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海洋战略与国际海洋秩序论文

新时代中国海洋战略与国际海洋秩序 *

刘新华**

**刘新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武汉 430073。

摘 要: 海洋因其具有整体性、通达性、开放性、资源性等自然地理特征而衍生出重要的地缘战略价值。人类对海洋利用和争夺的宏观历史过程即国际海洋秩序的演进。全球化以前,中国主导了当时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地区海洋秩序。近现代以来,西方国家牢牢地控制了全球性的国际海洋秩序,其实质是西方海洋霸权。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并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西方海洋霸权产生了冲击,出现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形成的新的国际海洋秩序与美国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二者并存的局面。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开启了向海洋进军的步伐。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后,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以海洋作为和平友好繁荣的媒介,实现全球海洋治理,谋求共同发展,建设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并将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调整国际海洋秩序。

关键词: 海洋;中国海洋战略;国际海洋秩序

地球表面最基本的地理形态为陆地和海洋,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的地理空间,也代表了“全球舞台中相互冲突的两个要素”。[注] [法] 雷蒙·阿隆:《和平与战争:国际关系理论》,朱孔彦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 187页。 数千年来,人们借助海洋进行交往和联系,并以海洋的自然地理特征为基础,把海洋作为人类社会生存、竞争和发展的另外一个舞台。某一历史时期,在海洋空间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或者民族的海洋活动和实践,形成了该历史时期的国际海洋秩序。

海洋秩序是从属于国际秩序的。关于国际秩序,赫德利·布尔认为,国际秩序是“国际行为的格局或布局,它追求国家社会基本、主要或普遍的目标。”[注] [英]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张小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年版,第19 页。 阿拉加帕认为,国际秩序“是国家间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这些安排为国家提供了可预测的、稳定的国际环境,使他们能够通过基于规则的互动来追求和平解决争端、实现政治变革等集体目标。”[注] Muthiah Alagappa,ed.,Asian Security Order :Instrumental and Normative Features ,Stanford,C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 39.基辛格则认为,国际秩序“建立在两个因素之上:一套明确规定了允许采取行为的界限且被各国接受的规则,以及规则受到破坏时强制各方自我克制的一种均势”。[注] [美]亨利·基辛格:《世界秩序》,胡利华、林华、曹爱菊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第XVIII页。 任何历史时期,均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国际秩序可以通过三个来源形成:一是国家间均势,二是霸权的命令,三是通过同意。[注] G. John Ikenberry,Liberal Leviathan ,the Origins ,Crisis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American World Order ,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1,pp.13-15.显而易见,决定某一时期国际秩序的,是该历史时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换言之,国家实力是国际秩序形成的基础。从海陆空间的角度来看,海洋秩序是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权力分布、规则体系、话语建构。[注] 吴士存、陈相秒:《论海洋秩序演变视角下的南海海洋治理》,《太平洋学报》2018年第4期,第26页。 因此,海洋秩序本质上是海洋领域的国际秩序。根据国际海洋秩序的内涵,国际海洋秩序的演进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全球化以前,中国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地区海洋秩序中占主导地位;15世纪以后,全球性的国际海洋秩序为西方国家所牢牢掌握;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了美国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构建的海洋秩序并存的局面;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以后,继续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经济建设取得了更大的成就,坚定不移地走向海洋,决心建设海洋强国,建设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将以自己独特的方式重塑世界海洋秩序。

一、海洋的自然地理特点及其地缘战略含义

要理解国际行为体借助或者利用地理空间的互动,必须首先认识该地理空间基本的自然地理特征,这是正确理解和运用地缘战略的先决条件。海洋的地缘战略地位和作用,与其自然地理特征是息息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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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洋的整体性

海洋有着不同于陆地的较为独特的地理特质:海洋是地球上面积巨大的水体(全球海洋的容积约为13.7亿立方公里,占地球总水量的97%以上),极为浩瀚,其面积约为3.6亿平方公里,占地球表面积的71%,相当于陆地面积的2.5倍;“海洋是连续的,不像陆地和淡水栖息地那样被分割开。所有的海洋是相连的”,[注] [美] E. P. 奥德姆:《生态学基础》,孙儒咏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321页。 “海洋是一个大的整体。……是一个‘巨大的、相连的水域,覆盖着地球表面的绝大部分’”。[注] [英]布赖恩·莱弗里:《探险、战争、贸易的4000年航海史》,邓峰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年版,第8页。 不同于陆地较为复杂的地形地貌,海洋具有极为典型的空间同质性(spatial homogeneity)特征,即构成海洋的介质是单一的同质的海水,海水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物理和化学特征,不停地流动和交换,这些自然地理特点贯穿于海洋轮廓的地质历史演变过程之中。海水、海域的空间组合(连续性)以及海洋的演化,构成了海洋非常明显的立体和不可分割的整体性特点。这种单一的同类的地理要素(海水)所形成的海洋空间,成为人类政治活动的宏大的舞台之一,“纵观世界历史,海洋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扩张提供了一个强大的舞台,它一直是文明的双向传播渠道”。[注] [英]菲利普·德·索萨:《极简海洋文明史》,施诚、张珉璐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版,第19页。 相比较而言,人类赖以生存的陆地空间,面积既小,又被海洋孤立或者隔绝开来,即使是面积最大的欧亚大陆,也如同漂浮在世界海洋中的岛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的陆地包括最大的洲都不过是个海岛罢了”。[注] [德]卡尔·施密特:《陆地与海洋:古今之“法”变》,林国基、周敏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4页。 因此,陆地整体性的特点与海洋相比逊色不少。

(二)海洋的开放性

地球表面的陆地空间,其地形结构和地貌各不相同,有山脉、河流、湖泊、森林、平原、沙漠、戈壁、高原、盆地等,它们地理特征明显,对比鲜明,容易为人类以点、线、面等不同的几何形式所描述,便于构筑国与国之间“凭借地形而形成的最为有效的边界形态”[注] Thomas H. Holdich,Political Frontiers and Boundary Making ,London:Macmillan,1916,pp.146-160.。海洋是连续的一望无际的流动的水体,其表面平坦,地形地貌非常单一,且面积极为巨大,既没有山川河流湖泊森林等地理标示,也无法被围墙和栅栏所隔离,海洋这种难以封闭和度量的状况使得它呈现出明显的开放性特点,民族和国家出入海洋的行动比在陆地上更加自由。长久以来,人们认为“海洋是一种全球公共物品,不受单个国家的管辖,有时像中世纪为全体村民所公用的农村公共牧场”。[注] [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四版),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85页。 人们不能对海洋实行“排他性占领”,海洋不能划出权属分明、内外有别的边界。即便根据经纬度划出了一条虚拟的边线,也没有具体的参照物来有效地确认具体目标的位置,以便判明是否越界侵权。因此,海洋具有不可划界、不可分割、不可筑防的地理特点。[注] 陈彤:《回归地理特性 探讨海权本质》,《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2期,第56—57页。 就这一点来说,海洋边界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一种想像中的虚拟边界,无法像陆地边界那样可以清晰地确定下来,更不可能对其分类加以细化,“海洋不知道疆域为何物,而且将是唯一的、无须考虑地理情势和邻里关系的统一的空间,这种空间对于和平的商贸抑或是国家之间的战争都应该保持一视同仁的自由和开放”,“坚实的陆地成为国家的领域,而海洋则是保持自由的,独立于国家的领地之外”。[注] [德]卡尔·施密特:《陆地与海洋:古今之“法”变》,林国基、周敏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5—76页。 故而,海洋边界几乎不存在像陆地边界那样的隔离或屏蔽功能。海洋的开放性以及随之产生的公共性,这是海洋根本不同于陆地的地理现实,因此也是我们研究海洋活动和海上斗争的基本战略理论出发点。[注] John Horace Parry,The Discovery of the Sea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1,p.xi;Colin S. Gray,“Seapower and Landpower”,in Colin S. Gray and Roger W. Barnett,eds.,Seapower and Strategy ,London:Tri-Service Press,1989,pp.9-13;Mitchell Simpson III,ed.,The Development of Naval Thought :Essays by Herbert Rosinski ,Newport:Naval War College Press,1977,pp.23-25.

(三)海洋的通达性/可达性

人类的互动行为,均发生在一定的空间范围之内。空间范围内的地理距离、时间、行政区划以及地形地貌等一系列人为或者物理的要素,形成了地理空间障碍,给交通现象(空间位移活动)造成了阻隔,此即空间摩擦(friction of space)。它们形成的阻隔跟其地理特性密切相关。不同的地理空间,其阻隔程度存在着差异。陆地空间既被海洋孤立或隔绝开来,又存在着千差万别的地形地貌,还完全被主权国家所瓜分(常年为冰雪覆盖的南极洲除外),其交通通达性成本较高,时间较长。海洋空间不仅面积巨大,把陆地连接起来,而且具有开放性,无法被主权国家实行排他性的占领,世界各国均有权使用海洋。同大陆交通体系和空中交通体系相比,海洋通达性好,没有国别界限;运输量大,成本低廉;交通设施抗毁性强,所以国际贸易的主要通道是海洋交通体系。[注] 军事科学院编:《国际形势与国防战略》,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94页。 据估算,一项古代和古典时代交通费用的比率估算为:海路是1,河流是4.9,陆路是28。[注] Fik Meijer and Onno van Nije,Trade ,Transport and Society in the Ancient World ,London:Routledge,1992,p.133.当今世界80%以上的国际贸易都是通过海洋来完成的。资料显示,海上货物运价相当于铁路运价的1/5,公路运价的1/10,航空运价的1/30。[注] 陈月英、王永兴编著:《世界海运经济地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 一百多年前,马汉曾经指出:“从政治和社会的观点来看,海洋自我呈现出的首要与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如同一条大马路,在更好的情况下,则如同一块宽阔的公地,人们可以朝着任何一个方向行走……尽管海洋有各种为人所熟知和不熟知的危险,通过水路进行旅行与贸易总会比陆路容易与便宜。”[注] [美]马汉:《海权论》,萧伟中、梅然译,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

(四)海洋的资源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海洋的战略地位和价值的认知在不断的深化。“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因两个目的而使用海域:捕鱼和航运”。[注] [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四版),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版,第85页。 战后,人类社会涌现出人口数量急剧增加、粮食匮乏、环境恶化等问题,人类赖以生存的陆地空间已不堪重负。人类把目光投向资源丰富的海洋,海洋成为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1992年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认为,海洋是人类生命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注] 曹文振等:《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海洋政治》,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8页。 海洋中蕴藏着极其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海洋能资源、化学资源和海水资源。此外,海洋还有极其重要的科研价值,也是地球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把对海洋的认识上升到战略的高度,越来越重视对海洋的开发和利用,利用海洋为国家的繁荣昌盛服务,海洋对各国乃至世界的发展、稳定、和平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主导了早期的(1500年以前)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地区海洋秩序

中国具有伟大的航海传统,创造了丰富的海洋文明,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在1500年之前,中国凭借其雄厚的国力,开创了持续数近2000年的陆海丝绸之路,以海洋为媒介,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以及明朝的郑和下西洋,在东亚、东南亚和印度洋建立朝贡体系,宣扬中国文化,主导了早期的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海洋秩序。

(一)在权力分布上,中国是当时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强国

权力分布,即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国家实力的一种分布和对比状态,也就是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实力相对位置的排列。正是实力的大小,决定了国家在世界等级体系中的相对位置。国家进行战略互动,以强制或非强制方式来影响其他国家行为体,必须以实力作为前提和基础。1500年以前,世界虽然处在一个相互隔绝和孤立的状态,但此时的中国、穆斯林世界、日本、俄国和欧洲仍然可以从宏观历史的角度作比较。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指出,“在近代以前时期所有的文明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文明比中国文明更发达、更先进。”[注] [美]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陈景彪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4—6页。 宏观经济史学家安格斯·麦迪森认为,“19世纪之前,中国比欧洲或亚洲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强大……1820年时,中国的GDP比西欧和其衍生国的总和还要高出将近30%”。[注] [英]安格斯·麦迪森:《世界经济千年史》,伍晓鹰、许宪春、叶燕斐、施发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页。 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也认为,从全球视野的角度来看,自秦汉到中世纪,“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富饶、人口最多、在许多方面文化最先进的国家。从6世纪隋朝重新统一中国,到16世纪西方人开始由海上侵入中国,这1000年时中国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空前稳定的时期……整整1000年,中国文明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和对人类遗产的巨大贡献,始终居世界领先地位”。[注]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第7版修订版)(上),吴象婴、梁赤民、董书慧、王昶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53页。 更不必说中国在造船和航海技术方面的先进程度了。(参见表1古代中国与欧洲造船和航海技术的对比)

表1 古代中国与欧洲造船和航海技术对比

资料来源:根据[英]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 物理科学及相关技术 第三分册 土木工程与航海技术),汪受琪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60—763页内容绘制而成。

在创造出如此先进的航海工艺的同时,中国人以极其开放的态度和进取精神进行了海外探险和贸易活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海上力量盛极一时,其代表即是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和郑和下西洋。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于约公元前200年左右的秦汉时期,发展于魏晋,繁盛于隋唐,鼎盛于宋元,明初郑和下西洋乃是其最高峰之时,之后而渐至衰落。那时的中国海上力量,不仅是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最为强大的力量,而且是世界上最为强大的海上力量。“从十二世纪到十六世纪,中国随随便便地利用海军力量作为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在南宋朝时代,它在近东展开广泛的贸易,并在这过程中建造了相当大的商船队。后来在元朝,商船队的规模更大了,对外贸易一直发展到印度洋。海军力量在明朝达到鼎盛状态;十五世纪初叶,在太监郑和的率领下,中国在海外的冒险事业盛极一时:其中包括几次远征……远征队探测了印度洋的北部区域,在那里进行贸易,并迫使一些国家纳贡。”[注] [美] A. J. 科特雷尔、R. M. 伯勒尔编:《印度洋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的重要性》,上海外国语学院英语系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01页。 李约瑟指出,1100—1450年间的中国海军无疑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注] [英]李约瑟:《科学与中国对世界的影响》,载潘吉星编:《李约瑟文集》,陈养正等译,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版,第258页。 李露晔也认为,郑和下西洋时的船队“是中国史上也是世界史上空前的大舰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攻击舰队出现之前,没有任何的船队可以与之匹敌”,中国在整个印度洋伸展了政治空间和影响力,“当时世界的一半已经在中国的掌握之中。”[注] [美]李露晔:《当中国称霸海上》,邱仲麟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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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制度:古代东亚、东南亚和印度洋海洋秩序的核心

第一,海洋航行自由原则与领海制度。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海洋和空气都是“共有物”(res omnium communes)而非“无主物”(res communes)的原则就被编入《查士丁尼法典》,成为罗马法的一部分。[注] 张小奕:《试论航行自由的历史演进》,《国际法研究》2014年第4期,第23页。 17世纪初,针对西班牙和葡萄牙对海洋的分割,荷兰人格劳秀斯从自然法的角度出发,认为海洋不能被任何国家的海军有效占领和实际控制,海洋是人类共有的,它应当是公开的、自由的,“所有人依国际法均可自由航行”。[注] [荷]格劳秀斯:《论海洋自由——或荷兰参与东印度贸易的权利》,马海忠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29页。 在反对格劳秀斯海洋自由论的诸多观点中,1635年英国人约翰·塞尔登的《闭海论》(Mare Clausum )也从自然法的角度出发,认为海洋可以被占领并被私有化,并首次提出“无害通过”的概念。这是后来国家领海制度的理论基础。随着欧洲的海上贸易、海外扩张、殖民战争以及彼此之间的海洋争霸,海洋自由论和闭海论所主张的基本原则(即航行自由和领海制度)经过妥协后均被后来的海洋大国尤其是海洋霸权国家所接受,逐渐成为近代以来国际海洋秩序的基本原则,并为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继承。

第一,朝贡制度之下中国与东亚以及东南亚的政治外交秩序——宗主国(中国)与藩属国的政治等级秩序。从汉代至清末,在这种朝贡的传统外交体系之下,中国给予朝贡国首领册封和赏赐,而后者亲自或者派遣贡使来华,通过对中国皇帝跪拜朝见和进献贡品等仪式来形成双方的等级制关系。[注] J. K. Fairbank and S. Y. Têng,“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6,No. 2,1941,pp.135-148.朝贡起源于先秦之前,到了汉代,它逐渐推广到中原王朝与周边民族、周边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形成了较为稳固的“中心(核心)——外围(边缘)”模式,即中国是该体系的中心,周边民族和周边国家须定期朝贡。经三国魏晋南北朝,及至隋唐,东北亚的朝鲜半岛和日本,以及东南亚诸国甚至南亚等国纷纷借海路或者陆路来朝。明初,朝贡制度达到鼎盛时期,并为后来的清代所继承。

第二,朝贡制度之下东亚以及东南亚的经济秩序——朝贡贸易。朝贡贸易,即在朝贡体制之下实行以“怀柔远人”为目的,并以“厚往薄来”为原则,不计成本利润地实行中外礼品及其他物品的交换,通过牺牲经济利益,加强中外政治经济联系,换取“万国来朝,四夷咸服”的政治成果,从而维护“天朝上国”的政治威望。[注]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2页。 因此,秦汉时期的朝贡贸易,重政治、重礼仪而轻经济。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经济重心开始南移。安史之乱(公元755—763年)后,陆上丝绸之路式微,通过海路对外贸易则日益隆盛。此时,市舶贸易逐渐成为对外贸易的主流。宋元两代,是中国海外贸易最为繁荣的时期。及至明代,既实行海禁,限制民间贸易,又通过郑和下西洋,大力推行朝贡关系和国际贸易的双重目的,从而开创了郑和时代中国与印度洋世界朝贡——贸易关系的网络,这种双重外交和外贸网络在15世纪初及以后的长期延续仍然将中国和印度洋地区带入了程度空前的互动关系,并为后来地理大发现、早期中西交往以及近代世界的全球化奠定了基础。[注] [加]陈忠平:《走向全球性网络革命:郑和下西洋及中国与印度洋世界的朝贡——贸易关系》,载陈忠平主编:《走向多元文化的全球史:郑和下西洋(1405—1433)及中国与印度洋世界的关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22—72页。

第三,以朝贡制度为核心的国家话语体系,为当时的东亚和东南亚各朝贡国所接受,具有合法性。近代以前的中国,不仅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超强的军事实力,也有先进的文化,即费正清所说的古代中国在东亚的优势地位,“并非仅仅因为物力超群,更在于其文化的先进性”。[注] J. K. Fairbank,“Tributary Trade and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The Far Eastern Quarterly ,Vol.1,No.2,1942,p.130.朝贡国在同中国打交道的过程中,自然会被强大的中国所吸引,不自觉地模仿中国、学习中国,沿着自己的路线发展了从中国文明借来的东西,如朝鲜文明、日本文明、越南文明等。汤因比称它们为中国的卫星文明。[注] [英] 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刘北成、郭小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 对这些朝贡国来说,只有与实力超强的中国建立朝贡关系,它们才能获得合法性和安全保障,并取得与中国贸易的机会,从而实现生存与发展两大目标,[注] 王存刚、刘涵:《朝贡体系下古代东亚秩序形成与维系的内在逻辑》,《国际安全研究》2013年第4期,第145—155页。 因此,它们会接受并认同朝贡制度。巴里·布赞等人也指出,在松散的等级制的国际体系中,“由于帝国得到广泛承认,并且能够提供有益的服务(贸易、安全、和平),其他单位很可能欣然攀附于一个新兴帝国,接受附庸身份,而不会因赞成独立而始终与帝国抗争”。[注] [英]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刘德斌主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年版,第237页。 历史事实是,在东亚很自然形成的朝贡体系中,并没有出现中国以外的其他帝国来代替中国,中华帝国始终是体系的中心,这种情况一致延续到19世纪中期以后。

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西方主导国际海洋秩序的时间长达四个世纪以上,但这并不意味着世界海洋事务被少数大国垄断控制的局面会一直延续下去。战后,世界海洋战略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结果导致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通过和生效,它标志着国际海洋领域不同于西方国家主导控制的新的国际海洋秩序的诞生。

(三)朝贡制度下中国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区话语体系的建构

在国家的战略互动过程中,体现在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的实力固然是基础,但是,国家文化价值观、道德责任感等所体现出来的吸引力也非常重要——前者被称为硬实力,而后者被称为软实力。作为软实力的重要内容,话语( discourse) 是人类运用语言表达思想进行交际与思维的产物,[注] 刘丽芬、黄忠廉:《“语言”“言语”“话语”三分》,《中国科技术语》2008年第5期,第28—32页。 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福柯认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注] [法]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29页。 因此,中国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话语体系的建构,必须有一整套知识话语,通过自身实力的推行,以产生某种权力关系(议题或制度设计),获得周边国家的认可,这就是朝贡体制下的话语体系。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海洋秩序话语体系的建构者是中国。权力既然跟话语有关,亦即权力是话语的基础和前提,那么实力雄厚、有影响力的国家在话语的建构方面起着绝对性的影响,在古典时代国家实力悬殊巨大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费正清指出,中国是东亚文明的母源和本体,拥有辽阔的幅员,长期在一个地区发挥着主导作用。[注] [美]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张沛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3—4页。 中国地理位置优越,处在东亚的中心而非边缘,很早就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并一直延续,长时间生产力发达,整个社会繁荣昌盛。实力强大的中国在东亚有很高的威望,中国周边的国家也渴望同中国进行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交流。在同它们的交流过程中,中国的制度、文化和观念很自然的体现在互动过程中并占据优势,使得东亚的国际关系体系体现出明显的中国特色,即东亚朝贡体系,或者称为“华夷体系”,这一话语体系的构建者是中国,中国在东亚国际关系体系的构建过程中牢牢地掌握了主动权和话语权。

第二,中国设置并主导了朝贡体系中最重要的话语议题,即政治外交关系,其核心即是“礼”。中国对各国来朝贡的人数、规模、船数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到各国册封时同样如此。在“天下观”的理念之下,朝贡制度在经济上奉行“厚往薄来”的原则,但却有着较为严格的政治和外交上的礼仪制度,清楚地表明尊卑主从关系,贡使必须对皇帝行使跪拜礼,即使贡使是国王也是如此,但中国皇帝无需回礼。因此,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彭慕兰等人指出,朝贡制度的设计和基本运作力量,源自对文化、政治、身份地位的关注,而非源自对追求最大获利的关注。[注] [美] 彭慕兰、史蒂文·托皮克:《贸易打造的世界:1400年至今的社会、文化与世界经济》,黄中宪、 吴莉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5页。

安:当我刚开始学琴时,只接触过立式琴。如你所说,因为结构区别,我无法在立式琴上探索出上述方法,只能弹出最基本的强弱对比。11岁那年,进入音乐学院之后,我开始使用三角钢琴,当我与帕内拉和齐科里尼教授学琴时,便在三角钢琴上探索上述方法和声音。我的观点是,演奏者首先需要理解并习惯三角琴的运行模式,才能自如控制三角琴和立式钢琴,而如果只习惯于立式琴,是无法在三角钢琴上营造美妙声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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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方国家牢牢掌控了近代以来全球性的国际海洋秩序

1500年前后出现的新航路开辟和地理大发现,是人类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从这个时候起,世界各地区、各文明、各民族,由海洋把它们连接起来,并把它们纳入全球化的过程之中。在随后的若干世纪,全球性的海洋贸易秩序逐渐形成。从西方与非西方国家的关系来看,西方国家通过或借助在海上的两种最主要的行为(贸易和战争),以绝对的实力掌握了制海权,主导了全球性的国际海洋秩序,形成了很多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国际海洋规则,毫无疑问地主导了国际海洋话语权。

(一)在西方国家和非西方国家的实力对比上,西方国家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

1500年前后,处在欧亚大陆西部边陲的西欧,以新航路开辟和地理大发现为契机,开始了一场史无前例、不可阻挡的经济发展和技术革命。与以前世界上依赖土地以灌溉农业为主的儒家文明和印度文明截然不同,也与以放牧为主的擅长骑马征战的游牧半游牧民族(如阿拉伯人)迥然相异的是,西欧利用海洋开创了自己在人类历史上的全新世界,与有人居住的陆地建立起联系,按照自己的方式书写了全球史。是西欧人,而不是中国人、印度人、阿拉伯人,在16世纪后半期,初步建立起全球性的航海贸易网络体系,并打造了强大的海军,“日本人于1905年在对马海峡取得对俄国人的划时代的胜利之前,西方人一直是世界海洋无人挑战的主人”。[注]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第7版修订版)(下),吴象婴、梁赤民、董书慧、王昶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93页。 从1683年奥斯曼人第二次进攻维也纳遭到失败起,“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西方具有强大的力量,任何单个的或成群结队的对手都不能对西方构成威胁”。[注] [英]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刘北成、郭小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51页。 西欧国家正是通过充分利用海洋,而在同非西方国家的竞争中后来居上,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取得了相对于非西方国家的绝对优势。19世纪末开始的、以电力的广泛应用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则进一步加强了这种优势。

第四,海洋问题领域内的条约体系规定了各主权国家之间与海洋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条约体系大致而言包括四类:一是西方国家之间争夺制海权、划分海洋势力范围的条约,如17世纪的英荷战争期间,双方缔结一系列条约使英国取得了海上贸易主导权等。二是西方国家之间为了平衡海军实力经过外交谈判签订的条约,如一战后美、英、日、法、意在华盛顿会议上签订的《限制海军军备条约》等。其他的像《凡尔赛和约》等也有规定海军方面的条款。三是签订的关于海战方面的法律法规公约类的条约体系。主要是两次海牙和平会议期间(1899年和1907年)签署的多个关于海战方面的法规,对海战的手段和方式进行限制。四是西方国家之间和非西方国家签订的条约,这类条约本质上属于不平等条约。

在西方的海外扩张和夺取制海权的争斗中,天文、地理、造船、航海等知识和技术的进步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16世纪左右,欧洲已经能够建造远洋船只,地圆说得到了确认,海岸线、洋流、气候带、风向等地理知识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已经能够编制并使用精确的新地图和海图。此时,指南针、经纬仪等被欧洲人广泛用于远洋航海,食物储存、医疗技术等也降低了远航的风险,欧洲人可以自信地在大洋上长期航行,并探索他们认为的未知海域和陆地。“15世纪之后技术多次改变了海战的装备形式,每一次产生了重大的战略后果。”[注] [美]乔治·H.奎斯特:《国际体系中的进攻与防御》,孙建中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7页。 “与此同时,欧洲人在海军装备方面正占据着决定性的、意义重大的领先地位”。16世纪的前20年,欧洲发明了铸炮技术,海战形式发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变,即海战由过去占领敌船的肉搏战变成了舷炮齐射的炮战,它对欧洲人占领并控制世界各大洋达四个世纪之久意义重大。[注]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第7版修订版)(上),吴象婴、梁赤民、董书慧、王昶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90页。 发端于英国的工业革命,使人类进入“蒸汽时代”。汤因比指出,西方技术的早熟让其侵略活动变得十分顺利。[注] [英]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刘北成、郭小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80页。

在欧洲对外扩张以及争夺制海权的过程中,海军的重要性被广泛承认,西方长期投入巨资建设海军,并通过技术创新和海上战争来加强其优势。16世纪中亚的英荷战争,不仅是现代海军的起源,也确定了此后两个世纪海战的主要形式和内容。[注] [美]安德鲁·兰伯特:《风帆时代的海上战争》,郑振清、向静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 海军的装备技术、组织形式、作战方式、战略思想等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乔治·莫德尔斯基和威廉·汤普森指出,1500年以来,海权是世界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长周期问题直接相关。16世纪初,由于航海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全球时代,全球时代是一个海洋体系,它为欧洲的扩张和殖民提供了空间。海权对全球性冲突至关重要,因为海权是洲际互动不可缺少的因素,它使得新兴的大国能够有效地向外施加政治、军事和经济影响力,并使之足以支配整个国际体系。[注] George Modelski and William R. Thompson,“Long Cycles and Global War”,in Manus I. Midlarsky,ed.,Handbook of War Studies , Boston:Unwin Hymn,1989,p.24.约瑟夫·奈列举了过去几个世纪5个主要国家中,不同历史时期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的力量源泉。他认为这些力量资源虽然是各不相同的,但在军事力量方面,海军的作用是独一无二的。[注] [美]约瑟夫·S. 奈:《美国霸权的困惑》,郑志国、何向东、杨德、唐建文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 年版,第12—13页。

(二)西方国家主导了近代以来国际海洋秩序的相关规则

1500年以来,随着西方国家以海洋为媒介对外扩张,形成了对西方国家的绝对优势之后,以及西方国家彼此之间的海上战争,一系列由西方国家主导控制下的与海洋相关的国际海洋规则形成。

海洋领域的规则建构,如同国际社会任何领域的规则制定一样,本质上取决于当时各国力量之间的对比。近代以前,中国长期居于亚洲乃至世界首屈一指的地位,对在本地各国借助海洋的交往,制定一系列的规则、程序,或者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安排,以规范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关系,它们被统称为朝贡制度(the tributary system)——这是古代(延伸至近代)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以中国为中心的最基本的国际秩序,它规定了近代以前西太平洋与印度洋基本的海洋秩序。

第二,基于全球性海洋贸易体系而形成的自由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16世纪前后,以地中海为中心的地区性的局部贸易逐渐没落,新航路将欧洲与非洲、亚洲、美洲和大洋洲联系在一起,“航海探险唤醒了商业贸易的繁荣,为了寻求贸易机会,欧洲商人走遍了全世界的海港码头。”[注] [美] 杰利·本特利、赫伯特·齐格:《新全球史:文明的传承与交流》,魏凤莲、张颖、白玉广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57页。 海洋把全世界经常性地、频繁地联系在一起,全球市场逐步产生,这种全球性的贸易体系具有明显的自由开放的特点。18世纪中期以后,英国成为自由贸易国家。工业革命以后,英国取得世界霸权,在海洋领域居于支配地位,凭借其经济和军事实力(主要是海军)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在英国的影响之下,其它西方国家基本上均倾向于自由主义思想,实行自由主义经济。正如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指出的那样,19世纪“尽管存在着自由放任的神话,英国仍在必要时不惜动用武力,以维护自由贸易和航海规范。当然,其他大国基本上接受了这些机制”。[注] [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四版),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页。

第三,海洋军事领域内的争夺制海权与海军至上主义,这是典型的“强权即公理”的“丛林法则”。西方在对外殖民和帝国的扩张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激烈的海上冲突和战争。这些冲突和战争可以归为两类:一是西方与非西方之间的,这类冲突的结果均以西方的胜利而结束,从而很轻易地确立了西方对非西方的优势;二是西方国家之间的冲突,这类冲突源于它们之间激烈的竞争——如争夺海外战略要地和重要的海上贸易通道,又或者是殖民地、海外市场和原料产地等,这些频繁的竞争往往升级为大规模的、大范围和跨度时间较长的海战,以决定制海权最终花落谁家。经过几个世纪的争夺,英国最终取得了海洋霸主地位,主导了国际海洋秩序,开启了人类历史上“不列颠治下的和平”(Pax Britannica)的时代。

西方国家在争夺殖民地和主导权的过程中,深刻意识到海军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奉行海军至上的建设原则。海军至上主义(navalism)主张,国家的武装力量的建设重点是在海军,海军建设处在首要的地位。因为海权对全球性战争具有决定作用,世界领导权的变化与海权的转移息息相关。[注] George Modelski and William R. Thompson,Seapower in Global Politics ,1494-1993,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88,pp.16-17.在马汉提出海权论以后,海军至上主义在1890—1918年期间达到巅峰。[注] Lisle A. Ross,Power at Sea :The Age of Navalism ,1890-1918,Columbia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2007.罗伯特·吉尔平总结霸权国家的经验时说,霸权国家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集中拥有占世界整体一半以上的海军力量,“‘英国统治下的和平’的第二个主要因素,是英国海军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由于同其他条件偶然交汇,英国海军可以对全球政治产生强大的和广泛的影响。”[注] [美]罗伯特·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宋新宁、杜建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41页。 表2描述了1494年以来海军力量高度集中的年份。

定理1 发展算子Φ(t,t0)是一致指数不稳定的充要条件是存在常数K,p,λ>0使得对所有(t,t0)∈Δ和x∈X,有

唐娜·斯特里克兰(Donna Strickland)、杰拉德·穆鲁(Gérard Mourou)和阿瑟·阿什金(Arthur Ashkin)分享了2018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以表彰他们为激光技术的进步所做出的贡献。50多年以来,斯特里克兰是首位女性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得主,也是诺奖历史上第三位女性物理学奖得主。BELLA和其他高功率激光器采用了斯特里克兰和穆鲁开发的技术——啁啾脉冲放大技术,产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高能激光脉冲。有朝一日,这些设备可能:成为医用桌面粒子加速器的动力,用作原子成像的显微镜,推动物理学前沿进一步发展。

表2 海军军力高度集中的年份

资料来源:George Modelski and William R. Thompson,Seapower in Global Politics ,1494-1993,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88,p.105.

(三)西方国家对国际海洋秩序话语体系的建构

研究表明,海上力量与海洋叙事能力,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注] 牟文富:《海洋元叙事:海权对海洋法律秩序的塑造》,《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年第7期,第63—85页。 全球化以来,西方国家之所以能够主导国际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西方国家主导和控制了海洋,西方也理所当然地主导了国际海洋秩序话语体系的建构。

第一,依据世界海洋历史的发展和演化,西方国家主导了各个时期的海洋话语议题。所谓话语议题,即话语内容,反映了主体的关注领域和方向。[注] 张佳佳、王晨光:《北极治理话语权:主体、议题和机制》,《学术探索》2018年第10期,第21页。 与其他文明不同,16世纪前后,海洋议题成为西欧国家感兴趣的新议题,也是当时的两个海洋大国葡萄牙和西班牙的一种时尚。最先被关注的是海外探险,即西欧探索通往东方的航道,“从而展开了历经二百年的从以陆地为中心的国际关系向以海洋为中心的国际关系的转换过程”,[注] [英]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刘德斌主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年版,第285页。 以及随之而来的大规模的殖民扩张和侵略活动。与此同时,欧洲国家的海洋贸易和商业竞争以及引起的海上战争此起彼伏,绵延不断。它们共同构成了新航路开辟后世界海洋议题的主线,其结果由不同具体领域之内的海洋条约体系和与海洋权力相关的条约予以规定。除此之外,西欧在17世纪初有关海洋地位和作用问题的讨论则持续推动了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并一直影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些有关海外探险、海外殖民、海上贸易、海上战争、海洋条约、海洋法等,均属于当时的海洋议题。

第二,西方不断演变和发展的用以规范海洋领域内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些观点和原则,逐渐演变为国际社会所公认的重要概念,成为现代国际海洋法体系最基本的部分。除了上文说到的用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条约体系来规范海洋秩序外(对条约签字国或参加国而言),西方关于海洋地位和作用的讨论推动了国际海洋法的产生和发展。到19世纪,海洋自由、航海自由、公海、领海等基本概念以及确定的基本原则已经被国际社会所接受,并成为国际海洋法的核心概念。现代国际海洋法的“造法者”主要是西方国家,但是,海洋法体系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核心概念得到世界广泛认同,这是西方国家在海洋秩序话语权的一个重要表现。

第三,西方国家主导了海洋战略、海权理论等学术研究议题和话语权,引领了世界海权研究的潮流。西方国家在海外殖民、海上贸易以及争夺制海权的斗争中,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海洋的重要性。以马汉为契机,美国、英国、法国甚至德国均发展出了自己的海权理论。总的看来,经过数百年来对海洋的认识和争夺,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研究海权和海洋战略的传统,对世界地缘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战后美国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与国际海洋秩序的新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成为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海权国家,英国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很自然地变为由美国来主导。同时,非西方国家力量日益增强,它们在海洋领域积极捍卫自己的发展权,推动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通过和生效,从而形成了美国主导的以权力为核心理念的国际海洋秩序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导的以权益为基本理念的新的国际海洋秩序并存的局面。

(一)战后的国际海洋秩序由美国主导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经济、创新能力以及军事实力上,毫无疑问地居于世界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以美国为中心的同盟体系,在海洋制度的设计与建立方面,海洋战略的研究方面,美国均居于领先地位,从而继英国之后,成为国际海洋秩序新的主导者。

第一,美国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及科技实力,保证了美国有充足的财力建设先进强大的海军。在世界经济规则的制定上,美国基于自由开放的贸易规则,通过在1944年建立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并成立了贸易领域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金融领域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而形成了美国经济经济上的制度霸权。

美国长期作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其经济是世界性的主导经济,即“以经济创新能力为中心的综合经济实力”,历史上“这种经济创新能力不但帮助这些国家(葡萄牙、荷兰、英国和美国)成为世纪霸主,而且逐渐外溢,成为各国效仿的对象”。[注] William R. Thompson,“Polarity,the Long Cycle,and Global Power Warfare”,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Vol.30,No.4,1986,pp.587-615.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其海军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雄厚财力支持,保证了美国海军可以使用最新技术装备其舰队。乔治·莫德尔斯基和威廉·汤普森从航空母舰、攻击型核潜艇、海基核弹道导弹威力三个因素,综合分析了1960—1993年美国海军占世界海军实力的份额,他们分析指出,1960—1975年,美国海军实力占整个世界海军力量的70%以上;1976—1991年,美国海军实力占整个世界海军力量的60%以上。[注] George Modelski and William R. Thompson,Seapower in Global Politics ,1494-1993,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88,p.92.林肯·佩恩认为,正如16世纪的葡萄牙那样,美国舰队的作用在于展现实力与保护贸易,而不是与实力相当的舰队作战,因为不存在能与之相匹敌的舰队。[注] [美] 林肯·佩恩:《海洋与文明》,陈建军、罗燚英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620—621页。 依靠强大而均衡的海军,美国牢牢主导了战后的国际海洋秩序。

第二,美国主导的同盟(联盟)体系包含了世界上最主要的海权国家以及部分陆权强国,美国在这个同盟体系中居于领导地位。在西欧,美国与英国这两个海权强国不仅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并肩作战(战时同盟),而且形成了一种“美英特殊关系”。美国还在1949年建立了由其主导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在亚太地区,美国则同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等国建立了多层次的海权同盟体系;在印度洋地区,美国以“观察员”的身份控制了中央条约组织、1964年开始在印度洋部署军事力量[注] 参见张愿:《1964年美军首次印度洋部署的历史考察》,《边界与海洋研究》2019年第1期,第115—128页。 、1966年获得了印度洋中部具有战略意义的迪戈加西亚基地[注] 关于迪戈加西亚基地对美国印度洋战略的重要性,See Anita Bhatt,The strategic role of Indian Ocean in world politics :The Case of Diego Garcia ,Delhi:Ajanta Publications,1992;Anderw S. Erickson,Walter C. Ladwig III,and Justin D. Mikolay,“Diego Garcia and the United States’ Emerging Indian Ocean Strategy”,Asian Security , Vol. 6,No. 3,2010,pp. 214-237;Anderw S. Erickson,Walter C. Ladwig,and Justin D. Mikolay,“Diego Garcia:Anchoring America’s Future Presence in the Indo-Pacific”,Harvard Asia Quarterly , Vol.15,No.2,2013,pp.20-28;David Axe,“Diego Garcia:Why This Base Is About To Get Much More Important to the U.S. Military”,February 26,2019,https://nationalinterest.org/blog/buzz/diego-garcia-why-base-about-get-much-more-important-us-military-45682. visited on 25 March 2019.,以及在波斯湾地区建立了一系列军事基地。借助这些制度化的同盟体系(军事上的制度霸权),再加上美国海军本身的实力以及不断的实战,美国主导了大西洋、太平洋以及印度洋的海上主导权,确立了非常明显的海上优势。

第三,美国在海洋领域还有着较为明显的话语权优势。在海洋议题的设置方面,如在传统安全领域,美国主导了绝大部分与海洋(大西洋、印度洋和太平洋)密切相关的各层次对话机制、伙伴关系、会谈、论坛以及世界上主要的海上军事演习。在非传统安全方面,美国(及其领导的北约)在西印度洋护航、打击海盗以及印度洋大海啸的人道主义救援活动也发挥着主导作用。

概括起来EOP教学是以学习者需求为中心,紧紧围绕学生需求和职业需求这两个关键点进行。目的是培养学习者在特定的职场工作环境中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EOP教学主要强调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的实用性和行业性,突出教、学、做一体化。

在海权和海军战略研究方面,战后的美国可以说基本上引领了对世界范围内的海权和海洋战略研究。这些研究大致分为三个内容,一是美国学术界在继承马汉海权理论基础上,对海权的一般性研究走在世界学术界的前列;二是美国学术界对其他国家的海洋战略或海权思想的研究,尤其关注中国的海洋战略,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注] 参见刘新华:《美国学术界关于中国海权问题的研究》,《美国研究》2014年第2期,第83—99页。 三是美国政府以及军方通过的一系列关于海洋战略的报告所体现出来的海权思想和海洋战略,反映了美国对战争的思考和总结,预示了美国海洋战略的未来走向,具有很大的政策性和实践性。

在与海洋有关的国际法、国际海洋会议方面,美国拥有很大的概念设置、规则制定,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解释、修正既有规则的话语权,其中很多已经成为机制或正式的制度。主要有:美国政府1945年开始使用的大陆架概念被广泛接受并被运用到国际法中;美国参与并主导了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力图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美国领导成立了“防扩散安全倡议”,以便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海上拦截和检查;美国还力图推动修改《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试图扩大对海上犯罪的管辖权范围;美国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习惯法的角度解释“航海自由”的含义,其海军从1979年开始实施航行自由计划,以挑战某些国家的“过度海洋主张”,并发布相关报告。[注] 参见曲升:《美国“航行自由计划”初探》,《美国研究》2013年第1期,第102—116页;祁昊天:《规则执行与冲突管控——美国航行自由行动解析》,《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6年第1期,第14—34页;吴士存、胡楠:《美国航行自由行动体系与遵约议价模式研究 ——兼论对南海形势的影响》,《东北亚论坛》2017年第4期,第104—116页。

(二)新的国际海洋秩序的诞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通过与生效

第三,朝贡制度之下东亚以及东南亚的军事关系——中国是西太平洋和印度洋和平海洋秩序的维护者。这种军事上的关系并不是朝贡体系的核心内容。秦汉以来,尤其是唐宋以来,中国海军实力虽然无可匹敌,但中国在对外关系中较少使用海军作为其对外政策的工具,中国的军事力量主要以温和的威慑形式维护本地区的国际秩序。2000多年的海上丝绸之路以及郑和下西洋,中国海外的交往始终是以和平方式进行的。明初海军实力强大,但郑和下西洋时从未主动发起或介入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即使郑和船队“军事介入各地的纷争,显示自己的军事力量,试图创造出明朝所设想的国际秩序”,[注] [日] 上田信:《海与帝国:明清时代》,高盈盈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8页。 那也不过是郑和船队在偶发或突发事件,临时充当了保护者、调停者、斡旋者或者仲裁者的角色——这些角色也为朝贡方所接受,并非郑和下西洋的主要使命。这些军事的胜利稳定了这些朝贡国的政局,促使它们与明朝保持更加密切的朝贡——贸易关系。[注] 郑一钧:《郑和下西洋》,北京:海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2—266页。

在如此性能表现的同时,其售价却比很多变焦镜头便宜,可谓良心之选。这支镜头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无论是扫街人文,还是人像拍摄,抑或是旅行风景,静物小品,其都可以胜任。即便一上来使用定焦镜头对于你来说有一定难度,刚开始拍摄还是习惯于使用变焦镜头,但也应该将其作为一个备用镜头,时常换上进行拍摄练习,因为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它都是一支不会让你失望的好镜头。

第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于战后世界力量对比的现实而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较近代史上历次战争的影响更为深远:西欧国家因为战争而受到严重削弱;社会主义国家体系已经形成;广大的亚非拉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因为战争而觉醒,掀起民族独立浪潮,西方建立了数百年的殖民体系被摧毁而成为历史。这些变化的政治结果就是,“1945年以后,非西方强国自1683年以来第一次重新开始在强权政治舞台上成为重要角色,而且不是按照西方的模式,而是根据自己的意愿……东南亚、印度和非洲的非西方社会也开始重申它们独立的政治和文化地位”。[注] [英]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刘北成、郭小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51页。 从历史以及现实出发,越来越多的民族国家意识到海洋政治、经济和安全上的重要性,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对海洋提出了主权要求,从而对西方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提出了挑战,这是战后海洋秩序变革的基本动力。与此同时,战后技术、通信的进步,全球化进一步加深,人类进入了“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注] [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四版),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版,第3页。 经济领域内的相互依赖加深,一系列全球问题也逐渐出现,这些都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参与、合作才能解决。在主要为全球公域的海洋领域更是如此。而传统的由少数几个大国垄断海洋事务的国际机制与时代发展的趋势背道而驰,建立公正合理,反映世界大多数国家正当要求的海洋机制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它们的意志既体现在积极参与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更体现在产生的与海洋制度的相关公约所建构起来的国际规则和制度上。

第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构了新的国际海洋机制。从其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注] 本文中引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内容请参见联合国网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网址:http://www.un.org/zh/law/sea/los/index.shtml,其他地方引文不再注明。 一是把海洋分为8个不同的海域,即领海、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另外对内海做了法律上的定义;二是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三是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技术的转让;四是争端的解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几乎包含了海洋领域所有的问题,建立了有关海洋领域的基本规则,并成立了管理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权威组织——国际海底管理局。它“广泛地吸收了传统海洋法的一些原则、规范和制度,同时还提出许多海洋法新概念,对各国的海洋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注] 赵理海:《评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国际海底问题的磋商(二)》,《海洋开发与管理》1995年第4期,第50页。 除大陆架外,最重要的新概念是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及国际海底区域,国际海底管理局则是国际海底区域相关规则的执行机构。所有这些,是对全球海洋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它的通过和生效,意味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制定的规则得到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同,也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国际海洋秩序的诞生。

“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林语堂在进行英汉翻译与创作时,实现了向西方读者传递中国文化。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林语堂就在多家重要的英文刊物上,诸如《纽约时报》等,利用自己独特的叙述方式,向西方讲述中国故事、传递中国思想。笔者通过查阅文献,发现林语堂的译文深受西方读者推崇,对今天所提倡的中国典籍翻译具有很强的启示性作用。原因除了高超的双语能力外,无外乎在于林语堂有着极强的读者意识。该文从选材、译中调测以及译后阅读感受等不同方面分析林语堂的读者意识,并探析形成的原因,最后为实现习总书记的“讲好中国故事”提供理论指导。

第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国际海洋秩序的意义。首先,世界各国主要是新独立的民族国家意识到海洋的战略重要性,各国海洋意识增强,重视海洋,海洋战略地位进一步上升。这也意味着海洋各国的海洋政策和战略成为其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由此推动世界海洋事业的发展,从而继续推动国际海洋秩序的未来走向和进一步发展;其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有史以来最全面的海洋法律方面的公约,在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之外,世界各国可以通过协商,以国际法的形式构建起新的国际海洋秩序,从而为国际海洋秩序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再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自颁布以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开发和利用海洋、处理海洋争端的重要的基本规则和法律保障,世界大部分国家国内有关海洋方面的立法和制度建设逐渐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靠拢,国际规则逐渐国内化,其正当性和合法性得到认同。这表明,国际海洋秩序不论如何发展,一定要顺应时代潮流,反映绝大多数国家和民族的诉求;最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后导致世界海洋政治地图发生重大变化,与海洋有关的冲突和争端日益增多,海洋事务成为国际事务非常重要的内容,促使人们对国际海洋秩序进行反思。因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为世界各国的海洋活动提供了法律基础,建立起了新的国际海洋秩序,其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又进一步推动国际海洋秩序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三)两种并存的国际海洋秩序的根本区别

全球化以来形成的国际海洋秩序,是西方国家主导的国家海洋秩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海洋领域又出现了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而形成的国际海洋秩序。两种并存的国际海洋秩序,是存在本质区别的。

第一,当前美国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同历史上英国主导的海洋秩序是一脉相承的,本质上是同质的国际海洋秩序,是以权力建构并以权力维持的海洋秩序——即霸权建构模式。所谓同质体系,指的是体系之中的国家属于同一类型,遵从同样的政策理念。[注] [法]雷蒙·阿隆:《和平与战争:国际关系理论》,朱孔彦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96页。 从1500年以来至战后的美国,一直运行的国际海洋秩序,本质上属于同质的国际海洋体系。主导海洋秩序的海权国家,如荷兰、葡萄牙、西班牙、英国等,以及战后的美国,均以实力划分海洋势力范围,主张建立强大的海军夺取制海权,控制海上贸易通道,制定国际海洋规则,掌握海洋秩序的话语权。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国际海洋秩序,是通过各主权国家共同协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国际海洋规则,主要关注点在于各主权国家均有利用海洋资源的权利,即海洋对国家和人类发展的普遍意义。显然,它同西方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属于异质体系,即两种体系之中的国家依据不同的组织原则,诉诸相互矛盾的价值观念。[注] 同上。

第二,从组织结构上看,美国(以及历史上其它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是典型的等级制的结构。这种结构模式强调,一个强国在世界居于核心地位,并在其主导下整合出的一系列国际制度和国际规范是世界和平与稳定最有力的保障,即霸权稳定模式。[注] 倪峰:《霸权稳定模式与东亚地区安全秩序》,《当代亚太》2002年第7期,第10页。 战后的国际海洋秩序,即属于此种模式。在美国看来,其全球战略的推行必须借助海洋作为载体和媒介,维系对海洋的绝对控制是美国全球战略的中心任务。[注] Lisle A. Rose,Power at Sea :The Violent Peace ,Columbia: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2007,p.231.由于霸权国家对国际政治权力高度的敏感性,霸权国家主导的等级制的国际海洋秩序因此也就具有封闭性、排他性、竞争性的特点。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召开过程中,主导会议的是联合国,参加会议的国家和地区第一次有87个(1958年),第二次有87个(1960年),第三次则有168个成员,包括联合国成员国154个(会议召开时间为1973—1982年),其中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各国平等参与,就海洋的利用以及其他事务共同协商,推动海洋秩序不断法制化。显然,新的国际海洋秩序之下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这种秩序呈现出公平、包容、开放的特点。“新公约对维护人类共同继承和各国海洋权益规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改变了旧海洋法只为少数大国服务的局面”,[注] 高建军:《中国与国际海洋法》,北京:海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 “它所确立的新的海洋法律制度和原则,标志着海洋法和国际制度划时代的变革。”[注] 李乐:《论政府间国际制度与国家的关系——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为例》,《太平洋学报 》2004年第2期,第83页。

第三,就两种海洋秩序的运行方式和认同程度来看。美国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主要是凭借其霸权,借助盟国,在政治安全领域和经济领域建立一系列规则和制度来维护海洋秩序,故有的学者称美国的霸权是制度霸权。[注] 门洪华:《西方三大霸权的战略比较——兼论美国制度霸权的基本特征》,《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年第2期,第60—66页。 这种运行模式本质上是为西方国家利益服务的,存在着正当性和合法性的问题。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新的国际海洋秩序,是世界上各国家平等协商而产生的,其基本动机是基于所有的国家均有发展权,均有利用海洋的天赋权利,强调以和平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这种发展权以及和平解决的争端得到了世界的认可,反映了世界海洋形势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但是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缺陷[注] 关于国际法的本质缺陷,参见[法]雷蒙·阿隆:《和平与战争:国际关系理论》,朱孔彦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684—692页;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缺陷,参见高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缺陷及中美日南海海权博弈对策比较分析》,《国际观察》2016年第4期,第42—56页;杨泽伟:《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的变革》,《东方法学》2016年第5期,第45—54页。 而存在着有效性的问题,即它所规定的权利能否得到真正落实尚无法保证。

《红楼梦》里妙品无数,但最让我有感觉的吃食,是这样的:元宵夜,老太太先说寒浸浸的,于是移进了暖阁,后来又说夜长,有些饿了,凤姐说,有鸭子肉粥。老太太说不要,要吃清淡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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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时代中国海洋战略将重塑国际海洋秩序

进入21世纪,党的十八报告明确提出中国要“建设海洋强国”;[注]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注]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 毫无疑问,中国顺应历史潮流的战略行为将进一步推动国际海洋秩序向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一)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将会适当调整现有的国际海洋秩序

第一,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具有历史必然性。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逐步依赖于以海洋为媒介的全球贸易体系,中国传统的农耕经济逐渐向开放的面向世界的外向型经济转变,中国的战略利益在空间上也遍布于全球。由此很自然的产生了一个重大而又迫切的现实问题:中国如何有效维护其日益庞大的海外利益?由于海军在一国维护海外利益的不可替代性,中国经济发展合乎逻辑的政治结果就是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海军的现代化和21世纪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这种最为值得注意的变化意味着,几千年来中国的地缘战略发生了重大的转型,即从陆地走向海洋。[注] 美国学者对此论述较早,See James Holmes and Toshi Yoshihara,Chinese Naval Strategy in 21st Century :The Turn to Mahan ,New York:Routledge,2008;Toshi Yoshihara and James Holmes,Red Star over the Pacific :China ’s Rise and the Challenge to U .S .Maritime Strategy , Annapolis,Md:Naval Institute Press,2010.;Andrew Erickson,Lyle Goldstein and Carnes Lord,“When Land Powers Look Seaward,” U .S .Naval Institute Proceedings ,April 2011,pp.18-23;[美] 卡恩斯·洛德:《中国与海上转型》,载[美] 安德鲁·S·埃里克森、莱尔·J·戈尔斯坦、卡恩斯·洛德主编:《中国走向海洋》,董绍峰、姜代超译,北京:海洋出版社2015年版,第383—407页。这是一次真正的海洋转型:它植根于中国内部发展的最根本的需求动力,显而易见中国绝不会像历史上的郑和一样会从海上退却。除此之外,中国也面临着较大的海洋战略环境压力:国家统一的任务还没有最终完成——这在大国中是少见的;中国边缘海的合法权益不断受到某些大国以及周边小国的侵犯;岛链的封锁依然没有发生变化,并有紧密的趋势;对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海上战略通道存在一定脆弱性;海外中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面临着风险;美、日、印等海军强国对中国崛起的遏制总体上具有战略上的一致性。无论是自然地理因素还是经济科技发展水平、民族性格以及从整体的地理观把海洋看成是不可分割的连续的整体等方面,是从内部需求动力和外部环境压力方面,中国成为海洋强国的潜力和激情逐步被激发出来,正由涓涓细流汇聚成滔滔洪流,其势不可阻挡。

第二,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的,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它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因此,这一战略愿景,既要顺应中国由陆地走向海洋的历史潮流,也要能够从容应对中国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外部海洋环境压力,同时有助于中国承担世界海洋空间领域中力所能及的国际责任和义务。这些因素,共同塑造出中国海洋强国的战略愿景。与此相对应的,中国海洋强国的战略愿景应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与海洋安全有关的战略愿景,这些主要包括:建设能够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和海外利益的新型海上军事力量,有效维护中国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实现国家最终完全的统一,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二是与中国发展有关的战略愿景,即在全球海洋贸易体系中,中国须拥有在海洋空间的平等发展权,拥有较大的国际海洋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努力建设成为海洋经济、科技、军事和生态强国,即中国不仅有权利用海洋,而且更应该有能力利用海洋,这种天赋权利不应该也不能被剥夺;三是与中国国际责任有关的战略愿景,即随着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步伐的稳步推进,中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国际社会提供国际海洋公共产品,诸如维护世界海洋和平、稳定与安全;与其他国家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护航行动;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海洋科学研究与考察;全球海洋治理等等。它们共同构成中国海洋战略的目标体系。

第三,现有的并存的两种国际海洋秩序,均存在着不足之处,不仅制约了中国进一步向海洋发展,而且不利于世界海洋的和平与共同繁荣。“一个有价值的外交构想既要源于对国际关系现实的认识,又要具备对国际关系的反思。”[注] [美]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唐小松、王义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5页。 作为有影响力的大国,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必定会对现有的国际海洋秩序产生冲击,中国需反思现有的国际海洋秩序,以评估其合理和不足之处,进而思考为何以及如何调整现有的国际海洋秩序。当然,这并非是建立一个全新的国际海洋秩序来取代既有的国际海洋秩序。在美国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的框架之内,美国一方面认为自己的海洋霸权是必要的和正当的,另一方面又借口所谓“修昔底德陷阱”(Thucydides’s Trap)力图对其他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在海洋上去能力化,阻止其他国家成为海洋强国,这实际上是否定了其他国家成为海洋国家的合法性,剥夺了或者随时剥夺其海洋能力,本质上属于排他性的垄断性的海洋霸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解决了世界各国利用海洋的合法性问题,但对于广大发展国家而言,发展海洋能力以有效利用海洋更为迫切。另外,当今世界海洋面临着较为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如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蚀、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物多样性锐减、海洋资源过度利用和开发、海洋人道主义灾难和危机、海盗威胁等,需要各国共同合作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但是,上述两种海洋国际秩序中,前者缺乏解决这些海洋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意图,后者则因为“集体行动的困境”缺乏解决问题的现实能力,以至于在海洋领域出现“公地的悲剧”。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是对国际海洋秩序的历史和现实进行反思的结果。

(二)中国将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对国际海洋秩序进行合适的调整

所谓独特的方式,意味着中国尽管仍然遵从国际秩序的三个内容要素,即从权力分配、规则制定和话语建构的角度对国际海洋秩序进行调整,但其调整路径、具体手段、角色定位、观念建构上既不同于近代以前东亚以中国为中心的等级制的朝贡体系,[注]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的崛起将会使朝贡体系再次主导东亚秩序,参见[英]马丁·雅克:《当中国统治世界:中国的崛起和西方世界的衰落》,张莉、刘曲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Brantly Womack,“Asymmetry and China’sTributary System”,The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Volume 5,Issue 1,2012,pp.37-54;张杰:《亚洲正在形成“中国秩序”?》,《环球时报》2014年12月5日;Peter C. Perdue,“The Tenacious Tributary System”,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ume 24,Issue 96,2015,pp.1002-1014;Su-Yan Pan &Joe Tin-Yau Lo,“Re-conceptualizing China’s rise as a global power:a neo-tributary perspective”,The Pacific Review ,Volume 30,Issue 1,2017,pp.1-25等等。有媒体把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和朝贡体系联系起来,参见廖建裕:《“新海丝”不应建基于“朝贡体系”》,《联合早报》2014年10月16日;张锋:《西方臆测“朝贡体系2.0”》,《环球时报》2014年11月14日。也不同于近代以来西方国家霸权为核心的国际海洋秩序,同时也避免了当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存在的一些不足,从而呈现出自己独特的特点。

第一,在调整路径上,中国以自身日益增强的实力为基础,以和平而非暴力的方式渐进地对国际海洋秩序进行调整。任何国家或者国家集团,如果有意愿调整国际秩序,必须以实力为基础,但调整的路径可以有所不同:暴力的或者和平的。近代以来,少数国家(西方以及美国)主导的国际海洋秩序,都是通过暴力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并垄断了本来属于人类共同财富的海洋。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以及海军实力的增长,具有全球地缘政治意义——它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国际海洋秩序。国际海洋权力格局如果发生变化,既有的国际海洋秩序应当顺应历史趋势,动态地反应国际权力格局的变化,为新兴经济体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机遇。因此,作为新兴国家的中国不可能仅仅被动地适应既有秩序,它将会很自然地寻求自己在国际海洋秩序中与自己实力相匹配的位置,在现有国际海洋秩序的框架之内对其进行适当的塑造和建构,这种调整将以和平、渐进的路径进行。早在2005年和2011年,中国分别发表了《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和《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和平发展》,《人民日报》2011年9月7日。 ,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发展这一理念,并坚定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这是中国处理与国际秩序的基本原则。由于国际海洋秩序具有较长的历史惯性,以及和平的内在要求,对国际海洋秩序的调整将是渐进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第二,在具体方式上,与世界各国平等合作、共商共议,合力推动国际海洋秩序不断发展。它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平等,即在全球海洋治理体制建构过程中,中国与所有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在国格上一律平等,由各国平等协商共同解决海洋秩序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求得发展。这是推动国际海洋秩序前进的本质要求和时代呼声。历史证明,在不平等前提上的合作是不公正的,这种合作是暂时的,不可持久的。只有平等,才能真正的互信。二是合作。在国家真正平等的基础上,国家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易于展开,有关海洋领域内的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易于进行,如在海洋经济、海上联通、海洋环境、海上安全、海洋人文、海洋科研等方面,逐步建立起有效合作、运转良好的正式机制,最终形成公正合理可持续的全球海洋治理体制和海洋秩序。

第三,在角色定位上,中国将会对自己在国际海洋秩序塑造中的角色和定位进行适当的转换,以适应国际海洋战略形势的发展,更好地推动国家海洋秩序的变革。大致而言,这些包括:海洋经济的发展,要实现从落后者到先进者的转变,不仅可以起到示范效应,而且可以同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共同分享海洋经济发展的成果。中国的发展既给本国人民带来福祉,也有利于周边和世界的发展,最终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繁荣;海洋安全的维护,要实现从弱小者到强大者的转变。中国国家安全长时间受到了来自海洋方面的威胁,而今,这一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日益强大的中国海军以自信开放的姿态,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海洋权益,而且展现出与世界各国一起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责任和担当;海洋规则的安排,要实现从接受者到制定者的转变。进入新时代,中国以海洋为媒介进一步加深了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海洋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疆域。随着建设海洋强国的稳步推进,以发展为导向,兼顾规则导向,参与国际海洋规则的制定,重塑国际海洋秩序。“一带一路”倡议中签订的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双边或者多边文件,既尊重已有的合理的国际规则,同时又体现了中国政府关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有明显的规则导向。

自媒体时代中,信息的获取趋向于碎片化和自主化,因此信息在传播中非常容易“断章取义”从而引起关注,特别是一些不正规的媒体平台为了赢得大众关注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在实施情况中又做了夸大的成分,又因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极易引起大众关注,造成舆情引爆。现如今移动手机的迅速普及,微博、微信、移动新闻app成为人们对于获取信息的优先选择,传统媒体不再对信息有着第一手的掌控权;同时,自媒体的转发评论这些社交功能在舆情面前成为了新闻传播和舆论引爆的条件,在舆情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四,在海洋话语上,中国在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过程中,建构了更符合时代特色和历史潮流的海洋新话语,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从海洋话语建构理念来说,新时代中国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本路径,倡导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它符合人类社会对未来的美好预期,正接近于成为普遍性的全球规范。2019年4月,中国领导人习近平更是提出了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注] 《习近平集体会见出席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外方代表团团长》,人民网,2019年4月24日,http://cpc. people.com.cn/n1/2019/0424/c64094-31046195.html,登录时间:2019年4月28日。 从海洋议题设置来看,中国所设置的海洋议题,既考虑中国自身的发展,也促进世界各国的发展,具有平等、包容、互惠的特点;既考虑海洋传统安全方面的内容,也考虑海洋非传统安全方面的内容,全面地关注全球海洋治理。从国际舆论表现来看,中国的海洋新话语,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而积极的回应。用中国的海洋话语表达中国的海洋立场,这是塑造国家海洋新秩序的重要内容。中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它所依托的“一带一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所提出和倡导的蓝色经济通道、蓝碳计划、蓝色伙伴关系等,以海洋作为互联互通的重要途径,是海洋治理领域具有中国特色的方案,它是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不仅有助于实现中国和世界沿线各国的发展,也有利于国际海洋秩序的创新,中国在海洋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正在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China ’s Maritime Strategy for a New Era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der

LIU Xinhua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Abstract :The oceans have important geostrategic value due to their physical geographical features with geospatial integrity,accessibility,openness and resources. The macro-historical process of mankind’s utilization and competition for the ocean is the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der.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der consists of the distribution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power,the formulation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rule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iscourse. According to these contents,China was the leader of maritime order in the Pacific and Indian Ocean region before A.D. 1500. The Western countries are firmly in control of global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der since modern times,and its essence is western maritime hegemony. On one hand,a new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der is built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on the other,the United States dominates today’s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der after WW II,and they coexist. China goes to sea after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After entering the new era of socialism,China has accelerated the construction of a powerful marine country. China creates a maritime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for achieving global marine governance,seeking common development and adjustment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der in its own unique way.

Key words :ocean;china’s maritime strategy;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der

*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世界海洋大国的海洋发展战略研究”(16JZD029)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太平洋、印度洋战略研究”(14BGJ053)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胡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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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海洋战略与国际海洋秩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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