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认同的过程——双管双向互动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双向论文,两岸论文,过程论文,双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2)05-0010-07
经过两岸学者的研究,认为两岸之间走向认同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并且运用“群际接触”与建构主义理论试图寻求走向认同的途径。但是,两岸的实践已经证明,“群际接触”不必然导致相互认同,而建构主义理论则需要解决如何培养互相认同的意愿问题,因此有些学者已经开始从“集体记忆”、“共同价值”这些关键性概念展开论述。本文准备在现有讨论的基础上,从理论与方法角度而不是从具体做法上探讨两岸认同的过程。
大陆著名学者俞可平指出,在学术研究方面必须处理好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关系,“既使文化建设和学术研究扎根于我国特殊的土壤,同时又不背离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和普遍原理”。①著名历史学家黄宗智指出,“在学术研究中,理论概念和经验必须相互连接,两者缺一不可,好比左右双手并用”。“可以借助与现有理论的对话来建立自己的新概念,来创建可以验证的新的中层理论概念(区别于不可验证的宏大理论)。更高的境界是借助不同理论传统的交锋点来形成自己研究的问题”。②笔者认为台湾学者比较习惯于运用西方的相关理论研究两岸问题,上述二位的高见,对于两岸关系的研究显得更为重要。目前在研究两岸双重认同的过程中,两岸学者已经运用西方一些相关理论进行探讨,我们就有可能借助这些理论,联系两岸的实际(经验)来建立自己新的概念、理论或模式,为研究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打开新的思路。
本文重点借助社会心理学的“集体记忆”、社会建构主义的“共有观念”和社会认同论的“积极区分”这三个概念,来讨论两岸之间的认同问题。
一、“集体记忆”与两岸认同
集体记忆是一个社会群体对自己共同经历的记忆。有关集体记忆理论值得关注的有以下几个要点:
1.集体记忆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是由社会群体共同建构出来的。哈布瓦赫指出:“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种社会建构的过程”。在建构过程中,人们往往“要润饰它们、削减它们或完善它们,乃至赋予它们一种现实所不曾拥有的魅力”。③这说明集体记忆并不等于历史真实,它往往被美化、强化乃至神化,或者被丑化、淡化乃至“失忆”。
2.每个社会群体都有其集体记忆,社会群体依靠集体记忆得到凝聚和延续。格罗塞指出:“疆域、边界的界定往往能够产生身份认同。获得共同治理、接受共同教育、参与或应对相同的权力中心,单单这一事实便超越了共同归属的表象,产生并强化着一种共同身份的情感。”④这说明集体记忆是形成共同身份和相互认同的重要因素之一。
3.集体记忆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重构过去,满足当今的精神需要。哈布瓦赫指出:各个群体往往不断地“重构其过去”,“在重构过去的行动中,这些群体往往同时也将过去歪曲了”。“社会往往要消除可能导致个体彼此分离、群体互相疏远的记忆”。群体会“根据他们的信仰和愿望对这些事件进行重构”。⑤这说明集体记忆的重构是正常的,出现与事实不尽相符的情况也是不足为奇的。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启发:第一,集体记忆具有凝聚共同归属、强化共同身份、形成群体认同的功能。“集体记忆在一个集体,特别是民族集体,回溯性的身份认同中起到了持久的作用”,⑥所以集体记忆在建构认同方面是一个重要因素,必须给予关注。但也应当看到它并不是唯一的重要因素,因为认同的产生还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第二,既然集体记忆是可以建构的,那么就有可能在更大的“疆域”范围内建构新的集体记忆,而不只是局限在某一个地区。格罗塞也说:“随着时光流逝,所有的身份都可以改变,特别是当身份是集体性的时候,特别是当身份是根据由类别和群体来界定的时候。”⑦因此,在两岸之间共同建构新的集体记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身份认同是可以改变的。第三,既然集体记忆可以在“满足当今的精神需要”之下建构,那么两岸的集体记忆就应当在符合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建构。
两岸在历史上本来存在密切的关系,两岸人民本来存在许多共同的历史记忆,但是由于两岸曾经有过不同的经历,特别是日本统治台湾50年以及此后几十年的两岸隔绝,因而出现了一些不同的集体记忆,这也是事实。如何面对这段历史、如何看待两岸不同的集体记忆,在两岸之间发生一些分歧也是难免的,但它却对当今的两岸关系,特别是在互相认同方面发生相当大的影响。总的来说,大陆方面较多地强调两岸之间共同性与密切关系,而台湾方面却强调两岸的差异性,并淡化两岸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关这个问题,笔者已有专文讨论,请参阅。⑧
这里要讨论的是,如何面对两岸的集体记忆问题,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是努力消除错误的集体记忆。由于两岸之间有些集体记忆是已经“被重构”或“被失忆”的,因而双方都会指责对方不符合历史真实、歪曲历史甚至篡改历史。所以,应当鼓励两岸历史学界开展交流,通过认真的研究,澄清一些被有意歪曲的历史记忆,这对于纠正错误的观点,消除双重认同的障碍,可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当然,纠正错误的集体记忆需要两岸双方的互动,因为错误的集体记忆不是只存在于一方而另一方却不存在,强调共同性与夸大差异性都必然导致错误的集体记忆。由于多年来两岸各自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建构了不同的集体记忆,这些差异不可能单纯依靠历史研究、历史教育来解决。台湾学者杨开煌提出两岸要“在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全面相互开放”,⑨从正面教育着手促进双方民众的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这是一项推动两岸双重认同的重要工作,任重道远。
另一方面是共同建构新的集体记忆。社会认同论认为,人们有把自己“包容到更大集体的需要”。布鲁尔的最佳区分理论指出:“人们具有与他人区别开来的需要和包容到更大集体的需要,这两种需要是补偿式的需要。正是这两种需要界定了一个自我平衡模型,个体将在两种需要之间寻求平衡。因此,觉察到极端区别性的个体将会努力追求能够提供更大包容感的社会认同;相反,融合在更大群体中的个体则会努力追求区别性更强的社会认同,以便能够满足个体的区别性需要。所以,群体规模成为影响认同选择的重要变量。”⑩因此,把台湾人的“我群”概念加以扩大,“包容到更大集体”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台湾学者陈其南早就已经提出:“台湾社会基本上仍然是中国或汉人社会,台湾人不论如何强调其本土意识,在历史文化上仍无法否定此一事实。”(11)周奕成则提出“台湾需要新的中华论”,以便明确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关系,“中华民国”与中国、中华的关系,以及台湾在未来中华的形成中该扮演什么角色。尽管他对“新中华论”的具体内容还没有作进一步的阐述,但可以看出,他已经看到两岸关系是不可分割的,需要有一种“有机的互动连带”。(12)笔者认为集体记忆可以作为他所说的“有机的互动连带”之一,因为集体记忆是“一种有效的中介或桥梁”,“群体认同可以通过集体记忆为中间媒介而得以建构和完成”。(13)这就是说,在两岸范围内建构新的集体记忆是可行的,关键在于要如何建构新的集体记忆。
在这里,“互动”成为一个关键词。建构新的集体记忆不是只靠一方的努力,需要两岸的互动。集体记忆既然是一个群体对共同经历的一种记忆,那么,两岸就可以在共同交往、共同合作的经历中建构新的集体记忆。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事件,它会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过去一些事件已经给两岸带来负面的记忆,大的如“二二八事件”,小的如“千岛湖事件”等。现在应当努力在两岸共同参与、共同合作的一些重大事件中,为两岸同胞留下正面的深刻的印象,形成新的集体记忆。实际上,两岸已经有了一些合作成功的事例。例如,两会协商签署多项协议,两岸双方都给予肯定。江丙坤指出:“两岸制度化协商所签署的协议,对两岸交流带来许多实质效益”。“两会签署ECFA协议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新里程碑,这也象征两岸朝向经济合作发展互惠迈进”。陈云林指出:两会签署12项协议,达成2项共识,“在两岸关系史上不断谱写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篇章”。此外,两岸共同抵制金融危机获得重大成效,江丙坤表示:“2009年发生的金融海啸,两岸采取很多的措施来帮助解决,所以两岸恢复的比别的体系快”。陈云林也说:“两年过去,两岸都以骄人的成绩向世人证明,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能共渡难关”。类似这样两岸共同经历的重大事件,都是宝贵的集体记忆。此外,诸如大陆汶川地震与台湾“八八水灾”发生之后,两岸人民的互相援助;台湾记者张平宜投身凉山麻风村教育的无私奉献,受到高度的赞扬,当选为“感动中国人物”;台南学甲地区虱目鱼与大陆“契作”关系获得成功,受到广大渔民的欢迎等,也都给大家留下了正面的集体记忆。对此,两岸当局以及传播媒体都不应当淡忘,而应当给予强化,让它广为流传,真正成为两岸人民新的美好的集体记忆。进一步说,两岸应当致力于建构一些共同参与的、互相合作的、具有标志性的重大事件,逐渐积累一些更加美好的集体记忆,为推进两岸认同创造必要的条件。当然,建构两岸集体记忆的工作也应当“先易后难,先经后政”,先从经济、文化方面着手建构新的集体记忆,随着交流的深化逐步提升、扩展。
二、“共有观念”与两岸认同
建构主义理论中的“共有观念”概念,对于建构两岸认同也有借鉴意义。
建构主义者基本上同意以下两条原则:1.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2.有目的的行为体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14)
建构主义的核心观点是:“观念不仅是指导行动的路线图,观念还具有建构功能,可以建构行为体的身份,从而确定行为体的利益”。“观念是建构关系中的建构因素”。“建构主义的观念是共有观念,也就是文化。当一种观念成为共有观念的时候,它的力量就是巨大的”。(15)建构主义有一句名言:“观念建构身份,身份决定利益,利益决定行为”。
有关“共有观念”,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共有观念,来自行动者的社会性实践活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的作者温特指出:“建构主义理论也意味着共有观念的存在取决于具有知识的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没有实践活动,结构就不会发挥作用”。“共有观念还可以建构行为的意义,甚至可以建构身份和利益”。(16)这就是说,人们可以在互相交往中不断地沟通、调整,终于形成一种共同的行为规范,即“共有知识”,而当这些“共有知识”“在被行为体接受、形成共有观念之后,行为体的身份、认同和利益都得到了重新的界定”。(17)这说明“共有观念”对于建构两岸认同具有重要意义。
怎样才能形成共有观念呢?建构主义理论的重要学者温特指出,集体身份形成有四个主变量: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18)笔者认为这也是建构两岸共有观念必须关注的四个要点。
相互依存:两岸之间的相互依存有助于形成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也可能产生某种程度的疑虑,即“担心被利用的心理”,这就需要通过双方的互动,在共同摆脱困境的情况下选择合作,这才有助于形成共有观念与集体身份。一旦形成集体身份,就会把对方的得失看成是自己的得失。
共同命运:两岸之间已经存在共同的命运,这不必然导致双方的身份认同,但有了“同舟共济”的主观意识,特别在面对第三方时,两岸就会争取更多的合作与集体行动,争取更多的共同利益,这就有助于形成共有观念与身份认同。
同质性:或称相似性,同质性增大就可能彼此重新认定为自己的同类。两岸之间在民族、文化方面有不少同质性,而在社会制度、政治制度上存在不同的类型,但这并不影响两岸的和平共处。两岸只要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互相肯定双方的同质性,“既然彼此很相像,就应当像对待自己一样对待对方”,并且更多地关注共同的利益,就有可能形成某些共有观念。
自我约束:这就要通过单方面的行为让对方减轻对我方意图的担心,而不要求回报。在两岸之间强调自我约束是十分必要的,要从两岸人民的福祉着想,遵守共同的行为规范。要多为对方着想,不要伤害对方;要互相尊重,不要强加于人;要求同存异,不要强求一致;要善意回应,不要置之不理;要互相合作,不要冲突对抗等。当然这个要求是双向的,“自我束缚的成败最终取决于自我约束的共同规范”。(19)
有些学者认为联合国所传播的一些观念,包括“和平”、“发展”等,已经成为共有观念,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成为人的自觉行动和国际社会的事实”。(20)实际上,通过两岸长期的交流,也已经形成了一些共有观念,例如,“两岸关系应当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不能倒退”、“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等,今后两岸之间应当在互动的过程中、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建构更广泛、更深刻、更密切的共有观念。
有了共有观念,在原有的两个群体之间才有可能产生共同的看法、共同的需求、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发展前景乃至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信念,才有可能产生“我群”与“一家人”的感觉,才有扩大相互认同的意愿。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有些学者提出的建构两岸认同的具体措施,诸如文化统合、货币统合、经济统合、身份认同、安全认同、国际参与、基础协议等才有可能得到认同并得以实现。因此,共有观念与集体记忆一样,也是群体认同的一个“中间媒介”,是建构两岸认同不可或缺的一环。
三、“积极区分”与两岸认同
社会认同论认为,社会认同的动机是自豪感、安全感与归属感。社会认同的过程由“社会类化”、“社会比较”与“积极区分”三个部分组成。两岸出现“我群”与“他群”之分,就经历过以上过程,即通过社会类化,把大陆与台湾区别开来;通过社会比较,使得社会分类、二者的距离更加明显;通过积极区分,夸大“我群”比“他群”的优越,以提升自尊,体现了各自的归属感。
社会认同的理论对于两岸之间要扩大认同也有借鉴意义。当两岸建构并积累了足够的共有观念时,就有可能促使“社会类化”发生调整,这时通过“社会比较”,发现两岸在很多方面已经有了前所未有的共同点,过去在心理上互相视为“对抗群体”的观念就会有所改变,特别是经过“积极区分”,发现互相认同对双方的发展更加有利,这样,两岸认同就会进入“社会认同的过程”。
这里要特别强调“积极区分”的意义。所谓“积极区分”就是个体以所在群体作为自尊源泉的过程。在社会认同论中也使用“积极特异性”、“积极的自我评价”、“积极的社会认同”、“有选择的区分”之类的表述。(21)
现有的“台湾人”与“大陆人”的群体认同,建立在互不认同的基础上,因此所有的社会类化、社会比较、积极区分都是以对方作为“他群”的前提下做出的。尽管各自存在足以提升自尊的优势,但只限于自己一方,另一方的优势并没有为自己所拥有,也未能作为提升自尊的优势。如果通过两岸交流发现互相扩大“我群”的范围,以两岸为一个群体,这时的“积极区分”并不是放弃各自的既有优势,而是把两岸的“积极特异性”汇集起来,成为两岸共有的财富。这样,双方的优势就为两岸人民所共享,双方各自取得的成果以及双方合作取得的成果都有助于提升两岸群体的自尊。这样的“积极区分”是两岸相互吸收和承认对方的优越性、价值观并共同引以为荣的过程。这时双方就会产生前所未有的自豪感、安全感与归属感,从而接受群体规模的扩大,当这个观念被两岸多数民众所接受的时候,两岸认同就会成为“社会事实”,就会进入良性互动的进程。
四、双管双向互动模式
应当说明,本文所说的两岸认同是指集体认同,而不是个体认同;而且是指社会认同,暂不讨论政治认同问题。我们以“集体记忆”、“共有观念”、“积极区分”三个概念作为借鉴,试图建构一个研究两岸社会认同的模式。所谓模式,按照美国政治学者奇尔科特(R.H.Chilcote)的说法是:“在比较政治学研究中使用模式有广泛的含义。模式形成架构,把部分联系在一起,并说明其关系。模式往往把现实世界的表现加以简化。它们为理解提供方便,但并不作说明”。“模式具有局限性。它们是思想架构而不是理论。”(22)
现在把“双管双向互动模式”图示如下:
“双管双向互动模式”的要点是:
1.集体记忆与共有观念都是建构两岸认同的中间媒介,可以看做是建构两岸认同的两个管道。一方面,要不断建构两岸之间的集体记忆,为两岸认同创造有利的条件,这是建构两岸认同的第一管道;另一方面,集体记忆只是两岸认同的必要条件,还不是充分条件,它不必然导致两岸认同,必须把它提升为共有观念,才能形成互相认同的意愿,这才能为建构两岸认同提供充分条件。共有观念是建构两岸认同的第二个管道。
2.建构两岸共有观念是两岸相互认同的关键所在,而且是一个艰难的两岸互动的过程。对两岸来说,它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需要依靠双方的共同努力。双方能够达成什么程度的共有观念,才可能产生什么程度的两岸认同,认同的程度是随着共有观念的提升而提升的。应当指出,如果没有建构两岸可以接受的共有观念,就不会有两岸共同的意愿,任何高明的主张和措施都是一厢情愿的,都只能是空中楼阁,既不能为对方接受,也不能付诸实施。现在已经有人提出,两岸应当建构“同属一中”的“共有知识”,或是提出共同回归“中华文化认同”,还有人则提出应当建构“一中三宪,三个主体”的主张等。可是在没有形成两岸共有观念之前,得到的响应都是相当微弱的,关键就在于缺少了“共有观念”这一不可或缺的中介与桥梁。同时,有些主张只是一方提出主张,要求另一方接受,而不是强调双方的互动。台湾学者杨开煌指出:“认同不是单向的,片面的,应该是双向的,互补的。”(23)笔者赞成这个观点。
3.在凝聚“集体记忆”与“共有观念”的基础上,就可以进入社会认同的过程,这是一项两岸互动的进程,是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建构两岸认同的过程。这时,社会分类的标准发生变化,即以两岸为一个群体,通过与其他群体(作为“他群”)进行社会比较,特别是在社会认同过程的“积极区分”环节,充分发挥两岸各自的优势,并且吸收与共享彼此的优势,满足相互认同的自尊需求,使得两岸成为“我群”,这样才算完成了两岸认同的过程。
以上三点构成两岸认同的“双管双向互动模式”,概括地说,就是要交流形成集体记忆,互动提升共有观念,积极区分扩大我群,合力建构两岸认同。
当然,由于两岸的社会制度存在差异,有许多差异是实际存在的,两岸都不应当要求对方放弃原有的认同。台湾方面可以在“台湾认同”的基础上扩大为“两岸认同”,即“双重认同”。两岸都要在互相认同的同时,增进彼此的互相了解,充分尊重对方的现实,互相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包容差异。在多元化的时代、多元化的社会中,没有必要去除一切差异,没有必要强求一致。现在有不少多民族国家,他们之间不因民族的不同而影响相互认同。欧盟如此,美国也如此。亨廷顿指出,“出现一个分成两杈的美国,有两种语言,即西班牙语和英语,两种文化,即盎格鲁—新教文化和拉美裔文化”,但这并不影响美国人的认同,“美国人国民特性的核心,就是定居者所创立、世世代代移民所吸收的文化,‘美国信念’就是由它诞生出来的。这一文化的精髓就在于新教精神”。(24)
因此,尽管两岸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差异,但是两岸之间的相互认同是可以通过“双管双向互动模式”的运行而建构起来的。
注释:
①俞可平:《全球化译丛》“总序”,见《不确定的合法性》,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页。
②黄宗智:《我们要做什么样的学术?——国内十年教学回顾》,见http://www.aisixiang.con/data/49162.html
③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91页。
④⑥⑦格罗塞:《身份认同的困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2页,第37页,第10页。
⑤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第303页,第304页,第321页。
⑧陈孔立:《台湾社会的历史记忆与群体认同》,《台湾研究集刊》,2011年第5期。
⑨(23)本刊编辑部:《认同与两岸关系》,《中国评论》2009年9月号,第64页。
⑩邓治文:《我们是谁—一合并型的社会认同研究》,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27页。
(11)陈其南:《台湾史研究的政治意涵》,台北《历史月刊》,1996年10月号。
(12)周奕成:《台湾需要新的中华论》,台北《新新闻》,2010年10月6日。
(13)参阅艾娟、汪新建:《集体记忆:研究群体认同的新路径》,《新疆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14)袁正清:《国际政治理论的社会学转向:建构主义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4页。
(15)(17)(20)秦亚青:《文化与国际社会: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26页,第26页,第27页。
(16)(18)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第19页,第164页,第334页。
(19)参阅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49页;陈孔立:《两岸互动的“要”与“不要”》,《走向和平发展的两岸关系》,北京:九州出版社,2010年,第44-47页。
(21)豪格等著:《社会认同过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9-30页。
(22)R.H.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515页。
(24)亨廷顿:《谁是美国人?—美国国民特性面临的挑战》,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第2页,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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