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里斯神话与《山海经》相关神话的比较——兼论古埃及阿通神教与中土九黎乱德的异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里斯论文,中土论文,神话论文,山海经论文,异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古埃及奥斯里斯(或译为奥西里斯、奥锡利斯)死而复生神话,涉及人形体的分散与缝合,以及它与生命的关联,由此引出转生来世的情节。《山海经》作为中国早期神话的结集,其中有断首犹生的角色,也有变形转生的记载,与奥斯里斯神话具有可比性。古埃及阿通(或译作阿顿)神教和中国上古时期的九黎乱德,都是宗教史上的重要事件,并且持续的时间都很短暂,二者同样具有可比性。把古代东方两个古国之间的神话、宗教加以对比,既可以看出古代东方文明带有普遍的属性,同时也能发现各自民族文化的特征。同时,也可以为两个民族神话与宗教发展在上古时期的超前与滞后,建立起时间坐标。 奥斯里斯死而复生的神话有多种流传版本,其中埃及本土的叙述有如下情节: 伊希思找到丈夫奥锡利斯的尸体时,她和她妹妹纳芙茜斯坐在尸体旁边,哭了一阵,……太阳神拉见她们哭得伤心,从天上派下豹头神阿努比斯,在伊希思和纳芙茜斯,以及索斯和贺鲁斯的帮助下把被谋杀的神的破碎身体拼拢起来,用麻布带包好,举行埃及人通常对死人举行的一切其他仪式。然后,伊希思用自己的翅膀扇着坟墓的冷湿的泥土,奥锡利斯竟然复活了。① 这是流传最为广泛的一个版本,后代对奥斯里斯死而复生所作的阐释,也往往以这个版本为依据。奥斯里斯被他的弟弟塞特设计杀害,后来又把他的尸首剁成十四块,分散到各地。伊希思历尽千辛万苦,把他的尸体碎块全部找回,于是出现死而复生的奇迹。破碎的身体经过拼拢之后复活,这类情况在中国早期神话中没有出现,所能见到的是与此相似的传说。 《山海经·海内北经》记载:“王子夜之尸,两手、两股、胸、首、齿,皆断异处。”对此,袁珂先生作了如下解释: 日本小川琢治《穆天子传地名考》谓“夜”即“亥”之形讹,疑是。若果如此,则此节亦王亥故事之片断,即《大荒东经》郭璞注引古本《竹书纪年》所谓“殷王子亥宾于有易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王亥惨遭杀戮以后之景象也。② 传说王亥是殷人先祖。他在有易放牧而与当地女子有染,被有易的君主绵臣杀死。其子上甲微后来为父报仇,灭掉有易。以上记载见于《楚辞·天问》和《竹书纪年》。《山海经》汇集了中国早期众多的神话传说,王亥被碎尸的记载虽被收录其中,但只是对其尸体散碎为多块的惨象加以呈现,显得怪异和恐怖。 《山海经》还记载一类角色,也属于形体遭分解的悲剧角色。神奇之处在于,他们虽然头颅被砍断,却依然保持着生命活力。《海外西经》记载: 形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古代形、刑二字往往通用,故形天又作刑天。他虽然被砍断头,但以器官替头延续自己的生命,并且继续进行抗争。这种器官替代方式,遵循的是形近通用的原则,以乳为目,以脐为口,使它们发挥出头部器官的作用。《大荒西经》还有如下记载: 有人无首,操戈盾立,名曰夏耕之尸。成汤伐夏桀于章山,克之,斩耕厥前。耕既立,无首。走厥咎,乃降于巫山。 这里的夏耕之尸,与形天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因战败被杀,失去头颅之后,依然手拿兵器,具有生命力。把这两则神话与古埃及的奥斯里斯神话相比,可以看出二者明显的差异。奥斯里斯的死而复生,固然与他本身的神灵血统有关,但主要是依靠了太阳神派下的豹头神和他的妻子伊希思的帮助。特别是伊希思,把自己的生命力通过冷湿的泥土传输给他,奥斯里斯才得以死而复生。在另一个版本的传说中,奥斯里斯依然是借于外力而复活:他和伊希思所生的儿子荷鲁斯为父报仇,在与赛特殊死相搏中失去一只眼睛。“后来为了救活奥斯里斯,荷鲁斯又把夺回的此目让其吞下,从而使他得以死而复生。”③在前一个版本中,是伊希思使丈夫起死回生;在后一个版本中,荷鲁斯使父亲复活,他所借助的外力,都来自与他血缘关系最近的亲人,反映出古埃及神话中血缘与生命的关联。奥斯里斯借助外力复活的神话,是从个体生命之外寻找再造生命的对象,这种理念和思维方式对后来的古希腊神话和《圣经》均有深远影响。 中国古代早期的形天、夏耕之尸神话,其主角都是依靠自身的力量而断头不死,反映的是对自身生命力的高度自信。头断形残而生命的活力依旧旺盛,一方面是对死亡的拒斥和超越,另一方面是精神力量对躯壳的自我调适。 《山海经》还有一类角色,他们在被杀之后继续保持生命力的方式是变形。《西山经》写道: 钟山,其子曰鼓,其状如人面而龙首,是与钦杀葆江于昆仑之阳,帝乃戮之钟山之东曰崖。钦化为大鹗,其状如雕而黑文白首,赤喙而虎爪,其音如晨鹄,见则有大兵。鼓亦化为鸟,其状如鸱,赤足而直喙,黄文而白首,其音如鹄,见则其邑大旱。 鼓是钟山之子,其实是钟山之神的儿子,有神灵血统,以半人半神的形态出现。关于钦,清人郝懿行作了如下辨析: 《后汉书·张衡传》注引此经作钦。《庄子·大宗师》篇作堪坏,云:“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司马云:“堪坏,神名,人面兽形。”《淮南子》作钦负。是钦堪、坏负并声类之字。④ 钦,即传说中昆仑山的神灵,又作堪坏。鼓和钦都有山神血统,他们在杀害葆江之后被天帝处死,“戮之钟山之东曰崖”,所谓戮,就是斩首。鼓和钦是被天帝处斩,身首分离,但是,他们的生命并没有终结,而是分别变成鹗和以鸟的形态延续生命,是以变形的方式反抗死亡。对于这种变形,黑格尔称:“由于某一种错误、情欲或罪过,堕落到无穷的罪孽灾痛里,因而被剥夺去精神生活的自由,转变成为一种自然界事物。”⑤鼓和钦确实是由于罪过而变形为鸟,但是,他们并没有被剥夺精神生活的自由,而是继续保持他们生命的嗜杀属性,作为灾星存在于世界。他们一旦现身,或发生战争,或出现旱灾,都是他们生命力所发挥的作用。 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古埃及神话也有许多属于变形类型。“埃及的羊神、猫神之类都是按动物形态描绘出来的,但是这些形态的背后都隐藏着希腊神话中的天神、女爱神等等,这些神好像由于恐惧才这样藏起来。”⑥古埃及许多神灵形象与各种各样的自然物相关联,这是历史事实,体现的是图腾崇拜、天体崇拜。如果把这种现象也称为变形,那么,《山海经》神话中半神半兽的精灵都可以归入这个类别。前面列举的鼓和钦被杀之后化为鸟,则是把变形和超越生死联系在一起,和黑格尔所说的变形不完全相同,属于特殊类型。 综上所述,《山海经》记载的形天、夏耕之尸、鼓、钦,都是头被砍断而身不死,继续保持着生命的活性。区别在于,前二者是以残缺的形体挥舞兵器,而后二者则变形为鸟制造灾难。相同之处都是依靠自身的能力实现断头而不死。这与奥斯里斯依靠外力救援死而复生相比,体现出不同的生命理念,也反映出中土和古埃及神话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异。中土神话后来也出现一系列依靠外力死而复生的案例,所借助的外力或是仙人,或是神药。这类借助外力而起死回生的神话,在中国学界又被称为仙话。中国古代的仙话,兴起于方仙道流行的战国秦汉之际,大盛于道教确立之后。借助外力而起死回生神话,魏晋南北朝才陆续出现,这已经是公元三世纪以后的事。而奥斯里斯神话的生成,却早在公元前四千年,二者相距极其遥远。古埃及神话的超前性和中国古代神话的滞后性,从借助外力而起死回生神话的生成时段可见一斑。 奥斯里斯神话承载着古埃及先民关于人死而复生的幻想,同时,又反映出人们对来世、彼岸世界的猜测。相传奥斯里斯死而复生之后,“从此就在阴间做死人的国王。他在那里的称号是‘下界的神主’、‘永恒的神主’、‘死人的统治者’”,⑦这与他在人世间曾经担任国王的身份是对应的。 中国古代早期神话也有先民对转生、来世的设想,把这类神话与奥斯里斯神话加以对比,也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 第一,转生后形体样态的差异。奥斯里斯是借木乃伊生存于来世。木乃伊保留着他生前的形体样态,并且具有生命的活力。也就是说,奥斯里斯转生来世后,在形体和精神两个方面与他生前没有任何区别。 《山海经》记载的转生神话,主要涉及颛顼和鲧。《大荒西经》有如下记载: 有鱼偏枯,名曰鱼妇,颛顼死而复苏。风道北来,天乃大水泉,蛇乃化为鱼,是谓鱼妇。颛顼死即复苏。 对于这则神话,袁珂先生作了如下阐释: 据经文之意,鱼妇当即颛顼之所化。其所以称为“鱼妇”者,或以其因风起泉涌,蛇化为鱼之机,得与鱼之合体而复苏,半体乃为人躯,半体已化为鱼,故称“鱼妇”也。⑧ 袁珂先生认为这则神话是说颛顼死后转生为鱼。至于把颛顼转生的载体称为鱼妇,则应从妇字的特殊用法切入加以考察。《荀子·乐论》:“琴妇好。”俞樾写道: 《赋篇·蚕妇》曰:“此夫身女好而头马首者与”,注云:“女好,柔婉也。”妇好当与女好同,亦柔婉之意。⑨ 俞樾所作的辨析是可取的,妇好指柔婉,妇、好二字含义相同。《乐论》还写道:“乱世之征,其服组,其俗淫。”王先谦注:“服组,谓华侈。”⑩这段话中的组、妇、淫的含义相近,皆有华美之义。这样看来,《大荒西经》所提到的鱼妇,指的是鱼之形态美好者,意谓颛顼转生而化为美人鱼。至于这种鱼偏枯,亦即半身不遂,行动不便,则是源于水陆有别的观念。陆地生存的颛顼而变成水中的鱼类,虽有美好的形体样态,却难以在水域自由游动。 人死之后在水中转生的神话,还见于《山海经·中山经》:“青要之山,实惟帝之密都。是多驾鸟。南望渚,禹父之所化,是多仆纍、蒲卢。”袁珂先生写道: 郭璞云:“仆纍,蜗牛也。”郝懿行云:“蒲卢为蜃蛤之属。仆纍、蒲卢,同类之物,并生于水泽下湿之地。”则仆纍、蒲卢,盖亦同声之转耳。(11) 禹父,指鲧。相传他在死后化为水中的甲壳类动物,从而得以转生。这则神话和颛顼死后化为鱼属于同一类型,都是水中转生神话。区别在于颛顼化为形态优美的鱼,鲧则化为蜗牛、蛤蜊一类甲壳动物。古埃及奥斯里斯神话,是把人的转生描述为以木乃伊为载体,继续保持人体的原有形态。颛顼、鲧的转生则是变成水族动物。二者相比,颛顼、鲧的转生神话带有明显的生命一体化观念,万物以不同形相禅,这是原始宗教的属性。 《山海经》成书于战国到秦汉期间,中土先民认为人的生命有形神之分,并且把它们的归宿分别设置为天和地。《礼记·郊特牲》写道:“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12)这段话是针对祭祀而言,认为祭祀的对象分别是人的形体和灵魂,它们各在一方,天地悬隔。《礼记·祭义》写道:“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悽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13)这段话把人的灵与肉的最终归宿说得更加明确。人死后形体腐烂化为泥土,不复存在。灵魂升于天,化为神明。按照这种观念进行推断,那个时期中土转生神话还有一种类型,那就是认为转生的只是人的精神,不包括肉体。《九歌·国殇》结尾称:“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王逸注:“言国殇既死之后,精神强壮,魂魄武毅,长为百鬼之雄杰也。”(14)这种灵魂转生的神话,得到中土先民的普遍认可。把它和奥斯里斯转生神话相对照,二者的差异同样非常明显。奥斯里斯的转生,是形和神完整地转移到另一个世界。而中土的形神分散的转生,只是灵魂转移到另一世界,是不完全的转生。经过改造的鲧转生神话,就是这种类型。《左传·昭公七年》记载:“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15)黄熊,指黄能,谓三足鳖。这则神话还是认为鲧转生为水族动物,但是,特别强调鲧得以转生的是“其神”,即他的精神、灵魂,而不是形体,是一种非完整转生。 第二,奥斯里斯和中土转生神话的差异,还体现在转生之后所在另一个世界的存在样态。奥斯里斯转生成为冥世的国主,“在那里,在‘两个真理的大厅’上,他主持对死人灵魂的审判,由四十二个助手协助,埃及主要行政区各出一人,死人在他面前庄严地忏悔。”(16)转生之后奥斯里斯所在的冥界,很大程度上是他生前所处世界的翻版。他继续保持君主的权力,拥有为他服务的属下,以及受他统治的成员。埃及先民是按照现实世界的样态去描述人在转生之后所处的冥界,二者可谓异质而同构。它们有幽明之别,但在具体结构模式上却大体一致。 中国古代早期的转生神话主要有两种类型,或是转生为水族动物,或是灵魂升入天界。转生变成水族动物,所在的世界是原生态的自然水域,转生者也不再有职务上的具体担当。至于灵魂升天的转生方式,天界的具体样态处于迷茫朦胧之中,见不到细致的描述。整个先秦时期,天帝的形象始终是抽象的、模糊的,未尝在神话中显现过形貌。既然如此,对于天界的情景也无法产生更多的想象,只能笼统言之。天帝容貌的抽象模糊,体现原始宗教的特点。中土灵魂升天转生神话,也正是原始宗教的这种属性。 随着方仙道和道教的兴起,中土神话在向仙话演变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转生仙人,如尸解仙、剑解仙、举体飞升仙等。与此相应,对于转生后所处仙境的描述,也开始以人间世界为蓝本。到了这一阶段,才出现形神完整转生的仙人传说,才出现有关仙界琼楼玉阁、君臣阶层的书写,从而表现出与古埃及奥斯里斯神话相似的属性。 中国古代早期变形、转生神话,在具体细节上与奥斯里斯神话存在众多差异,但是,二者对死亡与空间方位关联的理解,则是相通的。古埃及碑文对冥界所作的描写,在时间上锁定为夜晚,地域上集中在西部。在埃及先民的观念中,“那是太阳走完一日路程后的休憩之地,也应该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之后得到永恒生命的地方”(17)。中国古代早期的变形、转生神话,同样反映出这种观念。形天、夏耕之尸断头犹生见于《海外西经》、《大荒西经》,颛顼转生见于《大荒西经》,鼓和钦变形而再生见于《西山经》,从这些神话就不难看出,与人的死亡直接相关的方位,都被编排在西方之地。至于鲧的转生神话出现在《中山经》,因为那里是夏文化故地。可是,到了春秋时期,郑子产又提出应由晋国祭祀鲧,事见《左传·昭公七年》。晋国处于西部,主祭西方的参星,事见《左传·昭公元年》。郑子产把在神话中转生的鲧,说成是晋国应该祭祀的对象,客观上还是把西方和人的死亡、转生联系在一起。 公元前十四世纪中叶,古埃及出现一个极其重要的事件,第十八王朝的国王阿蒙诺菲斯四世(前1372 年—前1254 年在位)创立了阿通神教,他自己也改名阿赫纳通。阿通神教被称为启示宗教,以区分此前玄奥的阿蒙神教。阿通神教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使更多的人能够直接参与对最高天神的祭祀: 阿赫纳通以超人的力量亲自拆开了宗教的印封,让所有的人都能够不通过祭司和“工作人员”的中介,直接领会宗教所蕴涵的精神奥妙。……向莱—阿通神表达谢意的仪式和献祭要在露天里,在灿烂的阳光下,在众多的祭坛上举行。而所有著名人物都要聚集在阿赫纳通祭坛的周围。(18) 阿通神教为了使更多的人都能参与对至尊神的祭祀,主要采取两种措施:一是取消作为人神中介的祭司,而由每个祭祀个体直接与至尊神沟通。二是设立多个祭坛,而不是只设一个祭坛,这就能吸引和容纳更多的人参与祭祀活动。 在中国史前传说时期,对于神的祭祀也出现过类似于阿通神教的情况。《国语·楚语下》有楚国观射父的叙述: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19) 观射父所讲述的九黎乱德,发生在颛顼氏成为部落联盟首领之前,当时正值少皞氏衰落之际。《史记·五帝本纪》首列黄帝,其次是颛顼,接下来是帝喾、尧、舜、禹。通常把夏朝的建立确认为公元前二千年左右,由此推算,所谓的九黎乱德,应是公元前2500年,或是更早的时期,较之古埃及阿通神教创立的阶段,至少要早一千年。 观射父所描述的九黎乱德的淫祀景象,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可参与神灵祭祀。就参祭人员的广泛性而言,与阿通神教有相似之处。另外,当时是“夫人作享,家为巫史”,人人参与祭祀、各家都有巫师,实际上没有专职祭祀巫师,参祭者直接与诸神灵沟通。就此而论,这与阿通神教取消祭司也有相似之处。 但是,如果透过上述事件的表象,从本质层面审视这两个事件,就会发现二者之间的差异。 首先,阿通神教确立了至尊神的地位,而九黎乱德则没有达到这一步。阿通神教采取的是如下举措: 第一步就是取消所有神灵的象征意义,而且为了不造成混淆,他抹去了阿蒙这个名称,给至尊的莱神起名阿通。在阿通面前,数不胜数的神灵消失了,取代他们而出现的是彼此平等的人类(20)。 阿蒙神(亦译为阿慕恩)是原来底比斯的地方神。底比斯贵族在新王国时期统一埃及之后,它也成为众神之王,与太阳神莱(或译为拉、赖)等同,并称为阿蒙—莱。阿通神教则把莱神,即太阳神奉为唯一的至尊神,名为阿通(或译为阿顿),把原有的阿蒙神排斥在外。阿赫纳通的这种做法,在逻辑上有它的合理性。阿蒙神,“最初同空气与风有关,被认为是隐蔽之神”,(21)代表了阴晦、幽暗。而莱神则是太阳神,代表光明。此前阿蒙—莱并称,是黑暗与光明的合体,出现内在的矛盾。阿赫纳通把阿蒙这个名称抹掉,太阳神阿顿就成为独尊之神。对此,弗洛伊德评论道: 这就是人类历史上一神教的第一次,或许是最清楚的一次出现;更深入地洞见决定其起源的历史的和心理学的因素,将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22) 阿通神教确立了太阳神的独尊地位,是由多神教向一神教的历史演变。而中土的九黎乱德传说,作为至高无上的天神始终没有出现。“人类学家认为这个神变得十分遥远而崇高,以致他实际上已经被较低级的神灵或更容易接近的神祇所取代。”(23)从《国语·楚语下》的记载来看,九黎乱德时期被祭祀的神灵多得泛滥,人们抱着急功近利的心理对待祭祀,把它看作是祈福的良机,因此,祭祀对象是和人们日常生活最切近的神灵,层次较低。作为至高无上的天帝,反倒遭到冷落。而颛顼帝的绝地天通,对人的祭祀权加以限制,是对祭祀活动的管理和规范,没有推动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转变。 其次,阿通神教提出明确的教义,并且充满仁爱的光辉:“‘天帝创造了像自己兄弟一样的人’,天帝还对每一个人说:‘你在我心里。’天地万物合成一体。”(24)阿通神作为太阳神的象征,把爱、温暖和光明慷慨地向人间施舍,他所创造出的人类也对这位至尊神顶礼膜拜,颂扬他的恩德。阿通神教的创立者阿赫纳通身为国王,他创立阿通神教属于国家行为,他本身充当阿通神的代言人,因此拥有明确的教义。而中土九黎乱德时期,“夫人作享,家为巫史”,对神灵的祭祀是各自为政,群龙无首,没有统一普遍的宗教意识,当然也谈不上教义。而绝地天通举措,只是强化的人的权力职责,具有政治上的进步意义。 阿通神教的创立和中土九黎乱德的现象,是两个东方古国上古时期的重大事件,但它们在宗教史上都只是昙花一现。阿通礼教的创立者阿赫纳通在位时间很短,随着他的去世,旧有的诸神都重新恢复,僧侣祭司重操旧业,祭祀混乱的局面再次出现。而九黎乱德的最终结局是颛顼氏实施“绝地天通”,禁绝人神之间的自由往来,规范由巫祝担当沟通人神媒介的职责,人的祭祀权力却受到严格管辖。此外,导致这两个事件不同结局的还有宗教本身的内在原因。阿通神教体现的是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转变,在宗教史上属于超前举措,不但早于基督教,而且比琐罗亚斯德创立的波斯拜火教还要早五百年以上。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在那个历史阶段时机尚不成熟,难以圆满实现,由此造成它的短暂命运。阿赫纳取消祭司而自身充当造物主的代言人,实际是国王兼巫师。这种情况在埃及历史上确实曾经存在,但在当时已经显得过时,这种做法实际又是逆历史潮流而动,使进步的宗教意识与滞后的政治理念相矛盾,从而导致阿通神教的悲剧。至于颛顼氏绝地天通的举措,以管理体制的完善取代宗教意识的发展,是政治对宗教的干预,这也是中国宗教没能发达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阿通神教和九黎乱德,作为两个发生在上古时期的悲剧事件,它们给后代留下的遗产不尽相同。阿通神教具有超前性,“这次宗教大开放已经打下深深烙印,留下了星星之火,这些星星之火甚至在其他民族的艺术和宗教信仰中得以复兴,并且净化了传统的埃及宗教本身。”(25)波斯拜火教、犹太教、基督教,及至于古希腊罗马神话和雕刻艺术,无不受到阿通神教的滋养沾溉。九黎乱德对原始宗教的推行,虽然最终被“绝地天通”的政治干预所平息,但是,它对后代宗教的影响依然深远。所谓九黎,指的是蚩尤部落,也有的认为是三苗,这两个集团都属于炎帝系统。中土上古时期巫风盛行的地区,往往与九黎所属的炎帝系统存在密切的关联。炎帝姜姓,他的后裔以姜太公最为显赫,是齐国的开国君主。《史记·封禅书》记载,齐地祭祀八位神灵,分别是天神、地神、兵主、阴主、阳主、日神、月神、四时之神,并且在不同的地点进行祭祀。其中的兵主就是蚩尤。阴主、阳主、四时之神和蚩尤,在其他地区都未曾专门列为祭祀对象。而齐地“八神将自古有之,或曰太公以来作之。”(26)实际上,这一渊源由来更久,可以追溯到炎帝文化以及九黎乱德的泛祭时代。《汉书·地理志》记载齐地风俗,民家长女不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27)这一习俗的根源,实际上也是九黎乱德时“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的历史遗风。 注释: ①[英]詹姆斯·乔治·弗雷泽著,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金枝》,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529—530页。 ②袁珂:《山海经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96年版,第373页。 ③卓新平:《宗教理解》,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466页。 ④袁珂:《山海经校注》,第51页。 ⑤[德]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2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15—116页。 ⑥[德]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2卷,第117页。 ⑦[英]詹姆斯·乔治·弗协泽著,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金枝》,第529—530页。 ⑧袁珂:《山海经校注》,第476页, ⑨[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83页。 ⑩[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第385页, (11)袁珂:《山海经校注》,第152页。 (12)[清]朱彬:《礼记训纂》,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408页。 (13)[清]朱彬:《礼记训纂》,第709页。 (14)[宋]洪兴祖:《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83页。 (1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290页。 (16)[英]詹姆斯·乔治·弗协泽著,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金枝》,第530页。 (17)[德]汉尼希、朱威烈等著:《人类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实》,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0页。 (18)[意]阿尔贝托·卡罗·卡佩斯奇编,郑鸣译:《埃及艺术和历史(中文版)》,By Casa Editrice Bonechi,via Cairoli 18/b,Florence-Italy,第16页。 (19)《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62页。 (20)[意]阿尔贝托·卡罗·卡佩斯奇编,郑鸣译:《埃及艺术和历史(中文版)》,第16页。 (21)卓新平:《宗教理解》,第462页。 (22)[奥地利]弗洛伊德著:《摩西与一神教》,见车文博主编:《弗洛伊德文集》(五),长春:长春出版社1998年版,第366页。 (23)[英]凯伦·阿姆斯特朗著,蔡昌雄译:《神的历史》,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 (24)[意]阿尔贝托·卡罗·卡佩斯奇编,郑鸣译:《埃及艺术和历史(中文版)》,第16页。 (25)[意]阿尔贝托·卡罗·卡佩斯奇编,郑鸣译:《埃及艺术和历史(中文版)》,第16页。 (26)[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367页。 (27)[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661页。标签:山海经论文; 神话论文; 中国宗教论文; 山海经校注论文; 文化论文; 埃及神灵论文; 大荒西经论文; 颛顼论文; 金枝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