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形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10)02-0168-06
意识形态(Ideology)是“系统地、自觉地、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观念上层建筑的部分。……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1](第1097页)。作为社会系统要素之一的观念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概念表示的是人们之间的精神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意识形态是社会精神世界的秩序,是社会成员的精神家园,必将随着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及人们之间物质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顺应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及人们之间物质关系的变化,意识形态亦有一个自觉建构过程。一般而言,意识形态的自觉建构有两种情形:一是在颠覆原先形态基础上的根本性建构;一是在已有形态基本原则基础上的建设。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显然属于后者。一方面,伴随着新世纪和谐社会的建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亦具有了时代的气息和内容;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问题和价值取向。限于篇幅,本文仅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问题做些研究和阐述。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坚持、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问题。这是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及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因素决定的。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坚持、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问题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制度决定意识形态。“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2](第257页),也就是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2](第98页)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2](第293页)随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统治思想理所当然的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思想观念——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定要与“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与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特别是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及其形形色色的当代表现形式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坚持、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毛泽东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3](第715页)这段言简意赅的论述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内在的血肉关联性,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思想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马克思主义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这即是说,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内在关联,性质一致,体现了工人阶级成为国家主人、工人阶级政党成为社会的执政党、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致性。“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第283页)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观念反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揭示了我国执政党的意志与国家意志、人民意志的一致性。正是这样的一致性,内在地规定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然以工人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胡锦涛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这“四个最”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界定,亦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征、理论品质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立场、执政理念、社会理想及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本质联系及内容的一致性,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核心地位和统领作用。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
首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发展,依据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中国社会的实际,有其现实的客观依据,正确地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人们之间的物质关系,具有真理性。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体现了人民群众的需要和目的,具有价值性。如果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真理性标志着其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的话,那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性则是其真理性的社会功能、社会作用的客观展示。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既符合现实之实际,又符合人民之目的,是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基础的,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理论品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还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共产主义社会,鲜明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理想,彰显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其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现实形态与信仰形态的统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一方面,建立在科学世界观、方法论及客观实际基础之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时代主题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息息相关,与人们的精神诉求相契合,有走进人们的实践活动、参与时代发展的实践精神和实践功能,具有世俗生活的现实形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还维系着社会的精神秩序,描绘了未来的理想蓝图,为人们提供精神家园,具有超越现实的信仰形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现实形态与信仰形态是统一的,两者有机结合,联为一体。其信仰形态是建立在现实形态基础之上的,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提供的信仰是“有根”的信仰、科学的信仰,是有现实依据的、可以实现的信仰;其现实形态与信仰形态密切关联,“分有”了信仰形态的意义和价值,从而超越了现实的有限性,而具有了引领现实的超越性和指向未来的无限性。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现实形态和信仰形态都能够与当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相联系,具有实践意义和现实价值。这样的实践意义和现实价值凸显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
再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真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真实性,是相对于阶级社会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而言的。阶级社会意识形态“虚假性”的根源,“关键并不在于它所代表的阶级成员和意识形态阶层精神生产的能力,而在于这个阶级的社会利益和价值取向。”[4](第111页)或者说,“意识形态虚假性作为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根源于阶级社会中普遍利益的虚幻性,人民生活条件与其需要的对立性,统治阶级阶级利益的特殊性。”[4](第129页)其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的伪真理性、伪人民性和伪永恒性[4](第112-129页)。与此相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真实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真实性是由其真理性与价值性、实践意义和现实价值决定的。或者说,这种真实性是由工人阶级的社会利益和价值取向决定的,根源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所形成的社会主义本质、社会公平公正原则和国家利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根源于执政党的意志与国家意志、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真实性是建立在真理性、价值性基础之上的,体现了人民性,具有超越性。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追求所谓一成不变的“永恒性”。“几乎所有的意识形态都认为以往的文化发展都是走向它的前史,都是以它为预定目的的;以往的社会发展都是走向它所维护的那个社会的前史,都是以那个社会为预定目的的。在它眼里,社会的文化到它那里圆满,社会的历史在它的脚下终结。而事实上,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意识形态所维护的那个社会,都只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环节;每一种意识形态只代表人类精神发展史上的某一个时代;每一个社会形态只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路段。”[4](第125页)与阶级社会意识形态相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历史发展的辩证法,以超越的视界观察社会,以不断发展的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为基垫,不断超越现有形态。也正是这样的超越性,使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开放中不断完善,从而与时俱进。与此同时,它不设定任何终极的社会目标,认为即使是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历史还会向前发展,社会形态还会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真实性和超越性,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不断进取、永不停歇的革命精神。
三、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
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5](第2版)。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意义和价值。他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构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精神秩序,为社会成员提供了精神安置之所。众所周知,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因此,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其利益诉求在总体上具有一致性。但是,在根本利益一致性的基础上,由于所有制及实现形式、就业及收入形式的多样性等因素的客观存在,导致了人们利益诉求的多维性。这种多维的利益诉求形成了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面对这样的精神格局,社会必须提供有效的精神秩序,使社会的精神世界有序可控,从而成为团结和凝聚民族力量、激发民族热情与活力、提升民众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增强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的精神动力,使民众在社会精神秩序的引领下步调一致地朝着共同目标迈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分别从指导思想、共同理想、民族和时代精神、荣辱观四个方面、四个层次,给社会提供了精神秩序,为社会成员提供了精神食粮,起到了积极引领社会思潮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的精神食粮,既尊重了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地抵制了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贴近实际,能够走向生活,走入人们的精神世界,与人们的精神需求相衔接。它依据不同的认识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以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实现个体的共识和认同,给社会成员提供安身立命的精神之家,使人们的个人精神追求与社会的精神家园相衔接,提升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水平,实现个体自觉的道德行为与社会约束的伦理法则的有机统一,促进人的精神家园建构及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提供了现实可行的精神动力和精神保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宗明义,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放在首位。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内容当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决定了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马克思主义是彻底而严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它的内容不仅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主要部分,而且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历史等诸多领域和各个方面。从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来看,它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既包含了崇高的共同理想,也蕴含了民族和时代精神、荣辱观等进步的价值追求、价值准则,浸透在共同理想、民族和时代精神、荣辱观之中,承载着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先进价值,真正体现和反映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精髓。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从当今社会价值观念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来看,只有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和价值取向,才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旋律,塑成全国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最大限度地达成全社会的价值共识。
四、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事业必定胜利的思想保证
恩格斯说:“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6](第732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通过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能动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事业必定胜利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凯歌行进及曲折历程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真理。
邓小平在阐述坚持毛泽东思想对于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的重要性时说:“毛泽东思想在世界上是同反霸权主义的斗争分不开的,而打着社会主义旗号实行霸权主义正是取得了政权的马列主义党背叛社会主义原则的最显著标志。”[7](第172页)“打着社会主义旗号实行霸权主义”,使取得了政权的马列主义党背叛了社会主义原则;背叛了社会主义原则,必然会丢掉共产主义理想;丢掉共产主义理想,必然会导致文化先进性的丧失,导致执政党的分裂,导致民族精神纽带的断裂,导致国家精神堤坝的溃口,民族的分裂和国家的解体也只是时间问题。1989年9月,邓小平预测“苏联肯定要乱”[8](第320页)。历史已经对邓小平的远见卓识给出了注脚。《苏联演变进程中的意识形态研究》一书,比较全面深刻地“从纵横两方面,考察赫鲁晓夫时期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苏联意识形态的变化,以及意识形态变化对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演变的影响和作用”[9](第433页),认为“在国内外敌对势力搞垮苏联的过程中,意识形态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意识形态的变化是苏联演变的先导”[9](第432页),认为“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哲学思潮的泛滥是苏联演变的思想理论基础”[9](第433页)。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相呼应,“赫鲁晓夫等三代苏共领导人以抽象人道主义旗帜代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旗帜”[9](第13页)。思想高地一旦易帜,意识形态制高点一旦失守,意识形态大厦就会倒掉,国家的精神堤坝就会坍塌。精神堤坝一旦溃口,必将出现执政党成员分离、民族分裂、国家解体的局面!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指出:“30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功,关键是我们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根据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发展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和发展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勃勃生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正是有了这样的思想保证,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性质,保证了执政党成员的凝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巩固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五、协调处理好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几个关系
第一,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是严整的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的根本问题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问题,其价值取向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这些基本原理体现在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之中[10](第686页)。因此,“我们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划分为三种形态:原生态,即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次生态即列宁主义;再生态即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形态。……任何一个严肃的马克思主义者都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并不是根本不同于所谓‘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的另一种马克思主义。可以说,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始终包括作为马克思主义缔造者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贡献。……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特性,不是它坚持的基本原理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中表现的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以及由此而得出的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新结论。”[11](第40-41页)因此,坚持、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首先要继承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并随着实践的发展,在整体上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保持其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在中国,基于我国历史和国情的复杂情况,中国人民自觉选择了马克思主义。近百年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中国发生了多次飞跃性的发展,取得了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一系列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真正成为了主导中国亿万人民群众理想、价值的思想规范,成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与核心。因此,要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第二,指导思想一元化与思想观念多样性的关系。坚持、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是指导思想的一元化。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只能是马克思主义。在这个原则前提下,还必须承认、宽容多样性思想观念的存在。
江泽民指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巨大进步,增强了人们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开拓创新精神,为我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创造了更好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反映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人与人关系上来,容易诱发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我们实行对外开放,有利于人们开阔眼界、增加见识、活跃思想,但国外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也会乘机而入。我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包括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会沉渣泛起。社会存在发生的变化,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来,必然引起思想意识的相应变化。”[12](第81-82页)有学者指出,在我国当前的意识形态格局中,意识形态有“学术表达和非学术表达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都有明确的存在形式。学术表达的意识形态形式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当代新儒学、新左派、自由主义、各种宗教思潮和教条化思潮;不具备学术表达的意识形态观念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感官主义、实用主义、虚无主义、相对主义、非政治化等”[13](第35页)。多样的社会思潮及思想观念,客观上对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吸引力、辐射力、影响力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例如,“意识形态话语主题的转换受到非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功能受到新语境的挑战”、“意识形态的文化特征”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挑战[14](第67页)。因此,必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科学发展观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胡锦涛语),就是要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着眼于世界科学文化发展的前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召力和驾驭力。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夯实社会主义的思想文化基础,就需要在新的形势下甄别不同的社会思潮,区别对待多样性思想观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实践发展的新问题,真正发挥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指导思想的统摄作用。
第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与具体表现形式的关系。我们明确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问题,强调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和作用,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只有马克思主义这一种表现形式。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不只是一种学说的名称,而是一种学说的本质。”[11](第35页)我们应在世界观、方法论、价值观、基本原理、原则、灵魂、精髓等意蕴上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它是渗透、蕴含在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具体形式中的理论基础。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具体表现形式,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价值观,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渗透马克思主义的灵魂,蕴含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通过具体的条例条文、伦理规范、艺术形象、思维方式等,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接受和掌握,最终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为规范,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践理念及自觉行动,从而实现其驾驭精神秩序、引领社会思潮的实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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