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崇拜”_孙中山论文

论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崇拜”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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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2)03-0191-09

去年有关辛亥革命和孙中山的文章充满各类报刊杂志。但声势的浩大并不能遮掩辛亥研究中多年存在的缺失,即赞颂多于分析,喝彩多于讨论。辛亥革命已经过去了90年,辛亥革命以来的历史实践也从多个方面检验了革命派的革命理论与革命成果。尘埃早已落定,现在应该是我们从多年的赞誉重负中解脱出来而重新审视这段革命历史的时候了。本文拟就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崇拜”问题谈一些个人的新看法。

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一词恐怕是中国青年最为流行的话语。作为一种改造中国社会的手段,革命尤其受到激进知识分子的顶礼膜拜。年轻气盛的邹容热情洋溢地写道:“巍巍哉!革命也。皇皇哉!革命也……呜呼!我中国今日不可不革命。我中国今日欲脱满洲人之羁缚,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独立,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与世界列强并雄,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长存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1](P651)而类似邹文的“革命文章”在辛亥革命前后可谓连篇累牍,以致有人对这一腹泻式“革命现象”不无讽刺地批评说:“那篇文章劈头就是:‘革命!革命!吾中国不可不革命,吾家族不可不革命’。又有一篇文章劈头也是这个腔调,道:‘革命!革命!吾中国不可不革命,吾江苏不可不革命’。也有的劈头说道:‘怪!怪!怪!’也有的说道:‘快哉革命!快哉革命!堂堂哉革命!皇皇哉革命!’这种文章,真正令我目迷五色,精神炫惑了”[2](P905)。

革命原本是推进社会进步的众多手段中的一种,而且是最终的一种。中外历史上有效的成功的革命都是在社会无法在旧的模式中生存下去的情况下发生的,是社会成员在用尽其他手段而又不见成效情况下最终的被迫的选择。辛亥革命前后的留学知识分子把革命说成“至高至尊,独一无二”,把相对抬高到绝对,把“之一”升格到“惟一”,要求人们在一切方面,无条件地进行革命,无异是在制造一种“革命崇拜”。在这种“革命崇拜”中,宗教式的狂热和迷信完全替代了人类智者的理性与选择。

以海外留学生为主要力量的激进革命派在寻找改造中国的方案时试图直接从西方找到一个现成的政体。从1900年至1911年,他们始终将美法式的西方资产阶级共和政体视之为世界上惟一的优良政体,坚决主张在中国全面推行此一政体。邹容的《革命军》在为中国设计政体时说得极为典型:“一定名‘中华共和国’”;“一立宪法悉照美国宪法”;“一自治之法律悉照美国自治法律”;“一凡关全体个人之事,及交涉之事,及设官分职国家上之事,悉准美国办理”。可以说,政体革命是他们革命思想的核心。他们对革命的向往与对美法共和政体的向往一脉相承。然而激进派在选择美法政体作为理想政体的同时,并没有对美法共和政体在实践中出现的弊病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个别人甚至是有意识地视而不见。他们只是凭据理论上的推导和表象的观察,便急匆匆地宣称共和政体最能体现卢梭的自由民主思想,最能体现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利愿望,最有可能挽回中国衰亡的命运。这种断定与选择未免过于理想主义了。

更为关键的是,即便共和制度没有缺陷,它还存在着一个适应性问题。世界上本不存在一个普世性的最佳政体。对中国而言,中国有漫长的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发育得极为成熟精致,以致皇权主义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19世纪中叶以后,西学东渐,但没有人对民主问题真正作过系统的研究和完整的思考。广大民众,要么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民主,要么只知道民主头上的光环而非民主本身。在这样的既有基础上,激进的革命派试图在旦夕之间全盘移植美国的共和制度实在是一种空想。与后来毛泽东所批评的教条主义者所犯的错误一样,孙中山及其激进革命派也掉进了理想与现实、外国本本与中国国情相脱节的泥沼。

在19、20世纪之交,中国有许多颇具学术功底与政治智慧的思想之士提出了异于激进派主张的政治主张。对国内民情有更深理解的严复、黄遵宪、梁启超等有识之士并非不承认西方的共和民主学说,他们只是担心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历史太长,文化传统的影响太重,民众包括官绅阶级的知识水平、道德水平与自治能力还没有达到接受共和政体与民权学说的相应程度。因此,他们主张要根据中国这一具体的历史传统与国民状况来选择易为民众接受的君主立宪政体,要大力新民德、培民力、启民智,以发展实业与普及教育使“群治明而民智开民气昌”,使“人人知独立知自治知群治,授之以权而能受,授之以政而能达”,然后再来“进以民权之说”,进而考虑是否实行共和政体。这一政治派别的政治主张应该说是符合当时中国的国情现状与政治要求的,也符合当时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但革命派对此一政治主张则采取了极端排斥的态度。

以留学生为主的革命派大多凭空美化“国民程度”或国民资格,有时甚至不惜编改“历史故事”。陈天华在《民报》上著文说:“吾民族有四千余年之历史,有各民族不及之特质……地方自治,西人所艳称者也,而吾民族处野蛮政府之下,其自治团体之组织,有可惊者。盛京吉林之间,有韩姓其人者,于其地有完全之自治权,举日俄清不能干涉之,其实际无异一小独立国,而韩亦一乡氓也,未尝读书识字,其部下亦不闻有受文明教育者,而竟能为文明国民所不能为。谓非天然之美质,曷克臻是!”[3](P121)汪精卫在论证国民程度时说:“中国号称专制之国,然此就其国家经制而言耳,若谓我民族无人权思想,则大不然。盖疾专制,乐自由,为人类之天性,而无待乎外铄。”而他文中所列举的历史证据不过是英雄思想或农民反抗思想,与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权利义务思想风马牛不相及。[4]

实际上,不要说一般的民众没有具备基本的民主思想,即便是激进的革命派自己也没有具备真正的民主思想。以留日学生为主的革命派许多都是留日速成班学生,他们平时独立自由人权不离口,但“言独立者,己之独立而非人之独立也;言自由者,己之自由而非人之自由也”。[5]辛亥革命之前,他们党同伐异,对持不同政见的人士既口诛笔伐,又武力相向。梁启超在日本东京对留学生发表政见演说,张继等革命派竟然组织打手四百余人群相围殴,逼得梁启超落荒而走,在场日人亦目瞪口呆。[6](PP416-420)四川留日学生周先登因在宿舍辩论中不同意革命派同学的革命观点,竟当场被革命派学生刘回子枪击。[7](P36)革命派还在各种场合大骂康有为鼓吹满汉一家君民共主是“认贼作父”,并放出口风要实行暗杀,以吓阻康有为不再从事所谓摇尾乞怜的“汉奸活动”。[8](P681)革命派所营造的“革命崇拜”的氛围使知识界对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自由探讨受到抑制,绅商各界鉴于“民权狂悖不减专制”所造成的思想专制,“气为所摄,口为所箝,即明知今日中国之时势,宜于立宪,而不宜于革命,亦姑模棱于两可之间,而不欲以锋芒自见。”对“立宪之果为何物、立宪之后果有何影响、不立宪而果受何弊害?”等一系列理论与实际问题无人再敢从事深入的研究。有人对这种状况不无痛心地描述说:“即令政府而果真正立宪,满汉有可以调和之道,国家有可以救亡之途,亦绝对的不承认之。且希冀政府之不真正立宪,日流于腐败,以促新政府之出现焉。呜呼,感情所蔽,真理为蒙……”[9](P608)

革命派人物全力抨击的君主立宪事实上也是一种民主制度。对20世纪初的中国而言,实行此一制度实实在在是一种进步。早在曾极力主张共和革命的杨度在1907年曾认识到这一点,他说:“余以为君主立宪与民主立宪,无可分之高下,惟各据其国之情势而定之。元首之或由世袭、或由选举,即有宪法规定,皆不能于法外为善为恶,实无择别之必要也。故就各国之事而言,若英德忽欲改为民主国,则国民必有反对之者,其反对之理由,岂曰不可,实曰不必也。若就中国之事,则不仅不必,且复不可。”[10](P875)

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将共和制度与立宪制度分为优劣两类,甚至有意将两者视为对立之物。孙中山曾斥责“立宪说”为“大谬”,他论证说:“我们中国的前途如修铁路,然此时若修铁路,还是用最初发明的汽车,还是用近日改良最利便之汽车,此虽妇孺亦明其利钝。所以君主立宪之不合用于中国,不待知者而后决。”[11](P280)孙中山的说法显然有两点值得质疑。第一,在他的意识或潜意识里,美法式的共和制一定优于英德式或日本式的君主立宪制,前者是由后者改良发展而来的。然而,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孙中山的预设都是不能成立的。共和制与立宪制都是资产阶级民主立宪制度,并不存在谁优谁劣问题。第二,用铁路汽车一类纯物质技术形态的事例来说明复杂多变的社会政治,是一种简单机械主义的论证方法。所谓制度是社会成员的“心理集合体”,所谓政治是社会各团体利益、知识及活动的化合过程与结果。改变一种政治制度并不像引进一台机车那样容易。

革命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革命是指生产方式与政治制度的全面改革,“其无论以平和得之以铁血得之皆是也”;狭义革命是指以暴力手段彻底推翻既有的国家权力机构。中国历史上充满了太多的狭义革命,而缺少真正广义上的革命。20世纪初的激进革命派最看重的是铁血暴力。他们把主张暴力者称之为“革命”,而拒不承认其他渐进手段也可能是“革命”。孙中山曾十分愤怒地指责梁启超“自称革命”,他说:“革命、保皇二事决分两途,如黑白之不能混淆,如东西之不能易位……划清界限,不使混淆,吾人革命,不说保皇,彼辈保皇,何必偏称革命?”[12](P232)

激进派把暴力革命看作是实现中国政治与社会进步的惟一手段,以推崇“种性不灭”而闻名于时的杨笃生颂扬暴力革命时写道:“轰轰烈烈哉,破坏之前途也;葱葱茏茏哉,破坏之结果也;熊熊灼灼哉,破坏之光明也;纷纷郁郁哉,破坏之结果也。夷羊在牧,吾以破坏为威凤之翔于天;旱魃行灾,吾以破坏为神龙之垂于海……柏雷亚曰自由犹树也,溉之以虐政府之血,而后生长焉。”[13](P639)孙中山则说:“革命为唯一法门,可以拯救中国出于国际交涉之现时危惨地位”。[14](P226)

革命派显然神化了暴力革命的作用。因为,不论从历史实践上看,还是从政治理论上分析,暴力革命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将旧社会的腐败龌龊犁庭扫穴,也可能将社会多年积累的进步成果扫荡无遗。当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条件不甚成熟或社会政治结构尚有可能实现和平改良与过渡的时候,人为地进行暴力革命就显得更加得不偿失。不合时宜的暴力革命或者不能将旧政府打倒,或者只是倒其外壳留其实质,以暴易暴而已。而不论大小暴力革命,它们对社会文明成果的摧残都是没有例外的。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不到和平过渡可能性全失,暴力革命不宜作为拯救社会的良方。曾经是暴力革命坚定分子的陈天华在蹈海自杀前对留日学生标榜暴力革命也不无忏悔,他在遗书中写道:“鄙人之于革命,必出之以极迂拙之手段,不可有一毫取巧之心。盖革命有出于功名心者,有出于责任心者。出于责任心,必事至万不得已而后为之,无所利焉;出于功名心者,己力不足,或至借他力,非内用会党,则外恃外资……使汉人皆认革命为必要,则或如瑞典、诺威之分离,以一纸书通过,而无须流血焉可也……若多数犹未明此义(指革命),而即实行,恐未足以救中国,而转以乱中国也。此鄙人对于革命问题之意见也。”[15](P155)

基于对暴力革命神力的迷信,革命派否定清政府及社会改良人士所从事的一切改革。如革命派原批评清政府不懂宪法与法律,而当清政府网罗部分归国留学生在北京设立宪政编查馆,并着手调查国情起草宪法、刑法、商法时,革命派又予以全面否定,攻击清政府是“举所谓政客,纳之彀中,丰其刍秣,严其辔勒,使昔之为我患者,今转而为我用,意谓天下之人将口箝而心死”,攻击杨度等留学出身的宪政编查馆成员是“一群小人”,说后者曾“日蒙面具,以溷迹民党,其为民党之辱已甚”。其他如废除科举、奖励实业、派员出国考察、成立各省咨议局、国会请愿、颁布选举法、实行地方自治、设立审检分开制度等等,只要不是采取暴力方法、不是由革命党人参与的任何改革政策与措施,都无一例外地遭到革命党人的斥责。孙中山在1905年就直截了当地说:“今又有所谓倡维新、谈立宪之汉奸以推波助澜……官爵也,银行也,铁路也,矿务也,商务也,学堂也,皆所以饵人之具,自欺欺人者也……其丧心病狂,罪大恶极,可胜诛哉!”[16](P261)革命派在这里已经走火入魔,他们似乎觉得除了革命派以外,20世纪初中国的其他政治派别都是逆历史而行的反动派。

如果说清政府中的顽固派凭其个人情感不问理由地坚拒改革,表现了他们认识上的僵化的话,那么,革命派依其情感好恶把暴力革命绝对化,也同样表现了某种程度的思想僵化。时人批评说:“今日旧党之顽固无论矣,即号称新人者亦无人不顽固。盖执一不化,即是顽固。”[17](P708)激进的革命派显然不懂政治是一种全社会化解对抗与寻求妥协的艺术。政治学的基本原理是:最好的改革方案,尤其是最好的关系到整个国家政治制度变更的革命性方案,应该是那些能够得到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认可接受的方案。社会成员的反对意见愈少,改革包括革命性的改革就愈是易于成功,改革的成果就愈是巩固。

历史的真实是,20世纪初的第一个10年正是中国历史上进步最大的10年。从守旧排外到新政改革,再从新政改革到立宪运动,资产阶级改革派与清朝政府中的开明人物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将中国历史的车轮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公私立学校、举人进士留学、民办铁路公司、各省咨议局、警察、法庭、检察厅、宪法、商法、刑法、商会、市民公社、商事普查、劝业博览会、人口调查、地方选举等等,许多历史上不曾有过的新事物都在这短短的10年里相继诞生。今日中国的许多现代事物与现代观念都可以追溯到清末10年。固然清末的新政与宪政还存在许多不良之处,但人们绝没有理由因为这一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巨大历史进步是通过和平渐进的方式实现的就予以抹杀与否定。(注:参见茅家琦:《晚清“新政”与同盟会16字政纲》,《南京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改良派所热心的新政与立宪运动从广义上讲也是一种革命。中外都有不少有识之士对清末渐进主义的改革活动予以肯定评价。1906年生活在中国的《英国时报》驻北京通讯员莫利森(G.E.Morrison)曾向伦敦总部报告当时中国的进步说:“(这里)的人们呼唤改革,而且改革一定会到来……变化正在显现,如今的北京已不是几年前你所认识的北京,沥青马路、优秀的警察、良好的秩序、漂亮的马车、外国人住宅、电话、电灯等等以前末见之物现在都已出现。一个能够不经过太多骚乱就废除了流行久远的科举考试制度的中国,一定有能力进行任何改革,不论这种改革是多么艰难激烈。”[18](P389)大思想家严复在论及新政活动时写道:“不及数年,而八股遂变为策论,诏天下遍立学堂……不及五年,而自唐宋以来之制科又废,意欲上之取人,下之进身,一切皆由学堂。不佞尝谓此事乃吾国数千年中莫大之举动,言其重要,直无异古之废封建、开阡陌。”[19](P367)作为历史工作者,我们没有权利全然不顾这些中外历史上的公允之论。

客观地说,20世纪初中国的国内外环境相当恶劣。除了我们常说的国民民主思想程度不够和国际列强共同侵略这两个不利因素外,中国当时连共和政治最基本的条件也不具备,比如,一、国籍法未定,谁是“中国人”之界说不明;二、人口调查未全面进行,选民人数难以确定;三、义务教育未普及,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学历限定难以确定;四、农工商欠发展,税法不清,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财产规定难以执行;五、中国土地辽阔,交通状况极差,乡僻之民无法在同一时间进行投票;六、地方自治未全面推行,乡镇议事会未立,谁来主持基层选举?监票、计票,选举诉讼归谁办理……在这样的条件下,试图以一场迅猛的暴力革命达到建立共和政治的目标是一种极不明智的抉择。其对中国的实际政治进程不仅无所助益,而且十分有害,因为它将刚刚展开的“种种之新事业”和中国近代难得的和平秩序一概破坏,社会不但不能前进,甚或有向后倒退的危险。相对而言,所谓改良立宪派或开明官吏所主张的渐进主义进取方式,即利用中国近代难得的和平时段,逐步推广改革的范围,“于一切宪政之中,择其至重且大者,以专注之力而主张之,一事既成,再谋其次”,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社会改革方案。实施这种渐进方案,中国就会“得寸为寸,得尺为尺”,终有进入光明前途之一日。政治实践中,立宪派与开明派从地方自治、司法独立、官制改革等问题入手,进而要求召开国会与成立责任内阁,可谓既把握了解决问题的节奏,又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激进的革命派为什么会如此热衷于暴力革命而反对渐进改革呢?第一个原因恐怕是激进知识分子大多政治学理论修养不深,也无政治方面的实践经验,只凭一腔热血和西学皮毛来考虑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他们舍难就易只求速成,犯了近代以来中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群体常犯的急功近利的错误。《苏报》有一篇激进革命者的文章说:“夫立宪者,须得政府之许可而后行,何若革命之可独行其民党之意也。”[20](P684)章太炎说:“今以革命比之立宪,革命犹易,立宪犹难。何者?立宪之举,自上言之,则不独专恃一人之才略,而兼恃万姓之合意;自下言之,则不独专恃万姓之合意,而兼恃一人之才略;人我相待,所依赖者为多……难易相较,则无宁取其少难而差易者也。”[21](P759)革命派既不愿做艰苦而又进程缓慢的民众启蒙包括官吏启蒙与国情调查工作,也不愿参预政府和改良人士倡导的政治经济方面的基础构建工作,以为只要把卢梭天赋人权的大旗在神州大地上一展,再由革命家的领袖登高一呼和海内外革命者拚其一死,革命就会成功,共和民主政治就会在中国确立。这种天真想法实在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政治幼稚病。

激进派之所以力主暴力革命而反对渐进改良还有另外一个更为深层的思想原因,这就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或暴力革命的思想依然对激进知识分子有极大影响。革命派在鼓动民众起来革命时经常用刘邦、朱元璋、洪秀全等农民起义领袖作为启发事例。孙中山、章太炎、汪精卫、胡汉民、刘师培都曾这样举例演说与论证。如汪精卫就说过:“中国历史上,其可称为国民革命者,只四时期:一曰秦末之革命,二曰新莽末之革命,三曰隋末之革命,四曰胡元末之革命。”[22](P523)刘师培在论证“激烈大好处”时说,“激烈党的一派人遇着一桩事情,不问他能做不能做,也不问他成功不成功,就要像项羽、刘邦、李密、杨玄感、刘福通、陈友谅等‘破坏家’一样不顾性命去做,把天下闹得落花流水也不失为好汉”。[23](P888)农民起义的思想在这里穿上了现代民主自由思想的外衣重又回到了20世纪初的中国历史前台。

改良派与革命派对革命的结果有过不同的预言。梁启超说,在国情民智不成熟的条件下实行所谓民族主义或民权主义革命,其结果不外是“取一家之物又与一家”,“以暴易暴,不知其非”,“扰攘争夺,未知所底止”。[24](P334)而孙中山对革命的结果则十分乐观,他颇为自信地分析说,“君权民权之转捩,其枢机所在,为革命之际,先定兵权与民权之关系。盖其时用兵贵有专权,而民权诸事草创,资格未粹,使不相侵而务相维,兵权涨一度,则民权亦涨一度,逮乎事定,解兵权以授民权,天下晏如矣。定此关系,厥为约法……一旦根本约法,以为宪法,民权立宪政体,有磐石之安,无漂摇之虑矣。”[25](P113)

辛亥革命以后的历史现实没有沿着革命派预设的线路走,而是完全验证了立宪派对革命结果的预言。袁世凯伪造与强奸民意,革命党人之间暗杀内讧以至反上叛乱,图章国会以及猪仔议员求荣附逆,南北分治以及军阀割据混战,工业凋零,农业破产,商人逃避,民不聊生……动乱的现实与痛苦的生活使人禁不住怀疑共和革命的功效,并重新思考渐进改良在中国的可行性与适用性。

民国成立后最早由赞成革命转为怀疑革命的恐怕是美国传教士司图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司图雷登在辛亥革命爆发之际正在南京传教教书。那时他是同情和赞成共和革命主张的。他写道:“我们不能忘记我们自己民族的诞生方式、我们的革命、我们的政府形式、我们的华盛顿正是现在这些革命者的理想。”[26](P28)但是很快他就看到了革命带来的动荡不安,在当年的11月6日他向美国总会报告说:“大约十分之六的市民逃走了;官员们停止了一切维持秩序的努力;抢掠天天发生且规模日大,经济危机日益严重”。[27](P28)此后,他开始考虑支持袁世凯,认为只有袁世凯才有可能恢复中国的秩序。他在1914年批评革命者“对中国的现实状况知之甚少”,而且最关键的是革命者对下列政治通则并不承认:“政治民主(political liberty)并不能恩赐给任何人。自治政府的权力也不能被赐予。它只能在人民自己已经准备好接受它的时候才会到来。就直接的民主政府(thorough-going democratic government)而言,中国还没有足够的准备。”[28](P28)司徒雷登来自民主共和之乡美国,且是一位与中国政治派别不存在亲疏问题的中立传教士与教育家,他的态度的转变反应了暴力革命与所谓共和政体在中国被催生赶熟的不良后果。

对民国以后国家“四分五裂”、“盗贼兵灾”层出不穷、人人言民权自由而自由民权离民众愈远的现状感触最深的当属孙中山。他在晚年对辛亥革命有过至为深痛的反省。他在各种场合多次表示了他的苦痛认识。他在1924年曾写道:“自辛亥革命以至于今日,所获得者仅中华民国之名。国家利益方面,既未能使中国进于国际平等地位。国民利益方面,则政治经济荦荦诸端无所进步。而分崩离析之祸,且与日俱深……辛亥之役,汲汲于制定临时约法,以为可以奠民国之基础。而不知乃适得其反。”[29](P102)同年,孙中山在黄埔军校的一次演说中还对中国人“错解西方平等自由”进行了回顾与分析,他说,中国革命风潮的源头在日本东京。那时,中国留学生初到国外,一下子便感受了革命思想,于是集会结社,要争平等自由。但是他们争平等自由的目的不是为团体,而是为自己个人。团体开会,大家到会说些争平等自由的空话便已了事。一遇欧美没有根据的新学说,也不问政治社会的道理与中国的国情,便想标新立异,争出风头。这种东京时代的学生风格一直影响到后来的革命实践,使革命总是归于失败。他进而得出结论说,中国革命的失败,不是“被敌人的大武力打破的”,不是“被旧官僚的阴谋打破的”,也不是“被中国的旧思想打破的”,而是“被欧美的新思想打破的”。[30](P273)与辛亥革命以前孙中山提出反满共和革命时的乐观主义预言相比,上述话语可谓是一种对自己早年观点的全盘否定。前后差异之大,几乎不能令人相信两者均出自孙中山之口。

怎样解决革命总是不能成功这个社会难题呢?孙中山似乎力图寻找到一种全新的解决之方。他手定《建国大纲》,把民主革命的过程分成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要求“今后之革命,不但当用力破坏,尤当用力于建设,且当规定其不可逾越之程序”,并指示要以县为自治单位,于一县之内,努力于除旧布新,以深植人民权力之基本,然后扩而大之以及于省,使人民“可本其地方上之政治训练以与闻国政”。[29](P103)在另一篇讨伐曹锟贿选总统的文章中,他直接把开办地方自治当成了医治选举腐败的惟一良方:“民治万端,而切要当急者,莫如地方自治;自治不立,则民权无自而生,浅之如户籍无法,虽选举亦伪,他何论也。往时议员所以不能代表人民,亦以选民无精密调查,其被选皆混冒以攫得之,非人民本意也……共和之机,端在于此。”[31](P535)北方发生冯玉祥政变后,他提出以召开国民会议的办法来解决政治问题。他说:“以后解决国事,不必要再用武力……国民会议开得成,中国便可和平统一;国民会议开不成,中国便要大乱不已。所以中国前途一线希望,就在这个国民会议能不能够开得成。要国民会议开得成,根本上还是要全体国民一致去力争……全体一致打电报,力争要开国民会议。假若国内外为争开国民会议,所打的电报有几千张几万张,这种和平的争法,好过用武力的几千兵和几万兵。”[32](PP367-371)峰回路转,孙中山最后又回到清末预备立宪与和平请愿的老道上去了。当年他竭力反对并斥之为奴隶主义的渐进改良方案成了他晚年的选择。到这时,他似乎才明白,暴力推翻一个旧的王朝,从手段上看似乎是革命的,而结果未必具有革命的性质,杀人如麻与改变旧制度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似乎才知道,暴力革命不能解决社会的深层问题。历史的进步,有赖于循序渐进的积累、政治的改善,有赖于民众的觉悟与参与,而民众的觉悟与参与与否有赖于持之以恒的教育启蒙。民主政治绝非空谈可以成事。任何不切实际地狂飙突进,指望一举而达于至善往往是欲速不达,甚至南辕北辙,走向反面。

孙中山晚年对革命的反省,除了在20-30年代得到梁漱溟、陶行知等非主流派知识分子乡村建设活动的微弱响应外,似乎没有被同时代及后来的政治家与思想家所重视。辛亥以来对革命的崇拜愈演愈烈。革命成了一切正义行为的代名词,成了政治家使用频率最高的口号,成了现代政治学词典中最受尊敬的话语。然而,作为文章的结束,我们要问:是为喜乎?是为哀乎?历史已经进入了21世纪,我们还要在这样的革命崇拜中继续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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