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飞速发展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经济观念、法制观念都在不同程度的随之转变,这就要求监管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富有创造性,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这种形势下监管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硬件建设大大改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监管场所的管理教育理念也有了根本改变。科学、文明、规范、人性化管理是当前监管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所以心理疏导工作运用于监所管理是新形势监管工作的需要。公安监管场所不再是单纯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而是在保障安全和严格执法的前提下,更多地体现人文关怀,人性化管理成为了监所管理的一条主线,对监所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关键词:心理学;公安监管;运用
1 进行心理干预的背景和成因
心理干预是对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的人予以关怀和帮助的一种方式,国外有时亦称为情绪急救。具体而言,就是指当个体面临突然或重大生活逆遇,既不能回避,又无法用通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来解决时出现的心理失衡状态,通过适当有效的心理干预,帮助其学会新的技巧,使其心理恢复平衡甚至超过危机前的功能水平。看守所的在押人员由普通工作生活状态进入到被羁押状态,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往往会对其心理造成影响,如果不适时引导,可能会导致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
2 理性的对待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范围有从侦查阶段扩展到审判阶段的趋势,但是由于受到刑事诉讼法律的影响以及测试技术水平的限制,目前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主要运用于刑事侦查阶段,在审判阶段微乎其微。在审判阶段还是对心理测试技术采取的限制态度,要想在以后的审判阶段采取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结论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查,本人认为最起码应该遵守以下规则:
2.1 对犯罪心理测试机构和犯罪心理测试员的要求
犯罪心理测试鉴定具有主观性,与司法鉴定活动大体相似,因此测试实施主体的中立与客观至关重要,这不仅仅是防止主观先入为主,更是完成排除无辜者,尊重受测对象自由意志的需要。
2.2 严谨将犯罪心理测试代替侦查
由于犯罪心理测试仪采集的是测试对象基于心理变化引起的生理变化数据,而测试对象越接近平常的自然状态,其生理变化数据越真实,因此,测试对象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其他知情人,测试应在讯问或询问前进行。在案件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仅仅依赖于犯罪心理测试得出对受测人不利的结论,这种测试结论是不能在诉讼中运用的。
3 心理学在公安监管工作中的运用
3.1 创建心理干预机构,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干预,要创建心理干预机构,具体包括心理咨询室、心理治疗室和多功能会议厅。
心理咨询室,可以帮助咨询师营造出相对宽松、豁达、真实、合作的心理氛围。
心理治疗室,从改善人体心率变异性入手,教授在押人员日常生活中应对压力和调控情绪的技巧,从而缓解焦虑、紧张、抑郁等心理负面情绪。要配备箱庭,创造从无意识到意识,从内心世界到外在世界,从精神到物质,从非语言到语言的桥梁,让在押人员退回到过去的体验,促进康复和整合。
多功能会议厅,主要用于心理健康主题讲座和在押人员的团体心理辅导,真正做到心理咨询与法律教育相结合,个别咨询与集体咨询相结合,面谈咨询与健康讲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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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应该制定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如《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守则》、《来访者须知》、《心理咨询简介》等等,以此来保证心理干预的有序开展。
在押人员通过科学的治疗、合理的宣泄,摆脱负面情绪和压力,身心得到放松,才能发自内心的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坦然面对接下来的各种刑事诉讼活动。
3.2 运用心理测评技术,建立在押人员心理档案
与在押人员进行摄入性会谈后,要进行调查问卷和心理测评,以此来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咨询方案、实施心理干预。测评时,根据在押人员特殊的个性心理和心理状况,建议使用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16PF)、艾森克人格问卷(EPQ)、明尼苏达多项个性调查表(MMPI)、心理卫生评定量表(SCL-90)。
心理档案是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对在押人员的认知过程、智能状况、个性特征和心理健康状况做出鉴定和评价的记录;是系统地收集资料与证据的过程;是对在押人员的心理进行描述、分类的过程。建立在押人员心理档案,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在押人员的心理发展规律、特点及现状,进而为咨询师科学制定方案提供心理学依据。心理疏导能帮助在押人员及时调整心态、缓解心理压力和紧张、恐惧、绝望心理。犯罪嫌疑人入所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心理急剧变化,一般都存在着恐惧、悔恨、侥幸、绝望等心理,甚至出现轻生、自杀、自残等现象。监管工作中也时常遇到顽劣不化,行为怪异,寻死觅活的在押人员。面对这样的难题,肤浅的说教、切齿的责难、简单的惩罚,非但良药,反而可能成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催化剂。耐心真诚的倾听,细致入微的心理疏导,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和教育,往往能唤起在押人员对生活的渴望、对生命的尊重、对未来的向往。洞察透视灰暗灵魂的最深处,找到打开症结的途径,才是化解难题,减少和避免押员非正常死亡,确保监管安全的良方。
3.3 因人施教、因事施教、寓教于乐
在押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且对监管民警存有不同程度的阻抗心理,采取传统的心理咨询模式对其进行心理干预效果往往不甚理想。如何能够更好的对在押人员实施心理干预,这就要求咨询师掌握科学的方法。有人建议将团体咨询中的游戏概念引入心理咨询的过程当中,“因人施教、因事施教、寓教于乐”。心理游戏由于其趣味性强、灵活性高、个性化突出、形象化逼真等特征,起到了辅助和弥补心理咨询中不足的作用,在解决问题时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意想效果,发挥画龙点睛的作用,对在押人员认识自我,探讨自我、接纳自我,调整和改善与他人的关系,管理自己的情绪,拥有积极、阳光、向善的心态,宽容、谦让、关怀的人格,学习新的态度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 结语
综上所述,近些年来,心理学在监管场所管理教育工作中逐步得到了重视和应用,有效推动了监管工作的科学发展。对在押人员实施心理疏导就是运用心理学的知识,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从而达到消除化解他们的心理障碍,对提高监所管理水平,确保监所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武伯欣.中国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理论论纲[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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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ee A ndrew R.Sto lfi,W hy Illino is should abandon frye’s general accep tance standard fo r the adm ission of novel science evidence,78 Ch i.- Kent.L.Rev,89(2000).
论文作者:杨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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