

      ——对比地理分布规律中各地域范围内地理事物的变化趋势、演变特征;

      ——关注地理分布规律的空间尺度;

      ——从整体上分析和认识地理演变规律的时间变化及影响因素;

      ——分析地理演变规律在某一时间段范围内的演变过程及其特点;

      ——对比地理演变规律中各个时间段范围内地理事物的变化趋势、演变特征;

      ——结合数据材料,运用分布图、曲线图、柱状图等地理图表或地理略图等直观手段,归纳或推导地理规律;

      ——准确描述地理规律的特点与内容;

      ——评估某一地理规律与其他地理规律之间的关联,以及对地理事物或现象的影响。

      通过地理规律知识的教学视角,我们也可以推出学生学习的视角。

      二、演绎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与讨论

      演绎教学法是一种由一般到特殊、由概括到具体的方法,即从已经了解了的、最抽象的、最高深的原则开始,一步步推演和应用。演绎教学法强调的是先为学生搭建上位概念,再用事实解释概念,或应用这些概念解决具体问题。通常认为,演绎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能够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获得系统的地理规律知识,但不利于学生独立发现地理问题能力、解决地理问题能力、创新性地理思维能力等的发展。

      地理规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多可以作为演绎教学法中的“一般原则”。但因地理事物时空跨度广,多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因此地理规律往往也表现一定的“地域性”和“差异性”。[3,4]

      演绎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既应关注地理规律的普遍性,也应关注其“地域性”和“差异性”。笔者认为,演绎教学法包括呈现地理规律、剖析地理规律、验证地理规律、比较地理差异、解析差异原因等步骤。本文以我国温度带的分布规律为例,说明演绎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见图1)。

      笔者认为,演绎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中应用的教学进程和以往“规—例”法非常相似,但却不完全相同。演绎教学法不仅仅是呈现地理规律、运用实例来说明地理规律,更重要的是把地理规律作为学习的上位概念或先行组织者,要剖析和验证地理规律、运用和解读地理规律。而这个过程并非是单独教授地理规律知识的过程,而是分析、应用和批判性质疑地理规律的过程,最终达成对地理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全面理解。

      此外,适宜运用演绎教学法进行教学的地理规律应具备以下特点:第一,地理规律所反映的地理事象具有空间尺度大、时间跨度长等特点,不易被学生总结与归纳;第二,地理规律难以用地理图表或地理直观手段来呈现;第三,地理规律中所涉及的实例,离学生生活经验和已学知识较远。

      

      三、归纳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与讨论

      归纳教学法是一种由特殊到一般、由现象到本质的方法,即从熟悉的地理现象、地理事实等开始,一步步发现和总结。归纳教学法强调的是首先为学生创建学习情境、提供地理事实或例证等下位概念,再引导学生透过这些现象、事实或实例猜想、假设与发现共性特征,得出本质概念。通常认为,归纳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地理学习兴趣,提高地理学习动机水平,使学生主动、有效地获取地理规律知识,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地理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创造性思维能力。不足之处在于,学生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系统的地理规律知识。

      地理规律是对客观存在的地理世界的本质认识。因此,从学习的角度来看,单一的地理现象、事实和实例等可作为归纳教学法中“特殊现象”,大量同一的地理现象、事实和实例等有助于发现共性、总结出地理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趋势,即地理规律。

      归纳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既应关注地理规律的发现与总结,更应讨论规律背后的“共性”是否科学合理。笔者认为,归纳教学法可以包括呈现地理事实或实例、寻找共性特征、猜想地理规律、修订地理规律、总结地理规律等步骤。本文以背斜和向斜的判定规律为例,说明归纳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见图2)。

      笔者认为,归纳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中应用的教学进程和以往“例—规”法基本相同。两者的关注点,不仅仅是得出地理规律,还应关注通过地理事实或实例总结地理规律的学习过程,特别是猜想或假设过程中的不同主张及其原因;更应关注对地理规律的修正、完善与总结,既要学会运用科学的地理语言来描述地理规律、又要验证地理规律是否具有普遍性和适用性。

      

      此外,运用归纳教学法进行地理规律教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地理规律应比较容易运用地理实例、地理图表或地理直观手段来呈现;第二,地理规律中所涉及的实例,应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已学知识基础,应为学生所熟悉的地理事物或易与学生旧知建立起关联;第三,地理事实或例证的呈现顺序要符合地理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学生的认知顺序;第四,地理教师应注意观察、提示与引导,适时地补充地理事实或实例、提出引导性或启发性的地理问题,帮助学生归纳与总结地理规律。

      四、演绎教学法和归纳教学法的融合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与讨论

      前文分别讨论了演绎教学法、归纳教学法在地理规律知识教学中的应用。如果地理教师能够恰当地选择演绎或归纳教学法应用于适合的地理规律教学中,事实上已经实现了地理规律教学中演绎与归纳的结合。但笔者认为,基于同一问题的演绎教学法与归纳教学法的融合或许具有不同的教学启示和教学价值,本文以“热带雨林气候的分布规律”为例进行说明与讨论(见图3)。

      图3案例以归纳教学法为主、以演绎教学法为辅,两者相辅相成、交叉反复、螺旋上升。上述教学过程包含了对热带雨林气候分布规律的认识→应用(实践)→质疑(再认识)→应用(再实践)的思维过程,利于引导对同一问题(热带雨林气候分布规律)教与学的不断推进与提升,进而得出科学的热带雨林气候分布规律。

      众所周知,并不是所有地理规律均适用于归纳法和演绎法相结合的教学。本文认为,适合于两者相结合教学的地理规律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学科地位来看,属于地理科学方法论类的基础性地理规律。例如,等值线的判断规律、纬线和经线的分布规律等。第二,从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编写来看,呈现出明显的螺旋式上升、纵向推进,或具有明显的横向联系的地理规律。例如,气温的年变化和日变化规律、降水的年变化规律、气候类型的分布规律等。

      总而言之,不能简单地认为归纳教学法或演绎教学法哪个更适合地理规律教学,也不能让两者牵强地结合使用,只能客观地依据地理规律的特点与学生已有基础选择其最适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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