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农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制论文,农村论文,动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农村城市化,它是指由所从事农业为主的居住较分散的农村或乡村,向以从事工业和第三产业为主的居住相对较集中的城镇或城市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究竟由哪些因素促成了这一转变,这种转变有何内在规律性,这就是农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问题。搞清这一问题,有助于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应的农村城市化发展模式。
纵观近几年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其动力机制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人地矛盾
人地矛盾即农村劳动力与耕地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日益尖锐,构成了农村城市化的源动力。目前,我国耕地面积为14.36亿亩,与清康熙28年(1700年)相比,虽然在数量上多了9亿亩,但由于人口的增长,人均占地面积仅为当时的1/20。全国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一亩,广东、福建、浙江人均耕地在0.6亩以下,且由于人为因素的破坏,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仍在继续减少。不仅如此,我国耕地的自然条件也差,有3/4集中在海拔500米以上的地区,贫瘠、缺水、盐碱等低产田占所有耕地的40%,还有20%的耕地长年为沙漠和冰雪覆盖,高产稳产田不足10%。可见我国农村对劳动人口的容纳程度极其有限,人地矛盾尤为突出。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1.9亿人,相当于全国517个城市的市区人口总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每年仍以13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1990年浙江省耕地面积为2585.30万亩,按一个劳动力平均负担4.5亩计算,农村劳动力需求量为574.51万人,而第四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农业户口的就业人员达2066.9万人。除一部分已转向非农产业谋生外,农村剩余劳动力仍约有62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0%左右。
近些年来,农业技术尤其是农业机械和农业服务社会化的进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同时也提出了优化资源配置的要求。而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其他一切优化的前提,因为土地收益递减规律是土地的重要属性,对农业的过量的要素投入既不经济,也不合理,特别是劳动力的投入。由此带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促进了农村城市化的发展。据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我国市镇人口达2.97亿人,比1949年市镇人口5765万人增长四倍多,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1990年的26.23%,1993年又进一步上升到32.70%。可见,我国农村城市化是紧张的人地关系作用的结果。其源动力是以来自农村的推力为主。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一直存在且日益扩大,是构成农村城市化最直接、最本质的内动力。
从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大体上可划分为两个阶段:1985年以前是差距缩小阶段,而1985年以后,则是差距扩大阶段。1985年以前,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从1978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从1985年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开始转移到城市,通过改革城市经济体制和企业和运行机制,尤其是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扩大,并呈上升趋势(如表1)。
表1 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1985-1994) 单位:元/人
城乡收入相对
年份 城镇居民人均 农村居民人均 城乡收入
差距
生活费收入
纯收入
绝对差距 (以农村为1)
1985 685.3397.6
287.7
1.724
1986 827.9423.8
404.1
1.954
1987 916.0462.6
453.4
1.980
1988 1119.4
544.9
574.5
2.054
1989 1260.7
601.5
659.2
2.096
1990 1387.3
686.3
701.0
2.021
1991 1544.3
708.6
835.7
2.179
1992 1826.7
784.0
1042.7 2.329
1993 2336.5
921.6
1414.9 2.536
1994 3179.15 1220.98 1958.08 2.606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求得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1981年,城镇劳动省人均收入是农村劳动者人均收入的1.69倍,1985-1991年差距增大到将近2倍,1994年更是达到最高点,城镇劳动者人均劳动收入是农村劳动者人均收入的2.49倍。1995年以后,城乡劳动者人均劳动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差距仍然偏大,相对收入差距仍保持在2.38:1。
在经济利益的作用下,城乡居民收入之间存在的较大差距必然导致许多农村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入非农产业部门,而且,差距越大,则劳动人口越具有强烈的到非农产业谋生的驱动力,如果在空间上无法转移的情况下,就形成了“离土不离乡”的人口转移模式。
近年来,全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地区间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呈现“城乡收入程度由东部到中部再到西部依次递减”的趋势(据《中国农牧渔业报》载),这与农村城市化水平的递减规律正好一致。1978年,全国农民平均收入为133.57元,其中东部地区为164.08元,中部地区为131.52元,西部地区为120.01元,东、中、西三大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对差距为1.37:1.10:1,1995年其相对差距扩大为2.23:1.35:1,东西部收入差距上升至1294.46元。由此,地区间个人收入的不平衡必然引起低收入地区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高收入地区流动。
三、农民自身价值观念的转变
这是农村城市化重要的内在推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民知识化的过程中,农民自身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需求层次也相应地提高。第31届联合国大会推荐的“巴里洛克模式”指出:人的基本需求较低层次包括食品、住房、就业、保健、教育和安全这几方面;较高层次的是文化、艺术、社会参与以及个人才能增长的需求。前者是物质性需求,后者是精神性需求。随着农民知识化,农村地域上的人民不满足于物质性需求,渴望城市文明的熏陶,这种要求社区自身环境改变或迁移到城镇的内动力促进了农村城市化不断推进。
四、经济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是农村城市化的客观要求和重要衡量指标,同时也是农村城市化的根本推动力。这个推动力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自上而下地推动农村城市化;一种是自下而上地推动农村城市化。
(一)自上而下的推动
这是一种来源于城市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即大量不再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离开农村,涌向既有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经济和人口不断向城镇集聚;但由于过度集聚而引起的在经济、社会、生态方面的负效应,则将导致经济和人口由密集的市区向效区和周围地区扩散,从而推动周围地区的乡村城市化。如上海郊区的农村城市化发展较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工业向效区的扩散。工业的扩散,不仅是整厂或部分车间的有形扩散,而且还是资本、技术的无形扩散。这种扩散,促成了市区企业的资本、技术与郊区土地、劳动力的结合,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又如杭州古荡镇、笕桥镇及半山镇,宁波的段塘镇、宗汉镇、横河镇,绍兴的柯桥镇、钱清镇等之所以能成为浙江省的“百强乡镇”,很重要的一个成因也就是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邻近大中城市,有利于接受大中城市的技术扩散和商品信息的迅速传递,有利于参与高层次的城市职能的分工,有利于节约产品运输费用。因此,在大中城市发展的带动下,它们的发展要比远离大中城市的城镇发展快得多。
(二)自下而上的推动
这是一种来源于乡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也是当前农村城市化的一种主要的推进模式。即利用广大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发展农业多种经营,发展市场流通,发展乡镇企业,实行就近的空间转移和小规模的适当集聚,促进众多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这种推动力最显著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通过乡镇企业的发展,带动小城镇的建设,从而推动自下而上的农村城市化。具体表现在:第一,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了城镇人口规模。第二,以工兴镇,促进了小城镇发展。如东阳的横店镇,通过创办乡镇企业,把一个原先仅有40个村、39平方公里、3.9万人口的乡改造成了现拥有97平方公里、6.3万人口的东阳市第二大镇,并拥有了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等六个国家级试验点,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范。第三,以工支农,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持续转移。第四,城乡联合广度和深度比较突出。如萧山市几乎每个村都与大中城市有着经济方面的联系、合作关系。由此可见,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形成,加速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五、市场的发育
自古以来,有商品交换便有市场,市场一向是人口、资源的集散地。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的集聚扩散功能进一步增强。市场的兴办和繁荣,带动了相关的二、三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缓解了大中城市人口、就业压力,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拓展了广阔发展空间,真正成为如广大群众所称的“建一个市场、带一种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群众、兴一座城镇”,在众多农村城市化建设中成为一种主导的外在推动力。如我省的义乌稠城镇中国小商品城、永康古丽镇中国科技五金城、慈溪周巷镇中国食品城、绍兴柯桥镇的中国化纤城等,都是依托市场发展小城镇。义乌稠城镇中国小商品城的兴办可以说是我省“兴商建镇”、“兴商建市(县)”的一个成功典范。仅1997年,小商品市场的交易额就已达191亿元,已连续七年居全国专业市场之首。由于市场的不断发展,镇内形成了不断增长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带动了城镇工业、交通运输业、旅馆餐饮业、金融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为城镇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和建设资金,仅一个小商品城就给社会提供了四、五万个就业岗位,促进了以稠城镇为中心的义乌城市群的迅速崛起。
六、政策制度的创新
政策制度包括人口、产业、市政建设等各方面的政策和具体措施。政策制度运用得当可能成为农村城市化的重要外在动力,否则也可能成为农村城市化的外在阻力。从运动学角度对农村城市化进行动力分析,将前五个动力机制的合力当作动力因素A,将政策制度作为动力因素B。当A、B两者合力大小方向为正值,则政策制度起推动作用,农村城市化匀速或加速前进;当合力为负,则政策制度与农村城市化内在规律不相符合,农村城市化将受到阻碍。如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分割的基本经济社会格局,一方面造成城镇规模过小,产业基础薄弱,集聚辐射功能低下,建设资金奇缺;另一方面造成城乡之间的人口、土地、资金、产业等方面的流动转移因种种政策制度的限制而难以实现。这些问题尤其在80年代中期以后,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日益成为城镇发展的严重障碍。因此,政策制度如何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又成为推动农村城市化的一个内在要求和基本动力。
当前,许多地方进行了制度创新方面的有益尝试,为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如浙江金华,多年来经过户籍制度,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上的产权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和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城市化建设。
以上对农村城市化中的动力机制进行了初浅的分析。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幅员广大,发展不平衡,原有经济基础、自然和历史条件千差万别的国度里,各地区发展农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肯定也会有所区别。因此,必须因地制宜,走多元化的农村城市化道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然后“殊途同归”,最终目标是全面提高我国农村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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