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沙漠: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沙漠论文,西部论文,建议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土地沙漠化是人类面临的严重问题,预计今后50年内全球将有2亿人因沙漠化而被迫迁徙。我国土地沙漠化问题令人担忧,50至60年代,沙漠化土地每年扩展1560km[2],70至80年代每年扩展2100km[2],90年代至今则每年扩展2460km[2],相当于每年吃掉一个中等县。沙漠化土地主要在我国的西部地区,面积为168.9万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7.6%。以色列专家曾经预言,农业的未来在沙漠,那么,如何开发、利用与保护西部沙漠土地,就成为我们开发大西北的一个重要而又紧迫的新课题。从发展的观点分析,沙漠并非一无是处,相反,它具有自己独特的资源优势,更拥有其他土地所不可替代的功能。关键是看你怎么利用?能否利用?根据这一特点与规律,本文在完全打破沙漠有害论这一传统思维的基础上,去探寻沙漠有益理论,并尝试性地提出如下开发利用与保护西部沙漠土地的若干政策建议。
建议之一,防风固沙,植树种草,实施沙漠绿化工程,构筑西部的绿色屏障
西部开发的重中之重就是防风固沙,植树种草则是防风固沙的主要方法。毁林毁草,滥伐滥用是造成西部沙漠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据卫星遥感调查结果,黑龙江、甘肃、新疆、内蒙古4省(区)1986——1996年毁草垦荒1.17万km[2],而其中一半即0.56km[2]的开垦地在耕种二、三年后即被撂荒,成为新的沙漠化土地。新疆、内蒙古等地区由于滥伐林木,樵采无度,致使大量宝贵的荒漠植被破坏殆尽。内蒙古古兰泰镇70年代以来因当时居民乱砍滥伐,在短短的20多年时间里,吉兰泰盐湖西部105万平方公里天然梭梭林已经减少到30万亩,5.6万亩的盐矿床已有一半被流沙淹没。新疆荒漠化地区每年需薪柴350—700万吨,几乎全部采自沙区植被,从而造成大面积的土地沙化。据调查,柴达木盆地原有固沙植被2万多km[2],然而到80年代中期,因大量樵采已被无情地毁掉30%。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就组织开展了群众性防沙治沙工作。截至1999年,我国以三北风沙带为主线的防治荒漠化工程治理沙漠6.44万km[2],但“沙进人退”的局面并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要改变这种不利局面,首先必须继续加大植树种草力度,改变“建设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的被动局面。1991年,我国正式实施防沙治理工程治理以来,治沙速度明显加快,使局部地区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但由于“建设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一直以来仍然是制约植树造林的一个大瓶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植树种草的速度,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对林地林木的破坏。实行“乔木灌木搭配,立体防护并举”的新建设模式。其次,要加强对绿化成果的保护与管理,提高植树种草的质量。“只管种树,不管成长”是当前植树种草普遍存在的一种官僚现象。从1979年到现在,我们已经开展了20多年的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从统计数字上看,差不多已覆盖了整个神州大地。然而事实上,我国森林覆盖率实际只有14.8%,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仍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6.7%。在沙尘暴发源地,林草覆盖率只有3.4%左右,且其中用材林达78%,生态保护林仅占4.8%。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管理看护不到位,粗放种树,粗犷护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植树造林只重数量不讲质量。树植的多,能够存活的则不多。在加强政府对植树种草的宏观管理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微观的绿化成果保护模式——红门模式。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村在保护绿化成果的过程中,创造了一种适合本地特点的保护方法:“公家出资造林,个人承包管护,集体适当补贴,间作收益归己。”这一制度规定,村民每人可以承包30亩林木,间作套种的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村集体给予适当的补贴。这样,农民得到了安置,造林成果也得到了有效管护。养林又养人,一举两得,这种管护模式对西部沙漠地区同样适用。另一种微观的绿化成果管护模式是租用模式,这一模式目前已在内蒙古的乌审旗少尔利格镇等不少地方试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第三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荒则荒,切勿追逐人定胜天的穷革命。在西北荒漠化土地上植树造林是不是多多益善呢?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地回答。植树固然好,科学不可少。专家提醒我们,沙漠并非一无是处,它对地下水具有保护作用,植树不当会加剧沙情。来自中华环保世纪行的最新报道说,在甘肃、新疆等西部沙漠地区,正在发生一种令造林者始料不及的怪事——几十年前大面积人工种植业已长成比碗口还要粗的沙枣树林,如今正成片成片的枯死,出现了人造林木大面整体毁灭、沙又进人又退的新现象。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之所以会出现沙枣林大面死亡,原因在于我们种植的每一颗树,就象一个小型抽水机,树在生长的过程中,把地下水慢慢地抽了上来。沙漠覆盖地面,对地下水起到了一种保护的作用,而如果不讲科学地人为地大量植树,就会破坏这种沙漠覆盖所衍生的保护作用。看来,要达到治沙的真正目的,就必须尊重科学,因地制宜:有些地方要树植,有些地方应种草,有些地方如让它保持原有地貌更好。沙漠绿化,应视地下水情而定。
建议之二,大力发展沙漠农业,实施绿洲农业工程,再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昔日美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句话已喊了几十年,事实上,这一经济规律对西部沙漠地区农业发展来讲也不例外:农业是西部沙漠化的重要原因。首先是要有计划有节制的开荒造田,改变“种一坡,打一车,收一簸箕,煮一锅,吃一顿就剩不多”的粗放经营模式。西部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受短期利益的驱动,许多地方在不具备条件又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无计划、无节制地乱开滥垦,导致大量的土地沙漠化。新疆在50年代初尚有耕地1820万亩,由于沙漠化不断加剧,现在仅存600多万亩,50年减少1200万亩。其次要有计划、有节制地蓄草放牧,消除“一年开草场,二年打点粮,三年五年变沙梁”的传统牧业模式。过度放牧是草原沙漠化的主要天敌。西部沙漠地区中的绝大部分草场放牧已经超过了承载能力。据权威部门统计,西部荒漠化地区草场牲畜超载承载率一般都在50%-120%以上,个别地区则高达300%,严重地削弱了草场的地区生态功能,大面积沙化地不断扩张,形成了“老鼠跑过见脊梁”的悲凉景色。内蒙古大草原超载放牧的速度一长再长,丝毫没有减低的迹象。80年代中期全区草地的理论载畜量为4215万个羊单位,而实际载畜量超载率为33%,现如今超载率已远不止33%,草原的平均高度也由70年代的70cm下降到现在的25cm。据统计,截止到1999年底,我国山羊存栏数已达到1.1亿只,并且每年的自然繁殖增长速度是3%至5%。目前我国羊绒制品严重过剩,其中羊绒衫的年产量为1000多万件,而库存积压却高达50多万件。有关专家估计,一只山羊一年毁坏的植被不少于两亩,这一亿多只山羊一年毁坏的草原就有2亿多亩,令世人触目惊心。第三是大力推广节水农业。与一般土地包括耕地区相比,沙漠地拥有自己的优势:气温高,蒸腾强,沙土通气,不容易板结,水肥易于控制。著名的塔里木盆地竟有100多条河,这些河流都因农业灌溉所致,加之多年来农业发展过度用水,已使1/3的塔里木河断流,导致下游地区的大量植被不断衰退死亡,从而形成大片的沙漠地。据水利部统计,截至1994年,全国农业用水仅有1.1%试行了节水型的喷灌滴灌方式,尚有98.9%的地方没有使用。喷灌滴灌技术是发展沙漠节水农业的最有效的途径。以色列经过近30年的努力,形成了地上淡水滴灌、地下盐碱水灌溉、沙漠温室大棚、沙漠养鱼、地表水径流利用等沙漠农业纠正,已实现了沙漠农业的腾飞,在严重干旱缺水的沙漠地区,要扩大绿洲面积,发展沙漠农业,只有在节水上下功夫。
建议之三,开发利用西部沙漠土地,应与脱贫致富相结合,实施沙漠致富工程,跳出“越挖越穷,越穷越挖”的怪圈
首先是必须迅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发菜、甘草的违法行为,禁食发菜,实行草原发菜、甘草等重要草本植物保护制度。甘草、发菜是西部地区一种固结泥沙的重要植物。甘草主要产地在宁夏等地,有资料说,近几年,宁夏盐池县由于乱挖甘草破坏的草原就达2000多km[2],直接经济损失达3487万元。发菜主要产地在内蒙古等地。近十年来,来自各地的多达200万左右人次的挖发菜者,非法进入内蒙古大草原挖掘发菜,涉及的草原面积约为2.2亿多亩,遍及内蒙古中西部的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阿拉善盟等12个地区。到目前为止,掠夺性的发菜挖掘已经致使当地0.6亿亩草原遭到完全破坏,成为荒漠化地带;其余1亿多亩草原在遭到严重破坏后,目前正处于沙漠化过程中。这2亿多亩草原占内蒙古总面积的18%左右,对保护生态平衡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由于草原总面积的急剧减少,导致剩余草场加重了超载放牧的趋势,进一步加剧了整个大草原的破坏。内蒙古为此每年损失近30亿元,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损失不可估量。其次是要坚决制止乱挖滥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在陕西榆林地区,仅非法煤田开发一项,就使26万亩植被被毁,30万亩土地荒漠化。在煤田大省山西,乱挖滥采煤矿更是遍地开花,造成旷日持久的环境污染,也带来了数以万计的沙漠土地。第三是必须与沙漠地区的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实现共同富裕。无规划、无计划的挖煤、炼焦、炼铁并没有让西部地区的人民富起来。陕西如此、山西如此,其他西部省区又何不如此呢?单纯、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其他效益是一种短期行为,与可持续发展背道而驰。科学、切实、可行的做法应该是与沙漠地区的经济发展相联系,结合沙漠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开展治沙用沙护沙,以有效遏制荒漠化的扩展。遏制荒漠化的扩展必须与沙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相结合。遏制荒漠化的扩展必须与沙漠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相结合。沙区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动植物资源、风能和光能资源,随着经济的发展,要逐步加以开发利用。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沙区资源,这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防治荒漠化的积极手段。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包括营造用材林、改造低产田、种植药材等经济作物、开发利用水面和加工工业等方面,逐步建立起一批经济植(作)物培育基地和加工企业,开发出一批以沙区资源利用为基础的拳头产品,同时,逐步开发利用沙区替代能量——风能、太阳能资源,以减轻由于过度采薪而造成的植被破坏,使沙区植被得到保护和恢复。第四是尽快试行并逐步开发沙漠小额贷款制度,创设脱贫致富的新模式。中国现有农村贫困人口6000万,这部分人口是当前脱贫难度最大的一部分人口,这其中有不少部分属广大的西部沙漠地区。不可回避的严峻事实在于:越往后走,难度越大,而且在个别地方还会出现返贫现象。小额贷款项目已在我国的云南、四川等西部省区试行,并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毫无疑问,沙漠地区的脱贫除了需要政府的外部干预外,还必须寻求能够在贫困链上生长,并能够最终打破贫困循环机制的介入质,这个介入质——沙漠反贫困的新思路——就是小额贷款。用小资金办大事情,既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又有利于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可以调动贫困农户开发利用沙漠的积极性。
建议之四,加大引智力度,实施人才工程,建立西部沙漠高新技术开发区
西部开发人才是关键,西部开发科技则是根本。首先必须在坚决贯彻“确保工作重点,狠抓成果推广,拓展服务领域。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重视队伍建设”的这一引资总要求的同时,结合西部实际,突出西部特色。当前,西部沙漠开发应做到五个结合:a.结合引进外资开展引智工作;b.结合技术改造开展强智工作;c.结合资源利用开展引智工作;d.结合沙漠农业开展引智工作;e.结合沙漠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引智工作。由于西部地区的农牧业生产存在着巨大的潜力,所以,农牧业生产也是引智工作的重点之一。西部各省(区)引智部门已在农业产业化及农作物优质高产技术、良种产业化生产、旱地农业生产技术、改善草地生态环境、畜种改良、培育高产牧草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为了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引智成果转化与推广实施,今后,西部地区应加快建立高科技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围绕建立示范区的工作,应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营销模式,向农业生产规模化、农艺措施科学化方面发展,建成集科研、试验、示范、生产和贮藏加工为一体的农业示范基地,担负起向本省(区)各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责任。引智工作还要为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发展特色农业、实施种子工程、进行放牧畜载量研究以实现畜牧资源合理利用等农牧业综合开发提供服务。第二是必须坚持沙漠开发科技先进的原则,尽快把农业、林业科技力量推向西部沙区开发的第一线,为西部沙漠区全面开发提供科技支撑。西部沙漠地区资源十分丰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电资源、太阳能、风能、动物资源、植物资源等应有尽有,还有独特的旅游资源。因此,要开发这些资源,就必须成立沙漠农业利用研究所、沙漠水资源利用研究所、沙漠风能利用研究所等各种各样的沙漠研究所,这些就需要大量的农业的、林业的、生物的、动物的等方面的科技人才,以开发出具有沙漠特色的高、新、尖的沙漠农业技术、沙漠林业技术等沙漠高新技术。第三是加大政策投入,建立沙漠高新技术开发区。借鉴巴西、以色列、土耳其等区域政策的经验,要有效地开发西部沙漠地区,必须加大政策投入,包括各类援助政策、资源保护政策、财政倾斜政策等。就目前而言,应建立西部沙漠开发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西部沙漠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投资补贴,用于西部城镇就业和剩余劳动力出路的就业补贴,用于西部沙漠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补贴。此外,就是在政策倾斜于市场并举的基础上建设西部沙漠农业开发区、沙漠工业加工开发区等沙漠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部在开发区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西部在建立沙漠开发区时要注意学习其先进的有益的东西,减少或避免东部所走过的不必要的弯路。对沙漠开发区,要制定切合沙漠特点的优惠政策,引导人力资源、科学技术与金融资本向开发地区流动,从而促进沙漠经济的繁荣与可持续发展。
建议之五,综合整治,多头并举,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改善西部经济发展大环境
生态沙漠环境建设不仅是植树种草,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采取综合的措施和手段。首先必须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既有的十大生态工程,确保绿色屏障的系统功能。1978年开始,我国在占国土面积73.5%的地区,包括重点水土流失区和风沙危害区开展“十大生态工程”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中国绿色长城”);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沿海防护体系建设工程;平原绿化工程;防治荒漠化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黄河中下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珠江流域综合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淮河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辽河流域综合治风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三北防护林工程为例,自90年代启动以来,虽然在防风固沙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要承载来自西北的巨大的风沙压力仍显得力不从心。究其原因是,除了建设速度太慢以外,还存在结构不合理、管理不到位、产权不明析、利益不明确等种种问题,这些问题说明,三北防护林工程有待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以充分发挥绿色屏障的最大作用。其次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并给予适当现金补贴。要按照“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指导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对生态脆弱的黄河上中游、长江上游的云南、四川、青海、宁夏、陕西等省区先行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据悉,退耕还林还草已在西北13个省区大面积展开,174个县(市)先行退耕,按照“退一还二、还三”的要求,中央已相应安排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648万亩;同时,中央对退耕还林还草的51万亩的土地投资近19个亿,这是新中国成立50年的一个伟大壮举。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退耕还林还草将实行个体承包政策。国家将积极引导和支持退耕后的农民大力治理荒山荒地,并把植树种草和管护任务长期承包到户到人,30年不变。退耕造林种草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逐块登记造册,及时核发林草权属证明,并纳入规范化管理。据了解,在退耕试点示范工作中,国家将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办法规定,退耕还林政策对此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退耕还林还草后的粮食补助标准,将根据农户退耕面积、当地实际平均粮食单产和还林还草情况综合确定。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补助标准,长江上游地区150kg,黄河上中游地区100kg,省内可进行平衡安排。粮食补助的期限,需要几年就补助几年,以防止砍树复耕。二是退耕粮源由省级人民政府按就地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解决。原则上以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商品周转粮为主,必要时再动用地方储备粮或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粮。粮食供应的品种,由省政府根据退耕地区农民的生活习惯、退耕土地原种粮食品种、当地粮食库存实际情况等合理确定,更好地满足退耕区农民生活基本需要,供应的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标准的粮食,不得供应给退耕区农民。三是粮食供应的组织工作由各省级粮食部门负责,并委托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粮食的发放、兑付业务。粮食调运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承担粮食供应任务的企业要根据林业部门对退耕还林还草进度、质量的检查验收凭证,按国家确定的补助标准向退耕区农户发放粮食。粮食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收购网点,基本做到每个有补助粮食供应任务的乡镇设立一个供应网点,方便农民领取粮食。第三是推进公众参与制度,实行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综合治理主要是通过发动群众,动员各行各业,使全社会都来参与沙化土地治理,造林种草,恢复植被;对于因过牧导致的沙化草场以及盲目垦荒等造成的沙化土地,主要通过合理利用土地,使退化草场得到恢复;对于偏远或近期难以治理的地段,主要通过封禁、封育等措施,使植被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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