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的心理学思考:精神拯救理论_心理学论文

“道德经”的心理学思考:精神拯救理论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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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以其丰富的内蕴和高度凝炼的哲理性,古往今来受到学者的高度重视。这部寥寥五千言的著作是一座含藏有多学科的智慧之矿。当我们用现代心理学的眼光审视,居然又发现它也是一部对人类精神现象进行透辟独到阐发的心理思想著作。据笔者的研究,《道德经》通篇都在揭示、阐发着一个基本的心理学观点——即精神节约论。所谓精神节约论就是:人应当以最小的精神付出获得最大的实际效果或行为效果。《道德经》中有一句名言即是“治人事天,莫若啬”。那即是说,人们无论在个体活动中还是在群体活动中都要“啬”其精神。我以为,“精神节约论”是《道德经》最富逼真度的命题,是《道德经》的实质所在。《道德经》与儒家所倡导的“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即通过自身不断精神付出和体力消耗去获得良好的行为效果的方式有所不同,甚至大相径庭,它主张通过节约、保持、修养自己的身心而获得最佳实际效果。它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就是建立在精神节约论基础上的。《道德经》的这一观点与西方19世纪著名哲学家马赫的思维经济原则和阿芬那留斯的费力最小原则不谋而合,即人们希望用尽可能小的劳动,尽可能小的思维消费,尽可能短的时间,获得尽可能多的所要求的东西。(注:李殿斌、杨赋斌主编:《现代西方哲学简明教程》,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7 月第一版第29、30页。)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道德经》的“精神节约论”进行解译。

一、“道”——精神节约论的逻辑起点

“道”是《道德经》中的最基本,也是最高的范畴。在中国历史上,“道”这一概念的出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古代先哲从抽象意义把握世界的开始。在《道德经》中“道”是先天地而存在的一个未分化的物质和精神实体。虽然“道”具有许多神秘色彩,它“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但其主要特征还是可以把握的。首先,道是自然规律的体现者。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也。这一基本特征就决定了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都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这为精神节约论提供了一个总的前提。第二,道是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产生者,构成者,即道为“万物之母”,“万物持之以生,持之以长。”显然这里所说的万物,不仅包括客观之物质世界,也包括主观的精神活动。第三,道是质朴、简约、寂静的。因为“道法自然”,而自然界本身就是简单、质朴、宁静,不加雕饰的,因此道也必然具备这一特征。道的这一特征就决定了人的心理活动或精神现象也是俭啬的、节约的、质朴的。这一特征为精神节约论提供了直接依据。第四,道细小柔弱,无状无名,但却决定、驾驭宇宙间的一切事物。所谓“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候王若守之,万物将自宾”。道的这一特征决定了人类不仅可以节约自己的精神,而且通过这种节约使精神发挥更高的效率。所以,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自然也是人类精神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二、自然类推与逆向求索——探索精神节约的两个主要方法论

如前所述,《道德经》的核心是精神节约论。那么老子是怎样获得精神节约论真髓的?我以为,他主要运用两个方法论:即自然类推与逆向求索。

(一)自然类推方法论。《道德经》在探索精神节约论过程中最基本的方法论就是自然类推,即根据自然界存在的基本事实和特点类推到人类社会及人类的精神活动。比如,老子认为,自然界是质朴无华,不加伪饰,因此人类社会及人类的精神活动也应当保持这种自然状态;自然界是无私无欲、淳朴无邪,因此人类的活动也应“少私寡欲”,“去智去巧”。在老子看来,在人生的各个阶段中,最接近自然状态的是婴儿,所以他不厌其烦地告诫世人要“复归于婴儿”,因为在老子看来,人类越接近自然状态就越有利于精神节约、身心和谐。纵观《道德经》我们发现,老子所使用的自然事实最多的是“水”或“江海”。因为在老子看来,在自然界的万千事物中,似乎“水”或“江海”最能体现道的本质,最能体现精神节约的思想。所以在《道德经》中最多的是以水喻“道”。因为:(1)水是柔弱的,但能克服刚强。 如“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能胜,以其无以易之”。据此类推出人类社会普遍适用的“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道理。(2)水具有向下流的特点, 故推论出统治者争雄天下最节约精力的方式是善处下。只有善于处下的统治者才能成为圣明的君主。所谓“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因此,“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在老子看来,不仅在处理君与民的关系中,君主要善于“下之,后之”,而且在处理国与国的关系中也要善处下,即“大邦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3 )水具有“善利万物而不争”的特点,从而推论出统治者欲称霸天下,一个简捷的方式是善于“处众人之所恶”。一句话,要像江海一样,“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道德经》的精神节约的思想主要是依据自然类推方法论获得的。

(二)逆向求索方法论。在《道德经》中,自然类推是一个基本的方法论,逆向求索则是在自然类推基础上派生出的一个辅助方法论,即根据自然界中事物的相反相成规律类推到人类的精神活动和社会活动,认为人们要达到某种目的,获得某种成功,其捷径常常不是靠径直取得,而是要通过迂回的方式向相反的方向去获取,也即是说,按照《道德经》的观点,达到目标的捷径常常不是在距离目标的最近点,而是在距离目标的最远点。所以他主张人们要有效地达到目的就要从与目标相反的方面着手,由曲求全,求枉求直,由洼求盈,由弊求新,由少求多,由下求上,由柔弱求刚强,求勇武于仁慈,求大方于俭啬,求“为天下先”于“为天下后”。

总之,逆向求索是一种辩证的方法论,它看到了事物对立的双方不仅互为前提而存在,而且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掌握了这个方法论,就会在各种纷繁复杂的事物面前措置裕如、游刃有余。

三、精神节约论的九大定律

《道德经》中的精神节约论主要是通过九个生活定律具体展示出来。这九个定律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或方面:即基本定律(包括守静律、寡欲律、守中律),个体心理生活定律(包括爱身律、自知律、弃智律),群体心理生活定律(包括俭啬律、处柔律、贵言律)。当然以上划分只是相对的,只能就其主要倾向而言。现依次加以阐释。

(一)精神节约论的基本定律

所谓基本定律,我们设定那些无论对于个体心理生活还是对于群体心理生活都普遍适用的定律。在《道德经》中,我们把这一层次的定律概括为三个:

1.守静律 守静律亦称虚静律。《道德经》把“致虚极,守静笃”看成是最高境界。它主张人们应当用虚寂沉静的心境,去面对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显然这一定律是通过自然类推和逆向求索获得的。老子把守静看成:(1)生命之本。在老子看来,只有“致虚极、 守静笃”万物才能蓬勃生长。同时他认为“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也就是说万物无论怎样千变万化最后都要返回到根本。这根本就是静,这种静就是生命:“归根曰静,静曰复命。”(2 )是人们智力活动和道德发展的最高境界。老子认为复归于生命就是自然,认识了自然规律就是聪明智慧,即“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反之,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举妄动,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不知常,妄作凶”。他认为人的品德也是这样,真正的有德之人(“上德”)是顺应自然的接人待物、处理问题,这是一个人品德的最高境界,又是一个人智慧的最高境界。用《道德经》的原话即是:“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一句话,人类最高的道德境界,绝顶的智慧就是与自然相吻合。这就是所谓静。

守静律不仅体现在个体心理生活中,而且体现在群体心理生活中。比如在管理活动中,只要一个管理者“不欲以静”就会“天下将自定”。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守之,万物将自化。”也即是只有守静才能以最小的精神付出获得最大的统治效果。老子还认为,如果某些统治者不能守静,不能遵守自然之道,产生了贪欲行为,亦可用道来镇服它。不仅如此,即使在军事活动中也要坚持守静律。首先要“不以兵强天下”,如果“不得已而用之”也要“恬淡处之”,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就可以了,不能夸耀,逞强,自以为是。在战争中不得已杀了人也要“以悲哀莅之”,取胜之后还要“以丧礼取之”。总之,守静律所提倡的恬淡、清静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的真理性,但据此提出的“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却是不足取的。

2.寡欲律 寡欲律亦可称为废欲律或弃欲律。在《道德经》中强调人们要做到清静安宁就必须“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认为只有去掉各种私心和欲望,才能保持人的自然本色。怎样才能寡欲呢?老子认为:(1)要抵制外物特别是物欲的诱惑。“不贵难得之货, 使民无争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怎样抵制外物的诱惑呢?那就是阻塞感官与环境的通道。它认为塞住欲念的孔穴,闭起欲念的门径,终身不会有烦忧之事。反之,打开欲念的孔穴、纷乱和烦恼就会纷至沓来,以致终身无可救药。这即是所谓“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在老子看来,一个人只有远离物质欲望的诱惑才能获得“大德”。老子之所以选择这样一条寡欲的途径,既是他方法论的使然,也是他亲眼目睹当时统治者在物欲驱使下的腐朽糜烂的生活所致。由于方法论的局限和扭曲的社会现实使他产生了扭曲的认识,认为人的道德修养不可能从外界的社会环境中获取养料,恰恰相反,是一个不断摆脱社会环境,并通过这种不断摆脱环境的积累,最终回到至真质朴,无私无欲的婴儿状态。达到这种状态的道德才是尽善尽美的道德。显然,这是一种倒立的社会化过程或直立的社会化过程。事实上,物质世界或丰富的信息对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作用,只要人们具备良好的主观选择能力和抗诱惑的能力,仅仅依靠阻塞感官与环境的通道,是不可能做到的,即使做到了也未必获得身心健康。(2)要怀有知足心理。 老子认为要寡欲不仅在客观上远离物欲的环境,而且还要在主观上怀有知足之心。“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行。故知之足,常足矣。”知足也是《道德经》反复强调的一条重要的寡欲途径,认为人之所以欲望无穷就是因为不知足,不知足是一切灾祸的根本原因。所以他提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3.守中律 所谓守中律是老子提出的为防止事物向不利的方向发展下去的一项“损有余而补不足”的生存原则。老子深谙事物的两极盈缩的变化规律,认为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就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即所谓物极必反。“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为了防止“早已”,他要求人们对财产(金玉)、地位(富贵)、功名都要适可而止,否则将“莫之能守”、“自遗其咎”。他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为了避免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就要守中,就要“损有余以补不足”。因为在老子看来,守中是自然规律的要求:“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可是他发现现实社会中却常常违背了这一规律,是“损不足以奉有余”。他认为只有那些“有道者”才能“有余以奉天下”。因此,他号召人们要自觉守中,自觉“损有余以补不足”,才能获得保长之道。他认为无论在自身修养和处理人际关系时都应坚持这一基本原理。因为“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显然,守中律是在自然类推基础上建立的一种生存策略。在老子看来,自觉运用这一策略,即可以体现自然规律,避免挫折和失败,从而避免精神的无谓的消耗和浪费。

(二)精神节约论的个体心理生活定律

所谓个体心理生活定律主要适用于个体心理生活和修养的定律。属于这一范畴的定律也有三个。

1.爱身律 爱身律的基本涵义是,作为一个个体的人,要不因物欲诱惑而伤害其操行,要爱惜身体,珍视生命。老子在名与身,货与身的比较中,认为人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他反对人被名与货所累。他认为一个人过分注重名誉、货利就一定要付出巨大的精神和身体的耗费,甚至招致惨重损失,即“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他认为,一个人把荣辱这样的大患看得与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贵是非常卑下的。老子认为接触丰富的物质世界只能损害人的身心,即“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味觉失灵——笔者注);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那么怎样才能达到爱身的目的呢?根据《道德经》的言论可以概括为四条副律:(1)养生律。 养生律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追求简朴宁静的生活方式。老子认为圣人但求吃饱肚子而不追求声色之欲,即所谓“圣人为腹不为目”。他特别反对奉养过度。他认为属于长寿的人有十分之三;属于短命的人有十分之三;有些人本来可以活得长久些,却自己走向死亡之路,也占十分之三。这是奉养过度的缘故。用他的话说就是“以其生生之厚”。第二,避免外患对生命的威协。老子认为善于养生的人(“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入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原因何在?“以其无死地”是也。也即说,一个人只要能够依照天道行事,那么外患就不能侵入其身,他就不会走向死亡的领域。对此任继愈曾评论道:“老子看来,这个世界到处埋伏着危险,生命随时受到威胁。他主张处处小心,不要进入危险的范围,只有无所作为,才最安全,最足以保全性命”。(2)退身律。在老子看来,要保全生命, 获得长生之道,就是当自己的名誉、地位达到一程度之时,就要抽身离去,以避免损害。“功成身退,天地道也。”《道德经》的这一思想被后代许多有见树、有见识的知识分子躬身实践,这实际上是名哲保身的处事哲学。(3)修身律。 修身是指通过自我锻炼和自我陶冶提高自身的身心素质和品德修养的基本方法。在老子看来,修身是修家、修乡、修邦、修天下的基础。只要把修身做好了也就获得了修乡、修邦、修天下的通衢大道,对统治者来说也是一种最有效又最节约的治国方略。老子的这一观点与儒家经典《大学》中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异曲同工。(4)外身律。 外身律又可称为不自生律。其涵义是,一个人只有“不自生”,即生存不为自己才能长生。他运用自然类推的方法认识到“天地所以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由此推导出:“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即把个人置之度外的人反而能保全生命。这一副律不管其动机如何,对后世许多积极心理(如“先下之忧而忧”等)的形成产生了极大影响。

2.自知律 自知律又可称自知自胜律。其涵义即是,作为一个个体的人要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特别是要善于发现自己的不足与缺点,并且能够自觉克服、战胜这些不足和缺点。用老子的话即是“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在老子看来,一个真正的智者、强者不仅能够知人、胜人,尤其能够知己、胜己。与自知之明相反的是:“自见”(自我表扬)、“自是”(自以为是)、“自伐”(自我夸耀)、“自矜”(自我矜持)。它们完全违背道的要求,是反自然的,因而亦是无端的精力耗费。他说:“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相反的倒是:“不自见,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所以他认为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这是很高明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是很糟糕的。有道的圣人之所以没有缺点是因为他把缺点当成缺点。“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他特别强调作为统治者一定要有自知之明,切莫“自见”、“自贵”,否则将遭到人民的反抗。“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用现代心理学眼光看:自知自胜是自我意识高度发展的产物,与70年代以来在西方盛行的元认知的观点不谋而合。由此可见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其智慧所达到的高度。

3.弃智律 弃智律是指人们通过抛弃日常智慧而达到道所要求的大智大慧的清静无为的境界。老子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他认为一切巧诈之事都是日常智慧出现的结果。只有抛弃这种日常的小智才能达到大智:“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智,不见而明,不为而成。”他认为对于“道”的把握不能靠人们的生活见闻和智巧,恰恰相反,“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他认为古代那些得“道”的统治者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作,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即“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他还认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如果能够抛弃智巧,就能轻而易举地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目的,所以他认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今天看来,老子的观点是与社会发展背道而驰的愚民之策,但也有一定启发意义。

(三)精神节约论的群体心理生活定律

所谓群体心理生活定律是指主要适用于群体心理生活或活动的定律。属于这一范畴的定律可以概括为:

1.俭啬律 俭啬律其实是一条基本定律,也即说,它既适用于个体心理活动又适用于群体活动,而且是最能反映精神节约论本质的定律之一。但从《道德经》所提供的具体论证材料来看较多涉及的是群体活动,故而我们将此定律归类于群体活动的范畴。所谓俭啬律,即人们力图以最小的精神付出获得最佳的行为效果。俭啬,即节俭、吝啬之意。《道德经》尤其重视俭啬律在管理活动中的运用。所谓“治人事天,莫若啬”。“无为而无不为”的管理思想就是俭啬律的最集中的体现。老子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那么在管理活动中怎样具体运用俭啬律呢?除上文所谈到内容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以无事取天下”。 作为君主,不仅自己要去智去巧、去欲去货,而且不滋生是非、打扰百姓,让百姓像自然界的事物一样自由自在地生长。老子认为,“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显然老子不扰民思想直到今天仍有借鉴意义,但他反对“人多伎巧”、“法令滋彰”都是不可取的。(2)善“用人之力”。 在老子看来,在管理工作中要想以最小的精神付出获得最好的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诀窍就是“善用人之力”。他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老子的这一思想得到庄子、管子、韩非、《吕氏春秋》等的发展。如韩非就认为一个圣明的君主能够做到“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注:《韩非子·奸劫弑臣第十四》。)管子认为一个君主“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注:《管子·九守》。)。《吕氏春秋》也认为:“通乎君道,则能令智者谋矣,能令勇者怒矣,能令辨者语矣。”(注:《吕氏春秋·用众》。)这里的“用人之力”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从积极方面理解,是说一个管理者要善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使下属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这样管理者就能既节约精力又能收到良好的管理效果。真正做到:“治大国,若烹小鲜。”从消极方面看,则由于思想家们所处时代和所处地位的局限,不免带有强权政治或权术思想。我们当然应当吸收其积极方面而抛弃消极方面。

2.处柔律 处柔律又称处下律。其涵义是:在人际活动,尤其是在管理活动中要想以最小的精神付出获得最大效果就要将自己摆在比交往对象或管理对象更低或更柔的位置上。“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该定律的某些内容我们在方法论一节已有所涉猎。老子通过自然类推和逆向求索方式得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的结论。老子将这结论充分运用于人际交往活动,甚至运用于一切竞争性活动。即以“不争”为手段,而达到“天下莫能与之争”之目的。

老子认为处柔律还是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最佳手段。他认为无论大国和小国都应有甘居“下流”,甘居柔弱的地位。即“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反之“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显然,老子的处下,处柔不过是交往中的一种策略和手段,而其真正目的是要“取”得对方。现代社会心理学也把低姿态看成是处理好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但是在人际活动中一味强调处柔、处下在许多情况下并不能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倒认为后代“刚柔相济”的观点似乎更可取。

3.贵言律 贵言律亦称希言律,所谓“希言自然”。其字面意思是统治者要少说话,其实际涵义是统治者或管理者要尽可能少施加政令,这样既节约精力又不打扰百姓,收到好的管理效果。我们今人所说的“为政不在多言”便是这一思想的继承。老子将统治者分为四种水平,其中最高层次的统治者或管理者对臣民发号施令最少,以致臣民都不知道他的存在,“不知有之”。显然,老子的贵言律是精神节约论的体现和方法论的要求。事实上统治者是否诚信不能只看政令的多少,还要看政令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政令的实际执行情况。

以上是我从人文视角对《道德经》心理学思想所作的一点粗浅的探索,与从前有些学者运用科学主义心理观所做的研究有所不同。我以为这两种研究模式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但我还要指出的是,中国古代的心理学思想更适合从人文视角进行研究。因为这种研究不仅使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更丰富,而且更切近中国人的生活实际,从而对解决当前中国人心理生活的实际问题具有更大启迪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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