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公的“摄政”论战到历史考证_周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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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2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34(2002)02-0102-10

香港郭伟川先生辑王国维以来关于周公摄政问题的11篇论文成《周公摄政称王与周初 史事论文集》,作为专题论文集,所收尚欠完备,据我所知,还有一些文字未能入选。 这些论文与历史学上司空见惯的事件考证一样,并无一致的结论,作者总是根据自己的 揣测完成他的“一家之言”后便扬长而去,很少有人思考历史研究呈现出如此普遍的意 见分歧局面问题出在何处。周公摄政问题在整个封建社会里曾经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 周公在当时是无私无畏的辅政安周者,还是一个阴谋篡窃者,直接关涉到对历代王朝所 尊奉的圣人的信仰,所以昔之勇于疑古如崔东壁者,亦只说“周公盖以冢宰摄政”。“ 五四”以来,学者不再有政治上的顾虑,先前被视为诽毁圣人的言论反而被看作反封建 的壮举,顾颉刚先生的遗著《周公执政称王》[1](P16)就认为周公摄政之说不过是后世 儒者为美化周公编造的谎言,他是实实在在做了一任天子。更有甚者竟以为周公象王莽 一样是一个蓄谋篡逆者。在今天,除了那些把历史研究仅仅理解成不厌其烦向读者讲述 陈年旧事的人对事件细节有特殊偏好外,这事已不再显得那么重要了,因为无论是执政 称王论者还是冢宰摄政论者都不否认周公在周初历史上的重要作用。我对这些琐碎争议 并无兴趣,只想把它当作一个实例谈谈历史考证应该具备的一些规范,为此不免也要对 这个问题本身提出一些看法。

一、成王即位的年龄

从武王之死到成王亲政的几年中,周公为什么“屏成王而及武王”,先秦人的解释是 周初克商,天下未定,成王年幼,难承大任,周公以巩固文武王业为己任,不畏艰难, 不恤人言,慨然承担了这一历史重任,如《逸周书·明堂》:“既克纣六(按:六当为 三之误,见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年而武王崩,成王嗣,幼弱,未能践天子之位 ,周公摄政君天下”。《尸子》:“昔武王崩,成王少,周公践东宫,祀明堂,假为天 子”;《荀子·儒效》:“大儒之效,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 下,恶天下之倍(背)周也”。此后如《淮南子·汜论》、《韩诗外传》、《史记·周本 纪》、《鲁世家》、《管蔡世家》、《礼记·明堂位》、《文王世子》皆持此说,事实 上在整个封建社会里,此话不知重复凡几,俨然就是周初历史上无可怀疑的事实。据顾 颉刚先生《周公执政称王》引述清儒庄存与《尚书既见》,成王幼弱始成疑案。其文云 :“夫‘孺子’‘冲子’家人寿耇相与之常言,‘予冲子、予小子’古天子通言上下 之恒辞,不以长幼而异者,则《书》之训绝无可据为小不能莅阼之征矣。成王有人君之 大节如此,而又以二公为左右,天即不笃生周公,亦自可成一家之事。王纵不迎周公, 商奄淮夷亦自可安集之。”顾先生引述此语目的在证实其时成王非幼,周公非摄,竟是 堂堂正正做了天子。但是庄氏“孺子”“冲子”之辨早在他的前辈崔东壁书中已做过了 ,崔氏说:“孺子之称不必其皆婴儿也。晋文公出亡数年而献公卒,其齿长矣,而秦使 及狐偃皆称之为‘孺子’。有大夫之嫡子而称孺子者,孟庄子武伯于其父时皆称为‘孟 孺子’是也。有未成大夫而称为孺子者,季孙之称秩,高氏之臣之称子良是也。而子旗 于子良亦曰‘彼孺子也’,则是亲之,少之皆可以孺子称之也。是故《金滕》之‘孺子 ’,流言也,未成乎君之称之也。《立政》、《洛诰》之‘孺子’则周公自以亲之少之 之故而称之耳,岂得遂以为童子哉”。然而崔氏的结论却是“冢宰摄政”,由此可见即 使否定“孺子”为幼年之称,亦不足断言周公当年是摄政还是称王。成王的年龄应怎样 估算?成王年长论者往往喜欢征引《礼记·文王世子》的一段话:“文王谓武王曰:‘ 女(汝)何梦矣’,武王对曰:‘梦帝与我九龄’。文王曰:‘古者谓年龄,齿亦龄也。 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而终。”这是一段令人难 解的话,郑玄以为帝与武王九龄,言武王原有九十年之寿,而文王所予之三乃传位武王 之暗示,这未免牵强得可笑,九龄与九十已自不合,《记》明言文王损寿三年以益武王 ,何得以传位暗示作解?陈澔《礼记集说》便指斥《记》文之妄曰:“齿是人寿之数也 ,然数之修短,禀气于有生之初,文王虽爱其子,岂能减己之年而益之哉?好事者为之 辞而不究其理,读《记》者信其说而莫之敢议也。”孙希旦《礼记集解》也说:“愚谓 年寿之数,父不能以与子。且既云帝与我九龄,而又云吾与尔三,上下不相应。”《记 》之荒诞本不足辨,成王幼弱之说亦非建立在《记》言基础之上,今人却总喜欢援《礼 记》推导出成王年长的结论,可谓无的放矢。如廖平曾说:“周公成王事为经学一大疑 。武王九十以后乃生子,成王尚有四弟,何以九十以前不一生?继乃知成王非幼,周公 非摄。”由此看出,在廖氏的潜意识中已认定文王享年九十七,武王享年九十三是历史 事实,如此高寿之人,他的儿子应该年龄很大了。王慎行说:“武王之娶邑姜,邑姜之 生成王,皆应在其少壮之时,而《礼记·文王世子》乃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 三而终,成王幼,不能莅;《诗·豳谱孔疏》引王肃《金藤》注亦谓:‘文王崩之年, 成王已三岁,武王八十而后有成王,武王崩时,成王已十三。’若据此记载,则武王八 十余岁而始生成王,以是推之,则六十余岁而始娶邑姜,如此实悖于情理。”王肃《金 滕》注显本于《文王世子》,武王八十生子,崩时成王十三,正合九十三之数。《文王 世子》之言既不可据,则王肃之注自无价值。我们的学者总喜欢旁征博引,却往往昧于 文献之间的源流关系,他们的推理有时也幼稚得匪夷所思,例如上文由武王八十生子推 理必六十始娶邑姜,为什么要提前二十年娶妻才能生出子嗣来?作者又引《大戴礼记》 云:“文王十二(二当为三)而生伯邑考,十五而生武王,据上引《金滕》王肃注及《文 王世子》的记载推断,武王八十而生嫡长子成王,人们不禁会产生这样的疑问:王季之 为文王婚配何其太早?文王之为武王婚娶又何其太晚乎?由是言之,凡典籍所言武王成王 之年岁,皆不足信据。”我们说《大戴》、《小戴》之文本出于两个系统,《文王世子 》既不足信则应弃之,作者为什么要把两种来源不同的材料加以比较自造矛盾呢?

《文王世子》关于文武年龄之说虽不可据,却不是完全出自杜撰,它应该是对《尚书 ·无逸》的误解。《无逸》说:“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什么叫“中身” ?中国古代大约以百年为人自然生命之大限,《礼记·曲礼》说人生“十年曰幼,学; 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 ;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百年曰期,颐”。百年之后便不再有年龄阶级的名 称。《论衡·气寿》:“百岁之寿,盖人年之正数也,犹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 物先秋后秋,则亦如人死或增百岁或减百也。”百年既为人寿之正数,中身便是五十岁 。《文王世子》作者认为文王中身受命,享国五十年,终年自然就是百岁,故曰“我百 ,尔九十”。但是文王受命并非从继父为西伯算起,古人多说受命之年自质虞芮之讼始 ,《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质”。《史记·周本纪》也说:“诗人道 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王国维《周开国年表》更有明确的分辨,他说 :“《无逸》言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谓文王在位之命年;《大传》、《史 记》言文王受命七年而崩,则谓其称王后之年也”。他又说:“然文王十五生武王,武 王八十一生成王,与《文王世子》所云武王崩年,俱为周秦以后不根之说。”[2](P114 8)对文王年寿的误解其实不始于《文王世子》,《孟子·公孙丑上》:“且以文王之德 ,百年而后崩,犹未洽于天下,武王周公继之,然后大行”,似在战国时就有文王享年 百岁的传说。

文武之年,在现今条件下还是一个未可确知的问题,《逸周书·度邑》篇武王自述“ 发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史记·周本纪》尝引此文,知为先秦旧说,《度邑》记周 人甫胜殷之事,这个数字与《竹书纪年》“武王年五十四”相近,王国维断武王“年当 近六十”,即使武王享年以此近是也无助于推知成王之长幼,因为五六十之人早生子可 达三十至四十,晚生子自无妨仅止十岁八岁,因而这些努力是徒劳的。

又有人试图通过叔虞封唐的年龄间接证明成王于时已非孩提时代。这些论者手中值得 一辩的证据约有三条:第一是《史记·鲁世家》:“天降祉福,唐叔得禾,异母(亩)同 颖,献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有人说:“成王母弟唐叔 既能往返于东西千里之程,传天子令,馈赠嘉禾,其绝非幼儿,可知其兄成王不幼甚明 。”这是典型的误读古书,成王与唐叔皆为事主,作书者虽言唐叔得禾献之成王,不必 是躬亲其事,委一介之使丝毫不妨碍禾由唐叔所献。第二条证据出自《国语·晋语八》 :“(晋)平公射,不死,使竖襄搏之,失。公怒,拘将杀之。叔向闻之,夕 ,君告之。叔向曰:‘君必杀之。昔吾先君唐叔射兕于徒林,殪,以为大甲,以封于晋 。今君嗣吾先君唐叔,射不死,搏之不得,是扬吾君之耻也,君其必速杀之 ,勿令远闻。’君忸怩,乃趣赦之。”有人说:“《国语》是史料价值很高的史书,叔 向是晋国著名的政治家,其说应当是可信的。这条材料说明,唐叔虞被封的原因,是因 为他勇敢善射,叔向以唐叔善射夸耀于人,说明这是不同寻常的壮举,当然不是一个儿 童所能办到的。”《国语》史料价值虽高,但不可一概而论,如《晋语》关于黄帝之子 二十五人别为十二姓一节,既说“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又说“惟青阳与苍林氏同 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崔述《补上古考信录》讥其“是青阳一人而有两姓矣”。善读 书者,当审辞气,叔向之言乃是讽谏,竖襄搏之不得,固是无能,然平公射之不死,相 去几何?故而托言于唐叔之勇武以羞平公,不必实有其事,平公闻谏而自愧,才忸怩而 赦之。今之事考证者往往浮于文字之表而全不理会讲话者的用意以至误用了文献。《左 传》昭公元年还有一则关于唐叔的传说:“当武王姜邑方震(娠)大叔,梦帝谓己:余命 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 ”叔虞出世之时,武王尚未灭商,如何预知叔虞必封于唐?这显然是在他封唐以后,子 孙神化其祖先,才编出这段神喻来。我们岂能因《左传》史料价值很高死心塌地相信它 是历史的事实?由此引出第三条证据是传世的“晋公”铭文:“晋公曰:我皇且(祖) 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广司四方,至于大廷,莫不来王”,论者说“文中赞扬唐 叔虞辅佐周武王,平定天下,成绩可能有夸大之处,但时代决不会闹错。武王曾多次出 兵伐商,前几次,叔虞年纪尚小,未必上阵,铭文所指当为最后一次伐纣之役,既能带 兵打仗,年龄不会太小。成王即位时,叔虞已十七八岁”。现在的历史学界有个相当普 遍的陋见,以为只要是出土的文字,便是百分之百可信的,全不察晋定公时已是政在家 门,公室在大夫专国政的形势下欲苟延残喘,往往需要借助祖先的余威以镇慑之,故《 楚语下》说“宠神其祖,以取威于民”。作者也看出晋公铭语出夸张,夸张便会失 实,我们根据什么可以保证它“时代决不会错”?因而唐叔左右武王虽铸在彝器未必全 是事实,况且“左右”二字也未必便是带兵打仗。考证家有个信条:时代较早的文献必 定比时代较晚的文献来得可信,然则《尚书·召诰》说“有王虽小,元子哉”,明言成 王幼弱,此时为何宁信春秋末夸张失实之彝铭而不肯信西周之实录?看来战国儒者以成 王幼弱解释周公摄政并非如今人自以为是地猜测是美化圣人,他们的话是有根据的,这 根据就是《召诰》,我们虽费尽周折,却不足动摇古来成说。

今人之所以作此殊少成效的考证,除了假历史研究以达反封建目的,除了立志标新立 异以炫博识,恐怕还因为对《尚书·康诰》的“王若曰”无法解释。《康诰》开篇说: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从文字表面看,有资格称封为弟者,舍武王周公 则无人可当。汉儒不敢疑周公称王,以为周公代成王作诰;宋儒亦不敢疑周公,遂变乱 《尚书》篇次,以为此篇乃武王之诰,然康叔之封在平定管蔡武庚乱后,其时武王已死 ,诰文屡言往求殷先哲王,应保殷民,亦不可能是就封康邑之诰。今人不复有非圣之虞 ,因而主武王死而成王幼者,以为那“王”便是周公,周公以弟及兄,成王并未即位; 主成王年长者,竟直指周公为篡逆。读书人常因过度的咬文嚼字僵化了思想,第一,“ 王若曰”三字是史官之语,整理《康诰》的史官把周公的讲话看作是代王作诰还是直把 周公看成实际的王是他自己的事,它与周公以王自称不能混为一谈;第二,《多方》篇 言:“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显然是代王作诰,而同篇之下文便直称 “王若曰”,所以《康诰》之“王若曰”或者就是“周公曰王若曰”之省,亦可能是篇 简之厥文,《多士》篇末“王曰:又曰”其间必有厥文就是一例,我们不必抓住未经深 思熟虑的一言半语就给历史平添出一个个惊天动地离奇古怪的故事来。这种捕风捉影的 故事越研究越多,例如郭伟川先生根据《逸周书·武儆》篇武王“命诏周公旦立后嗣” 便说“是将诵付托给周公为嗣子,这就为其后继周公位埋下伏笔”。[1](P197)武王临 终过继儿子给周公以便成王间接继位千百年人莫能知而郭氏知之,岂非过当?我们说《 武儆》之文是显而易见的托孤顾命,古代无论父子相继或兄弟相及都是终身制,象周公 那样生前传位恐怕只有欧美总统才会这样做。

根据以上案例的分析,今天的历史考证误读古书者有之,推理失简者有之,于文献考 古间心存偏见者有之,因而有必要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对历史考证加以讨论。

二、考证的陷阱

考证作为一种历史研究方法是从旧史学中孕育出来的。这种方法不事归纳概括,一心 追求事件的完整真实。普通人相信,研究历史,事件必须是真实的,否则无论得到什么 结论都是不能接受的,世人注重考证大约就建立在这一信条之上,但如何求得历史之真 却被普遍忽略。考证一般处理两类问题:一、整齐文献上关于同一事物的不同记载,使 归于一是;二、已知甲、乙进而推导出丙。原则上说,上述两条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操 作运用中,这条道路上却布满了陷阱,有经验史识高者可以绕过陷阱,实现自己的目的 ;缺乏经验和史识者,不知有多少人身陷而不可自拔。历史考证暴露出来的问题遍及历 史学的各个领域,要想正确使用考证,需要有耐心的人把这些问题的实例一一查找出来 ,然后进行分类,从而建立必要规范,这里只能撮其要者并附一二例证加以说明,引起 大家警惕。

(1)历史上的事情有可考与不可考之分,这是考证家工作中首先应该仔细斟酌的问题。 顾颉刚先生在《古史辨》第四册序言中说:“秦汉间的方士常说海上三神山可望而不可 及。我们对于古史,正有同样的感觉。在许多条件没有比较完备的时候,要找得一个系 统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所谓不可考者含义有二:其一,历史上因失载而遗忘的事情 比记录下来的多得多,时代越古越是如此,我们必须承认它们并不是可以一一考知的, 某事是否可知要看是否具备了充足的条件。《易·系辞》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 之”,《书·顾命》、《论语·子罕》虽有河图之名,却未言河洛之实,在目前这就是 个不具备条件考知的问题,宋人以天地大衍之数,杂以五行、九宫之说绘制四十五、五 十五点之图已属杜撰,时至20世纪,又不知有多少人考证过河洛之图,充其量只满足了 作者自己的好奇心,于历史毫无补益。又如中国历史年代,自共和以前就是缺乏连续记 载的,考古学兴起以后发现数十件青铜器铭文中有可以考知的年代,这些材料似乎对西 周历年的考证提供了必要条件,然而由于学界关于铭文认识上的分歧,至今争论不休, 至于夏商以前连这些条件尚不具备,故更难确知,而皇甫谧作《帝王世纪》却于黄帝、 炎帝、少昊皆有年数,后世无识而据以著书者不可胜计,徐旭生先生在《中国古史的传 说时代》中说:“我觉得这个问题不但现在无法解决,就是将来也永远无法解决;不但 将来无从解决,实在即在当时根本上就没有清楚的记载或传说”。[3](P12)今天有不少 考证家专门喜欢在那些死无对证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驰聘异说,《淮南子·汜论训》曰: “今夫图工好画鬼魅而憎图狗马者何也?鬼魅不世出而狗马可日见也”,这样的工作是 令人缺乏敬意的。其二,有些适宜用思辨解决的问题也不宜诉诸考证。例如《周易》本 为古代哲学著作,因古人缺乏约定俗成的概念,只好用卦象表达它的思想,它时而取象 于日月,时而取象于马牛,以见阴阳刚柔之意,汉儒说《易》,于是有卦气、纳甲、互 体、旁通之法,而古无是说。近世历史分期讨论本来也是历史哲学中的一个思辨性问题 ,历史学家不达其意,纷纷搜罗证据,当作实证性课题去处理,也是严重混淆两类不同 问题的表现。

(2)从事历史考证必须正确理解文献记载的源流关系,晚出文献常常征引早期文献而不 免言有损益,后世复述前代故事而不免事有增减,至于郢书燕说式的误解,以今况古的 失真更是常见,在使用文献过程中,一处失检便会失之毫厘而谬以千里。然而在现今中 国史学界,秦汉以前书在学者中并无一致的时代定位,尤其是在疑古思潮影响下《商书 》、《商颂》成了西周乃至春秋宋人的作品,《尧典》、《洪范》成了战国时期乃至刘 歆助莽篡汉的作品,《山海经》虽然公认成书战国,但很多人在进化论影响下相信它是 关于史前社会的记忆。可以说,人们对史料的认识还是杂乱无章的,我们又怎么能期待 考证出真正的信史?前述关于成王即位年龄的考证,学者宁信《明堂位》而对《召诰》 置若罔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案。

(3)有人认为考证的结果是在文献中反复求证取得的,因而它是客观的。考证果然具有 排除作者主观因素的免疫力吗?请继续以商周史为例看看主观因素是怎样进入研究过程 的。关于文王时代的殷周关系,顾颉刚先生于20世纪20年代曾将《易·归妹》六五爻辞 《诗·大明》联系起来说:“帝乙为什么要归妹与周文王呢?……自大王……以来,商 日受周的压迫,不得不用和亲之策以为缓和之计,象汉之与匈奴一般。所以王季的妻就 从殷商嫁来,虽不是商的王,也是畿内的诸侯之女。至帝乙归妹,《诗》称‘俔天之 妹’当是王族之女子,后来续娶莘国之女,也是出于商王畿内的侯国的。……周本是专 与姜姓通婚姻的,而在这一段‘翦商’的期间,却常娶东方民族的女子了”。[4](P13)

周人与商王联姻的故事一经被“发现”,70年来不断被当作信史加以征引,直至最近 还有人节外生节,枝外生枝“创造”更新更奇的历史。[5](P5)顾先生的发现至少有两 点可商,第一,太王、王季时代的殷周关系还未至他说的那么紧张,《诗》称太王翦商 ,不过是后人称颂祖功,说他奠定了日后伐商的基础罢了,顾先生尝为崔东壁编订《遗 书》,崔氏于此早有驳论,不知何以忽忘?第二,帝乙之名不特见之于《易》,又见于 《书·酒诰》,但郑玄《檀弓》注说:“《易》之帝乙,谓成汤;《书》之帝乙,六世 王”。郑注所据乃班固《白虎通·姓名》之文,《易纬·乾凿度》也说“帝乙则汤”, 是汉人以《易》之帝乙指成汤,《书》之帝乙指祖乙,皆非纣父帝乙,而远在王季、文 王数百年前,王季、文王与商根本没有婚姻关系。好在顾先生尚知文王之母姓任,其妻 姓姒,因而一面说王季之妻“不是商的王族”,一面又给文王先娶帝乙之妹,把大姒排 为“续娶”。近年有人进一步否定文王母姓任,试图以此为太王舍太伯而立王季编造一 段新故事。《史纪·周本纪》说:“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 ‘我世当有兴者,其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 ,文身断发,以让季历。”《史纪》之说可能夹杂了后世传闻,因为《左传》僖公五年 只说“太伯不从,是以不嗣”,什么叫“太伯不从”?杜预说是“不从父命”,似乎太 王尝有册立太伯之命,因太伯不从其命才改立王季,崔述说“是所谓不从者,谓不从太 王在岐耳,非有他也”。这本是历史上无从知晓的疑点,存疑可也。前面提到的那位作 者在顾氏启发下说太王废长立少是因为季历娶了殷人的女儿,目的是讨好王室,求得生 存发展。于此我们发现,在作者心目中,殷周强弱对比正好与顾氏的估计相反。《诗· 大明》确曾说“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太任有身,生此文王”,但自彼殷商 未见就是王室子姓之女;挚仲氏即令是殷人畿内国族,周人与之通婚,是诸侯婚姻常例 ,未见能获得殷王室的特殊宠幸,王季之妻,文王之母大任,自来传注以为挚乃任姓之 国,作者可能意识到自己的“新创见”总是受到文献的挑战,于是一方面从《逸周书· 商誓》篇断烂残阙之文中找出一个意义不明的“执”字,硬说“执”即“挚仲氏”之“ 挚”,然《逸周书》无证据说明“执”字是国族之名;另一方面作者利用文字一词多义 现象尽可能将“任”字之训脱离姓氏而释为职官,我们不禁要问,若大任之“任”不是 姓氏,那么大姒之“姒”,邑姜之“姜”又当何解?文王之母姓任是不容改变的历史事 实,滥用考证竟至改变历史基本事实的地步,考证还是客观的吗?

(4)任何科学研究都是在探索事物内在的联系,当联系而联系之便是真理,不当联系而 联系之便是谬误。历史研究所处理的是一些用文字记录的材料,近世学者很喜欢利用文 字声音的通假在本无关联的事物间人为架设鹊桥,把历史研究转变为文字的游戏,此弊 虽名家不能幸免。如胡厚宣先生看到甲骨刻辞中有国族名曰“土方”,便认为它就是《 诗经》和《天问》中的“土方”。[6](P351)诚然,《商颂·长发》尝言“洪水茫茫, 禹敷下土方”,《楚辞·天问》因之曰:“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但这里的“下 土方”乃“天下四方之土”而非“夏族之土方”。中国人歌颂禹是因他的治水之功使广 大人民重新获得了生息繁育的乐土,把“下土方”理解成“夏人土方”小小一国,就降 低了禹功的意义,且与“洪水茫茫”义难贯通。为了证明“下土方”就是夏人土方,作 者便试图从文字的假借关系寻找根据,“下”与“夏”在文献上确有过通假的例子,不 过确切无疑者只有一个,《左传》僖公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公羊》、《谷梁》 皆作“夏阳”。然而音同字假首先当知孰为正字,孰为假字,虞晋之师在僖二年灭下阳 ,僖五年二次伐虢,“晋侯围上阳”,则“下阳”对“上阳”而言,“下”是正字而“ 夏”为假字。其次,音同字假并非皆有意义上的相关,因而不得以“下”、“夏”之偶 或通假,将文献之“下土方”理解为“夏土方”,否则文献习见之“下国”、“下民” 、“下吏”、“下臣”、“下军”莫非都得解释为“夏国”、“夏民”等等不成?甲骨 文中的土方是否为夏族是另外一事,要之胡先生所举上述证据是不能成立的。

又如郭沫若先生在《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中说:“关尹其实就是环渊的音变。……只 因环渊由方言之故变成了关尹,这就和老聃一作老耽,田骈一作陈骈,宋鈃一作宋牛坙 (见于《孟子》)一样,在先秦以前是常有的现象。”[7](P317)环渊楚人,齐稷下先 生,见于《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关尹名喜,函谷关(一说散关)守关吏,见于《老子 韩非列传》,显系二人,把环渊关尹合并为一人,环渊所著的“上下篇”便成《老子》 上下篇,这也是滥用音训的结果。名家尚且如此,至于那些粗知皮毛的更是甲通乙,乙 通丙,几乎无物不通了。唐兰先生尝批评道:“古音通假是清代所谓汉学家最喜欢讲的 ,近代学者用得似乎太滥了。”音同字假只是同音字中有限的一部分,使用这个方法, 应该列举出历史上曾经借用过的实例,绝对不能查查古音某纽某部就率尔建立假借关系 。

(5)古人的考证一般不越出传世文献范围,这类文献文字易识,且有前后文关系,加之 历代皆有校订整理,不允许读者产生太多的主观想象。20世纪以来,由于考古发现的新 材料日渐增多,自然吸引了历史学家的注意,今天普通历史专业大学生不待人教,王国 维所倡文献加考古的二重证据法已成为治学的基本方法,然而文献与考古材料的契合问 题至今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给本来就缺乏科学规范的考证带来更多的问题。考古发现 中有些是有文字的遗物,如甲骨刻辞、铜器铭文、简牍帛书,它们首先要经过一个文字 释读过程才能进入历史研究。关于古文字释读很早就引起人们的疑虑,如吕振羽先生于 1934年说:“关于金石文字和甲骨文字的释文,亦不无问题。因各家所解释之金石文及 甲骨文字,大都以《说文》为底本,《说文》本身还有问题,已为现代一些学者所公认 。以没有相当的科学知识的汉宋人眼光去解释‘周金’,已属难免谬误,后人本以字解 字,以文解文的框框,更拘以此释远在周前之甲骨文字,更难认为完全可靠,因而各家 释文尚多歧异,又因甲骨破碎不完,故释文多梗塞难解”。[8](P2)在这种情况下,每 改变一字之释义,历史就变换一个新面貌,如周原一号窖藏卜甲邵祭成汤之王是否周文 王,二十二号之“虫白”是否崇侯虎,尚多疑问,有人早已拿它去演绎商史了。1993年 郭店楚简的出土在古文字中算是较晚的了,其中《老子》甲本有“绝伪弃诈,民复孝慈 ”,与今本“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不同,研究者立刻发出惊呼,原来老子并不反对仁 义,仁义不是儒道思想的分界线,今本《老子》必经后人改篡。我见吕绍刚教授著文辨 疑,指出在道家看来,仁义就是诈伪,两本并无本质的不同。[9](P233)可见,怎样综 合理解出土文字材料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使在一些明白无误的材料中,我们 也无由知道它的真实意义。例如商王自上甲以下皆以十干为庙号,这个事实既见于《殷 本纪》,也得到卜辞印证,但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却很费解,《白虎通》说甲乙丙丁等 等是他们的生日,然商王皆有生名,如汤之名履,纣之名受,故董作宾又倡死日说,[1 0]《礼记·祭义》曰“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但商人用五种祭仪轮番祭祀先 王,虽于甲日祭甲,乙日祭乙,一年中得甲之日竟有三十多个,毕竟不同于周之忌日, 陈梦家认为它既于卒日无关,也非追名,只是致祭的排列次序,因死者太多,其中一些 祖先被淘汰,所以今所见干名便失其顺次。[11]李学勤于四十多年前曾指出这些庙号是 占卜所得,[12]周代文献确有占冠婚丧祭之日的风俗,如《少牢馈食礼》大夫庙祭“日 用丁己”,但卜辞所卜之“帝日”不知为何事。于此我们应该知道关于这个问题的考证 是在探索一个动机问题,而人的动机并不是都可以从行为得知的。人的求知欲经常超过 了获得知识的可能性,因而张光直在庙号问题上的考证恐怕是迄今最富雄心,头绪最为 纷繁,同时也最容易引起疑虑的试验。张氏用统计方法在由大乙至帝乙的庙号中“发现 ”:(1)甲乙戊己为一组,丙丁壬癸为一组,他们代表商王中两派政治势力,两派交替 执政,同组之王隔代相传。庚辛是中间势力,或入于此,或入于彼,张氏命之曰“乙丁 制”;(2)旧说商王传位非父子相继则兄弟相及,张氏则说所谓父子相继皆甥舅相传, 相邻二代舅传甥,隔代则为祖传孙;(3)商王皆实行内婚制,但对两个政治势力来说又 是外婚制;(4)张氏在论述“乙丁制”时反复提到周人昭穆制,他给我们一个强烈的暗 示:乙丁制乃昭穆制之滥觞。[13](P165)综观以上四条,作者确实把我们带入一个十分 陌生的社会里,如果把他考证出来的商代社会与周以后的文物制度相比较,我们甚至怀 疑商人是否曾是中国的先民。仔细推敲张氏的论证至少给我们留下一系列疑问:如果说 商王世系中确然存在两个政治派别轮流执政,他们的庙号为什么不象周人的昭穆一样干 脆用甲乙区别而遍用十干?张氏归纳的规律他本人承认有例外,如中丁、外壬、戋甲兄 弟三人是甲丁共见一世,上甲、报乙、报丙、报丁又分属四世。商王的婚姻制度虽由卜 辞诸妇之名无从确定,但我们至少知道帝辛之配偶名妲己,来自己姓有苏氏,文见《晋 语》,是典型的外婚。上溯夏代,虞思妻少康以二姚,见于《左传》,桀娶妹喜见于《 国语》,三代之际何独殷人实行内婚?昭穆之制在别世次明长幼,非政治派别之代名, 甲乙丙丁与昭穆何关?殷人不特王室用十干为庙号,贵族大臣亦然,是否轮流执政的两 个势力也存在于贵族之家?这个“乙丁制”,作者虽经营十余年,学者也不乏征引者, 却未必算是考证的积极成果。

对于无文字的考古发现,其意义更要靠学者的解释去“复活”。不久前我曾讨论过内 蒙、新疆等地发现的岩画,学者多以生殖崇拜解说,未必如此。[14]又如青铜器上的花 纹,说图腾者有之,说巫术者有之,说写实艺术者亦有之,这恐怕不是一个一概而论的 问题。《淮南子·道应训》说:“周鼎铸垂而龁其指”,战国道家也常说断巧垂 之指,目的是戒人之机巧;饕餮食人而梗其喉,是戒人之贪婪;《左传》宣公三年:“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 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魍魉,莫能逢之”,是令民远行知所避就。至于出土的牺 尊、象尊、鱼尊,恐怕正是出于审美的需求。濮阳西水坡仰韶期墓葬用蚌壳摆成的龙虎 图形是古天文学上的“四象”还是道教乘跷巫术?可能须问问那死者的家属才能知晓; 郭店一号楚墓的死者是陈良、环渊、还是慎到?[15](P391、397)仅凭一件漆器上的“东 宫之师”四字恐怕难以论定,《楚语》:“昔庄王方弱,申公子仪父为师,王子燮为傅 ”,这是春秋楚国的师保制度,子仪父与王子燮都可称“东宫之师”,有时太子可以连 续更换几个师傅,有时这些师傅之名就不见于记载,我们怎么能确定那墓中枯骨究竟是 谁?凡此种种,因为它们本身不是自明的,考证家虽引经据典振振有辞,它们与17、18 世纪西方地质学家用高山上的蚌壳化石来证明《圣经》中的洪水传说一样没有意义。

历史考证道路上的陷阱尚不止上述几项,为了规范考证,我们可以通过寻求反证减少 研究者主观成见的介入;可以通过列举例证限制文字声音通转的泛滥;可以把未识和有 争议的出土古字先留在古文字领域,确认以后再投入历史研究。但这些只是补救措施, 史学要成为有用而受人尊敬的科学,似乎还得另找出路。最近我有《论现象史学》一文 提出个人的想法,愿与关心史学前途的同仁交换意见。

收稿日期:200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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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公的“摄政”论战到历史考证_周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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