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反思与超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类自有哲学思想以来,哲学这个惯于自己思考自己的意识形式,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追问“哲学是什么”、“哲学干什么”、“哲学有什么”一类看似简单实则不好回答的问题。多少年来,这些问题困扰着哲学,呼唤和催生哲学的新思想。从认识论的视角看,这些问题是哲学如何认识、如何认识哲学这样一个把哲学作为对象化意识又作为自我意识的双重认识论问题。马克思说:“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造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1] (P79)把马克思的语义移到对哲学的观照上,那么,自然要说明哲学认识的本质特征,要解释哲学认识对象的特征,以及哲学与认识对象的本质关系等问题。
人类精神中,所有理性意识都具有反思性。如科学中新理论对旧理论的观照或理论自身的验证,没有反思就没有理性。但哲学的反思不同,它是把反思作为一种最基本的认识方式体现在自己的思维中。哲学理性的每一概念、每一范畴、每一基本原理的生成和发展,似乎都包含了作为对象的思维和作为对思维对象的思考的哲学主体之间的疏远和分离,自己把自己放在有别于自己、又观照与追问自己的他者位置上,冒称为有别于自己思想的思想者,以进行反思。“简言之,达到这种概念的概念,自己返回自己,自己满足自己,就是哲学这一科学唯一的目的、工作和目标。”[2] (P59)这些,从哲学的原旨中早就体现出来了。古希腊哲学家曾提出过“爱智慧”的命题。据海德格尔考证,最初的“爱智慧”还不纯粹是对哲学的觉解。“爱”是指事物的和谐一致,“智慧”,则指存在的事物都集合于一个整体,是聚集、统一的意思。所以,在赫拉克利特那里,“爱智慧”指人们对万事万物和谐一致的意识。引申说,“爱智慧”也就是追寻万事万物之统一的、根本的东西那样一种意识。后来,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大同小异地分别认为哲学就在于追问“什么是存在者”,“当存在者存在时,存在者是什么”一类的问题,亦即追求对事物的最终根源、最高本质的理解。正如黑格尔说的,“希腊人以自然与精神的实体性合一作为基础,作为他们的本质。”[3] (P100)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自柏拉图始,大都认为哲学是以把握世界之普遍性的理念为自己的任务。而普遍性的理念不可能是从世界直接获得的,它是通过对各门具体知识、各意识形式之再认识、之抽象、之概括而生成的。因而,哲学首要的一个意识前提,是意识作为精神的主体,对各具体意识进行再认识、进行反思。而意识的主动者,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天启智慧,不是脱离各具体意识形式能孤立存在的。它由具体知识、具体意识形式的聚化构成。因此,即使是意识对各具体意识形式的再认识,也内在地是各具体意识形式构成的意识总体对各意识因素的反思,最终,是意识的自我意识。古希腊人可能悟到了这一层意思,他们在雅典神庙德尔斐庙门楣上写下“认识你自己”这样一句最通俗又最深刻的凝聚了哲学智慧的箴言。其中,内含着“对认识者的认识”,“认识者对自己的认识”。由是,后来的人们纷纷把哲学定义为“知识的知识”、“科学的科学”、“思想的思想”。在意识活动机制和思维方式的层面,它们多少是有些道理的。黑格尔则十分清晰地指出:“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2] (P38)
首先,“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4] (P315)这个问题的萌发,是由人类在蒙昧时代遭遇的狭隘、愚昧等普遍的局限性所致。当时人们“不知道已经被认为存在的灵魂在肉体死后究竟怎么样了。”[4] (P348)于是,从思维的追问出发,去思考思维自身以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进而追问存在自身,思考存在这形形色色现象背后那无形无影的本质问题、意义问题。因此,哲学从它诞生之日起,似乎就有了一种对思维加以思维的反思性特征。这种反思性,在远古时代,是以对灵魂在人死后的命运如何,灵魂与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如何为内容的;在中世纪,是以追问什么是世界的本源,是精神还是自然界为内容的;在近现代,则进一步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包括决定论、认识论以及价值论关系的思考为内容的。追问和思考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人类的大脑及其意识、思维活动进行的,本身就是一种自思的活动,是思维对自身的拷问,进而拷问自身与外界、与他现象的关系。正是有了千古不断的人类自思,才有了思想、理性、认识最后是哲学本身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自我意识,是其理性、哲学意识形式的发源地与内驱力。由此,它成为哲学认识的一个重要意识特征。
其次,哲学的反思性认识特征,还源自哲学创造活动赖以存在的社会文化条件。人类意识从动物性的意识发展到人类意识,从日常意识的自发萌生提升到纯粹理性意识,进而哲学意识的自觉生产,得益于社会分工,精神生产的专门化。马克思恩格斯说:“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正的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象:它是某种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5] (P35)社会历史中,当那些专门从事精神生产的智力劳动者有了相当的气候时,他们总是用自己的头脑联系世界,而用别人的脚丫踩在地上。他们沉湎于真实地想象世界,关于世界的真实,则依赖那用脚立地、用双手实践地改选世界的另一群人的经验、知识及其思想的信息转达和物质报告。这样一来,哲学的主体便只有在表达真实世界的实践知识、科学知识的后面,对它们进行再加工、再认识,进行追问与反思的过程中,去实现对世界的真实想象;才有可能一定程度地达到对现实世界的真实把握。因此,作为哲学的另一称谓,“形而上学”便很早就被人们认定为“物理学之后的学问”,被解释为是通过并超越那关于“形下之器”的具体知识,而去掌握那“形上之道”的知识的。因为哲学同具体科学知识的这样一种关系,所以黑格尔说,通过具体的知识环节或认识之旅中的环节性知识,“认识理念就是哲学的目的和任务。”[6] (P195)哲学的这种思维态势、思想特征,自然也就决定着它是一种最具反思性特质的思想方式或意识形式。
再次,哲学意识的反思性特征,还在于哲学常常是“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7] (P552)既然是关于思维的思维,那么,思维自身也就成了哲学认识和思维的对象。哲学不仅要反思其他非哲学的思维,而且要深刻地反思哲学自身的思维。“反思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2] (P39)哲学意识中之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的统一,常常是双重的。一方面它把非哲学的意识当作对象,对它们进行哲学的再认识。这从人类意识总体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意识的自我意识,是“类意识”的自我意识。这是相对的自我意识。另一方面,当哲学把哲学自身的意识、思维当作哲学研究的对象时,哲学意识便成为一个“种意识”的自我意识,这是绝对的自我意识。在哲学对自身的绝对性自我意识中,表面上看,是哲学自身的反观自照,自我批判和对话。实则不然。因为构成“哲学”的那些概念、那些知识、那些法则,并非哲学“无性”的自我繁殖、自我衍生。它是“有性的”。哲学意识的内容与法则,都是从其他知识、其他意识形式之内容转化而来,哲学甘醇的酿造,非但要以其他意识形式及其知识为原材料,而且,往往是这些意识、知识相互作用的直接结果。历史上,常常是非哲学的意识成为哲学之母。所以,在哲学绝对性的自我意识中,稍作深究,便也是其他意识、知识转换成哲学之后再对这个哲学文化所作的反思,即非哲学意识在哲学内对哲学的反思。这样,哲学这“种”自我意识、绝对性的反思性认识,也是一种未能最终摆脱“类意识”之自我意识场域的反思。它以人之“类意识”的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反规定了哲学反思意识之内容的“种属”相对性。形式上哲学反思的绝对性,以其哲学意识的非哲学性,带来了哲学反思之精神主体意识的相对性。比如哲学对科学的反思性认识关系,哲学总是在对科学活动方式、科学活动基础、科学思维方法、科学活动成果的多方面反思中,去吸取思想的营养,丰富自己的内容,实现哲学的发展。若无哲学反思对科学的依赖并受反思对象规定的这种相对性,则无法形成意识的哲学表达与哲学形式,进而,便既无反思者的主动精神力量,又无反思对象的被动思想内容。因此,对哲学反思及其关于纯粹思维的方式、方法与内容,都须在自我关注中作出一种非我的设置与让度。哲学只有真实地把自身设想为有别于自己的他者,冒称他者的眼光,才能最真实地看清自己,把握自己。这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哲学在其概念思维中他的运动是在他自身中进行的。“所以在这一形态的自我意识的规定主要地是必须牢记:它是一般的思维意识,或者说它的对象是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之直接的统一。”[8] (P133)这也是说,自在的被思考的对象,与自为的思考对象的思维,都是同一个意识,是意识的自我意识。
哲学的反思,常被人们意解为玄思,这是与它的“玄而又玄”的超验性相联系的。
“玄”,在中国哲学思想的古义中,本来就是指超感觉、超形象的意思。哲学家杨雄在其《大玄·玄摛》中写道:“玄者,幽摛万类而不见其形者”。言指道或规律一类,既无形象又幽远深邃地广布万物。哲学对事物的普遍规律的掌握,的确是有超验离形而又广摄万类的玄妙之处。它作为追求“形上之道”的学问或意识形式,如亚里士多德说的,是研究“实是之所以为是”,“寻取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的理论[9] (P56)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最高原因,即事物之所以然的最本质规定,事物发展的终极动力,事物生成变迁的根本规律。这些内容的揭示和说明,既不是认识之感性、知性所能企及的,也不是经验科学、应用科学、一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能担负的。它必须既超越感性、知性的初浅认识,又超越具体科学的特定知识眼界,同时还能对这些知识给予高度的抽象和概括的那样一种理性认识,即哲学来承担。正是基于对哲学尤其是具有真理性意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这样一种认识品格的肯定和信任,恩格斯认为,“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7] (154)这里所说的“普遍规律”,具有指谓事物发展之最高原因的相近语义。它与哲学认识的特征,是互相生成、彼此规定的。哲学唯其追寻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它才是超验的;哲学唯其具有一定的超验性,它才有可能去发现、掌握和表达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自然,对哲学认识超验性的说明,不能如此简单,它有多方面的认识论依据。
单从认识的方式来说,哲学的超验性表现为它对低层次认识的超越。列宁曾对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提出的“普遍的表象”、“机智的智慧”以及“思维的理性”作过认识品格的比较。他指出:“(1)普通的表象所抓到的是差别和矛盾,而不是一方向另一方的转化,可是这却是最重要的东西。(2)机智的智慧。机智抓到矛盾,表达矛盾,使事物彼此关联,使‘概念通过矛盾透露出来’,但不能表现事物及其关系的概念。(3)思维的理性(智慧)使有差别的东西的已经钝化的差别尖锐化、使表象的简单的多样性尖锐化,达到本质的差别,达到对立。只有那上升到矛盾顶峰的多样性在相互关系中才是活动的和活生生的,——才能得到获得那作为自己运动和管理生命力的内部搏动的否定性。”[10] (P149)列宁对思维的更高理性智慧即哲学智慧之认识层次的高度肯定,是有充分依据的,除了它的辩证法性质以外,还在于它的超越性及其依托辩证思维所构成的深刻性。哲学理性因其超越了“普通的表象”,它不停留在对事物之差异与矛盾的直观上面,也不停留在对事物的静态把握上面;因其超越了机智的领悟与觉知,不只是发现和表达事物的矛盾与关联,形成一些简单概念。哲学形成了思维理性,即不仅进入了理性的思维,而且能自知并自觉地运用思维的理性,形成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的智慧操作。所以,哲学能超越常识和经验,在不可觉察的细微处使隐在的、不明显的内部联系、本质突兀起来、鲜明起来,形成了对现象背后的本质把握;能超越对事物现存状态的肯定性理解和运动的外部直观,在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对事物给予否定的理解;并且能深入揭示和阐释支持这种否定性理解的事物内部的运动张力,说明事物发展的最高原因,等等。这样的哲学超越,应当说不只是在主观意识形式和认识层次方面认识活动对表象智慧、知性智慧以及简单的概念思维的超越,同时,还是在认识对象、意识内容方面对事物之静止状态、现存状态的超越,把握了事物的内部运动及其发展趋势,以一种普通的规律性理解,从否定的方面发现和把握着现实的未来。这种认识的特殊功能,是哲学思想的重要特征。正如黑格尔所谈到的:哲学“思维进展的次序,总是超出那自然的、感觉的意识,超出自感觉材料而推论的意识,而提高到思维本身纯粹不杂的要素,因此,首先对经验开始的状态取一种疏远的、否定的关系。这样,在这些现象的普遍本质的理念里,思维才得自身的满足。”而哲学思维的“超拨”及其实现的“这种发展,一方面可以说是思维对经验科学的内容及其所提供的诸规定加以吸取,另一方面,使同样内容以原始自由思维的意义,只按事情本身的必然性发展出来。”[2] (P52)黑格尔向我们说明,哲学认识的超验性,一是靠具体科学提供的思想资料,哲学依据它们给予事物的理性认识所作的概括而超越它们,更超越感性的经验;二是靠自由思维对事物内在必然性的把握,是哲学认识获得更广大时空域的普遍真理、普遍规律,而超越事物发展的具体进程。
其实,细一分析,哲学在认识层次上的超越性与在认识进展中的超越性,是相互依存的。因为它具有认识层次上的超越性,便使它不拘泥于事物的表面,不沉湎于眼花缭乱的多样性,不尾随事物律动的每一节拍,因而站得极高,“看得”或想得很远,是一种“高灯广照”的智慧形态。由是,哲学便能遥知过去,远察未来,从运动中、从趋势上把握事物,超越事物静态的、当下的、感知时域内的状态,对其加以否定性的理解。另一方面,哲学也因其要追问事物发展的终极原因、终极结果,它也就不得不借重那能够超越感性、知性视域局限的理性思维,在一种超长过程、超广范围的关注与研究中,去发现和阐释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
为此,哲学还须处理好事物的在场与不在场、出场与未出场的关系。在场的事物是当下直呈的,具有时空的现实性,这是无须超越而凭感性、理性的力量就能把握的。不在场的事物,则是不在此域或不显在此域,它隐匿在现象的后面,或是无形无像的本质、规律一类,或是潜在的不够成熟的因素一类,或是还在它处而间接起作用的因素一类。很明显,哲学须凭借经验、具体科学理性提供的认知信息,把握在场的事物,并透过它们超越对在场事物的认识,才能达到对不在场事物的认识。如分析关于某一现象的思想认识,哲学不仅涉及结论自身,涉及结论与对象的关系这样一些在场的事物,而且还要透过它们,追溯那些使这些现象得以认识的文化背景、思想渊源、社会影响等不在场的缺席因素。对缺席者的认识,往往是哲学之超越性认识所追求的,也是它的巨大思想功能所在。这是哲学认识的深刻性表现。至于哲学超越出场的现象,去把握未出场的事物,则是哲学通过对历史、现实的透视,从已至达到对未至事物的认识,从而也实现认识从已知向未知的飞跃。事物的未出场常常是从出场因素中衍生出来的。这也是使哲学有可能实现由此及彼、由历史而未来的认识超越之客观依据所在。
当哲学在思想的超越性中获取了某种规律性的认识后,它不仅不会再去理会那些历史之流的表层泡沫了,而且会更多地循着事物根本规律的指引,把目光投向未至和未知的领域,造成大量超前的思想认识。历史上,有哲学走在具体科学之前所提出的大量预见,有在经济落后的历史条件下哲学在思想大合唱中“拉第一小提琴手”的;还有用哲学的进步、革命演绎历史的真实发展程度的,等等。当年,马克思在分析进步的德国哲学与落后的德国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情况时,就提出了哲学对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超越性。“我们德意志人是在思想中、哲学中经历自己的未来的历史的。我们是本世纪的哲学同时代人,而不是本世纪的历史同时代人。德国的哲学是德国历史在观念上的继续。因此,当我们不去批判我们现实历史的未完成的著作,而来批判我们观念历史的遗著——哲学的时候,我们的批判恰恰接触到了本世纪所谓的问题所在的那些问题的中心。”[11] (P6)德国哲学革命引发的进步,使这个落后的国度未完成的历史著作,在历史地完成了的哲学著作中以观念的形态现实地表达出来。哲学抓住了历史问题的中心,超越具体时境的发展而把历史的未至的进程观念地表达出来。我真不知道,当年黑格尔在实际地也是极致地发挥哲学思维的超越性时,何以又要从滞后的一面指出哲学是黄昏才起飞的猫头鹰?很可能,哲学思维与其它意识形式如文艺思想相比,隐藏着一种后发而先至的理性玄机吧。
哲学思想在认识中的超越性,也表现在它的认识中介性上,表现在它依靠一系列的认识中介而远离现实生活,表现在它对大量社会现象的舍象、抽象中。对此,黑格尔在其《小逻辑》一书中这样认为:在哲学与日常生活、日常意识的关系中,“哲学是以思想、范畴或更确切地说,是以概念去代替表象。”[2] (P40)若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来看,则“哲学知识须以意识的许多具体的形态如道德、伦理[属于客观精神的形态]艺术、宗教[属于绝对精神的形态]等为前提”。[2] (P104)他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其《精神现象学》著作中,他把社会意识形式结构的剖面图以精神演绎的历史发展呈现出来,以历时态的精神生成史、发展史,再现共时态的意识形式结构机理。于是,那高高架凌于社会现实及其一般社会意识形式之上的哲学,便是在道德、法律、政治、艺术、宗教思想之后才以比较单纯的形式出场。最高意识形态的哲学形成于精神史的末端,表明哲学既依靠诸社会意识形式作为中介去反映社会,又依靠诸社会意识形式作为前提去演绎和表达历史。此两者只有时空维度的差异,实质含义都是讲哲学认识的中介性、超越性。马克思、恩格斯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肯定了黑格尔的意见。马克思指出,哲学的生成史是这样的:“扬弃了的自然界等于主观精神,扬弃了的主观精神等于客观精神,摒弃了的伦理等于艺术,扬弃了的艺术等于宗教、扬弃了的宗教等于绝对知识。”[12] (P173)这自然是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之意识形态演化的逻辑复述。在此书中,黑格尔的确是在研究和陈述“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他要说明的是精神发展的各个环节或意识形态的具体展开的道路。每个依次出现的精神环节,都是一个意识形态,前一个形态是后一个形态衍生的前提,后一个形态是前一个形态发展的结果。比如说,艺术发生在伦理学之后,而宗教又发生在艺术之后,哲学是在进一步形成对宗教的扬弃中产生的。因此,意识在这条道路上所经历的它那一系列的形态,可以说是意识自身向科学发展的一篇详细的形成史。黑格尔把哲学思想的发生学,放在诸意识的生成中去考察,表明每一意识形态的递进或扬弃,既是思想认识向哲学的接近、向哲学的生成;又是哲学自身的思想孕育,是哲学对诸意识形态内容的蒸馏、提炼和涵摄。它在思想发生史的具体过程或纵向逻辑关系中,演示了思想认识系统的共时形态或横剖面的逻辑提升。这是精神之树的历史年轮对它的各形态之依存关系、递进关系的横截面展示,发生学的历史演进与认识论的逻辑提升具体地统一起来了。哲学较远离人类思想发生的原点,在现实生活中,则表现为哲学思想是通过一系列意识中介而与远离它的经验世界和世俗生活发生认识关系的。正是基于这种意识状态,恩格斯指出:“更高的即远离物质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采取了哲学和宗教的形式。在这里,观念同自己的物质存在条件的联系,愈来愈乱,愈来愈被一些中间环节弄模糊了。”[4] 哲学对现实生活及其经验世界的“远离”,自然是对现实生活的感性形态、细枝末节、些微变迁的漠视和舍象,也是对当下情境、瞬间进退、喧嚣之尘的不顾与排遣,但它悉心倾听生活的本质呼唤,总体地把握着时代运动的脉跳和前进节奏。之所以能如此超验,就在于它依赖着诸意识形式作为自己接近和表达现实生活的中介,把它们作为自己的精神触角和光照介质,接触和观照着现实生活,抽象和概括其中的经验知识,维系和涵养着自己的思想活力。哲学是思想的灵魂。这个灵魂存在于诸意识形式中,通过具体的意识形式反映和观照世界。所以,哲学是精神的泛灵论。正因为它把诸意识形式作为自己灵魂的寓所、躯体,所以,哲学思想的聚合,“泛灵”的凝炼,便能以远离现实的形态出现,便成为高高凌驾于现实之上的精神太阳。也正是由于哲学仰仗并通过其它意识形态去具体地把握世界,哲学才能在现象形态、经验层面对世界远离,而实现在本质内容方面对世界、现实的接近和深入。远而致大,离而致深,哲学对生活与经验世界的超越,反而导致它在更广大、更深刻的方面把握了现实生活的本质与规律。也正是基于此,哲学从诸社会意识形式提升出来的同时,又以自身关于普遍规律的意识阐释,关于思维活动的反思研究,反过来刺激和加速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丰富与发展,促进和巩固它们的自我规定,引导和推动它们之相对独立地进化。这既是哲学认识一个表面的悖论,又是意识形式掌握现实生活的一个历史的真实,辩证法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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